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
国民(英語:national),是指在某一特定国家拥有该国国籍的人。与国民相对,没有国籍的人称为外国人。
大多数国家是不区分国民(national)和公民(citizen)的。在中国大陆,早期也使用“国民”一词[1],后来使用“公民”一词[2](英文翻译时而为citizen[3],时而为national[4])表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5]。而在英国、美国、欧盟等地,公民(citizen)一词指与公民权密切相关,不是所有国民(national)都是公民[6]。
“国民”一词明治维新后由日本传入中国,甲午战争后“国民”一词占据主流,而“人民”一词则相对少用。1903年,晚清一部分人认为“国民”即是“有权利,有责任(即义务),有自由、平等、独立之精神的人民,换言之,就是有国家观念的人民”[7]。1919年李大钊在《宰猪场式的政治》一文中所使用的“人民”一词,已不再是指全体国民,而是指与统治者相对立的群体——“我们的政治,是宰猪场式的政治,把我们人民当作猪宰,拿我们的血肉骨头,喂饱了那些文武豺狼。”[8]1924年国共合作开始“国民革命”、掀起国民运动[9],成立“国民革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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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 ^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英译本)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英译本)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 存档副本. [2022-04-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31).
- ^ “说国民”,《国民报》第2期,1903年6月
- ^ 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修订本)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50页。
- ^ 李大钊:《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后之国民运动》(1925年1月),见: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修订本)第5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