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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報發生中的編輯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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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發現了編輯戰,请使用
{{subst:uw-3rr}} 警告違規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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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在举报编辑战时,清楚地指出用户名、发生编辑战的页面及双方争议的情况,必要时並提供页面前后的差异链接,以便管理员尽快处理。
- 如果您没有维基百科帐号,或者不清楚如何操作,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fo-zhwikimedia.org ,并将您遇到的情况描述清楚。
- 部分條目已涵蓋於高風險主題,管理員處理相關擾亂編輯時請注意相關流程。另管理員實施禁制後,請更新禁制纪录。此工具可用以協助查核用戶互動情況。
- 如閣下用戶名列於下方,並認為對方亦有不當,請於同一章節提出,將對方用戶名並列於標題,並以頓號分隔,毋須開設新提案。敬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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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雨日
Marvin 2009
- (!)意見-Wnotieagusdr您好,
- 您作為不公開主帳號的的傀儡多重帳號,是否可以在WP計畫頁面留言?您使用新帳號以來就集中在此議題。
- 添加「廣告宣傳模板」的用戶,並未提出「具體理由」,形同以「莫須有」扣上「廣告宣傳模板」。有用戶後來提出一個扣上「宣傳的理由」 ----- 1999年中共鎮壓前,中國政府人大委員長獨立調查、中國國家體委會的科學調查讚揚法輪功對國家的貢獻----認為這樣是「宣傳」!?
- Wnotieagusdr對中立模板,不大依模板規範提出具體理由,在討論中後來Wnotieagusdr提出「路透社說,無神論的中國共產黨」---認為這一句話,就是不中立。
- 此條目,被無合理理由,刪除3萬字元大量可靠來源內容、以原創研究添加大量分類,為什麽 對一些用戶來說,好像沒關係?
- 關於圖片問題,討論頁就有提出,難以理解雙重標準---- 一直沒有得到合理的說法。一方面一些用戶堅持刪除 長年存在條目的「真善忍」文字圖片,有介紹拼音,又是條目主體的核心理念。但另一方面,幾乎同一些用戶主張添加,中共反法輪功斷言標語文字照片,同樣都是「文字」為主體,況且中共的標語說法,與國際普遍主流認知差異大。----這些疑問,在討論頁都有指出來,Marvin並非 無故為之。
- 以上的問題,看討論頁都能知悉。難以理解,這種舉報,無視討論頁、以及編輯紀錄的說明。而且對一方的不當編輯(刪除大量可靠來源內容、原創研究添加分類等等、添加模板不提出具體理由)隻字不提。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7 (UTC)[回复]
- 首先我想提醒的是,向每一个在这里发言的人“问好”的行为并不妥,大家并不是在与你一个人讨论。再具体回复:
- 离题内容,请自行查阅有关讨论与说明。另外,“傀儡”指的是滥用的人/行为,注意用词,不要WP:轻率指控
- 认为“调查结果”构成宣传的原因早已说明,请自行查阅
- 挂{{pov}}的理由我已反复说明,请自行查阅;我并没有认为那句话“
就是不中立
”,请自行查阅有关讨论,不要断章取义
- 我似乎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但删除一些内容、添加一些分类自然不会是“
无合理理由
”
- 你所谓的“
难以理解
”,也早已有人解释,请自行查阅
- --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4 (UTC)[回复]
- (?)疑問--WP:傀儡方針明文規定情況,不得參與WP計畫頁面的編輯討論。且多次有用戶提醒您。怎麼會是離題?您的反應、動不動說他人「離題」,實在讓人想起一位用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9 (UTC)[回复]
- 这里是WP:SPI吗?显然不是,那就不要在这里搞傀儡指控,明显离题了。你这个问题,找找已有的讨论就可以回答。你要真的是“担忧”,那建议去开个SPI,而不要武断地假设某人是傀儡,我倒很好奇你所谓“想起”的用户是谁。--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4:49 (UTC)[回复]
- (?)疑問-自由雨日您好,
- 您對一方的不當編輯(刪除大量可靠來源內容、原創研究添加分類等等、添加模板不提出具體理由、違反1RR)隻字不提。
- 管理員在編輯條目上,也是一般用戶,難道就不會發生編輯爭議?管理員身份的用戶,編輯就一定正確、不容置疑?管理員,並不是領域專家、不熟悉各領域。一位具管理員身份的用戶,添加之前其他用戶所添加的多個分類,但是此前有其他用戶添加時,就已經被指出 原創研究等問題了。依據「WP:頁面分類規範」--「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在編輯紀錄、或者討論頁應能找到相關說明。
- 您提到大慈樹王,那麼您對大慈樹王堅持違反生者傳記方針,添加鎮壓方來源怎麼看呢?大慈樹王添加模板,也就是不提出具體理由「莫須有」的一個例子。
- 自由雨日這番說法,似乎又一次「莫須有」?-----寫道「在条目序言章节加入明显宣传性内容(后又于9月7日重新加入)并以“引言太短”等理由作为借口。后多次移除{{疑似宣传}}模板(8月25日、8月27日、8月30日、9月1日、9月3日)。」
- 是自由雨日8月21日添加「引言太短」模板。接著,Marvin 8月22日編輯。
- 自由雨日所謂「明顯宣傳性內容」----「1998年,刚退休的中国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率团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中国国家体委在广东对超过12,000名法轮功学员的面谈後,發表声明表示「确信,修炼法轮功的效果是卓越的,法轮功对中国社会的稳定和道德作出了非凡的贡献」。」---------第三方可靠來源列出的,這是「明顯宣傳性內容」?在鎮壓前中國政府有什麼奇怪動機,要去「宣傳」法輪功?1995年中國駐法國大使館邀請法輪功傳到法國。----為什麼這是「宣傳性內容」?------那麼,中共鎮壓受害群體,被國際普遍認為是「宣傳」、「妖魔化」,那麼過去一些用戶堅持添加鎮壓方來源、近期有用戶添加鎮壓方的標語圖片(且與國際普遍認知不同),是不是您應該認為是「宣傳性內容」?
- 如您所列出的--Marvin 9月3日在討論頁留言:「在下以上提到“相关用户一味依赖中共镇压一方的非第三方来源,把第三方、可靠来源给出的事实说成是广告宣传”是描述了你们相关用户违反维基方针的表现。先前有模板称引言太短,在下才引用权威可靠来源加以扩充,如有不同意见,可讨论改善。不应加以广告宣传模板。」----這為什麼Marvin會被扣上 ---以「引言太短」為藉口? 不是自由雨日自己加「引言太短」的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5:01 (UTC)[回复]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02 (UTC)[回复]
- (?)疑問--WiiUF您好,
- 依照您這樣的定義標準,任何用戶對其他用戶的提醒或警告,不被一方接受,是不是都很可能可以說成是「違反假定善意」WP:AGF?---更具體的說,幾位用戶在這裡對Marvin所說的,很大程度迴避討論過成與編輯紀錄的過程、以及議題本身的熟悉度,這是不是「違反假定善意」WP:AGF? 為何標準差異很大?
- 從您貼出的討論串的過程來看,WiiUF您其中這樣回覆Marvin「若對您造成冒犯,非常抱歉。在未來,我將盡量避免相似的編輯爭議出現,並在討論頁闡明理據。祝編安。」 Marvin也善意的接續向您說明他的看法,這是正常的交流。這為何是WP:AGF?
- 同樣標準,應用在 一方用戶,在這段過程,對待Marvin Wetrace的方式,依照您的說法,是不是更嚴重的「違反善意假定」?寫鎮壓前中國政府的調查---就被扣上「廣告、宣傳」。甚至有一些貶損、人身攻擊的詞彙用還對待 Marvin或Wetrace,為何都沒有被注意到?
- 同樣標準。一方用戶,頻頻對Marvin、Wetrace扣上OWN等指控,只要看編輯紀錄,就知道不存在Own裡面說明的情況。依據WP:OWN:「指責其他維基人獨斷所有權是很不禮貌的,這會被視為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13 (UTC)[回复]
- (!)意見--(1)只要看編輯紀錄可知,並不存在不讓人維護條目內容的情況。(2)用戶添加幾個模板,應提出具體理由,指出具體哪裡問題。這在討論頁持續有在對話說明。(3)用戶添加多個分類此前有用戶添加,以前有討論過,多個分類有「原創研究」等問題。至於「PRC認定」分類,4月有討論、最近也討論是有高度爭議,不符合WP:頁面分類規範--「分類條目一定注意WP:中立觀點。除非顯而易見且沒有爭議(例如張國榮定是香港人)不然不要對條目歸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3:29 (UTC)[回复]
- 「
用戶添加幾個模板,應提出具體理由,指出具體哪裏問題
」,但用戶已經指出了有問題之處。您仔細閱讀編輯摘要及討論頁,就會發現我們已經詳細指出了問題的所在。--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2 (UTC)[回复]
- 完全(+)支持WiiUf的说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4 (UTC)[回复]
- 「
並不存在不讓人維護條目內容的情況
」您仔細看就會發現,該用戶反覆加入宣傳性內容及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移除圖片及模板。我想請問您,您講的是什麼情況?--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4 (UTC)[回复]
- (?)疑問--請問WiiUF,什麼是Marvin反覆添加的「宣傳性內容」?第三方可靠來源----- 1999年中共鎮壓前,中國政府人大委員長獨立調查「法輪功對國家百利而無一害」、中國國家體委會的科學調查讚揚法輪功對國家的貢獻---這是宣傳性內容?在鎮壓前中國政府有什麼奇怪動機,要去「宣傳」法輪功?1995年中國駐法國大使館邀請法輪功傳到法國。----為什麼這是「宣傳性內容」?
- 那麼,中共鎮壓受害群體,被國際普遍認為是「宣傳」、「妖魔化」,那麼過去一些用戶堅持添加鎮壓方來源、近期有用戶添加鎮壓方的標語圖片(且與國際普遍認知不同),是不是您應該認為是「宣傳性內容」?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3:53 (UTC)[回复]
- 法輪功相關條目長期被own的情況相信不用多說,就看這次有沒有管理員願意處理。--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22日 (日) 13:49 (UTC)[回复]
- (!)意見-看編輯紀錄就可知,不存在own的情況--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Wetrace(討論|貢獻)於2024年9月22日 (日) 22:02 (UTC+8)加入。
- (!)意見:看编辑记录就可知,显然存在OWN的情况。——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2日 (日) 14:22 (UTC)[回复]
- 自由雨日您好,依據WP:OWN
- 「請不要將維持工作與所有權混淆。一位編者對條目(或一系列條目)的維持工作,可能是對條目話題感興趣,亦可能是這方面的專家,有能力尋找可靠來源。除非出現宣示所有權的行為,最好還是假定善意。 」
- 「假如並未忽略或無視同工的貢獻或編輯,並不視為宣示所有權。熟知條目內容、掌握相關可靠來源的編者,可能將條目列入監視清單,亦可能討論或修改他人的編輯;只要有充分理由,亦未將他人的有效意見邊緣化,這也不視為宣示所有權。」
- 去指涉誰OWN條目的說法,並非事實。回顧此條目多年來,過去經常存在一些用戶違反方針添加鎮壓方來源,還有一些 新註冊用戶、IP用戶 的不當編輯。好像在「車輪戰」一樣。相較之下,長期關注耕耘此議題的用戶,編輯次數較多,這是很正常的事。在此主題被提列「高風險主題」後,在下後來曾留言,就是否有需要、以及作法提出交流,當時查詢整理此條目過去5年半紀錄如下:
- 【條目法輪功,從2019年起5年半,被保護紀錄6次】來觀察。(1)3次理由是「被IP用户或新用户破坏」。(2)2021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無理由刪除內容,另一方4天內只撤銷1次。(3) 2020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用戶無討論、模糊或不具理由刪除十多萬字長期內容,浮濫添加模板。--這是否應是反破壞。
- 2024年,1次,5月25日「全保護1週」,是因為「模板」的編輯戰問題(新註冊用戶堅持添加模板,在討論頁溝通)。(6月是因為高風險主題而被「不限期半保護」。)
- 2023年,沒有保護紀錄
- 2022年,1次,11月30日「不定期半保護」,理由是「被IP用户或新用户破坏」。
- 2021年,1次,5月31日,「全保護1週」,理由是「編輯戰」。---(有疑義?是否應屬反破壞。。查詢5/27~5/31編輯紀錄,A用戶5月27日無理由刪除第三方來源內容、無理由隨意改寫改變了原意;B用戶5/27只撤銷1次,到5/31都沒有再撤銷,4天內只撤銷1次「不附理由、刪除大量內容的編輯」。---這是否能算「編輯戰」?
- 2020年2次,(A)6月13日,「全保護一個月」,理由「編輯戰」。---(有疑義,應是反破壞)。查詢編輯紀錄,應是「反破壞」。原因是,A用戶未經討論、沒什麼具體理由,刪除了13萬-14萬字元來源長期內容,C用戶無理由浮濫添加十多個模板。---這應是反破壞。(B)7月18日,「半保護一年」,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 2019年2次但應屬1次,8月16日「半保護3個月」,同一管理員3分鐘後改「半保護1年」,理由是「被IP用户或新用户破坏」。
-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22日 (日) 14:33 (UTC)[回复]
Wetrace、Marvin 2009、诗琳童
Wnotieagusdr
(請在檢舉編輯戰時,清楚地指出使用者名稱、發生編輯戰的頁面及雙方爭議的情況,必要時並提供頁面前後的差異連結,以便管理員儘快處理。)
Hoben7599
- (!)意見-Hoben您好,您作為將法輪功主題提報到「高風險主題」的用戶,
當在下看到您列出Special:Diff/839805688月27日U:大慈树王作出版本,作為理由,讓在下非常錯愕。---在下就大慈樹王理由,列舉部分與您切磋討論:
- 大慈樹王強行添加「廣告宣傳模板」的理由,猶如「莫須有」而頻頻迴避具體說明。大慈樹王此前還堅持違反 WP:生者傳記方針,強行在此主題,以中共鎮壓方的斷言攻擊來源,編寫人物條目。
- 關於分類問題,在下於條目討論頁非常清楚的說明,關於PRC政府是否認定--在中國國內、國際上明顯存在爭議,國際媒體BBC等、國際人權組織都有提出;因此不符合分類規範。---例如,在下所列理由之一,人權組織自由之家2017年中國宗教自由報告,「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 這意思非常明顯,但Hoben您在條目內文,將「引號內」的句子,「除了共產黨檔案外」改寫成「除了中國當局檔案外」----您可能是誤會了,但這樣改,意思完全不同、甚至變相反意思。
- 幾位用戶,堅持刪除長期存在條目中,核心理念「真善忍」的圖片;Hoben您 添加中共單方宣稱「邪教」的照片、甚至有沒有放大圖片,同樣是文字圖片,標準是否很不同!?在下此前因此提醒,建議要注意 中共此為嚴重的斷言,與國際主流意見認知差異非常大,建議圖片應考慮 非地域中心、中立等(維基規範也提醒圖片需考慮)。
- 2001年天安門自焚事件,圖片來自中共央視鎮壓方圖片,版權有問題,此外被多家國際主流媒體、國際組織質疑是中共造假、自導自演,整個事件非常不合常理。例如,外媒記者調查,發現聲稱自焚者 沒有人看過該人煉法輪功;該記者還因為相關調查報導而得到普立茲獎。----在下以前聽過不少人,將此事件,類比羅馬暴君尼祿,放火燒羅馬,污衊、以此藉口迫害基督徒,甚至把基督徒形容為很可怕的人。
- 在下的興趣與關心領域在人權領域,長期追蹤注意,就會較了解這些情況,編寫條目時當然會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戶。多年來在條目討論頁,例如在下,就做了許多討論交流與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4:57 (UTC)[回复]
- 先不論WP:CS4D已有規定,你認為我加入的圖片「與國際主流意見認知差異非常大」並且以此為由刪除圖片,恐怕支持替代醫學的那群人很快就要找你交流一下了。你說非地域中立,那麼我用了哪一個詞導致了非地域中立?你說有中立問題,圖片說明寫不夠清楚還是閣下選擇性失明?簡直是無中生有。
此外,「除了共產黨檔案外」這一句很奇怪,請問你說的是哪一個黨?(蘇聯共產黨、美國共產黨),模稜兩可對吧。既然中國共產黨統治(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麼將其稱為中國當局似乎沒有什麼問題。
還有我再說多一次,除了媒體爭議、邪教標籤辯論和引言,我什麼都沒有動過。--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11 (UTC)[回复]
- Hoben您好,(1)該句子意思是PRC法律沒有認定...,只有中國共產黨的檔案。例如,中華民國政府沒有怎麼做,只有國民黨、民進黨的政黨檔案、檔規、或檔的立場。(2)在共產黨前 加註「中國」清楚些,不過這裡的文脈都在談中國,因此應不會有蘇共、美共問題,蘇共已解體、美共沒有涉及這些。(3)您上述比喻似乎不大類比,替代醫學受到的,是迫害鎮壓?還是什麼?如果類比,在下比較常聽到的是,羅馬暴君對基督徒的妖魔化與迫害。在下很疑惑的是,對條目本身核心理念真善忍圖片、中共斷言標籤圖片,同樣是文字圖片,為何標準差異大?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回复]
- 「不過這裏的文脈都在談中國」,我這裏倒要勸勸你注意一下非地域中心。--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35 (UTC)[回复]
- 謝謝Hoben善意提醒。人權組織自由之家2017年中國宗教自由報告,「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這句話,加上條目內文前後,文脈確實在談中國。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5 (UTC)[回复]
- “较了解这些情况,编写条目时当然会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户”——以自认“较了解这些情况”作为所谓“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户”行为的原因,抱歉,这恐怕正与WP:OWN中所明确列出的
“对于别人的编辑,公开或暗示地指出自己有权审查过才允许放上条目。”
举止以及“你很明显对这个话题无经验。”“我看到了你对这个条目的编辑,也感谢你的帮助;然而,我是这方面的专家,你的编辑准确性欠缺,被我回退了。有任何建议的话,请放上讨论页,我会审查内容。”
等言行份属同类。--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5:14 (UTC)[回复]
- (+)强烈支持@银色雪莉前辈的说法。此外,相关用户在做出相關編輯时频频使用“回应……”的说法(见修订历史),从“回应”等这些用词上也可看出其OWN的心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5:21 (UTC)[回复]
- 銀色雪莉您好,在下完全沒有這麼說、也不是那樣做。自由雨日您好,魔琴在討論頁編輯說明,也列出多個「回應」。交流中,彼此回應,這有什麼?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回复]
- (!)意見依據該方針:「请不要将维持工作与所有权混淆。一位编者对条目(或一系列条目)的维持工作,可能是对条目话题感兴趣,亦可能是这方面的专家,有能力寻找可靠来源。」「指责其他维基人独断所有权是很不礼貌的,这会被视为人身攻击。」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8 (UTC)[回复]
- 您引用得很正确,不过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段话下一句就是:“除非出现宣示所有权的行为...”——当然,阁下已就此作出了自辩,鉴于WP:OWN也提到,“有时,编者未必意识自己受到独断所有权的非难;所以,假定善意是很重要的。”因此对于阁下的行为,我愿意充分展现善意不展开批评,而是交由社群审视,比较公道。--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5:51 (UTC)[回复]
- 拜托,是提报人错误列出大慈树王修订差异,然后@Hoben7599进行纠正,怎么就变成了“Hoben7599
列出Special:Diff/839805688月27日U:大慈树王作出版本,作为理由
”。实在无语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5:16 (UTC)[回复]
- (:)回應-喔,原來如此,謝謝自由雨日說明。在下看上面留言,以為Hoben意思是拿大慈樹王的理由來說、要求複驗。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回复]
- (!)意見:说到底,这则提报暴露的是社群缺少对特定用户显著的以拖长时间战线方式为常见表征,(事实上)集团式地绕开程序空子的“拉布”骑劫各特定关联条目的不良行为的关注(甚至演变成了事实上的纵容)所造成的后果:特定用户肆无忌惮地严重干扰复数正常用户的正常编辑行为,以程序威吓或编辑拉布方式驱逐其他正常用户的编辑,最终把特定关联条目打造成“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4:12 (UTC)[回复]
- 同意@银色雪莉的看法,某幾位用戶長期扭曲條目編寫的方針,以干預其他用戶對相關條目的正當編輯,使相關條目只能呈現出其特定偏好的模樣,而管理員卻不太願意處理和介入,此情況已延續多年,情況極不理想。--黑暗魔君(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4:34 (UTC)[回复]
- 同意@银色雪莉和@黑暗魔君两位前辈的看法。某几位用户长期OWN把持相关条目、长期在讨论时GAME的行为已经大肆猖獗了十几年,包括这次提报Hoben7599本身也是GAME的“一环”。--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9日 (一) 14:36 (UTC)[回复]
- (*)提醒-銀色雪莉您好,您的說法,顯然不符事實,恐涉及人身攻擊與誹謗。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 (!)意見-去指涉誰OWN條目的說法,並非事實。在此主題被提列「高風險主題」後,在下後來曾留言,就是否有需要、以及作法提出交流,當時查詢整理此條目過去5年半紀錄如下
- 【條目法輪功,從2019年起5年半,被保護紀錄6次】來觀察。(1)3次理由是「被IP用户或新用户破坏」。(2)2021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無理由刪除內容,另一方4天內只撤銷1次。(3) 2020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用戶無討論、模糊或不具理由刪除十多萬字長期內容,浮濫添加模板。--這是否應是反破壞。
- 2024年,1次,5月25日「全保護1週」,是因為「模板」的編輯戰問題(新註冊用戶堅持添加模板,在討論頁溝通)。(6月是因為高風險主題而被「不限期半保護」。)
- 2023年,沒有保護紀錄
- 2022年,1次,11月30日「不定期半保護」,理由是「被IP用户或新用户破坏」。
- 2021年,1次,5月31日,「全保護1週」,理由是「編輯戰」。---(有疑義?是否應屬反破壞。。查詢5/27~5/31編輯紀錄,A用戶5月27日無理由刪除第三方來源內容、無理由隨意改寫改變了原意;B用戶5/27只撤銷1次,到5/31都沒有再撤銷,4天內只撤銷1次「不附理由、刪除大量內容的編輯」。---這是否能算「編輯戰」?
- 2020年2次,(A)6月13日,「全保護一個月」,理由「編輯戰」。---(有疑義,應是反破壞)。查詢編輯紀錄,應是「反破壞」。原因是,A用戶未經討論、沒什麼具體理由,刪除了13萬-14萬字元來源長期內容,C用戶無理由浮濫添加十多個模板。---這應是反破壞。(B)7月18日,「半保護一年」,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 2019年2次但應屬1次,8月16日「半保護3個月」,同一管理員3分鐘後改「半保護1年」,理由是「被IP用户或新用户破坏」。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0 (UTC)[回复]
- (!)意見-在下感到有些錯愕,Hoben 違反1RR被舉報,有人說是Marvin在GAME !? (1)部分用戶頻頻以「莫須有」的理由,強行添加條目「廣告宣傳模板」,不具體說出理由,後來就乾脆將長期大量第三方來源內容,扣上「廣告宣傳」;說不出理由,索性乾脆將中共1999年全面鎮壓法輪功前 人大委員長領導調查、中國體委會的調查 說成是「宣傳」。(2)中共對法輪功等群體的鎮壓與說法,與國際主流意見長期就非常不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4:41 (UTC)[回复]
- 哪裏莫須有,說得好像你們是受害者一般。--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15 (UTC)[回复]
- 您好,在條目 此前的編輯摘要、討論頁,在下都有提出「廣告宣傳模板」的問題,但添加的用戶,不提出具體理由,後來的說法一變再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19 (UTC)[回复]
- 廣告宣傳模板已經說明廣告內容存在於內文,不過應該是我沒有詳細說明。對於說法改變,這不是我的錯,因為多位編者也提出了同一觀點,難道我還要逼他們嗎?法轮功#中國大陸的法律法規內部存在大量與章節無關的內容,國務卿蓬佩奧的話更加被放了兩次、ABC的報導也放了兩次(請查看前面的章節),內容無一例外都是在強調「法輪功不是邪教」,對異議者採取猶如鞭屍般的策略,這已經不是廣告的問題、這已經延伸到中立問題了。--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30 (UTC)[回复]
- (?)疑問-(1)「對異議者採取猶如鞭屍般」?誰是「異議者」?誰對誰鞭屍? 若您願意,可以給在下討論頁留言,我們交流?(2)Hoben您好,您說「多位編者提出同一觀點」,這些編者的說理如何?也有多位編者提出不同的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0 (UTC)[回复]
- 對ABC的報導引用了兩次,兩次也是在聲稱abc記者「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這難道不叫鞭屍。
我不敢說其他編者的意見,因為我不能代表他們。--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45 (UTC)[回复]
- (1)您也許可問,兩次ABC引用,是誰添加進條目的?(2)「每日郵報」編輯認為「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每日郵報還提到,ABC採訪過程的問題。民主社會,媒體報導也會受到反饋與批評。澳洲國會議員與讀者,反映ABC記者的作法,違反了ABC的規範。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15日 (日) 20:18 (UTC)[回复]
- 大哥,我是在說你加的「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我加的時候可沒有加這句,想清楚再說吧
再說了,這篇是意見文章,整篇文章也沒有說ABC的記者違反了什麼規範呀,可能是我不懂英文、或者看漏了。--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18日 (三) 15:12 (UTC)[回复]
- 提出针对特定条目编辑现况的不特定的总体意见就是“人身攻击与诽谤”——我对阁下持有这种不合乎基本人权常识的观点深感不安。--银色雪莉(留言) 2024年9月9日 (一) 15:43 (UTC)[回复]
- 你說我翻舊帳又好,但是兩位參與討論的用戶(Marvin 2009、Wetrace)被他人指控長期「霸佔」法輪功條目、已經不是第一天的事了,最近一次可以參考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3年6月。--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58 (UTC)[回复]
- 您好,指控他人霸佔條目,恐涉及人身攻擊。您說的指控者似乎是MINQI,也許您願意可以看他過去編輯紀錄、在這議題上的說法。在下對這類標籤帽子都回應說明過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15日 (日) 20:18 (UTC)[回复]
- 不知道复制粘贴一大堆设立高风险主题时的讨论意义何在,论证了什么?--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5:16 (UTC)[回复]
什么乱七八糟的,这压根就没在制定方针,“形成共识”更是无中生有,自行将方针扩大范围--Wnotieagusdr(留言) 2024年9月10日 (二) 15:4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