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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香港是否曾是英國殖民地的問題

今天有使用者在近親性交條目中以北京政府不認同香港曾是英國的殖民地,但英方認同為由,所以說香港曾為殖民地是不中立。應以香港曾受英國殖民統治稱之。本人不認同,因為這事根本不用看中方或英方立場,而是看歷史著作怎麼寫。如高馬可在《香港簡史》中明確地寫道:「這個在1997年7月1日與中國正式統一的前英國殖民地」就說香港曾是英國殖民地。大家有何意見?題外話:日本投降後簽的條約也是在不平等的情況下簽署的,我就不懂為何中方經常以不平等為由不承認條約本身。歷史上接近所有戰敗國都在不平等的情況簽約的,但只有中方老是指責這個這個不平等。--S叔 2024年1月29日 (一) 05:48 (UTC)[回覆]

我其實也不太懂,受殖民統治的地方不就叫做殖民地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月29日 (一) 06:28 (UTC)[回覆]
殖民地好像有提及過。是因為中國在聯合國上將港澳剔出殖民地名單,認為這兩個割據前也不是主權國家,所以不能套用殖民地自決來處理。需要自行考究來源。——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29日 (一) 08:26 (UTC)[回覆]
「割據前也不是主權國家,所以不能套用殖民地自決來處理」
按這邏輯,非洲不少國界在受歐人殖民前後也不同,如果割/殖前後不是同一國號/名,就不是殖民地了?礙交部要不要就這些問題嘴炮演說一下?
(設殖民前有甲乙兩國,殖民時兩國皆有一部份成為殖民地丙的一部份,殖民地丙去殖後獨成丙國,丙國曾屬甲乙國的地方是否「殖民地」的問題)
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2月16日 (五) 12:39 (UTC)[回覆]
您維人能不能有點基本的漢語常識?割據的意思是地方勢力自立,比如「孫權割據江東」,此處應該用「割占」(以英國為主語)或「割讓」(以中國為主語)。--——🦝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4年3月7日 (四) 11:43 (UTC)[回覆]
中國在聯合國說港澳不是殖民地,是為了避免民族自決,因此只稱港澳是被英葡占據的領土。--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月29日 (一) 08:48 (UTC)[回覆]
中國大陸的邏輯我也不太明白,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國大陸官方以自認為對自身有利的方式解讀一切的做法在近年來越趨明顯。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1月29日 (一) 08:57 (UTC)[回覆]
啊?我的歷史常識被挑戰了?--MilkyDefer 2024年1月29日 (一) 10:04 (UTC)[回覆]
你說呢?雖然理由太牽強就是了。我看這篇文章我只想說,為何一定要認同北京或英方其中一方的立場,而非找個殖民地的定義然後套一下?還有一篇寫得挺好的查核--S叔 2024年1月29日 (一) 14:16 (UTC)[回覆]
涉及到主權的問題,通常會存在不同說法。兩岸的「中國」表述,歐洲的愛爾蘭也有。香港的情況,隔壁日本的琉球處分,也有觀點認為是殖民([2])。希望香港是不是殖民地最後不會變成一個類似一中各表條目,每次都要內連接。
另外,題外話提到不平等條約,算是一個特定歷史上出現的概念。你當「光榮革命」一類的專有名詞就是了,政變說「光榮」不也是很怪的一件事嗎。--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月29日 (一) 16:25 (UTC)[回覆]
如果結合光榮革命的過程的話,本來從屬於國王管理下的議會,議會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成功不流血地將不願意聽議會話的國王趕走,擁立一個(願意聽話的)新國王並用一份規章來限制國王(對議會)的權力。對於議會來說的確十分自豪?(當然國王只能硬吃這份窩囊,因為他手下真沒幾個師)——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1:13 (UTC)[回覆]
對於現實觀點中「香港是否殖民地」,不同方面有不同觀點,有人認為是,也有一些人不希望認為是(例如中國將港澳剔出殖民地清單,可以認為是避免被使用民族自決來造成分裂)。如果拋開此涉及現實觀點矛盾的情況,對於近親性交的情況,可以用不同的表述來代替,例如「曾被英國管治的香港」。——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1:21 (UTC)[回覆]
問題來了,那清單不過是適用於宣言的殖民地清單,而非殖民地清單。因此拿它界定哪些是殖民地並不合理(一定數量的殖民地在清單出現前解殖,它們不是前殖民地?)。如這篇文章提到的那樣聯合國一直把香港視作前殖民地看待。--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2:04 (UTC)[回覆]
如果將問題複雜化的話,這就能討論很久了。所以如果只就近親性交的情況,改另一種相對中性的表述就可以解決。——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3 (UTC)[回覆]
我同意,不過本人預計未來會有人不斷修正香港是否殖民地的表述,所以現在認真一下比較好。--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7 (UTC)[回覆]
我認為我們維基百科(和社群)不應該就這些觀點有過多自己主觀的解讀。對於特定事物的多觀點解讀,應該收窄到特定對應條目上後根據來源表現這些觀點,例如殖民地上可以說明中國將港澳剔出殖民地清單,可以用來源彰顯為什麼這麼做,可以列出來源存在有認為「港(澳)是殖民地」的觀點。但不建議將這些觀點差異溢出到其他關聯不明顯的條目,如果來源如是說,要麼sic,要麼替換著相近但相對中性的說法替代。——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2:18 (UTC)[回覆]
中國即使不承認自己失去香港主權,但實際上是失去了[3],那麼為何要說一項實際的事因有不同觀點,而說其要有多個觀點?我只想說殖民地的定義及定義某地方是殖民地是學術上的事(即學者們使用符合學術上廣泛使用的定義界定某地是殖民地,那它就是了),與實際的什麼清單和國家的觀點無關。Google學術搜了幾版,基本麥高登、高馬可曾銳生等香港研究者都界定該時的香港是殖民地。說香港不是殖民地的多是親中派人士多根據上述宣言認為不是,但已被指責錯解了--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5:32 (UTC)[回覆]
只就近親性交的描述的話,調整描述方式可以解決。至於「香港是否殖民地」的觀點,自己去殖民地上補充,補充方法上面我也有提及。我認為我們維基百科(和社群)不應該就這些觀點有過多自己主觀的解讀,但可以用來源去補充來源對於這些觀點的解讀。——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月30日 (二) 06:30 (UTC)[回覆]
那麼在其他條目有必要界定英屬香港的性質時,為何殖民地不是中立的表述?我基本也是找來源說主流歷史學家界定英屬香港是殖民地及常見理由的不合理之處,沒有自行解讀。--S叔 2024年1月30日 (二) 07:09 (UTC)[回覆]
其實依據中立原則,當可以併陳香港(大陸)「官方」及其他學者論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9日 (四) 15:03 (UTC)[回覆]
我覺得這就是一團糊塗帳吧~所以都能各自提出有利的部分來說。按照常理看,香港九龍界限街以南可以說失去主權,但是新界是租的,新界這塊英國百分之百對沒有主權的。你總不能說租了別人的房子,然後到期後聲稱自己對房子有主權,然後畫一塊區域,把租來(到期要還)的土地也說成自己有主權吧??
至於澳門不具有上述問題,中葡聲明與條約上寫的很明白澳門是中國領土、治權什麼的,葡萄牙自己的法律《澳門組織章程》和《葡萄牙共和國憲法》皆定義澳門為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國領土,所以中葡是移交了澳門治權。
(指責不平等這點不是只有中方吧,比如日本認為神奈川公約是不平等條約所以後來廢止了,大韓民國更是直接不承認不平等條約,還加死拖活拉要求日本賠償損失,不過這跟主題沒關係就是了)。--路過的人留言2024年1月30日 (二) 05:40 (UTC)[回覆]
這還涉及一個問題,租借地或租界是否算一種殖民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5日 (一) 07:32 (UTC)[回覆]
租借地和租界或許需要當作兩個不同的概念來看,因為租界是否殖民地是有爭議的,但租借地一定是殖民地(比如新界的地位是租借地,但也是香港皇家殖民地的一部分)。Sanmosa Défendre jusqu'à la mort 2024年2月6日 (二) 01:01 (UTC)[回覆]
說到這兩個概念,我記得《旅大租借地史》一書中,說中國學術界20世紀初就已經區分「租借地」和「租界」的概念了。--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6:08 (UTC)[回覆]
澳門確實不算,英國進攻澳門的時候葡萄牙人還說這是中國領土----Cat on Mars 2024年2月19日 (一) 18:05 (UTC)[回覆]
《中國大百科全書》里也稱香港為「英屬殖民地」--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1:55 (UTC)[回覆]

(!)意見人民網2023年的這篇報導中,似乎清楚寫著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發言人說:「今天,香港民眾依法享有遠遠超出作為英國殖民地時期的更多權利和自由」呢?我只能說,要搞《「香港從不是殖民地」進課本,是對西方長期滲透的撥亂反正》這樣規模的一個系統性大謊言,百密終有一疏。Zheng Zhou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0:25 (UTC)[回覆]

「歷史檔案不具有現實意義」。視作各方觀點吧,中國各方沒有那麼一致的觀點/稱呼,而日常表述的準確度與意義也沒那麼容易評估。2005年CCTV 解說:在殖民地時代,英國政府任命的香港總督在香港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1:41 (UTC)[回覆]
如果只就殖民地的描述上的話,我認為應該引述各方來源來闡明存在不同觀點是最合適的處理,當然官方與官方媒體的表述存在特定差異,可能是審編的疏忽或者逆倖存者偏差;但如果離開殖民地條目在其他條目的描述的話,如果前者觀點是存在明顯差異,意味著這種觀點的描述可能不是統一(或者一致的中立),應該考慮使用其他替代描述,或者直接以來源原文引述(也就是引號引述)代表來源如此說來描述。——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14日 (四) 12:30 (UTC)[回覆]
(!)意見:英國政府的觀點,香港是殖民地(colony),見UK and Colonies --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8:03 (UTC)[回覆]
發現「香港從不是殖民地」是一個長期的重要的觀點,且知曉度可能日益增多。注意到【來自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統一戰線理論教研室編. 「一個國家, 兩種制度」 理論與實踐文獻資料選編[M]. 1987】126頁就有「北京當時嚴厲拒絕。其建由是這塊領土是中國的一部分,絕不是殖民地」。【來自 葉煜榮 董建新 李鴻莊主編. 《鄧小平理論概論》學習指導[M]. 2000】也有【二)判斷題1.香港和澳門被外國侵略勢力侵占後實行殖民統治,但香港和澳門都不是殖民地。答:對。…… 1972年聯合國大會承認香港和澳門都不是殖民地。】。持此觀點的文獻有不斷出現。所以這個觀點有必要保留和介紹,而從古至今中國在表述上稱香港曾是殖民地的[4],也不足以作為反證據,或許類似八年抗戰->十四年抗戰這種理念上的改變?鑑於中國的外交、書籍文獻等都有稱香港的殖民地時期的習慣,條目中可沿用,但不要藉此來定性。--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8:55 (UTC)[回覆]

(!)意見:建議有興趣的人讀HONG KONG'S LOST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A DENIAL OF DUE PROCESS IN THE UNITED NATIONS交代了香港從聯合國非自治領土列表被移除的始末。香港於1961年被列入聯合國非自治領土,1972年在中國的要求下被移除,以免香港在去殖民化的過程中獲得自決獨立的權利。即使按照這個邏輯,依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香港於1972年以前依國際法還是殖民地。中國政府則始終堅持對香港保有主權,不平等條約對中國沒有約束力。我建議承認香港曾是殖民地,中國政府的異議作為附註。--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1:47 (UTC)[回覆]

(+)贊成--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Talk 2024年3月20日 (三) 10:33 (UTC)[回覆]

是否應該刪除掉所有中文內容的英文名

起因是Nishino Asuka閣下在後宮甄嬛傳 (電視劇)中刪除了劇集的英文名。一開始的理由是英文名不是原名,在下解釋後,又以「中國的電視劇為什麼還需要寫上英文譯名呢,這部電視劇的創作又和英語沒有任何關係」為由刪除了英文名(這裡的內容可以參考後宮甄嬛傳 (電視劇)的編輯歷史)。為免編輯戰,在下在對方的使用者提出了異議並給出了理由,參見user talk:Nishino Asuka

我的觀點是:首先,目前沒有類似的要求,說不允許出現中文作品的英文譯名;其次,這部片子的確有在國外上映,也存在可以考證的英文名;最後,參考WP:NOT中「想像自己作為一名讀者,會在百科全書中、這個某某條目下期待找到什麼樣的資訊。」的原則,在下認為使用者的確有希望從條目中獲得此類資訊的需求。

Nishino Asuka的觀點目前摘抄如下:「甄嬛傳作為中國的一部以清朝為背景的電視劇,又不是中外合拍或者外國在中國拍攝的電視劇,所以這部電視劇和外國沒有任何關係。」「在國外上映不代表就一定需要寫英文名,而且這部電視劇又和英語國家沒有關係,它完全是一部中國國產電視劇」「你見過哪一個中國人說自己曾經去過美國,所以給自己起了個英文名字。然後在向中國的公司寫個人簡歷的時候還要寫上自己的英文名?」「這是中文維基百科,既然是中文維基百科那當然是以中文讀者為主要受眾。」

對方在討論頁的連續發問讓我感受不友好,也覺得彼此的觀點已經很明晰,所以決定放棄在他使用者頁面的溝通,交由各位進行討論,當以下情況發生時應當採取何種措施:原名為中文的人名、作品名等,存在來源證明有英文名稱指向同一主體時,是否應該在內容中予以展示。--懶癌哪天行Laziness, as no today's excuse. 2024年3月2日 (六) 05:00 (UTC)[回覆]

希望基於此的討論結果最終能夠成為方針或指引中的一部份。--懶癌哪天行Laziness, as no today's excuse. 2024年3月2日 (六) 05:02 (UTC)[回覆]
@Nishino Asuka--懶癌哪天行Laziness, as no today's excuse. 2024年3月2日 (六) 05:02 (UTC)[回覆]
支持刪除。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寫中文就好。若要展示英文名稱可以去英語維基百科,若要展示法語名稱可以去法語維基百科,若要展示其他上百個語言的翻譯名稱可以去該語言維基百科。--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06:45 (UTC)[回覆]
或者在wikidata貼其他語言名稱也可。--Hualin🎗️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Talk 2024年3月2日 (六) 07:19 (UTC)[回覆]
沒必要加英文名,甚至日本相關的條目,如果漢字和日漢字寫法都一樣,都可以不用再加一遍日文表述。--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07:07 (UTC)[回覆]
須是繁簡日文完全一致。若繁簡不一,仍有必要。--— Gohan 2024年3月2日 (六) 08:42 (UTC)[回覆]
我也覺得沒有特別需要,無需加入外文稱呼(即便在外國有所上映)。主詞條應當凸顯出「最主要」資訊。--Mylittleairpod飲茶傾計·簽名🖊️ 2024年3月2日 (六) 08:28 (UTC)[回覆]
臺灣或中國大陸本土事物或許無需,除非特殊需要。以英語為官方語言的香港、星馬等則不然。--— Gohan 2024年3月2日 (六) 08:41 (UTC)[回覆]
新馬這邊部分華語作品是同時標註中英文名稱(非華語作品則只標註英文或馬來文名稱)--支持安華,支持昌明大馬-太陽番長 2024年3月2日 (六) 09:34 (UTC)[回覆]
吾雖非大陸人亦覺得不必加、不應加。--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13:22 (UTC)[回覆]
如果不應加,資訊框模板文件中「中文節目的英文名稱」可能不適合。至少,英文名不應該在資訊框置頂、與「原名」混用。有關注度的外文名及事件可以散文陳述。--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14:06 (UTC)[回覆]
首先,我覺得很難樹立「所有中文內容都禁止加入外文名稱」這一共識。畢竟在中外交流下,今日很少有所謂「純粹的中國(文)事物」(也就是不適合加入外文名稱者)可言了。不過我想,社群確實可以就何時應或不應在相關條目正文或資訊框加入包含英文在內的外文名稱之事好好檢討一下(個人對資訊框通常主張寬容一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日 (六) 14:56 (UTC)[回覆]
如果作品原名非英文,亦非直接轉寫自英文,就無需添加英文。--紺野夢人 2024年3月2日 (六) 15:26 (UTC)[回覆]
此處以原題為日文的作品為例:《前輩是偽娘》的原文為「先輩はおとこのこ」,無需添加英文;《刀劍神域 奪命凶彈》的原文為「ソードアート・オンライン フェイタル・バレット」,直接轉寫自英文,可以添加。原題為中文或其他文字的作品亦同。--紺野夢人 2024年3月3日 (日) 05:47 (UTC)[回覆]
同意取自外來語的片假名應添加該種外來語。--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3:07 (UTC)[回覆]
既然我是被ping過來的,而且這個問題我也沒看出來有什麼值得討論的必要。所以答案很明顯,就是應該刪除。理由的話,就把我在自己討論頁上的回覆直接粘貼過來吧。
但在國外上映不代表就一定需要寫英文名,而且這部電視劇又和英語國家沒有關係,它完全是一部中國國產電視劇,所以為什麼一定要寫英文?
你見過哪一個中國人說自己曾經去過美國,所以給自己起了個英文名字。然後在向中國的公司寫個人簡歷的時候還要寫上自己的英文名?
所以這是中文維基百科,既然是中文維基百科那當然是以中文讀者為主要受眾。所以你為什麼要寫上英文呢?--紹🌟煦·集思廣益 2024年3月2日 (六) 22:37 (UTC)[回覆]
專門把英文挑出來加註是違反中立的,為什麼不附法文、韓文、藏文、阿美語?只有翻譯自外文的東西需要加注原文,例如外語人名、地名、作品名、先用英文發表的學術專有名詞、非漢文化的宗教術語、用拉丁文定義的生物學學名,其他一律只寫中文。--C9mVio9JRy留言2024年3月3日 (日) 14:12 (UTC)[回覆]
學術專有名詞我也認為不必加上英文,除非該術語有常用英文縮寫,那麼可以註上英文原名及其縮寫,其中第一次出現的英文原名不加粗,縮寫加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3月4日 (一) 03:10 (UTC)[回覆]
PS:或者是名詞構成里混有人名地名等音譯的部分,也可以加上原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3月4日 (一) 03:11 (UTC)[回覆]
有些很好的圖像是英文的,中文的可用圖像很少。如果一定要清理英文的話還得翻譯圖片,編輯難度相對較大,錯誤也更難修正。--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5:34 (UTC)[回覆]
沒錯,只有在編寫和其主題有關外語的條目里才需要加注其條目對應的外文。--紹🌟煦·集思廣益 2024年3月4日 (一) 04:56 (UTC)[回覆]
有個疑問,馬來西亞及新加坡的華人需要加注其外語名拼寫嗎?(假設社群的最終共識是原文不是外語不用加注)--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8:44 (UTC)[回覆]
至少馬來西亞的官方語言是馬來語和英語(至少英語維基百科都有標註對應的漢語名稱,那為什麼不能標註馬來文名稱呢?)--支持安華,支持昌明大馬-太陽番長 2024年3月7日 (四) 08:51 (UTC)[回覆]
馬來西亞國民添加英文、馬來文,新加坡國民添加英文、馬來文、坦米爾文拼寫是合理的。--紺野夢人 2024年3月8日 (五) 06:32 (UTC)[回覆]
我說,Nishino Asuka在回退的時候不是已經給過理由了MOS:LEADLANGspecial:diff/81700646/81701953),這就是格式手冊的指引內容,操作正當。本來就是原生中文的內容,在infobox的「原名」一欄填英文名,本來就是匪夷所思。稍微看過編輯記錄的,就知道這個討論根本沒必要繼續下去。
我看過有人在多地發行的作品加入多國語言special:diff/71241255/71338331。這些行為明顯是違反WP:NOTDATABASE,想寫也是去wikidata寫。相關方針和指引就已經標明原生中文,不必要列出海外譯名。--Nostalgiacn留言2024年3月7日 (四) 09:17 (UTC)[回覆]
(+)支持刪除所有 由中文區發起的 外文詞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3日 (三) 11:24 (UTC)[回覆]
你可試一下去英維討論這個議題,他們會像香港反駁隊一樣玩回退戰,admin會加入玩一份。
他們經常強調的原因是:WP:NOTCHANGELOG。--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3日 (三) 11:33 (UTC)[回覆]
寫在維基數據是否已足夠?我相信大部分不熟悉維基編輯的讀者都不懂去看維基數據,除非所有相關語言維基都有條目。--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3:12 (UTC)[回覆]
問題是,為什麼有必要讓讀者看到、知道『僅僅的』外文名稱,是因為工具書作用嗎,或者為了表現出內容豐富。假設一本書在幾十個語言都有發行,是否理應有一個章節單純列出各發行版本的名稱,以備讀者不時之需。--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3:24 (UTC)[回覆]
在下認為是有必要的。--懶癌哪天行Laziness, as no today's excuse. 2024年3月24日 (日) 23:57 (UTC)[回覆]
由於我之前不知道開了這討論,所以幾日前開了另一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後宮甄嬛傳 (電視劇)加入英文及滿文名稱爭端。在這裡重新釐論題。現時情況是Template:電視節目資訊框一直有一個「各地節目名稱」部分(置於資訊框較低位置),但當中並沒有寫歐美地區名稱的地方,另有一項「英文名稱」(置於資訊框頂部)。我們的討論應分為兩部分:
  1. 中文作品資訊框頂部或序言開首條目名稱應否加入英文名?
  2. 除了前者,中文作品資訊框是否應去除「各地節目名稱」這一類部分?同理,就算條目內文提及作品於其他地區發行,也不應列出該些發行版本的外文名稱?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3:36 (UTC)[回覆]
慎重加入、按共識。感覺這系列參數需要清理,可能過時,比如港澳在一個參數,比如專門設有泰國越南等部分地區的充分理由。有關注度的介紹,優先寫散文+來源。「各地節目名稱」建議設立專題內共識,然後比如用各地名稱地區1 名稱1、地區2 名稱2的方式靈活配置,或者結合維基數據的調用填入及顯示控制。--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3:43 (UTC)[回覆]
既要考慮所在國家或地區,也要考量中文名淵源,不應只以前者一概而論。設想以下情境:
  1. 臺灣地名,學界對其淵源莫衷一是,有者説是來自原住民語,有者説是源自日人對臺/客語的錯聽錯譯,那麽相應日文名應否提及?
  2. 香港道路,其中文名貌似源於中文或中國事物,實則晚於外文出現(例如廣東道),那麽相應外文名(例如Canton Road)應否提及?
  3. 華語電視劇,播出之前才想出並改成世人皆知的中文正式劇名,此名在企畫或攝製期間並未見於任何文書,反倒是其英文名一直不變,刻在所有劇本封面,那麽此英文名應否提及?
--— Gohan 2024年3月17日 (日) 03:37 (UTC)[回覆]
我的看法如下:
  1. 有些中文作品發表時,就有定英文名,有中英文名同列的傾向,尤其盛行中英並行的地區/時代(對於澳門來說可能是葡萄牙文為主)。這些作品的條目序言及資訊框頂部寫發行方重視的外文名,並沒問題。
  2. 其他語文發行版本的名稱對讀者來說有價值,有助於查找版本;或相應語文的來源,進一步豐富內容;或有時對於年代久遠的作品,連辨別這個名稱與那個名稱是否同一作品都有困難,如一個編者已做了這個功夫更應紀錄下來告知後人。而維基數據,我自己初編維基時也不知它是什麼,不是一個入門東西。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3:58 (UTC)[回覆]
1. 不一定妥當,有些時期或領域只是跟風、營銷或者被要求,外文名無實際影響力。比如中文論文自帶英文標題、摘要,但可能是機器翻譯的。有些外文名可能完全查不到原作,因為重名或者無影響力。2. 百科不應變成工具書,應該是一個科普性的讀物。故如果外文名本身值得介紹,就散文介紹。搜尋別名、檢索維基數據等便利性,建議其他途徑解決。--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4:06 (UTC)[回覆]
那麼就有來源証明當時中外名同列,外文名查到原作,才這樣做,好嗎?我的條目豪門夜宴 (1959年電影)一開始考究英文名,是否要刪除?--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4:13 (UTC)[回覆]
接上文。首先承認,可信穩定的英文名對查找外文資料可能有用,不過此時外文條目和維基數據(大概支持附註來源)是更優選擇,讀者找不到位置是不太充分的理由(不過我理解並期望持續改善),所以至少有外文條目時傾向不要(不推薦)重複列出。值得特別用散文或備註註明的外文名,可能算特例,傾向之後再議。我翻找了一下,找到一個例子,《花好月又圓》(英語:Truth or Dare),英文名是官方認可和宣傳的[5],但這個英文名是很難查到資料的,同年有同名電影[6]imdb上的作品名稱也是漢語拼音,加注這個英文名而無解釋是單純複述官方宣傳物料,可能算低價值資訊。--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4:28 (UTC)[回覆]
上文可見中國內地與港澳這種發展時中外文化融合多的地方,對外文名的觀念差別,根本有點牛頭不對馬嘴。中國內地發展時沒有什麼外國文化背景,外文只是迎合國際化需要才做,在公共場合外文用機翻、單純拼音也是近年才漸改善。港澳就算回歸了也用外文作為官方法定文字之一,骨子裡有習慣,往往是同時想中文名與外文名,想了中文名下一刻就想外文名,可能外文名在向政府部門申報一些東西時已有填報。--Luwai2366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7:30 (UTC)[回覆]
以香港電影為例,香港電影資料館出版的香港影片大全系列[7]香港影業協會的年鑑[8]電影雙周刊每年出版的附冊年度首輪片目[9],這些重要文獻均為中英文名對照。--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1:09 (UTC)[回覆]
英文及葡文分別是港澳的法定文字,故此港澳地區作品的著作權人以法定文字發布過的名稱,均應視為原名,不能說只有中文是原名,但英/葡文不是。--Will629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6:20 (UTC)[回覆]
(!)意見:反對刪除。以周處除三害 (電影)為例,我看到影評,想要看這部港台合拍的中文片,但我人在美國,要看只能通過Netflix,而Netflix上的名稱是英文,條目列入英文名稱對我找到該片是有用的。我無法從中文片名猜出英文名稱是The Pig, The Snake and The Pigeon。--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7:20 (UTC)[回覆]
這個理由依舊是「這有用」。如果身處日本只能看日文片庫,也可能得出條目顯著列出日文名是有用的。外文名能放在「放映與發行」章節,無論是正文介紹外文名,還是引用外文新聞的報導。--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7:51 (UTC)[回覆]
你這是不把維基百科當百科全書來用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3月20日 (三) 03:36 (UTC)[回覆]
百科全書難道不是收錄、整理對讀者有用資訊的工具書嗎?--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4:32 (UTC)[回覆]
您這立論也太奇怪了。《中國大百科全書》(三版)會將中國的名物通通加上英文名稱,比如說《孟姜女故事研究集》(顧頡剛著)旁就有英文名稱Research of Meng Jiangnü Story。難道您打算將《中國大百科全書》開除百科全書籍?本質上他的提議只不過也是現存百科全書在使用的一種方式,就事論事討論哪一種標記法較佳即可啊。--Ghren🐦🕕 2024年3月20日 (三) 10:06 (UTC)[回覆]
我想知道大英百科會不會就每個項目列出中文名稱。
另外,為什麼要著緊英文名?不可以是日文名或德文名放在中文名旁?
例子:
人類(英文名:Humanity,日文名:人類,韓文名:인류,希臘名:Ανθρωπότητα)是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2:22 (UTC)[回覆]
英文一向在世界上最為通行,這一連串討論已有談及本來模板的設計就把英文放在與其他外文不同的位置,現在是有反英文中心的思潮,想改變,但是在現實中,就算現在的中國內地,廣播與告示除了機場那種有特別多種語言文字的遊客聚集地方,或者是只有中文的本地向地方,只要選擇多一種語言文字並用,通常還是英文。現實是這樣,以往中文作品喜歡起個英文名也是因為這樣,英文世界可以不重視其他文,但其他文的世界需要重視英文,也是過去的事實。對於英文的地位,有人想改,有人習慣了現實,現實還沒有大改。兩者都有道理。但思潮是新起,說得好像以往從沒有這歷史,就過火了。--Luwai2366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5:33 (UTC)[回覆]
插圖本歐美大百科全書》(es:Enciclopedia Espasa)的條目用西班牙文標引,但同時會附有法、意、英、德、葡等七種對應外文。您的說法完全是可行的啊。我拿這兩家百科全書的例子不是為了說明他們的做法可以直接搬到您維,而是說他們的做法可以作為方案之一考慮啊。--Ghren🐦🕐 2024年3月21日 (四) 05:53 (UTC)[回覆]
咱們已經有跨語言連結、wikidata、維基詞典等來處理多語言問題了,維基百科只需要提供必要的非中文就足夠了(比如電影,標註原產地的語言就足夠了)。其他的百科全書沒有咱們的這些處理方式,不好直接比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3月21日 (四) 09:25 (UTC)[回覆]
我尋思維基百科有個功能叫跨語言連結?還好你是在美國看Netflix,如果你人在古羅馬鬥獸場想看這部電影怎麼辦,是不是也要標個拉丁語SVS ANGVIS ET COLVMBA?不認為這是合理理由。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4年3月20日 (三) 13:31 (UTC)[回覆]
港澳地區的事物首先不應該被納入討論,始終英、葡文為官方語言,多數英、葡文名稱亦可視作母語名稱。對於中國大陸、臺灣及整體大中華圈的事物,除非該外文名稱本身在這些地區相當重要(與漢文可相提並論地重要)或漢文名稱就是譯名,否則沒什麼必要去包含。--西 2024年3月21日 (四) 12:12 (UTC)[回覆]
還有新加坡的華語事物都適用港澳原則。--Luwai2366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05:37 (UTC)[回覆]

不支持刪除。英文是世界上最普及的語言之一,對於不熟悉英語的使用者,標注英文名可以讓他們同時檢視條目的英文名和中文定義,提高了查詢效率。 WiiUf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5:38 (UTC)[回覆]

「之一」。何為查詢,是條目名的英文,還是更多詞彙的英文。對不熟悉漢字的使用者,標註漢語拼音/注音也能提升閱讀效率。--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6:05 (UTC)[回覆]

中華民國、台灣之架構,應達成社群共識

中華民國以現行架構為國家

臺灣為地理區域

但台灣之條目內容包含國防、外交等不符合地理區域之介紹,而國防及外交應回歸中華民國介紹,政治亦是中華民國,社群須討論台灣與中華民國架構--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06:59 (UTC)[回覆]

望此討論能成為國家及地理區域指引部分
如同@Amphylite閣下所述,望社群能早日達成共識--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07:07 (UTC)[回覆]
可參照英文維基百科--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07:15 (UTC)[回覆]
如果參考英文維基,Taiwan就是把國防、外交都寫進去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07:17 (UTC)[回覆]
英文維基百科將台灣島嶼國家分開,但標題分為Taiwan 與Geography ofTaiwan,中文維基應參照此模式--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07:28 (UTC)[回覆]
說要參照英語維基百科,卻不仔細看他們為何這樣做?英語維基百科首先是基於常用原則,決定把「Republic of China」直接視為等同「Taiwan」,因此他們把「Republic of China」條目移動到「Taiwan」名稱。原來的「Taiwan (island)」條目,其內容先是與同名的「Taiwan」(先前的「Republic of China」)條目整併,才重新導向「Geography of Taiwan」。原本搭配「Taiwan (island)」建立的「Geography of Taiwan」條目,則不需另外移動條目。
換言之,如果要照您所謂的英語維基百科作法,要做的是把當前的「中華民國」條目移動到「臺灣」,並把先前的「臺灣」條目內容整合。如此一來,搜尋「中華民國」與「臺灣」都是轉到「臺灣」的條目。至於「臺灣島」這個條目,才是會依照英語維基百科的做法重新導向「臺灣地理」。--KOKUYO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09:13 (UTC)[回覆]
我一直說,維基百科編輯者最大的硬傷是邏輯。我已經說了不下六遍了,台灣這兩個字存在多重含義,要提防存在概念偷換。我現在發現就算是說更多遍,還有使用者,例如上面這位,繼續犯邏輯錯誤。 逍遙玉笛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22:24 (UTC)[回覆]
所以,我認為很多編輯者的邏輯能力,根本無法參與這種討論。台灣這個概念過於複雜,台灣這兩個字包含了太多含義。很多使用者,例如這位[[User::日期20220626]],根本沒有能力區分開。放棄討論算了。 逍遙玉笛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22:27 (UTC)[回覆]
不然我們可以將中華民國移動至中華民國(台灣)當作國家介紹,將台灣移動至台灣島,改為地理介紹--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3日 (日) 02:36 (UTC)[回覆]
不合理,中華民國(台灣)不倫不類。將台灣條目的外交部分改成外事部分,著重寫台灣島嶼的領事,移民,涉外案件,避免任何外交內容。逍遙玉笛留言2024年3月3日 (日) 02:43 (UTC)[回覆]
合理,只是需要修改一下。
「中華民國」就僅介紹中華民國台灣時期的內容。
「台灣」介紹歷史和現在台灣上所有政權的內容。
「台灣島」介紹純地理內容。--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3月4日 (一) 03:25 (UTC)[回覆]
其實大陸時期就在中華民國的歷史沿革章節寫了幾段,其他地方不怎麼提。--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03:39 (UTC)[回覆]
其實我個人倒是覺得中華民國應該包含大陸時期內容,只是已經有了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中華民國是國家(含大陸和台灣時期),台灣是家園,台灣島是地理。--桐生ここ[討論] 2024年3月4日 (一) 08:32 (UTC)[回覆]
「台灣」和「台灣島」在概念上有什麼區別?你這裡的「台灣」究竟是指什麼?還是為了彌補邏輯缺陷而假想的一個概念詞彙?--逍遙玉笛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05:24 (UTC)[回覆]
我不是上次說了嗎,不同的人對台灣的看法並不相同,有些人認為台灣就是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還有些人認為台灣只是家園,國家才是中華民國。不同的人看法不同,這要怎麼清楚區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05:46 (UTC)[回覆]
國家認同的問題不是去用邏輯解釋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05:47 (UTC)[回覆]
過往社群對此多有辯論,建議先參閱相關討論頁存檔。——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日 (六) 14:52 (UTC)[回覆]
多次辯論,但總是議而不決,問題始終還在。--Djhuty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03:35 (UTC)[回覆]
議而不決的根本原因是:這種邏輯上的問題,符合很多編輯者利用台灣條目獨立建國的目的。台灣條目可以跟中華民國條目平行存在。
因為有好處,所以自然不能改變。
同樣的道理,中華民國條目也被同樣的編輯群體污染,裏面出現了「台灣歷史」這種不倫不類的東西。
對維基編輯者來說,邏輯問題並不重要,因為絕大多數讀者也並不能區分概念之間的區別。--逍遙玉笛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05:27 (UTC)[回覆]
結果您還是連參考來源的內容怎麼寫都不看,就跳出來指控其他人沒有邏輯。表面上在這邊講邏輯,實際上就是無視參考文獻提供的描述架構和內容,想在維基百科偷渡自己的政治見解罷了。反正只要與您的政治觀點不同,諸如馬英九政府想搞台灣獨立建國這種指控,大概早晚也會跑出來。--KOKUYO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05:36 (UTC)[回覆]
我決定推翻自己先前的看法,即一國的歷史條目章節可以寫該國建國前的領土歷史。美國歷史也是從十三殖民地時代開始寫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05:52 (UTC)[回覆]
維基百科的寫作要旨是客觀存在,如索馬利蘭這種國際未普遍承認的國家都是以國家形式條目存在,自然現存於臺灣島的中華民國是以現實來編寫。你當前覺得邏輯未自恰,僅僅就是你沒有體會到,1949年後的存於臺灣島的中華民國與1949年前的大陸時期的中華民國發生了許多改變,不僅是領土、制度上的改變,還包含了主體人群、風俗文化等的變異。舉一個例子,1949年前講求的是五族共和、56個民族的中華民族,但在現今臺灣島的中華民國只有臺灣四大族群,沒人在提甚麼五族共和或中華民族了,這一切的變化來自90年代起到現在蓬勃發展的台灣本土化運動。不論您喜歡或反對與否,歷經本土化運動的臺灣島上的中華民國,已經與49年的中華民國有些差異,因此需要把中華民國分開描述,並且追溯之前的台灣本地的描述。如同原本定都義大利半島的一世紀羅馬帝國,當它變成拜占庭帝國後,儘管它的正式國名還是羅馬帝國,但它的文化已經轉成當地的希臘文化,我們對它的描述也必須提到希臘文化的傳承和影響,因此當今維基百科裡中華民國的描述裏面出現了「台灣歷史」這種描述,相當合適。我們必須正視當前台灣島上的中華民國歷經本土化運動的影響。
--Djhuty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06:10 (UTC)[回覆]
不必執著台灣一詞,但台灣島應是地理介紹,因為該條目原是地理介紹,因此或許將原台灣條目之外交歷史等與中華民國合併,中華民國條目移動至中華民國(台灣),台灣條目回歸地理介紹--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5日 (二) 09:09 (UTC)[回覆]
中華民國(臺灣)本身就有條目,是台灣方面的自稱之一,但不是壓倒性的,所以沒必要移動過去。--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5日 (二) 10:22 (UTC)[回覆]
中華民國(臺灣)」應該是相應屆政府的一種宣示觀點(條目),類似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是臺灣。而且這個括號是作為整個名詞的一部分而不是類似我們消歧義機制。如果消歧義的話,跟誰消歧義,是跟中華民國大陸時期?——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5日 (二) 10:55 (UTC)[回覆]
台灣從地理意義上應該約等於或大於台灣島:如果「台灣」不包括其他地理概念(例如澎湖),「台灣」應該就是等同「台灣島」。而「中華民國」只是台灣這個地理區域概念上存在的一個國家政權實體,由於「台灣」歷史上還曾存在多個政權實體(原生的或者占據的),不能簡單地將「中華民國」替換到「台灣」上。en的做法更多基於命名常規常用性。一來「中華民國」作為國家實體和「台灣(島)」作為實體所依附的地理概念,存在不同,不應該過度整合。至於基於「台灣」的拓展名條目(「台灣XX」等),按照事物存在的時間來區分,例如像「台灣鐵路運輸」在民國政權實體到達「台灣(島)」前就存在的概念,應該包括「中華民國在台灣前的台灣鐵路運輸」資訊或者歷史描述,而不只是「中華民國在台灣後的台灣鐵路運輸」或者完全等同「中華民國鐵路運輸」;而像「台灣網際網路」在民國政權實體到達「台灣(島)」後才存在的,實際等同於「中華民國在台灣後的網際網路」資訊或者歷史描述。——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5日 (二) 10:52 (UTC)[回覆]
en的做法可能也是基於他們對台灣的認知而已,未必只是命名常規性。他們認為Taiwan就是個國家,第一句話就寫的很清楚了:Taiwan, officially the Republic of China (ROC), is a country。但在中文語境下,台灣是不是個國家,有很大爭議,甚至你對台灣的看法,也不算是個國家。--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5日 (二) 11:09 (UTC)[回覆]
討論頁頂部也說了:Consensus has been reached for Taiwan to be called a 'country'.--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5日 (二) 11:11 (UTC)[回覆]
中文分開寫,但內容又有所重複,反而涵蓋了大中華地區相當一部分人的認知。--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5日 (二) 11:13 (UTC)[回覆]
大致如此。——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5日 (二) 11:19 (UTC)[回覆]
確實,台灣一詞在地理區域來說是台灣島+澎湖群島+其他附屬島嶼(蘭嶼、綠島、小琉球),也就是說臺灣省的地理範圍,這不等同於法律地位上的台灣地區(含台澎金馬)。因此我認為依照之前討論中,Sanmosa的建議方案為主軸。略改如下
  • 中華民國作為延續國民政府法統的政治實體,其條目應以介紹政治體制為主,而歷史方面應上承大陸時期的中華民國,並一定限度提提到台灣本土史
  • 臺灣作為一個地理區域名稱,以台澎為主,其條目應以介紹人文、地理、自然風貌為主,而歷史方面應上承臺灣本土史;
  • 臺灣地區作為一個法律名詞,其條目應介紹該法律名詞的使用情形(維持現狀);
  • 臺灣省作為中華民國下設的行政機構,其條目應以介紹自身建制為主,但歷史方面可以對清朝曾經管治臺灣的省、道級建制(即福建省福建臺灣省臺灣道)略作介紹。
--Djhuty留言2024年3月6日 (三) 03:58 (UTC)[回覆]
支持--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6日 (三) 10:57 (UTC)[回覆]
只要相關限度能妥為確立,則無不可。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3月7日 (四) 23:53 (UTC)[回覆]
「中華民國作為延續國民政府法統的政治實體,其條目應以介紹政治體制為主」,您的意思是中華民國條目要刪除地理、經濟、基礎建設、社會、文化章節?--KOKUYO留言2024年3月9日 (六) 08:16 (UTC)[回覆]
我認為是這樣無疑--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9日 (六) 09:16 (UTC)[回覆]
  1. 中華民國應以現行架構為國家,而臺灣則為地理區域。
  2. 台灣條目內容應調整,將國防、外交等不符合地理區域介紹的部分歸入中華民國條目。政治方面也應明確為中華民國。
  3. 參考英文維基百科的做法,將台灣地區的介紹分為台灣(地理)、中華民國(政治)、台灣歷史等條目。
  4. 將中華民國條目移動至"中華民國(台灣)",台灣條目回歸地理介紹。
  5. 可以參照其他國家條目,如美國歷史條目包含了十三殖民地時代,中華民國條目也可以包含大陸時期的歷史。
  6. 對台灣的描述應考慮本土化運動的影響,包括人口結構、風俗文化等的變異。
  7. 臺灣一詞在地理區域概念上應包括台灣島、澎湖群島等,與法律地位上的台灣地區有所不同。
  8. 在編寫相關條目時,應區分台灣地區的存在時間,並以台灣本土史為主要歷史描述。
  9. 中華民國條目應以政治體制為主,不必包含過多地理、經濟等範疇。
  10. 最終的編寫架構應經由社群共識達成,以建立維基百科中有條理且公正客觀的資訊體系。
--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9日 (六) 09:17 (UTC)[回覆]
奇怪,明明已經有許多人跟您講了,英語維基百科社群是把「中華民國」等同於「臺灣」,所以他們把條目「中華民國」改名成「臺灣」,而不沒有另外建立「臺灣」條目,結果您還繼續堅持您獨創的「英文維基百科的做法」?還有,什麼時候維基百科的「中立的觀點」是指一群人自行搞原創研究,就可以不用去理會參考文獻的內容?--KOKUYO留言2024年3月9日 (六) 09:59 (UTC)[回覆]
明明最客觀的寫法,就是參考可靠性較高的參考文獻,去劃定寫作框架與撰寫內容。例如:「中華民國」條目參考國情介紹《中華民國年鑑》、學術叢書《中華民國發展史》12冊;「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條目參考學術叢書《中華民國專題史》18卷;「臺灣」條目參考地方志《臺灣全志》15卷、學術叢書《臺灣史論叢》13冊;「臺灣省」條目參考地方志《重修臺灣省通志》12卷;「福建省 (中華民國)」條目參考《中華民國福建省政府志》上下冊。--KOKUYO留言2024年3月9日 (六) 11:09 (UTC)[回覆]
你這個說法從邏輯上不成立,因為「可靠性較高的參考文獻」不一定客觀。如果「可靠性較高的參考文獻」存在一定偏頗,那你就算拿了「可靠性較高的參考文獻」來寫條目,條目也一樣不客觀。甚至乎,就算不論客不客觀的問題,如果真的可以只看來源寫了甚麼就在條目寫甚麼,而不用考慮來源相關內容的恰當性的話,那我以後大可以用AI產出條目,只要我給了「可靠性較高的參考文獻」AI看就好了(註:我說的這種做法是不被容許的,PaintWoodSt已經因為這種做法而被永久封鎖了)。當然,我並不預期你會意識到你的邏輯是有問題的就是了。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07:42 (UTC)[回覆]
請不要隨便扭曲別人的原意。明明自己在寫論述時,您還知道「因此從定義上而言,『中立的觀點』是『(相對)客觀的觀點』,而『中立』的態度與『客觀』的態度兩者本為一體。」而我的意思與所提供的建議,明明就是「(態度)最客觀的寫法」就是按照「中立的觀點」方針的做法,藉由可靠來源決定撰寫的框架與內容,而可靠性較高的來源本來就有較大的比重。從頭到尾,我都沒有說要在維基百科上建構一個純粹客觀的知識體系(這不在方針指引的範圍),而都只說要按照方針指引的規定寫條目,結果您跑出來幫我製造不存在的語句意思,可真是謝謝您呢(畢竟巴特都說作者已死嘛,我也管不著您的嘴)。--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8:43 (UTC)[回覆]
當然,在維基百科上也常常看到那些用各式各樣的理由,反對依照方針指引的規範,使用可靠性較高的來源撰寫、討論條目的使用者。例如,總是有那些覺得自己的分析、綜合或總結更為正確,所以非得要在條目裡面對內容發表點評的使用者;或者單純自己不喜歡參考文獻的內容,就說其他權威人士撰寫的參考文獻無效的使用者;或者根本無法區分部落格文章、新聞報導和學術研究之間可靠性的差異,覺得只要存在一篇低質量的來源,就可以拿來否定可靠性較高來源的使用者;或者發現自己違背方針指引規範後,卻反過來要求其他人不應該仰賴方針指引寫作條目的使用者。--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9:13 (UTC)[回覆]
我看到的情況是中立的觀點說的是「當同一主題存在多個或相互牴觸的觀點時,應平等表達每一個觀點。不應讓對一個特定觀點的介紹佔有不合理的比重,或聲稱某特定觀點為『真理』」與「重要的是我們如何將這些來源組織起來,創作出一篇中立的條目」,但從來沒有說過「藉由可靠來源決定撰寫的框架與內容」這種話。請你解釋一下「藉由可靠來源決定撰寫的框架與內容」到底是哪條具體的方針條文明確支持的,或你是根據哪些具體的方針條文來如此總結的。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09:31 (UTC)[回覆]
誰跟您說方針指引是看個別語句?明明方針指引已經明確提到,「維基百科不發表原創研究,其中收錄的內容需要有既已發表的材料作為依據和支援」,也說明「切勿超越來源中的表達,或者將來源用在與其本意不符的場合,譬如撰寫與來源上下文無關的內容。簡而言之,我們應該照著來源寫」,更說到「根據可找到的最好與最著名的權威來源而做出良好且不帶偏見的研究,是避免描述某一事物時被他人質疑內容是否中立的常見做法。」結果您卻還要繼續說,方針指引沒有提到「藉由可靠來源決定撰寫的框架與內容」?還是您認為,維基百科使用者不能承認某個權威來源具有較高可靠性,所以我們不能照著這個來源寫,而得要用其他質量較低的來源寫?--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9:44 (UTC)[回覆]
問題在於你提到了「框架」,你上方提的那些條文頂多只能印證中文維基百科要求其中的內容需要有可靠來源作證明,但未曾印證「(條目)框架」也如是。「(條目)框架」屬於文體問題,而文體問題一般與可供查證、可靠來源等規範具體內容的方針指引關係不大。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09:53 (UTC)[回覆]
簡直莫名其妙,我前面明明都在討論寫的內容範圍,這邊的框架自然是指條目應該收錄哪些寫的範圍,哪些主題是重要的,對於這個主體的知識應當依照哪個脈絡。結果您又自行原創地幫我定義我這邊的框架是「文體」,再來問是要寫志書還是百科全書(照您下面的問法,可能就是承繼這個脈絡)。請問我何時說到文體問題了?可以麻煩您不要一直扭曲別人的原意呢。--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9:59 (UTC)[回覆]
「條目應該收錄哪些寫的範圍」從定義上而言就是條目的文體,我並沒有離題。百科全書應該寫的東西與志書應該寫的東西是不同的。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0:01 (UTC)[回覆]
我認為中華民國跟台灣是兩個不一樣的東西 中華民國是法律國名 台灣只是代稱而已--Liao_509 ☄️Fighting!簽名🖋 2024年3月27日 (三) 21:58 (UTC)[回覆]

莫名其妙,自己發明一個「條目應該收錄哪些寫的範圍」等於文體的原創概念,就拿來指控其他人不是來寫百科全書。我明明要指的是,如果總體來源提到「二二八事件」的背景是A(政治問題)、B(經濟問題)、C(社會問題),那麼使用者就不應該自行把D(歐洲國勢衰弱問題)加進去。如果您只是單純想要不斷藉由扭曲我的意思,進而干擾討論,那麼恕我不作陪。--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0:13 (UTC)[回覆]

請你不要一口一個「莫名其妙」、「明明」,並且停止作出輕率指控,你作為資深使用者理當知道這樣是不文明的行為。而且這裏討論的一直是哪些內容應該移除,你說的情況是加入內容,似乎與這裏討論的東西無關。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0:21 (UTC)[回覆]
原來我不能表達對自己的原意被扭曲感到「莫名其妙」,也不能說「明明(意思是什麼)」,而您能夠指稱「我並不預期你會意識到你的邏輯是有問題的就是了」?還有,現在您說這邊的只是討論哪些內容應該移除,但明明這邊的討論章節標題叫做「中華民國、台灣之架構,應達成社群共識」。我從頭到尾是說,這個「架構」參考既有的參考文獻即可,結果您現在說這叫做加入內容?--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0:25 (UTC)[回覆]
而我要說的正是「條目架構參考既有的參考文獻」的做法需要考量參考文獻本身的具體情況,而不能一概而論。我之所以說「加入內容」是因為你舉的例子是在原有架構中加入新的架構,然而這裏的情況是欲在原有架構中移除部分架構。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0:35 (UTC)[回覆]
那您要舉別的例子,也可以啊。例如,當《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二二八事件真相與轉型正義報告》等來源提到「二二八事件」的背景是A(政治問題)、B(經濟問題)、C(社會問題),結果有使用者自己覺得C的某個部分不是背景,就要求刪除那個來源。照您的講法,因為當前權威的《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二二八事件真相與轉型正義報告》等來源都不是百科全書體,所以這樣不靠來源逕自提出刪除意見是合理的。--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0:35 (UTC)[回覆]
所以才會有這裏的討論啊,這裏就是讓大家一起看到底相關來源和其他可靠來源具體是怎樣表述主題的,然後由此判斷那個使用者說的到底對不對。我一直不明白的是:你為何如此抵觸對條目架構進行討論?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0:43 (UTC)[回覆]
您怎麼不先思考,為何您為何要不斷扭曲我的意思呢?明明照來源寫即可,我也提了來源提供大家參考,這也是方針指引所要求的。結果您卻不斷扭曲我的片段語句,甚至憑空指控我要大家遵守這個文體?--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0:46 (UTC)[回覆]
從頭到尾,提出可以供大家討論的參考文獻是我,而我也是用舉例的方式表達(原文:「例如:『中華民國』條目參考……」),如果大家有覺得其他可參考的來源本來就可以自行提出。結果您到現在都沒有提供任何參考文獻,也沒有對這些文獻進行研究,就只是藉由某些字眼自行發明那些我不曾表達過的意思。--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0:50 (UTC)[回覆]
我再一次請你停止作出輕率指控。你一直都在聲稱我「扭曲」你的意思,有沒有一種可能是你當時的話說得不夠清楚,以致我無法正確理解你的意思?而且我一直說的是來源的具體內容,你舉出的只是來源標題,我能力有限,實在不知道單有標題而沒有具體內容可以如何進行判別。再者,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應承擔舉證的責任,我又不是(欲)添加或恢復內容的編輯者,這舉證責任怎麼突然轉嫁到我頭上了?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0:54 (UTC)[回覆]
您不如先停止您對我的任何錯誤主張吧。我從頭到尾,從來都沒有使用過「文體」這個詞,結果現在反而怪我害您聯想到「文體」?而當我提到幾個參考文獻,當然是要麻煩大家自行去查閱那些書籍,難不成還要我在這邊跟大家分享盜版PDF檔,才叫具體討論?--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1:00 (UTC)[回覆]
就前者,你說的我「怪你害我聯想到『文體』」並不存在,一來我並未曾「(責)怪」,二來我當時是在以我的理解來描述這裏的問題為文體問題,我就只是想提醒你這涉及到文體問題而已,不存在你令我聯想到「文體」的情況。就後者,由於中文維基百科此前有過折毛事件,我實在不得不慎重,如果你實在是無法提供的話,我也不強求你提供,但我也不能在未經討論的情況下直接相信你說的全部是事實。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1:07 (UTC)[回覆]
我已經一次次說我講的不涉及「文體」問題,結果還繼續說我在講「文體」,請問這叫提醒嗎?然後自己不想親自翻查資料,就要別人在維基百科上提供盜版pdf,這對嗎?--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1:14 (UTC)[回覆]
喔,不對,照前面的脈絡,只要不把盜版pdf放到維基百科上,而只是提供標題和說明,就不叫具體依照來源討論條目了。--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1:20 (UTC)[回覆]
我最後一次請你停止作出輕率指控。我當時完全只是在陳述為何我認為我說的話沒有離題,你上方的說法完全背離實際情況。另外,請不要假定(臺灣的)志書是很容易access的東西,(就香港的情況來說)一般人如果沒有access高等學術機構的權限,是不可能access到臺灣的志書的。再者,我也明確表明「不強求你提供」了,你上方的說法會否有些誇大其辭了?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1:24 (UTC)[回覆]
當我明明在最前方就提供了在本討論串可供參考的參考文獻的書名了,而大家可以自行參考、提供意見或提供其他文獻了,是誰一直說這做法不符合具體討論的呢?--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1:29 (UTC)[回覆]
那容我做最後一個確認:你是否並無抵觸對條目架構進行討論的想法?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1:34 (UTC)[回覆]
請問您是在這邊胡鬧的嗎?我提供與本討論串直接有關的參考文獻,說大家可以藉由高質量的參考來源決定內容,不要自行劃定、發明條目主題的知識,結果您現在說這樣的做法叫做反對對條目架構進行討論?--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1:39 (UTC)[回覆]
我對於誤解了你的留言的語調表示歉意,但我也希望你以後在相關討論中的留言可以盡可能地柔和些,畢竟「莫名其妙」、「明明」之類的用詞很容易令人感受到敵意,在這裏用這類詞彙實在不太合適。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1:43 (UTC)[回覆]
維基百科應當是和諧的編輯平台 個人認為不要拿維基百科當作吵架的地方 有話可以好好說 少一點爭執 少一點生氣 認真探討問題 和諧的處理問題--Liao_509 ☄️Fighting!簽名🖋 2024年3月27日 (三) 22:01 (UTC)[回覆]

原來又是一場誤會?您誤會我提到「文體」(即便我已經數次澄清沒有碰到文體,您卻還是要說我的某個詞是肯定是在指文體?),您又誤會我沒具體討論(即便我很早已經提供參考文獻的書單,大家可以自行翻閱,您卻說這只不過是給標題?),現在又誤會我反對討論架構(提供已知可靠性較高的參考文獻,並說應依照可靠性較高的來源決定內容,您卻說成我是在反對討論?)。--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1:53 (UTC)[回覆]

我感覺你還是理解錯了我的意思。
  1. 我一開始之所以誤解你反對討論條目架構是因為我看到你對於部分支持調整條目架構的使用者給了一些可能屬於訴諸人身的意見,我擔憂你會因為這樣而因人廢言,我的這個誤解與你的其他主張無關。
  2. 你提到的其餘兩個「誤會」就真的是你自己的誤解了:
    • 我當時提到「文體」是為了解釋我們談到的話題為何與「文體」相關,以及為何我認為我說的話沒有離題,至於「文體」的具體定義如何我認為不應該在這裏討論;
    • 我當時提到「具體討論」是想説由於你給的來源只有標題資訊,我在無法access到你給的來源的情況下,我自己無法就來源具體討論。
如果可以的話,我建議此後的討論可能還是圍繞著Djhuty的提議比較好。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2:36 (UTC)[回覆]
原來根據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某位使用者告知其他使用者應當要照參考文獻決定條目內容,而不該用個人的解讀逕自決定條目內容,一個使用者反對原創研究的主張就要被您說成反對討論條目架構啊?而當我說「前面明明都在討論寫的內容範圍,這邊的框架自然是指條目應該收錄哪些寫的範圍」,已經明確說不涉及文體問題,您還繼續要把我所說的「哪些寫的範圍」解讀「文體」,這整個主題又是誰開的頭呢(我已經說這不是我的意思,您還要繼續說這是我的意思、還不斷拿這個追問,不是嗎)?然後,我已經提出具有可靠性的來源供大家討論,您自己能力不足(依照您的說法)無法翻找文獻參與討論,結果是我要被您指控說「使用(參考文獻)的方式不當」?您自己沒有辦法具體討論文獻,就跑來說其他拿出參考文獻的使用者沒有具體討論?--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3:04 (UTC)[回覆]
我感覺你在這裏的語調偏向於質問而非討論(甚至到了現在仍舊如此),而偏向於質問的語調確實會令人感受到敵意,因此我當時實在很難不誤解你的用意。至於你說的「不斷拿這個(「文體」)追問」完全是誇大其辭,除了為駁斥你這種誇大其辭而提到「文體」外,我也就只在3個留言中提到共4次「文體」,這不是能用「不斷」來形容的情況。你指控我指控你「使用(參考文獻)的方式不當」更完全是子虛烏有,我的原話是「對可靠來源的使用方式可能存在不當」,一來這句話是就一般而論,並沒有針對任何人,二來我用的是「可能」,代表著我認為這事情存在不確定性,你把整件事說成我言之鑿鑿地指控你「使用(參考文獻)的方式不當」也未免太過分了一些。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5:23 (UTC)[回覆]
已經被當事人馬上回說不是那個意思,卻還繼續堅持別人是那個意思,還反說是別人的言論讓您有這種發揮,原來這不是堅持「錯誤解釋」?然後,您怎麼不回顧您在前面如何誤解的我的言論,並以此宣稱不該使用數個「可靠性較高的參考文獻」,作為條目內容的基礎呢?然後,當別人已經實際提供可靠性較高的參考文獻有哪些,卻還是繼續泛泛談說人們應當實際討論參考文獻來質疑,但自己又沒能力翻閱文獻。請問您到底想要幹嘛,真的有想要具體討論文獻內容嗎?--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5:51 (UTC)[回覆]
還有,照您的講法,只要文體不同就不能成為條目內容的參考依據。那麼維基百科的許多對來源的要求可該加嚴了,因為只要不是百科全書,新聞報導、期刊論文、學術研究這些文獻都不能拿來決定條目主題應採納的範圍、重要性和脈絡。--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0:17 (UTC)[回覆]
我鄭重聲明:我從來沒說過「只要文體不同就不能成為條目內容的參考依據」這種話。我反對的是直接挪用非條目文體的架構來當作條目的架構,而不是反對使用非條目文體為來源。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0:24 (UTC)[回覆]
我從頭到尾也都沒有講過文體這件事情,是您憑空發明這個主張。我已經講了,依照方針指引,就是得照來源寫,引述的內容也都在上面。--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0:31 (UTC)[回覆]
然後,我上面說的是對可靠來源(或「可靠性較高的參考文獻」)的使用方式可能存在不當,而不是反對使用可靠來源,我感覺你說的事情和我說的不是同一回事。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09:38 (UTC)[回覆]
明明條目的寫作內容,本來就是盡可能依循好的來源,特別是由權威機構、人士出版的內容。除非您認為,一個未經學術訓練者出版的個人出版物,是可以直接等同於得到學術界廣泛讚譽著作。例如,一個普通人自行出版的醫學史書籍《精神疾病治療史A》,可以直接比擬某位學者出版、且在學術廣泛引用的醫學史《精神疾病治療史B》。而當兩者的描述框架不同的時候,您認為別的使用者提出條目要參考《精神疾病治療史B》的框架寫作條目是不當的?--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9:52 (UTC)[回覆]
我說的「使用方式不當」指的是「(具體)怎樣用」而不是「用不用」,我也已經很明確說明了我並不是在反對使用可靠來源。我的主張一向是具體來源具體分析,你不能不考量來源的具體內容表述,只看可靠性來決定如何參考一篇來源,而這和你說的甚麼「《精神疾病治療史A》」存在與否完全沒有關係。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09:55 (UTC)[回覆]
原來使用者直接提出幾個已知可靠性較高的參考文獻(書單),提供給其他使用者參考,這樣還不夠具體啊。反之,您到現在只不過是不斷地宣稱不能依照可靠性較高的來源寫條目,卻連這幾個參考文獻哪裡有問題都沒提出,我倒是沒看出您現在所謂有關來源具體內容表述的考量在哪裡?--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0:07 (UTC)[回覆]
我也在此鄭重聲明:我從來沒有「不斷地宣稱不能依照可靠性較高的來源寫條目」。再者,這裏討論的東西是整個條目的架構問題,那就相當於專案重寫整個條目了,這種情況下將每個來源都拿出來重新審視一遍應該不至於有甚麼不當之處。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0:30 (UTC)[回覆]
此外,為避免任何人誤解,我在此強調我支持的是Djhuty的方案,不是August0422的意見。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07:47 (UTC)[回覆]
這我知道--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10日 (日) 04:08 (UTC)[回覆]
@Djhuty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07:32 (UTC)[回覆]
我不認為中華民國條目需要刪除地理、經濟、基礎建設、社會、文化章節,國家形式條目本身就會含有這些項目,我不知道August0422想移到哪裡去,很明顯作為地理條目台灣不是那麼適合。當前中華民國領土近乎在台灣地區,因此兩者之間一些領域產生了疊層架構,因此要申明主次問題。本身屬於一國的經濟、基礎建設、社會、文化等內容還是要回歸國家層級,作為地理條目的台灣可以適量的提起,但內文不能過度而喧賓奪主。回到一開始爭端,本爭議是台灣這個地理條目涉及太多國家層級內容才被拿出來討論,條目中華民國的爭議不多阿。--Djhuty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9:15 (UTC)[回覆]
但本來就沒必要特別由維基百科使用者主動發明一個主次架構,我們只需要照當前來源呈現出的知識架構就行。就像我前面來講,「臺灣」條目就參考地方志《臺灣全志》15卷、學術叢書《臺灣史論叢》13冊、或其他這類高質量的來源寫。說到底,維基百科使用者本來就不應該在沒有來源指證的情況下,自行定義條目的內容,而是統整現行的來源去決定條目的樣貌。--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9:30 (UTC)[回覆]
@Djhuty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09:33 (UTC)[回覆]
然後我也很想知道究竟KOKUYO是如何區分志書和百科全書的,畢竟據我理解,這是兩種不同的文體。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09:35 (UTC)[回覆]
不如我們中華民國的台灣歷史部分移至台灣,台灣條目移動至台灣島,外交國防等不必刪除--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9:55 (UTC)[回覆]
不太適合,至少從1945年起的臺灣歷史確實是中華民國的歷史,而且1945年前的臺灣歷史也不是與中華民國完全沒有交集。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2:51 (UTC)[回覆]
實際上,以現行質量相對較高、通覽式介紹兩個主題的出版物和系列叢書來看,講述當前「中華民國」的參考文獻早就會包含「臺灣歷史」的內容(如《中華民國年鑑》、《中華民國發展史》等),而講述「臺灣」的參考文獻本身也會提到「政治」、「法律」、「經濟」等內容(《臺灣全志》、《臺灣史論叢》、《臺灣學通訊》等)。因此,依照現行要求跟隨參考文獻撰寫條目的寫法,能選擇的方向有兩種:
  1. 繼續維持現行的「中華民國」與「臺灣」兩篇條目,並分別依照「中華民國」、「臺灣」兩個主題的來源,將兩個主題各自涉及的脈絡加入對應條目裡。因此,「中華民國」條目仍繼續有「臺灣歷史」的內容,「臺灣」條目則維持「政治」、「法律」、「經濟」等內容。
  2. 依照英語維基百科的作法,藉由參考文獻的內容指認當前介紹「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時,其實和當前介紹「臺灣」(Taiwan)內容範疇大部分相同。因此,可以將「中華民國」和「臺灣」這兩個主題視為相同主題的來源,並且將兩篇條目合併。
至於藉由個人「分析、綜合或總結」決定「中華民國」和「臺灣」兩個主題的內容,本來就涉及到原創研究的問題,不應該被納入條目討論的依據。--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3:34 (UTC)[回覆]
如此一錘定音限縮討論範圍、未經討論直接下「原創研究」定性的做法不見得合適。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1日 (一) 15:33 (UTC)[回覆]
根據維基百科的方針,原創研究本來就是指「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還是您想要直接藉由討論直接超越方針嗎?而從目前到現在,請問除了我前面直接提出可以使用哪些參考文獻決定主題的內容外,還有誰提出質量相對較高的參考文獻指認其觀點呢?請問您到現在有提出任何一個質量高的文獻,來解決這個討論串的問題,或者指證有其他可能性嗎?--KOKUYO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5:51 (UTC)[回覆]
在未經討論共識的情況下隨意設定前置條件也不見得是合適的做法,這有違討論的原意。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2日 (二) 04:42 (UTC)[回覆]
此外,我在其他地方其實也收到了其他使用者對於你對條目架構與來源的關係的總結的不認可,到底是誰真正「超越方針」我認為值得商榷。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2日 (二) 04:45 (UTC)[回覆]
請他來互助客棧講,拿出來源講啊。--KOKUYO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05:26 (UTC)[回覆]
我當時有問他要不要來互助客棧表達他對於你對條目架構與來源的關係的總結的不認可,但他當時拒絕了。另外,請你注意一下你的語調。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2日 (二) 05:37 (UTC)[回覆]
所以您只是想要在這邊說有人不認可,並不打算具體說明哪裡存在文獻使用問題,也沒有打算提出其他參考文獻。這叫做依照參考文獻進行具體的討論?--KOKUYO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05:48 (UTC)[回覆]
然後語調又怎麼了?我急切希望當事人趕快上來提供意見、文獻,趕快一起討論,真理越辯越明啊!--KOKUYO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05:58 (UTC)[回覆]
這樣説吧:畢竟我也不是他,如果他實在是不願的話,就算我們怎樣要求他也無法。我能理解你的「急切希望」,老實說我當時也是如此,但還是請你保持冷靜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2日 (二) 11:05 (UTC)[回覆]
我從頭到尾都很冷靜啊,就歡歡喜喜等他來互助客棧啊。他講得有理,我就支持;他講得有問題,我就拿出理據直接反駁。不就這麼簡單嘛。--KOKUYO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11:37 (UTC)[回覆]
恕我眼拙,我實在看不出來,而且我也無法認為這種情況屬於我的「誤解」。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3日 (三) 04:35 (UTC)[回覆]
所以他/她要來互助客棧了嗎?我還在等他/她上來發表意見啊。--KOKUYO留言2024年3月13日 (三) 05:28 (UTC)[回覆]
WP:白天作為飲器,晚上作為溺器#當來源互相矛盾的時候可以不採信其中一些嗎?應該勉強能算是他的回應吧,我猜。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4:55 (UTC)[回覆]
我以前說來源裡面有些內容我覺得可疑,就不用了。這個人(U某)就真的說我是原創研究,結果寫論述的時候就推翻他以前的說法。--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22:27 (UTC)[回覆]
支持U:KOKUYO的論點。--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6:04 (UTC)[回覆]
是否可以直接發起投票徵詢意見--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09:39 (UTC)[回覆]
投票不能代替討論。這問題也沒必要投票,照著參考文獻來決定條目應當寫哪些內容就好。--KOKUYO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09:54 (UTC)[回覆]
理論上發起投票需要先有共識支持,然而我感覺這裏甚至也無法達到一個同意發起投票的共識。@August0422徵詢意見不一定要拘泥於投票,我感覺容許開放式答案的問卷調查或許比較適合,這種情況下問卷調查相比起投票會更接近於討論。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2日 (二) 11:05 (UTC)[回覆]
我看已無人討論,也未有共識,可結案--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7:17 (UTC)[回覆]
考慮到近日DYKC那邊的事情,我想再等一等。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7日 (日) 07:43 (UTC)[回覆]
請問發生甚麼事--August0422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9:30 (UTC)[回覆]
PaintWoodSt在被永久封鎖後濫用傀儡並意圖洗地。雖説與KOKUYO本人沒甚麽直接的關係,但是PaintWoodSt一開始是因為寫條目的方式不當而被永久封鎖的,而無論是PaintWoodSt在被封鎖前對自己的寫作方式的描述,還是在被封鎖後經傀儡帳戶表達的自己對寫作方式的見解,都與上面KOKUYO所主張的寫作方式非常類同,PaintWoodSt在在被封鎖後建立的傀儡帳戶還直接表達了自己對KOKUYO所主張的寫作方式的支持,並以此來合理化他自己的寫作方式,這讓我對於KOKUYO所主張的寫作方式的恰當性有著非常嚴重的擔憂。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3:44 (UTC)[回覆]
KOKUYO的問題是比較會曲解別人的發言。--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3:48 (UTC)[回覆]
不過他的寫作方式不妥,拿「PaintWoodSt支持」作為論證理據,好像不太合適。--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3:50 (UTC)[回覆]
因為他想隨便找一個與我無關的人,隨便連連看啊。就像他不會講自己先前在某條目主張使用者可以自行評點來源是非對錯的寫法,反而沒得到自己公開指定的行政員支持(該名行政員的意見反而與我相似,即:要麼就是單純寫上該人怎麼講,要麼就是不要寫)。--KOKUYO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4:07 (UTC)[回覆]
只要仔細方針指引的規範,任何人都知道編者不應該在沒有來源的情況下,自行評價某個內容的是非對錯。這應該也是為何我和該行政員能得出相同的寫法結論,而Sanmosa卻沒有辦法。--KOKUYO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4:15 (UTC)[回覆]
我傾向於認為他是因為怕了你才選擇建議我息事寧人,畢竟沒有人會認為「天照大臣」這種顯然的筆誤會是一個神祇的正經名稱。此外,我已經就你方才的言論中屬公然的誹謗與人身攻擊的部分提報到ANM。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4:44 (UTC)[回覆]
所以我才説是「有著非常嚴重的擔憂」,如果我找到更合適的論證理據的話,那我現在應該做的就是痛批KOKUYO了。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4:46 (UTC)[回覆]

鍵盤技術應改名爲「鍵盤『按鍵』技術」

本人曾在該討論頁發問,然久無回應,故在此提出:

整篇都是說鍵盤按鍵的構造,不是鍵盤其他部份的結構,應該改名。--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14:22 (UTC)[回覆]

@捍粵者二比起改名更應該增加內容才對吧,難道你會因為太陽餅沒有太陽就要求它改名嗎?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3月2日 (六) 15:56 (UTC)[回覆]
我覺得這部份內容夠長,鍵盤其它部份可開新文。--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3日 (日) 06:05 (UTC)[回覆]
改名「鍵盤結構」?「鍵盤技術」命題有點大,大量「技術」內容(RGB、PS2/USB、安全威脅)可能適合寫在鍵盤或單獨條目。英文條目開頭定義為物理結構和電子機制,但後來扯到OCR和語音輸入感覺有點離題。--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日 (六) 16:20 (UTC)[回覆]
「鍵盤按鍵結構」好不?--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3日 (日) 06:10 (UTC)[回覆]
目前內容來說不是不行,但跨語言連結是去掉還是怎麼弄。--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3日 (日) 20:14 (UTC)[回覆]
我覺得可以脫連。--捍粵者二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12:24 (UTC)[回覆]
@MilkypineYFdyh000這裏的討論有得出甚麽結論嗎?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2日 (二) 11:06 (UTC)[回覆]
我覺得可以保留現名、序言稍做調整來限定主題(主基調),還可以加頂注消歧義。跨語言的et:Klaviatuuride_tehnoloogiad就有提到投影鍵盤、軟鍵盤,這些超越傳統的「按鍵」。--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11:13 (UTC)[回覆]
不反對這個結論。我之所以要問結論,是因為這討論在此以前也就只有三人參與,然後捍粵者二又被永久封鎖了,我但又最後還是到了無共識的狀態。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2日 (二) 11:16 (UTC)[回覆]
我還是覺得比起改名更應該充實內容。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3月19日 (二) 14:43 (UTC)[回覆]

上新了·故宮裡的影片連結和廣告

我將條目內直接放影片的連結移除[10]User:20204622hkus說不可以。條目內有大量關於文創商品的內容,應該要刪除。--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3日 (日) 14:22 (UTC)[回覆]

豆瓣評分、貓眼電影評分及新聞「過度商業化」不必刪除。--20204622hkus留言2024年3月3日 (日) 14:25 (UTC)[回覆]
豆瓣點進去是影片。--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3日 (日) 14:27 (UTC)[回覆]
那是豆瓣評分的參考資料吧,豆瓣評分不能捏造。--20204622hkus留言2024年3月3日 (日) 14:29 (UTC)[回覆]
直接引用豆瓣等使用者評分網站的最新數據(一手來源)來寫,可能不妥。「問卷調查的結果表」,「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才「可能可以」。並且,對一般讀者來說,「獲得了x分」無法看出是怎樣的評價,需要進一步解讀說明,而二次解讀無二手來源會是原創研究。--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3日 (日) 20:19 (UTC)[回覆]
豆瓣評分是看的人評的,貓眼電影的網址點進去是首頁,宣傳網站不該幫忙宣傳。--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4日 (一) 00:31 (UTC)[回覆]
開放路人評分的內容應該刪除,就算不刪除,這種分數隨時隨地都在變動的內容也盡量少引用(條目寫8.2現在看變成8.1)。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3月8日 (五) 04:06 (UTC)[回覆]
那麼,可以刪除嗎?謝謝--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4:38 (UTC)[回覆]
@Tofugamay其實刪除這件事,閣下也可以做。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3月19日 (二) 14:46 (UTC)[回覆]
@Milkypine您好,知道了。另外想問商品的內容部分要怎麼處理還是就放著呢?謝謝。--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7:56 (UTC)[回覆]
商品的內容是指觀後感嗎?這種節目觀感屬於評價的一部分,自然可以保留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3月21日 (四) 16:50 (UTC)[回覆]
謝謝,我會再多看多精進。--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7:53 (UTC)[回覆]

今天碰到一個中文維基的條目 - Pneumonitis

其內容描述的是肺炎腫,或許條目就該用[肺炎腫]?--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3月5日 (二) 00:05 (UTC)[回覆]

非感染性肺炎[11]、肺炎症[12]、肺組織炎症[13]。--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5日 (二) 00:41 (UTC)[回覆]
@ThomasYehYeh完成, 處理中…… copy editting. -Lemonaka 2024年3月5日 (二) 09:13 (UTC)[回覆]
這修正後的條目非感染性肺炎和之前條目內所提的肺炎腫有很大的區別。我想正確的應該就是現在的條目名稱。謝謝。又解決一件事。--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3月5日 (二) 09:46 (UTC)[回覆]
@ThomasYehYeh原條目是顯然的工具翻譯的,將修正,我盡快。 -Lemonaka 2024年3月6日 (三) 01:52 (UTC)[回覆]
So, what is "non-infectious pneumonia"? Is it equal to Pneumonitis?--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3月6日 (三) 13:06 (UTC)[回覆]
感染性肺炎,不是傳染。[14]--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6日 (三) 13:49 (UTC)[回覆]
(-)反對 @Lemonaka@YFdyh000
  1. non-infectious pneumonia顯然對應"非感染性肺炎",在SinoMed中檢索「非傳染性肺炎」將不會得到任何結果,檢索"非感染性肺炎"可查得如《依維莫司致非感染性肺炎文獻分析》對應的英文名即為Literature analysis of non-infectious pneumonia induced by Everolimus,顯然,「非感染性肺炎」的對應英譯為non-infectious pneumonia
  2. If you search '"Pneumonitis"[全部欄位]' in SinoMed, no one would call 'Pneumonitis' as 非感染性肺炎. Take an exampl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pneumonitis in the period of thoracic radiotherapy combined with immunotherapy was translated from 《胸部放療聯合免疫治療時代肺炎發生的影響因素》。
  3. In DORLAND's MEDICAL DICTIONARY, 33rd edition, pneumonitis is discribled as inflammation of the lungs, See also pneumonia. And pneumonia is discribled as inflammation of the lungs with consolidation. 非感染性 was not been written into the defination of pneumonitis. What's more, in DORLAND's, alcoholic pneumonia, 非感染性, was not written into "alcoholic pneumonitis"
  4. 在一般的中文醫學教材中,肺炎(pneumonia)被定義為一般指肺的急性滲出性炎症
  5. Robbins & Kumar Basic Pathology 未單獨討論 Pneumonitis
  6. Goldman-Cecil MedicinePneumonia is a clinical syndrome resulting when infection of the lung parenchyma causes lower respiratory symptoms and characteristic changes on chest imaging(p592), 沒有對Pneumonitis下定義,但Pneumonitis一節開頭為:Several forms of noninfectious interstitial lung disease, both symptomatic and asymptomatic, were prevalent before the availability of effective ART; these are largely of historical interest in the current treatment era.(p2282) 更偏向於在中文教科書中討論的肺間質疾病
總結:這裡有個pdf做了類似的總結工作,其主要觀點是pneumonia主要用作肺實質病變的疾病名稱,而pneumonitis是肺炎疾病潛在問題的一個徵象,不特指一種疾病,只是"肺炎"的一個通俗名稱,即肺組織炎症的一般性術語。 說pneumonitis是另一種情況下表達習慣似乎也不為過,該詞鮮少單獨使用。 個人建議使用「肺部炎症(非感染性)」這種方式表述該條目,而非創立非感染性肺炎這樣的名詞。醫學中任何的歧義都可能會帶來巨大的麻煩,還請確定條目名稱時關注華語學界的一般用法。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3月8日 (五) 18:31 (UTC)[回覆]
Hello, I've checked English Wikipedia again.
Their definition is "Pneumonitis describes general inflammation of lung tissue.[1]".
However, in Chinese, 發腫/發炎 usually considered as tissues or organs infected by bacteria, fungi or viruses. Translated it to 肺炎 is not so appropriate.
Translated to 肺部炎症(非感染性) is also not appropriate, per your third point.
What about 「肺炎徵象」? Will this be better? No, according to English Wikipedia, this is something more likely a disease, not a sign or symptom. -Lemonaka 2024年3月9日 (六) 00:45 (UTC)[回覆]

Pneumonitis is distinguished from pneumonia on the basis of causation as well as its manifestation. Pneumonia can be described as pneumonitis combined with consolidation and exudation of lung tissue due to infection with microorganisms.

As previous translation is out of date or not accurate at all, I support a rewrite of the article, on the whole, I mean... -Lemonaka 2024年3月9日 (六) 00:49 (UTC)[回覆]

但從英文序言的定義看,我覺得條目講非感染性肺炎是準確的,而不是按該英文單詞的可能的廣義用法。--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9日 (六) 01:03 (UTC)[回覆]
@YFdyh000 What about translated to "肺炎(廣義的)" -Lemonaka 2024年3月9日 (六) 01:13 (UTC)[回覆]
我覺得廣義應該在「肺炎」條目中提及,這條目要講某一部分肺炎。--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9日 (六) 01:17 (UTC)[回覆]
likely the same.... -Lemonaka 2024年3月6日 (三) 15:20 (UTC)[回覆]
支持U:Heihaheihaha的論點,醫學術語還是遵循專業的醫學中文書籍為佳。--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6:15 (UTC)[回覆]
@Heihaheihaha雖然「非感染性肺炎」不是非常常用的定義,但定義會模糊化嗎?「肺部炎症(非感染性)」與此有重要區別嗎,「非感染性的肺炎」或者「非感染所致肺炎」我認為基本同義,命名常規要求簡明。「非感染性肺炎」也並非沒有專業醫學使用,除了上文來源,也有如兒童社區獲得性肺炎管理指南(2013修訂)(上)「本指南不涉及吸人性、過敏性、尿毒症性等非感染性肺炎」。又或者「肺炎 指肺部實質發炎,可因感染或非感染因素造成」,那麼條目也能有「肺部實質發炎(非感染因素)」[15][16]等稱呼。「肺炎」可指感染所致的肺炎,也可指類似的炎症表現。傾向簡明的稱呼,其他要素在序言中闡明。--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6:35 (UTC)[回覆]
pneumonitis是肺炎疾病潛在問題的一個徵象,不特指一種疾病,只是"肺炎"的一個通俗名稱,即肺組織炎症的一般性術語 既然名詞委和學界都沒有明確翻譯,就不要把它升格為術語。命名常規要求簡明固然美好,準確性或許更重要。

「非感染性肺炎」也並非沒有專業醫學使用,

當然有使用的,使用的時候對應的英文名是什麼?是pneumonitis嗎?--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7:00 (UTC)[回覆]
但學術文章顯然有用該中文詞彙概括性稱呼這一類疾病,換成別的中文稱呼沒有顯著的更準確。序言和「(英語:Pneumonitis)」需要調整。英文條目第一句介紹了Pneumonitis單詞,但之後的介紹,尤其是第三段,是只介紹Pneumonitis的一部分,即非生物感染的部分,中文條目主題也是如此,不能拘泥於所有的「Pneumonitis」,不要預期英文用Pneumonitis稱呼非感染性的肺炎。除非,是將英文條目定性為介紹所有的含感染的炎症,其維基數據、資訊框和章節的原因(Causes)有此表現,Classification也部分提到細菌,但感染性肺炎放在了單獨條目。要將中文條目改寫成「肺部發炎/肺部炎症」嗎,提及肺炎、略帶介紹非感染性肺炎?--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7:33 (UTC)[回覆]
(...) 吐槽:我在中文文獻中查過「非感染性肺炎」,有幾篇文獻將其譯為「non-infectious pneumonia」,當然我覺得這可能也不是一個很好的對應,non-infectious pneumonia這個詞不在mesh詞表中,英文文獻中也很少有這麼用的。就Pneumonitis這個詞本身,它幾乎不單獨使用,前面常跟著一個限定詞,名詞委也不單獨解釋這個詞本身……
就英維這個條目而言,它似乎側重於描述Pneumonitis和pneumonia詞義上的差別(感覺有點詞典),另外,您提及的en:Pneumonia中的闡述

The term pneumonia is sometimes more broadly applied to any condition resulting in inflammation of the lungs (caused for example by autoimmune diseases, chemical burns or drug reactions); however, this inflammation is more accurately referred to as pneumonitis.

Pneumonitis refers to lung inflammation; pneumonia refers to pneumonitis, usually due to infection but sometimes non-infectious, that has the additional feature of pulmonary consolidation.

即關鍵的區分是肺實變(肺泡內氣體被病理性液體或組織代替,導致肺部分或全部通氣功能障礙的一種疾病),從西氏內科學和Dorland氏詞典的描述來看,這個區分是最為嚴謹的。(題外話,西氏內科學有中譯本,不知道它是怎麼翻譯Pneumonitis這一小節的)有時間我再翻翻人衛的內科學。--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18:13 (UTC)[回覆]
FYI,肺炎#致病原因中:「肺炎(英語:Pneumonia)有時會更廣泛地用於所有的肺部發炎,比如起因於自體免疫疾病、化學灼傷、藥物反應等非感染因素,然而這種發炎應稱為非感染性肺炎(英語:Pneumonitis)(中譯亦簡稱肺炎)」,肺炎可分作感染性肺炎與非感染性肺炎[1],其中non-infectious pneumonia應是筆誤,正確的是Non-Infectious Pneumonitis。 Willy1018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4:13 (UTC)[回覆]

無主從關係的多個概念雜居的條目如何命名?

假定一篇條目並列講述二個或多個概念,其間沒有主從關係,而且篇幅相差不遠,並且不存在既成並稱(合稱):

  1. 應否只以其中一個名稱最常用的概念的此一名稱命名此條目?
  2. Wikipedia:命名常規#使用常用名稱中「條目命名應該儘量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對於此等條目(無主從關係的多個概念雜居的條目),應否理解爲「儘量使用可靠來源中其中一個名稱最常用的概念的此一名稱」?
  3. 如果以上第1、2問任何一問答案為「是」,那麽男性戀和女性戀條目應否更名爲「男性戀」/「女性戀」,法子英和勞榮枝條目應否更名爲「法子英」/「勞榮枝」?
  4. 如果以上第1、2問答案皆「否」,又應如何命名?

另外附上[[Talk:東亞病夫#建議更名:「东亚病夫」→「亚洲病夫、东亚病夫与东方病夫」|此前或許相關的討論]]。--— Gohan 2024年3月8日 (五) 11:57 (UTC)[回覆]

幫補上「此前或許相關的討論」的連結:
Talk:東亞病夫 § 建議更名:「东亚病夫」→「亚洲病夫、东亚病夫与东方病夫」--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9日 (六) 17:42 (UTC)[回覆]
不需改動,兩個例子都沒有明顯的較常用詞彙,且基於尊重,兩個性向或兩個人不宜用其中之一作為代表。東亞病夫、亞洲病夫和東方病夫所指涉的概念相同,且有明顯的最常用詞。--C9mVio9JRy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13:55 (UTC)[回覆]
「男性戀」/「女性戀」顯然比「男性戀和女性戀」常用,「法子英」/「勞榮枝」顯然比「法子英和勞榮枝」常用。「◯◯解放」/「◯◯淪陷」常用程度若無差異,亦不會被命名爲「◯◯解放和淪陷」。東亞病夫、亞洲病夫和東方病夫指涉的概念相同嗎?菲律賓、印度、西伯利亞可被稱爲「亞洲病夫」,會被稱作「東亞病夫」嗎?--— Gohan 2024年3月14日 (四) 08:30 (UTC)[回覆]
因為不是明顯的X比Y常用或Y比X常用,而且X不適合代表Y,Y也不適合代表X,所以用「X和Y」作為標題,而不用在意「X和Y」是否常用。東亞病夫的條目內容全都是在講中國,未見菲律賓和印度,也只有一句話說曾有一篇文章曾稱呼俄羅斯遠東地區是東方病夫。--C9mVio9JRy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6:44 (UTC)[回覆]
此條目只講中國,不意味著「亞洲病夫」應該只講中國。東亞病夫、亞洲病夫和東方病夫概念不同,不適合互相代表。--— Gohan 2024年3月15日 (五) 08:54 (UTC)[回覆]
條目內容是什麼,條目標題就應該是什麼。--C9mVio9JRy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6:42 (UTC)[回覆]
條目內容是「亞洲病夫」在篇幅上與「東亞病夫」相去不遠。另一事實是東亞病夫、亞洲病夫和東方病夫概念不同;而且您似乎説過類似情況「不宜用其中之一作為代表」。此外,您著重個例,似乎未回答第1、2、4項普通問題。--— Gohan 2024年3月19日 (二) 09:38 (UTC)[回覆]
「◯◯解放和淪陷」太扯了。--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11:45 (UTC)[回覆]

一個條目的問題

看到這個條目方言連續體,因為User:C9mVio9JRy新增的內容,是將其他帳號的沙盒的內容併進來,內容和來源對不太上。還在編寫的內容,沒有同意是可以這樣合併、不太理解又來詢問。謝謝。--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5:01 (UTC)[回覆]

我判斷沙盒的版本太過瑣碎且缺乏合適的來源,所以在合併時改動了內容。另外我和沙盒的主人在現實中認識,所以沒有另外在維基上進行討論。--C9mVio9JRy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5:16 (UTC)[回覆]
還是不足以說明新增的內容如何和來源對應問題。提外話,C9mVio9JRy移動的沙盒主人似乎不只一位,均為C9mVio9JRy認識的現實人物,意思如此?--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8:11 (UTC)[回覆]
邀請User:Ppyhv討論並說明關係。謝謝。--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11日 (一) 08:16 (UTC)[回覆]
如果你對「方言連續體」的條目內容有具體的意見,歡迎你編輯、加模版、或是回退。關於我和其他編輯者在現實生活中的隱私,我沒有義務向你揭露,你也沒有權利過問。如果你執意要問,請你先解釋你是出於什麼動機需要知道這些資訊。--C9mVio9JRy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13:37 (UTC)[回覆]
傀儡政策。這些帳號若都為C9mVio9JRy認識,為什麼這些帳號不能自己編輯要透過另一個帳號。此外,C9mVio9JRy有巡查豁免的身分,編輯過的頁面會自動標註為已巡查。這裡只是提出疑問,若Pphv不想或不能參與討論,也沒有關係。--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12日 (二) 13:59 (UTC)[回覆]
我是學校老師,他們是我的學生,寫維基是我開給他們的作業。學期結束後未能提交的草稿,如果學生沒有繼續編輯,但我認為其中有值得移到條目中的內容,我就代為處理。--C9mVio9JRy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6:34 (UTC)[回覆]
若沒能力自己完成,直接廢棄了才是正確的。--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4:43 (UTC)[回覆]
這裡是維基百科,不是大英百科全書。協作是維基百科的核心理念。一個人寫不完就讓其他人補上。--C9mVio9JRy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4:39 (UTC)[回覆]

提議模板:電視節目資訊框應以中文地區為核心

在我被禁的一年內接觸了模板:電視節目資訊框相關條目,發現各語言的資訊框內容及變數也是採用地域核心原則,非該語言或原產地的資訊是不可以列入資訊框內,主要原因是WP:NOTCHANGELOG,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例如是:英國劇集在法國的哪一個平台可以觀賞、中國動畫可否在在美國的哪一個平台可以觀賞、香港劇集的日文譯名是什麼...等等也是在外文維基是完全禁止列入資訊框。

本人建議跟隨外文維基的做法並:

  • 修改模板:電視節目資訊框的變數,廢除非中文區的國家或地區變數,並以「原產地」或其他詞語取代。
  • 新增模板:電視節目資訊框中播放地區變數的提示字句,清楚列明「中文授權」及「禁止列出非原產地或中文授權以外的地區」。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06:38 (UTC)[回覆]

我擔憂這樣做會違反避免地域中心方針。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4日 (四) 08:03 (UTC)[回覆]
WP:UNDUE在專門用於敘述少數觀點的條目中,條目所關注的少數觀點可得到更多的關注與空間;然而,在這樣的頁面裡,儘管少數觀點會(且通常會)占有較大的篇幅,但仍需以合適的方式提及與之相關的多數觀點,且不能表現出多數觀點與少數觀點比例一致的假象。
我沒有說不讓在內文提及,只不過認為上方3個例子屬小眾(包括英語地區讀者到中文維基了解英文節目資訊或節目相關愛好者)想知道的資訊,他們應到外文維基了解而非中維。詳細可查#是否應該刪除掉所有中文內容的英文名討論內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08:29 (UTC)[回覆]
那你先寫個沙盒,提個具體方案吧。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4日 (四) 08:38 (UTC)[回覆]
另通知 @Lantx、@CaryCheng、@User:Mylittleairpod、@User:MikadoYuga、@YFdyh000、@C9mVio9JRy、@Nishino Asuka、@Nostalgiacn(我應該tag了所有在上方曾留言表達意見的人了,admin除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4:13 (UTC)[回覆]
英文及葡文分別是港澳的法定文字,故此港澳地區作品的著作權人以法定文字發布過的名稱,均應視為原名,不能說只有中文是原名,但英/葡文不是。--Will629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6:21 (UTC)[回覆]

在「播出國家1」,修改提示字句:

現行條文

其他頻道所在的國家和地區,同上,亦可寫為「播出地區1、首播國家1、首播地區1」

提議條文

其他頻道所在的國家和地區,同上,亦可寫為「播出地區1、首播國家1、首播地區1」(只可列出中文授權國家或地區)

在「 {{{電視網1}}}({{{電視台1}}} / {{{頻道1}}}」,修改提示字句:

現行條文

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首播頻道,亦可寫為「TV_station_1、電視台1、channel_1、頻道1」,編號最多可到6

提議條文

以中文國家或地區為授權對象並以中文提供字幕、配音或後製的首播頻道或OTT平台,亦可寫為「TV_station_1、電視台1、channel_1、頻道1」,編號最多可到6

變更下列變數名稱:

現行條文

日本名稱、韓國名稱、泰國名稱、越南名稱

提議條文

原文名稱

另外,期望相關提示字句可適用於子資訊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09:30 (UTC)[回覆]

既然你提到子資訊框,那你也説説有哪些潛在可以連帶修改的子資訊框吧。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4日 (四) 15:31 (UTC)[回覆]
先處理總框先,以免浪費時間說廢話。--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5:48 (UTC)[回覆]
不是,你就只管提及模板名稱,要是真有修改的需要的話我會另外提案。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4日 (四) 15:55 (UTC)[回覆]
模板:廣播電台模板:電影資訊框模板:Infobox reality competition season模板:Infobox machinima模板:Infobox animanga/TVAnime模板:Infobox animanga/OVA模板:Infobox beauty pageant模板:Infobox vtuber等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6:09 (UTC)[回覆]
基本支持。但是「中文授權國家或地區」和「以中文國家或地區為授權對象」這兩句看不太懂,能否進一步定義清楚呢?--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5:42 (UTC)[回覆]
簡單而言,相關地區政府官方語言是「中文」,此舉仿效英維「English license 」定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5:46 (UTC)[回覆]
我的想法是可能引入一個專屬中文維基百科的「指定地區」概念來處理「中文授權」會比較好,再不然直接明説是兩岸四地與馬來西亞、新加坡也不是不可以。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4日 (四) 15:57 (UTC)[回覆]
刻意點名會否有地域中心之嫌?方針指出 「中國大陸中心」、「香港中心」、「澳門中心」、「臺灣中心」、「西方中心」、「新加坡中心」及「馬來西亞中心」等。請您在進行編輯時盡量避免以上情況,而沒有禁止WP:中文圈中心。所以才說中文授權,而非指定地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6:18 (UTC)[回覆]
「中文授權」這個詞不是中文,看上去的感覺就很違和。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05:52 (UTC)[回覆]
英維是採用「English license」,中文可譯做什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51 (UTC)[回覆]
按字面意思直譯並非必須。我看我上面的提議就不錯。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15:47 (UTC)[回覆]
如果是只是「指定地區」而怱略後方前設句子,原則上反對。如果該平台是以英文製作字幕、日語配音,而在香港有播放權播放的話(直指Crunchyroll),這完全是灰色地帶地可列入框內,因為沒有當中的「中文」元素。--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6:41 (UTC)[回覆]
馬來西亞的官方語言無中文,U:Sanmosa的提議應該可行。--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6:37 (UTC)[回覆]
(如果按照英維標準,一早踢走踢走大馬了)
換著是你們,「中文授權國家或地區」的定義應是什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6:44 (UTC)[回覆]
  • 既然過去的社群達成共識讓中文維基百科也要服務馬來西亞的中文讀者,我會尊重社群的共識。
  • 就是不知道「中文授權國家或地區」如何定義,我才提出來請教閣下,換作是我應該不會用這個詞,只是我也不知道要用什麼方式界定範圍比較好,目前看來U:Sanmosa的提議應該可行。
--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17:04 (UTC)[回覆]
漢語圈:用「漢語是多數語言之國家或區域(深藍色)」作標準會否較好?--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23:14 (UTC)[回覆]
或「漢語使用者超過5,000,000人之國家或區域(深綠色)」?--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53 (UTC)[回覆]
再加「並以中文提供字幕、配音或後製的首播頻道或OTT平台」才叫中文授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4日 (四) 23:16 (UTC)[回覆]
  • Wikipedia:地區詞處理:「地區詞轉換旨在為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的中文使用者提供貼近其語言習慣的轉換模式。
  • 既然指引寫出中文維基百科特別為這些地區的中文使用者提供語言轉換服務,是否可以直接引用該條文,用來界定「中文地區」的範圍?
--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4:12 (UTC)[回覆]
地區詞有另一套機制({{NoteTA}}和{{作品名稱}})處理,個人認為Infobox不需要討論這個,因為這是另一套機制處理的內容。--Nostalgiacn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6:47 (UTC)[回覆]
但是現時該欄目註解明文容許沒有前提下列出英文名稱、日文名稱、韓文名稱…
與中文地區之間的「地區詞轉換」無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4:36 (UTC)[回覆]
  • 好的,那就不要引用WP:地區詞處理的概念了。
  • 目前還沒有看到對「中文授權國家或地區」和「以中文國家或地區為授權對象」這兩句做出足夠清楚的定義,因此我先劃線改為不支持。
--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5:33 (UTC)[回覆]
有人認為以WP:地區詞處理標示的地區均是「中文國家或地區」,
有人認為以「 漢語圈「漢語使用者超過5,000,000人之國家或區域(深綠色)」」標示的地區均是「中文國家或地區」。
這些我也支持,還有沒有其他可以定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2:01 (UTC)[回覆]
{{電視節目資訊框}}的修改根本就沒有違反地域中心,反而是現在的部分項目顯著違反格式手冊要求。Infobox作為序言章節的一部分,「外文標註」應該在這個情況才加入「非中文語言的地方條目會把該地的本土語言所用的名稱寫進去」。在遊戲條目格式要求裡面「原生中文遊戲無需標註外文譯名」也是一個基本要求。
{{電視節目資訊框}}的在地化嚴重不足,infobox的標題(show_name)部分,應該是符合命名常規條目名,其次應該是「原名」,現在預設顯示「英文名稱」,「原名」(original_name)反而是備選顯示,也不知道當初搬infobox過來的人怎麼想的。
「各地節目名稱」(指show_name_zh-jp、show_name_zh-kr、show_name_zh-th、show_name_zh-vi等)同樣基於現有的格式手冊序言章節要求應該刪除,非原產地語言都沒有記錄的必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09:16 (UTC)[回覆]
問題是如何定義相關地區是否「中文授權」,現在看來各人的想法一是一致。--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49 (UTC)[回覆]
其他類型的作品Infobox也沒有記錄什麼「中文授權」,其實完全沒必要搞這些花裡胡哨的內容,地區詞就用地區詞的機制,有其他發行版本就在「發行」章節寫,一股腦什麼都往Infobox堆,沒必要,也不是序言章節要做的事情。--Nostalgiacn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6:53 (UTC)[回覆]
目標:全改!
目前先改這個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4:31 (UTC)[回覆]
show_name_zh-jp、show_name_zh-kr、show_name_zh-th、show_name_zh-vi此等參數本來就須填入中文,將「各地節目名稱」一欄改名爲「各地節目中文名稱」即具較大嚇阻力。此提案的另一成敗關鍵在於對所謂「中文地區」的認定,保留新加坡、馬來西亞而去除泰國的依據何在:華人比例?華人數量?中文普及程度?中文電視頻道個數?中文電視頻道總收視率?--— Gohan 2024年3月17日 (日) 03:47 (UTC)[回覆]
馬來西亞和新加坡這兩個地區前者有承認華語為官方語言而後者由於華人人口的比例加上沒被馬來人同化的原因通行華語,而泰國既沒有承認華語為官方語言而當地也不通行華語。(泰國華人的話基本都被泰族給同化了。)--支持安華,支持昌明大馬-太陽番長 2024年3月17日 (日) 05:02 (UTC)[回覆]
說多一個背景:以英維做法,他們只容許「English license」,但沒有標示適用地區,而實際操作是:
以當區是否以英語作為通用語言+以英語提供字幕、配音或後製的授權=英文授權(English license)
換言之,即使中東有平台提供日本節目並加入英文字幕,但由於中東的通用語言是阿拉伯文,所以因不是「英文授權」而遭回退。
同樣地,有平台在拉丁美洲提供日本節目並加入葡萄牙字幕,當區有一個以英文為官方語言的國家也可收看,但由於沒有英文元素,所以因不是「英文授權」而遭回退。
英維管理員及資深編輯者均認為明眼人就算沒有定義也知道「英文授權」的意思,故沒有透過指引或檔案明文標示「英文授權」的定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6:19 (UTC)[回覆]
而按照此做法,「Asia-Pacific 亞太地區」、「香港」、「台灣」、「南韓」等是不可以當成英文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6:24 (UTC)[回覆]
那該地屬於中文地區但是某作品有同時發行多語言版本(例如數碼暴龍DS在新加坡就有中文和英文配音版本)或者是英文版本(例如BUDDYFIGHT由於尼克兒童頻道的授權原因該作品在香港和澳門是以英文配音形式播出)這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解決問題呢?--支持安華,支持昌明大馬-太陽番長 2024年3月17日 (日) 07:10 (UTC)[回覆]
按照英維「做法」,第一個例子可以納入資訊欄,第二個例子不可以納入資訊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8:38 (UTC)[回覆]
(-)反對以中文地區為核心。完全不認為中文維基讀者一定對英國劇集在法國的播映情況沒興趣,這樣推想不如說中文維基只應收錄和中文地區有關的條目。--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1:53 (UTC)[回覆]
這樣發展下去,是不是外語音樂在非中文地區的榜單算是未經篩選?這種榜單羅列有時也超過二十個之多。--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2:05 (UTC)[回覆]
  • 目前 「 {{{電視網1}}}({{{電視台1}}} / {{{頻道1}}}」最多只可以寫6個播放地點,其實數量是等於中維六大地區中的中國、台灣、香港、澳門、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如果再寫法國、英國等非中文地區的話,肯定會將中文地區的播放情況擠出去。
  • 「英國劇集在法國的播映情況」可以寫,但煩請在下方開「著作權」段落,附上來源後列出。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3:03 (UTC)[回覆]
甚至乎有條目的資訊欄將「網絡播放」變數以「#見網絡播放」列出,然後在網絡播放段落詳列播放情況;這個情況也不算帳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3:09 (UTC)[回覆]
Ver 2
在「播出國家1」,修改提示字句:
現行條文

其他頻道所在的國家和地區,同上,亦可寫為「播出地區1、首播國家1、首播地區1」

提議條文

其他頻道所在的國家和地區,同上,亦可寫為「播出地區1、首播國家1、首播地區1」(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需是中文。)

在「 {{{電視網1}}}({{{電視台1}}} / {{{頻道1}}}」,修改提示字句:
現行條文

其他國家和地區的首播頻道,亦可寫為「TV_station_1、電視台1、channel_1、頻道1」,編號最多可到6

提議條文

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需是中文,並以中文提供字幕、配音或後製的首播頻道或OTT平台,亦可寫為「TV_station_1、電視台1、channel_1、頻道1」,編號最多可到6

變更下列變數名稱:
現行條文

日本名稱、韓國名稱、泰國名稱、越南名稱

提議條文

原文名稱/中文平台發表的名稱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1:51 (UTC)[回覆]

@Nostalgiacn@Factrecordor@CaryCheng@Sanmosa@MikadoYuga@神秘悟飯:
如果以「通用語言」取代「授權」會否更合適?可免卻定義詞語。另外,新增「中文平台發表的名稱」,應可解決「中文原版製作方本身已定的外語名」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9:01 (UTC)[回覆]
個人不認同第三段的「中文平台發表的名稱」的設定要記錄「中文原版製作方本身已定的外語名」,這個操作違反相關規定。--Nostalgiacn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05:47 (UTC)[回覆]
什麼「相關規定」?上方討論內容望設的規定?--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15:18 (UTC)[回覆]
(+)支持U:HK5201314的提議條文。--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05:47 (UTC)[回覆]

後宮甄嬛傳 (電視劇)加入英文及滿文名稱爭端

社會安全網是否等於Social safety net?

我想寫行政院的「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的條目,我看到英維也有一篇Social safety net英語Social safety net的條目,我想Social safety net直接翻譯就是「社會」「安全」「網」,中維也有人在其他條目把Social safety net翻譯為社會安全網,應該是一樣的意思,結果發現好像不太一樣,Social safety net和對抗貧窮比較有關,而台灣的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目的是減少隨機殺人之類的事件,似乎有些差距。或者可能只是詮釋方式不同,英維也寫Social safety net沒有統一的定義。--SingBow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06:35 (UTC)[回覆]

就香港的情況來說,「社會安全網」與「Social safety net」等義,參見2021年行政長官施政報告的用法。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07:31 (UTC)[回覆]
看看這網址 [17]左上角Logo上的中文字和英文字。--Shyangs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07:40 (UTC)[回覆]
我也是如此理解,社會安全網和社會保障差不多,行政院這種感覺和「公共安全」差不多,總感覺是在避諱「公安」一樣。----Cat on Mars 2024年3月15日 (五) 07:52 (UTC)[回覆]
可能行政院的用法真的比較特別,但我不能直接這樣寫,會變成原創研究。SingBow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0:09 (UTC)[回覆]
依照您的目的,直接建一個「社會安全網 (台灣)」,根據來源應該是可以整理出台灣的政策起源與演變、當前政策架構、及政策歷來評價。--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4:46 (UTC)[回覆]
這點我贊同。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0日 (三) 23:44 (UTC)[回覆]

user:Matt Smith覺得臺灣光復這個名稱不中立,阻止我將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重新導向到臺灣光復,他非要將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重新導向到不適合的條目台灣戰後時期。那我說你user:Matt Smith覺得台灣光復條目名稱不中立,那移動到其他名稱?他又聲稱「勿牽涉其他條目」,還說我違反WP:NPOV,我怎麼感覺他自己在WP:NPOV

之前其他人將國民政府接管臺灣國民政府接管台灣重新導向到台灣光復的時候,Matt Smith就說不中立,把它重新導向到台灣戰後時期user:Ericliu1912就說「接管為事件而非時期」,將國民政府接管臺灣國民政府接管台灣恢復重新導向到臺灣光復user:Yumetouser:LHD等人也認同Ericliu1912的舉動,說明Matt Smith的做法並非得到大家的認可。不過有個叫user:Barter84站在Matt Smith那一邊,聲稱「接收不等於光復,接收只是"統治權"的轉移,而不是"主權"的轉移」。 我要指出的是,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強調的是中華民國從日本手上接管台灣的短時過渡階段,而不是指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的數十年時間,臺灣大百科全書的臺灣接管條目[18]內容也與台灣光復內容相近,講的就是1945年下半年的事情。中維台灣光復這個條目本身講的也是國民政府接管台灣的過程,條目第一句話就已經表明這個意思,該條目雖然名稱叫「光復」,但內文在台灣主權歸屬方面並沒有立場,甚至都列出了各方對「光復」的看法,光復只是國民政府方面對接管這一過程的單方面稱呼。Barter84、Matt Smith覺得台灣光復稱呼不中立,提出修改台灣光復條目名稱即可,強行將表示接管事件的稱呼重新導向到時期條目並不恰當。

類似的重新導向還有臺灣接管臺灣接收台灣受降中華民國接管臺灣臺灣回歸台灣主權移交國民政府接收臺灣。--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2:01 (UTC)[回覆]

閣下誤會敝人了。敝人根本沒有說「臺灣光復這個名稱不中立」。敝人的意思是將「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定性為「臺灣光復」是不中立的。對於該事件,有觀點認為是光復,還有觀點認為不是光復而是軍事佔領。正因為有爭議,所以不能偏向任一方。閣下建立此重新導向條目,又在中華民國條目修改相關內連,這樣豈不是讓讀者都認為接管等於光復?
臺灣大百科全書的臺灣接管條目[19]臺灣光復相近嗎?為什麼不是與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論相近呢?--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2:48 (UTC)[回覆]
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論,條目名稱都有「論」了,哪有把事件稱呼重新導向到論點條目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10 (UTC)[回覆]
臺灣光復也是「用語」性質的條目,而不是「事實」性質的條目。其條目開頭已經寫了,該用語是ROC對此事件的稱呼。哪有把事件重新導向到用語條目的?--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13 (UTC)[回覆]
那是你自己改成那樣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5日 (五) 13:15 (UTC)[回覆]
原本的講法是:「某年某月某日,某事;A方稱呼為某,B方亦有某某稱呼。」就算你堅持把B方稱呼刪了,定義句也還是指某事,這哪裡是所謂「用語」性質條目。何況退一步說,就算現在真只能稱得上是「用語」條目(我並不同意此觀點),那直接在那上面擴寫為「事件」條目,又有什麼問題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5日 (五) 13:16 (UTC)[回覆]
A方用以稱呼某事的用語,即為用語條目。--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21 (UTC)[回覆]
所以說確實是你自己把內容改狹隘去的緣故。藉此反過來質疑別人屬於是莫名其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5日 (五) 13:23 (UTC)[回覆]
臺灣光復說 「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10月25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接管原由大日本帝國統治的臺灣與澎湖群島等地;中華民國政府將此事件稱為『臺灣光復』,此事件標誌著臺灣日治時期的結束、戰後時期的開始。」 ,條目開頭就說是事件,而且該條目的背景、影響、後續章節都是按照事件條目架構寫的,根本就不是所謂的用語條目。
「光復」和「軍事佔領」都不是最中立的講法,那就按照臺灣大百科全書的說法把條目改名為「接管」,或者「接收」[20],也有媒體這麼用。--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32 (UTC)[回覆]
臺灣光復的「經過」章節,對應的就是臺灣大百科全書臺灣接管條目的「自11月起」前面內容,臺灣接管條目多寫了軍事接收、行政接收和日本資產接收,而且臺灣大百科全書臺灣接管條目可沒主張是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17 (UTC)[回覆]
就「光復」一詞,我認為是國家或政府使用 比較不中立,認為中華民國接受治理台灣一詞比較中立 再者台灣不算是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區 鴉片戰爭打完後 清朝只是割地給日本 日本憲法並沒有寫台灣是日本的國土 嚴格來講 台灣只是日本單純的殖民地非國土 辛亥革命後 中華民國為清朝的所有權利繼承國 然而就法律而言台灣並非日本的 應為中華民國的 所以台灣是有法律效力屬於中華民國的一部分 只是國際沒有承認而已--Liao_509 ☄️Fighting!簽名🖋 2024年3月27日 (三) 22:13 (UTC)[回覆]
算不算日本「國土」,只是名詞上的概念,而領土主權才是關鍵,條約中已經說台灣和澎湖的領土主權永久割讓給日本(cedes to Japan in perpetuity and full sovereignty)。ROC無法繼承前朝割讓出去的領土。--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2:24 (UTC)[回覆]
就算是前朝割讓出去的領土,前朝的未來繼承者硬是索要,領土控制方未必不給。不然英國完全可以不把香港島給中共。--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2:50 (UTC)[回覆]
那是因為中共強硬索要,而且英國距離香港遙遠,假如開戰的話沒有勝算,因此英國最後只能摸摸鼻子認了。古典國際法對於領土割讓的條約都承認其合法性,縱使某一簽約方認為條約不平等。因此中共對於香港主權的主張其實是不符合國際法的,也因此柴契爾夫人在談判期間才強調所有國家都須要尊重國際條約。--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4:14 (UTC)[回覆]
而且日本也不要台灣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2:53 (UTC)[回覆]
條約規定日本放棄、未指定接收國,這是美國故意如此安排的,以便它有法律依據能夠維持台海中立。--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4:14 (UTC)[回覆]
當初他拒絕添加我在條目中添加別名,現在連重新導向都不允許了?「臺灣接管」、「臺灣光復」實際上都是指相同歷史事件(其過程或有時間跨度,但本質上仍是一系列事件),而「中華民國軍事占領台灣」論則是描述「臺灣接管」或「光復」後法律上持續狀態的一種觀點;兩者主題範圍本不全然相同,重新導向自然是以前者為宜,這與所謂「中立」與否也似無太大關聯。我此前已經指出, 「臺灣光復」、「臺灣接管」及「臺灣接收」都指國民政府接管臺灣,三者為平行稱呼;相關來源有如此定義,不至於構成原創研究。是以若要補充國民政府接收臺灣過程中實際「接管」的一面,大可直接在臺灣光復條目中補充內容,甚至適當增加「非光復」之類觀點篇幅以為平衡,並添加連結至「軍事占領論」等其他條目;純粹為了名義問題而去阻止頁面標題重新導向,對於期望看到特定歷史事件內容的讀者並無裨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5日 (五) 13:01 (UTC)[回覆]
敝人不同意所謂接管與光復為平行稱呼,而且據敝人所瞭解,學術界也沒有流行這種平行稱呼的思維或做法。假如真的是平行稱呼,那麼維基百科恐怕都不能使用這些詞語了,因為是不中立的。--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11 (UTC)[回覆]
即使非完全相同,至少也是相近,比重新導向到整個戰後時期要精確多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5日 (五) 13:15 (UTC)[回覆]
姑且不論是否相近,但顯然是不中立的。戰後時期比較中立。--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18 (UTC)[回覆]
你不能因為否定條目標題本身就拒絕承認相近內容的重新導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5日 (五) 13:23 (UTC)[回覆]

(*)提醒:敝人建議我們不用再為這件事情浪費時間了。建立一個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頁面,然後把它重新導向到臺灣光復,然後在中華民國條目裡內連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這種操作明顯是打擦邊球用內連的方式斷言「臺灣光復」這個觀點,這跟直接內連臺灣光復沒有兩樣,請不要這樣做。--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30 (UTC)[回覆]

我在上面說了,把台灣光復改名,這個稱呼反正在台灣內部用的人也不多,而且中華民國條目右邊資訊欄1945年10月25日那天對應的事件條目就是台灣光復。--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3:36 (UTC)[回覆]
1945年10月25日那天確實有一個事件發生了,但究竟是光復還是軍事佔領,仍有爭議。請問誰說中華民國條目右邊資訊欄1945年10月25日那天對應的事件一定是台灣光復?明明有觀點認為是軍事佔領。--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4:45 (UTC)[回覆]
有爭議的事情多了去,所以我就說把條目換成更中性的名稱。--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4:54 (UTC)[回覆]
那個條目的事情,請在那個條目的討論頁發起更名討論,以免這裡發生離題。--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7:35 (UTC)[回覆]
  • 支持U:日期20220626及U:Ericliu1912的論點,「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及「臺灣光復」是同一個事件,依WP:常用名稱,應使用可靠來源中的常見名稱作為條目名稱。
  • 至於WP:中立,方針說的是:「所有維基百科條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內容必須以中立的觀點書寫,在儘可能沒有任何偏見的前提下,平等地表達出任何曾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的重要觀點。」,因此正確的做法是在條目中設立一個段落或章節,引用可靠來源說明這些名稱的背景與論點。
--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4:30 (UTC)[回覆]
非也,有觀點認為「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是「軍事佔領」。--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4:46 (UTC)[回覆]
  • 同一個事件,有兩種觀點,分別給定不同名稱。
  • WP:常用名稱,使用可靠來源中的常見名稱作為條目名稱。
  • WP:中立,在條目中引用可靠來源平等地表達兩種論點。
--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4:59 (UTC)[回覆]
北平和平解放怎麼辦?有爭議的常用名稱非常多。「入侵烏克蘭」也有爭議。條目名稱並不被要求絕對中性。--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5:01 (UTC)[回覆]
臺灣光復裡面已經有提到軍事佔領,且條目內提到的不認同光復或主張是軍事佔領的篇幅並不短,而且上面也提到軍事佔領條目寫的更像是論點以及法律地位,反而不像是事件條目。--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5:12 (UTC)[回覆]
「台灣光復」實際上是更官方且常用的說法,所以將中華民國政府接管台灣重新導向至台灣光復是沒有問題的,而且關於名稱的爭議已經在該條目中進行了說明。--YuCheinSYQ留言 2024年3月15日 (五) 15:20 (UTC)[回覆]
目前官方及民間對此歷史事件之部分說法仍然是「臺灣光復」;臺灣光復節至今尚未取消。臺灣政界及學界近年來考慮到學術中立原則或政治敏感問題,多有淡化相關論述,但此等說法並沒有完全絕跡。另外,大陸等地仍廣為使用相關稱呼,更無庸贅言。因此,我認為「臺灣光復」現仍不屈居於邊緣說法,可以用作條目標題。至於內容的話,我想大家都同意可以把所有方面的觀點及論述都寫過一遍,沒什麼需要多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5日 (五) 15:53 (UTC)[回覆]
我們在此不是要討論臺灣光復條目的更名。--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7:37 (UTC)[回覆]
維基百科對於ROC沒有特別優待,ROC的「官方」說法在維基百科這裡就只是一個觀點而已,而不會自動優於其它觀點。--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7:42 (UTC)[回覆]
這不是赤裸裸的霸佔行為嗎?之前能做得如此過分的好像也就Jarodalien跟WMCUG。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5日 (五) 15:26 (UTC)[回覆]
(&)建議:還有一個和稀泥的辦法,就是將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重新導向到臺灣光復#不認同「光復」者,各位覺得如何?--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5:38 (UTC)[回覆]
直覺來說,不妥。--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5:45 (UTC)[回覆]
其他條目好像提到類似情況,香港回歸澳門回歸提到中共方面認為不應將「主權移交」作為 「回歸」的表述,似乎在暗示強調「主權移交」的人並不認同 「回歸」?--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5:50 (UTC)[回覆]
本來我就是照著港澳的例子撰寫條目導言,平行呈現說法,但被回退了。說實話有點沮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5日 (五) 15:57 (UTC)[回覆]
這與此例的關聯?那是因為部分人認為主權是無法行使但未割讓,所以不存在移交,但不影響稱為「回歸」。--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6:05 (UTC)[回覆]
就是中共覺得既然主權未割讓,那就不能將把回歸稱為「主權移交」,Matt Smith不也說不能將台灣光復稱為中華民國接管台灣嘛。--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6:23 (UTC)[回覆]
後面是不是反了,他是反對「台灣光復」被作為事件的主題。可能是覺得只能作為觀點條目的主題。--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6:48 (UTC)[回覆]
也不算反,做出來的事情有點一樣,只是一個支持回歸,一個反對光復,但都反對將更中性的稱呼與回歸或光復連結。--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6:55 (UTC)[回覆]
那CaryCheng提出的建議有點像中共的意思,你不用我的表述,說明你不認同回歸/光復。--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16:24 (UTC)[回覆]
  • 喔不,完全錯了,我的建議不是那個意思呀...
  • 我的建議是基於以下情況:
  1. 我支持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重新導向到臺灣光復
  2. U:Matt Smith反對上述作法,他認為這種做法表示中文維基百科社群選邊站,選了「臺灣光復」論點的這一邊。
  3. 還好臺灣光復裡面有臺灣光復#不認同「光復」者章節,如果把「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連接到「臺灣光復#不認同「光復」者」,一是可以滿足我連接到「臺灣光復」的要求,二是可以滿足U:Matt Smith不可以選「臺灣光復」這一邊站的要求。
  • 所以說這是一個和稀泥的辦法,既然有人反對,我們就別在這個蠢建議上面花力氣了吧。
--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0:37 (UTC)[回覆]

@Ericliu1912請閣下自我回退這個編輯。討論還在進行,閣下沒有先協助調停爭論,反而先把頁面改成引發生爭論的不中立版本,這樣只會加劇爭論、助長不公的風氣。依敝人淺見,以閣下擔任的職位而論,很不適合做出這種事情。--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1:50 (UTC)[回覆]

可是這邊的討論除了你,沒有一個人支持你的編輯,恢復你的編輯才會加劇爭議。--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3:49 (UTC)[回覆]
涉及中立的問題,不是人多勢眾就可以算數的,核心內容方針WP:中立的觀點明言:
請特別留意這幾句:「任何其他的方針、指引以及編輯者的共識,都不能逾越或取代這三大方針的規定。」核心內容方針WP:中立的觀點是維基百科的五大支柱之一,是維基百科運作的基石,不能被逾越,否則維基百科的公信力將不復存在。--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3:46 (UTC)[回覆]
稱為「不中立版本」無共識。「可是這邊的討論除了你,沒有一個人支持你的編輯」同上。將條目內介紹過的「爭議」之拆分條目單獨放入消歧義頁,做法存疑。不過也許該有一個更中性的條目同時介紹這兩種觀點。--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4:12 (UTC)[回覆]
在同時存在兩種觀點的情況下,如果閣下認為只採用其中一種觀點不算是不中立,那麼敝人認為沒有討論的必要了。--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4:19 (UTC)[回覆]
  • 你這就是在刻意曲解及斷章取義WP:中立的觀點,方針的第一段就清楚寫明了中立的觀點的作法:「所有維基百科條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內容必須以中立的觀點書寫,在儘可能沒有任何偏見的前提下,平等地表達出任何曾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的重要觀點。」。
  • WP:常用名稱選擇條目名稱符合WP:中立的觀點
  • 改成消歧義頁面算是另一種和稀泥,不過既然有機會解決爭議,現在就不跟你計較了。
--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4:58 (UTC)[回覆]
請避免輕易斷定他人「刻意」如何如何,此舉有失WP:善意推定
至於其它項,敝人現在不打算討論。--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6:51 (UTC)[回覆]

(*)提醒:敝人的前一次提醒或許說得不夠清楚,以至於參與討論者沒get到重點,因此敝人舉一個相反例子再說明一次,假如敝人建立了頁面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然後把它重新導向到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論,然後在把中華民國等等條目裡關於1945年10月25日的內容連結到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這樣明顯就是在斷言1945年10月25日的事件是軍事佔領,這跟直接內連中華民國軍事占領台灣論沒有兩樣,只不過是經過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這個跳板而已,換湯不換藥。而此次爭論就是因為這種做法引起的,只是對方是將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重新導向到臺灣光復,這樣明顯就是在斷言1945年10月25日的事件是臺灣光復,跟直接內連臺灣光復沒有兩樣。--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2:00 (UTC)[回覆]

台灣光復條目本身並不斷言是「光復」,是「接管」,而且假如沒有台灣光復這個條目,只有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詳細介紹國民政府接管台灣一事,我覺得在中華民國條目加入它的內連也是可以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03:55 (UTC)[回覆]
那是閣下自己說的。敝人也可以說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論條目本身並不斷言是「軍事佔領」,是「接管」。那麼閣下要不要將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重新導向到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論?--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3:46 (UTC)[回覆]
U:Matt Smith閣下:你的前一次提醒已經說得很清楚,我的反對意見也說得很清楚,閣下應是還沒有看懂在中文維基百科基於WP:常用名稱WP:中立的正確編輯方式。--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0:12 (UTC)[回覆]
請看敝人在上方引用的核心內容方針WP:中立的觀點:「任何其他的方針、指引以及編輯者的共識,都不能逾越或取代這三大方針的規定。WP:常用名稱能否用於此案還有待商榷,但即便能,一旦與WP:中立的觀點相抵觸,就無效。--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3:46 (UTC)[回覆]

(*)提醒:敝人已經將中華民國政府接管臺灣修改為消歧異頁,這樣才是中立的做法。希望大家不會再為這種中立的事情而爭論。--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3:56 (UTC)[回覆]

那你還應該把其他的重新導向都導到這個消歧義頁咯。--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4:26 (UTC)[回覆]
我自己修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4:34 (UTC)[回覆]
謝謝。--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6:53 (UTC)[回覆]
暫行措施已經決定,那就可以繼續討論相關條目與事件主題的關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6日 (六) 20:30 (UTC)[回覆]
@Ericliu1912此案就是因為內連才引起爭論,請閣下注意自己的行為,不要未經討論就做出極易引發編輯戰的事情。--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2:39 (UTC)[回覆]
到底是誰在「引發編輯戰」,我想你比這裏的所有人也更清楚。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7日 (日) 15:03 (UTC)[回覆]
閣下可以適可而止了吧?敝人之前沒回覆不等於默認,只是不想陷入無異議的爭吵罷了。如果閣下想參與討論,那麼請發表建設性意見。--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2:57 (UTC)[回覆]
重新導向本來就是常用性導向而非中立性導向的,我看到你這樣的理解以後,我的惟一想法是請你重看一遍重新導向指引。在這個前提下,我認為你才是「引發編輯戰」的那個人沒有問題吧?真正需要「適可而止」的也顯然不是我。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8日 (一) 16:56 (UTC)[回覆]
請問閣下想說的是「內連」還是「重新導向」?我們不是在討論重新導向,而是在討論內連的最終目的地,也就是內連最終抵達哪一個條目。--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6:23 (UTC)[回覆]
他想說的是重新導向。--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6:34 (UTC)[回覆]
我們討論的重點是內連的最終目的地。雖然重新導向的用意相近,但兩者分屬兩個不同的指引(MOS:LWP:R)。敝人在兩個指引中都沒有看到可以忽略中立的規則。--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1:44 (UTC)[回覆]
站內有非常多的非中立性名詞作為重新導向--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1:48 (UTC)[回覆]
如果閣下指的是內部連結的最終目的地,可否舉一些例子?另外,敝人建議我們現在將用語統一,以免混淆,我們討論的是內部連結,而不是重新導向頁面的本身,因為重新導向頁面只是一個跳板而已,似乎沒什麼可討論的,它最終指向了哪個條目才是重點。--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2:48 (UTC)[回覆]
我指的是跳板,不是目的地,如果你想把台灣光復改成「對臺灣光復的爭議」,我沒有意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3:00 (UTC)[回覆]
你因爲自己的政治主張而執意把重新導向的導向目標由常用的解法改成不常用的解法才是違背中立原則的表現。忠實表述就有那麽難嗎?WP:R#KEEP第五款的説法是「某人發現它們有用」,如果重新導向的導向目標是常用的解法的話,那第五款就成立,反之則不成立。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13:50 (UTC)[回覆]
只要一位編者的做法符合方針、依照方針行事,那麼即使他的做法是基於自己的政治主張也不影響其合理性。敝人認為自己的做法符合維基的核心內容方針。至於閣下引述的WP:R#KEEP第五款,拜託閣下先仔細看看那一章節在講甚麼,它是在說什麼情況應該刪除、什麼情況不該刪除重新導向頁面,這並不是我們在討論的事情。--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2:55 (UTC)[回覆]
「只要一位編者的做法符合方針、依照方針行事,那麼即使他的做法是基於自己的政治主張也不影響其合理性」沒錯,但我說的正是你的做法違反方針。你把重新導向頁改成其他用途實際上去除了該頁面的重新導向機能,WP:R#KEEP說的是不應刪除重新導向頁的情況沒錯,但這何嘗不是不應去除重新導向機能的情況?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21日 (四) 05:58 (UTC)[回覆]
那麼請問閣下知不知知道敝人為什麼把重新導向頁改成其他用途?--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02:24 (UTC)[回覆]
即使現在是有歧義狀態,若能消歧義的連結本來都應該消歧義;所以除非前後文脈絡特指軍事占領相關論點者,都應盡連結去事件條目。至於條目本身怎麼命名,則該是另一回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8日 (一) 02:31 (UTC)[回覆]
敝人沒有完全明白。可否請閣下舉一例說明?--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2:58 (UTC)[回覆]
比如這種:[[台灣光復|國民政府接管台灣]]後,首先讓台灣人民立刻感受到的是政治上的全面壟斷......(這句話是[21]裡面,我只是拿來舉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3:08 (UTC)[回覆]
不過我感覺Matt Smith不太會接受。--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3:12 (UTC)[回覆]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又回到原先的問題了。對於這一個事件存在兩方觀點,內連採用某一方觀點就有失中立。--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3:21 (UTC)[回覆]
另外,就消歧義主標題本身,我認為用「國民政府接管臺灣」或更精確一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8日 (一) 02:36 (UTC)[回覆]
敝人對此沒有意見。--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2:59 (UTC)[回覆]
如需分割條目,將事件相關內容置於國民政府接管臺灣並簡要提及爭議,爭議相關內容分別置於臺灣光復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論並簡要提及事件作為背景可能較為適宜。 紺野夢人 2024年3月18日 (一) 10:36 (UTC)[回覆]
這個建議不錯。--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1:07 (UTC)[回覆]
這是個新穎的點子。但如果將條目的主要內容分割出去,只剩下爭議相關內容,這可能會降低條目名稱與內容的吻合度,導致須要變更條目名稱了。--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4:58 (UTC)[回覆]
台灣光復改成台灣光復論嗎?--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6:35 (UTC)[回覆]
大概要仿照類似性質的條目,改成「對臺灣光復的爭議」。但很可能有使用者會反對。--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1:44 (UTC)[回覆]
即便要分割,繼續用「台灣光復」也可以啊,像「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和「特別軍事行動」兩篇條目的關係,一個是以實質行動為主題,一個以用語為主題。--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3:09 (UTC)[回覆]
具體怎麼寫還要找看看有沒有來源提供支撐,但用語的寫法大概是寫背景、「台灣光復」的意思及其變體、何時開始用「台灣光復」、戒嚴時期怎樣提「台灣光復」、解嚴以後怎樣提「台灣光復」、社會各界與要人怎樣理解「台灣光復」這個用語。--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3:13 (UTC)[回覆]
Matt Smith就是受不了「光復」這個名稱。--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3:17 (UTC)[回覆]
但前面不是想要有一個(A)講實質的條目,然後有(B)「台灣光復」、(C)「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兩個子條目嗎?那麼,以後的連結會主要是連到標題中立標題的(A),這似乎就解決其最初認為不應連到不中立標題的問題。至於(B)、(C)本來就是以特定一方為主題的條目,其實直接看哪個講法常用就好(如前述「特別軍事行動」也是基於政治目的才用的術語,但沒必要改成「特別軍事行動」、「特別軍事行動的爭議」)。那他前面提到「只剩下爭議相關內容,這可能會降低條目名稱與內容的吻合度」,其實應該是依照來源去完整內容比較妥當,而不是因為條目內容不完整而改變條目名稱。--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3:36 (UTC)[回覆]
請閣下避免將敝人形容成好像在耍脾氣似的,那樣有損敝人的人格。假如敝人把其他編者形容成「就是受不了不使用光復這個名稱」也同樣不妥。敝人認為自己是基於中立方針而行事。--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8:03 (UTC)[回覆]
或許現階段可以試著先撰寫國民政府接管臺灣,而不急著先把另兩個條目的內容分割出來,等到國民政府接管臺灣完成之後,再視情況刪除另兩個條目中的重複內容。--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8:03 (UTC)[回覆]
重寫成一篇條目確實比較好,像是《戰後臺灣的接收與重建》、《光復與佔領:國民政府對臺灣的軍事接收》之類的參考文獻都可以參考。以先前看過的來源來看,國民政府接管臺灣是有潛力寫成篇幅更長的條目(因為涉及到整個歷史背景說明、不同時期的接收計畫、不同事業場域的接管情況、當時國際反應、及接收狀態造成的影響等),但就是要有人寫。--KOKUYO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09:04 (UTC)[回覆]
(!)意見:根據ChatGPT,史上最長的軍事佔領是蘇聯軍事佔領波羅的海三小國(1940-1991)的51年。若從1945年算起,「軍事佔領台灣」會是史上最長的軍事佔領(79年),但是ChatGPT並不如此認為。詢問ChatGPT「台灣在21世紀是否在軍事佔領之下」,答案也是否定的。所以不要再堅持AI都不知道的觀點啦。--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5:35 (UTC)[回覆]
「軍事佔領台灣」是民進黨都不支持的觀點,大概台灣基進這種政黨會支持吧。--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5:40 (UTC)[回覆]
維基百科根據WP:可靠來源編寫條目,而非ChatGPT。請參考【AI不濟?】維基百科創辦人狠批ChatGPT 撰寫維基百科文章不可靠。--Matt Smith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6:06 (UTC)[回覆]

是否允許使用LLM編輯維基百科

首先聲明這並不是我馬上就要把LLM接到Wikipedia的意思,而且也已經淡出維基轉投友商了,但是我確實發現了一些令人捉摸不透的編輯,想拿出來和各位品鑑一下。

大篇幅的截圖存證我放在一篇名為Wikipedia是被AI入侵了嗎?的博客里了,並有Wayback Machine可供查證。(不是作為正文的參考資料出現我想貼這個連結應該不是問題?)

長話短說,直接截取最重要的部分,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在北京時間(如果您覺得不夠中立,那就東八區時間)3月15日12時前後的這一系列編輯中,單看某一條確實都沒啥特別大問題,只覺得語氣可能過於正式,但連貫起來就很有和AI人機對話的味道。當然這倒不至於說值一次CU,但另外還有一位 Special:使用者貢獻/1eleven0086 的使用者,即使不涉及這次疑似智械暴動的行為,也絕對值得封一封。建議您直接點開兩個+1000以上的diff看看裡面都說了什麼東西。和條目完全驢唇不對馬嘴,如果不是開了AI,那就得是大篇幅抄襲了。算下來每分鐘能打這麼多字,即使複製粘貼也很不容易了。

望明察。 --是可愛的鼠寶寶|我要留言,我現在就要留言 2024年3月15日 (五) 22:00 (UTC)[回覆]

明顯AI生成。這些帳號有跨維基活動,見en:User talk:Hanyangprofessor2,好像是持續已久的教學活動……CU意義有限,幾年前有稱可能存在共享IP(課堂),並且跨維基已能判斷。這位老師不會說中文Special:PermaLink/81133874#為我的中國學生尋求幫助。應該勸他,不要鼓勵不懂中文的使用者來編輯,以及整理列出學生的帳號名單。--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5日 (五) 22:44 (UTC)[回覆]
{{AI-generated}}很有用。建議加入Twinkle。--MilkyDefer 2024年3月16日 (六) 12:34 (UTC)[回覆]
不過話說回來,LLM是目前懶人英翻中最好也是最方便的途徑了,而且對他們來說品質也很好。你覺得不能接受,說不定他們反而覺得你迂腐且透著一股孔乙己一樣的自命清高的可笑氣息。--MilkyDefer 2024年3月16日 (六) 12:38 (UTC)[回覆]
「而且對他們來說品質也很好」指什麼意思。這種質量是普遍不能接受,圖靈測試過不了的。至少對結果要有一定的辨別能力,哪怕是初步的。--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13:48 (UTC)[回覆]
> 而且對他們來說品質也很好
節選一段大家來賞讀品鑑一下……沒誤導到姥姥家去就謝天謝地了

如果你發現了一個條目存在於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上但是缺乏跨語言連結,你可以手動添加這些連結。或者通過編輯Wikidata條目,你可以為相應的條目添加跨語言連結。只需前往相應的Wikidata條目,並在那裡添加缺失的連結。--User:Muqing112233(留言) 2024年3月15日 (五) 05:16 (UTC)

但是最原始的問題其實是這樣的:

想知道跨語言連結是否有預設值 (e.g. 英文)? 一些編輯偏好使用德文跨語言連結. 但這些跨語言頁面有相應的英文頁面. 如果我改成英文版跨語言連結會不會違反任何規則? --User:Winston(留言) 2024年3月5日 (二) 06:55 (UTC)

或者如果有編輯用德文跨語言連結替代英文版跨語言連結會不會違反任何規則? --User:Winston(留言) 2024年3月5日 (二) 06:59 (UTC)
這根本就不干Wikidata什麼事情,這是什麼時候需要用{{Internal link helper}}以及用的話引用到什麼語言的事,是{{link-en}}和{{link-de}}誰優先的事。
這AI還是差點事啊,要加把勁了啊煉丹師傅們--是可愛的鼠寶寶 | 我要留言,我現在就要留言 2024年3月17日 (日) 09:07 (UTC)[回覆]
Hello. I will reply in English as I do not speak Chinese - sorry. About half of my class are Chinese students who are studying in Korea. I assume they are fluent in Chinese and I direct them to edit Chinese Wikipedia (many are not fluent in English and the quality of content they submit is not acceptable on English Wikipedia due to their poor English skills). Unfortunately, during class activities (such as the one we had last week where I asked them to my a constructive edit to Help Desk forum on Wikipedia), it is not possible for me to check whether the students are using AI or plagiarizing (I have ~50 students in class and I cannot spend more than ~1 minute reviewing each entry; many students show me text in Chinese or Korean that I cannot understand anyway). If a student is generating gibberish content, I apologize - please warn the student, let me know, and if the student keeps inserting gibberish AI content (or plagiarism), block them (but please give them some time to react). I would hope that a warning will be sufficient to teach the students that they cannot cheat using AI. --Hanyangprofessor2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9:30 (UTC)[回覆]
PS. I do not see any warning or any other message at User talk:1eleven0086 ? If that student entered AI generated text (gibberish), then I would expect them to get a warning? They should be notified of this discussion if there is a problem; otherwise they cannot be educated about the error of their ways.--Hanyangprofessor2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9:32 (UTC)[回覆]
PS. I am going to have the students read Was Wikipedia hacked by AI? – Telegraph next year before we do this activity. But I cannot promise that they will stop using AIs. They will do what they want to do (and suffer consequences, such as a block, if they cheat or use the tools irresponsibly).--Hanyangprofessor2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9:35 (UTC)[回覆]
PS. One final comment - I am leaving a warning to students, but I cannot locate a Chinese version of this page: https://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Artificial_intelligence - if one exists, please let me know. If one does not exist, perhaps it is time to create one here?--Hanyangprofessor2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9:40 (UTC)[回覆]
WP:NOTCHATGPT and Template:AI-generated can be used as a reference. Since some edits seem to be from non-native Chinese speakers, you might also expect them to read a guide in a more familiar language. p.s. Related checks and warnings may not be standardized and adequate at this time.--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4:19 (UTC)[回覆]
補充:
Addition:
今天發現使用者@Zhongxxin給我留言,指出我在上面錯誤的將他的編輯判斷為LLM生成(但因為最開始指出的那一串編輯異常集中並且前後都有非常離譜的回覆,才導致我做出這樣的判斷),導致他被教授指責。對這一點我非常抱歉。
Today, I discovered that user @Zhongxxin left me a message, pointing out that I mistakenly thought his(or her, or others, following pronouns omitted) edits as being generated by LLM. This wrong understanding was made because the initial series of 10 edits were unusually concentrated in time and were preceded and followed by very outrageous responses, leading me to such a conclusion. As a result, he was criticized by a professor. I am very sorry for this.
我很遺憾我自己都沒有通過圖靈測試,我沒能分辨出真人編輯和疑似LLM生成的段落。@Zhongxxin的編輯面非常豐富,我本應注意到。
I regret that I myself, a human, have not passed the Turing test, as I was unable to distinguish between genuine human edits and those suspected to be generated by LLMs. Zhongxxin's edit history are very rich in content and wide in range, which I should have noticed.
此外,我對上面有教授指導學生編輯中文維基百科的行為表示不滿,簡直就和OSM里的學校團一樣。我更推薦教授與學生編輯他們熟悉的語言的維基百科,這樣更有助於溝通。例如,您可以去韓語維基百科看看。
Furthermore, I express my dissatisfaction with the behavior of professors directing students to edit the Chinese Wikipedia, which is quite similar to "school gang" in OSM. I would rather recommend that professors and students edit the Wikipedia in languages they are familiar with, as this would facilitate better communication. For example, you can take a look at the Korean Wikipedia.

If a student is generating gibberish content, I apologize - please warn the student, let me know, and if the student keeps inserting gibberish AI content (or plagiarism), block them (but please give them some time to react).

很遺憾,zhwiki的人力也非常緊張,不一定能永遠沖在第一線發現問題,而且似乎並非所有人都使用了LLM生成文本段落,但其中一部分人的這類行為會讓所有學生蒙受冤屈。
Unfortunately, the humanpower at zhwiki is also very strained, and it may not always be possible to be at the forefront in identifying issues. Moreover, it seems that not all students used LLM to generated paragraph, but the actions of some people in the group could cause all students to suffer unjustly and suspection.
@Hanyangprofessor2, @YFdyh000
--是可愛的鼠寶寶 | 我要留言,我現在就要留言 2024年3月18日 (一) 17:51 (UTC)[回覆]
@快樂的老鼠寶寶 Please note that in my course the students are not directed to edit Chinese Wikipedia. They are given a choice which Wikipedia they want to edit (English, Korean, Chinese, Indonesian, etc.). The students who chose to edit Chinese Wikipedia do so by their own free will, and I assume they are fluent in Chinese (the students who chose to edit in Chinese are, as far as I know, Chinese nationals who are taking my course as part of an exchange program). To what degree our average teenager (of any nationality) is really fluent in their native language is a separate issue, of course. Further, it is not possible for me to prevent students from using AI tools if they choose to do so - I can only ask them not to so so and/or to read the relevant guidelines, and suffer consequences of their choices if they are necessary, up to and including a block if they repeat the transgression enough times to warrant admin action. As for straining humanpower, this is true for everyone everywhere - my wiki course was designed for a class of ~20. The powers that be (university administration) decided that I should open my classes to ~100 students. Sigh.--Hanyangprofessor2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6:07 (UTC)[回覆]
對方是韓國課程任務,個人認為翻譯、創作和完善一些韓國相關的內容比較好,由於語言限制,想寫一些韓國相關內容(《게임산업진흥에 관한 법률 시행령》([22])),找資料也很困難。那些學生,就算中國留學生,也應該比通曉韓文,他們更應該去嘗試翻譯、創作和完善韓國相關的內容。--Nostalgiacn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11:38 (UTC)[回覆]
課程內容跟地域沒有任何關係的,例如台灣的教育專案涉及物理、醫學等方面條目撰寫。再者,負責課程的教授專長不是韓國社會、韓國文化等,而是社會學。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2:10 (UTC)[回覆]
Special:PermaLink/81133874#為我的中國學生尋求幫助裡面,對方也提到「英語維基百科的內容翻譯成韓語維基百科」。無論「課程內容跟地域沒有任何關係」,本來他們就有系統性(韓文)偏好,建議他們去寫韓國內容,算是專業對口(語言上)。--Nostalgiacn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9:45 (UTC)[回覆]
以個人觀察,這是因為以往都是韓國學生,近幾年才有更多來自中國大陸等地及使用中文的學生。而且使用什麼語言跟課程內容毫無關係,難道使用中文的課程就必然要編輯兩岸四地相關的條目?當然不是。更何況課程使用語言是英文而非韓文,韓國的大學不代表一定使用韓文的。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10:05 (UTC)[回覆]
或許可以藉此機會看看en:Category: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mplatesen:Category:Wikipedia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中有哪些值得引入的頁面。--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1:34 (UTC)[回覆]
無論是完全使用AI或者LLM進行條目編輯,還是不熟悉編輯專案語言而貿然編輯(只靠機器翻譯工具來生搬硬套),都是不受歡迎,如果有這個心思,至少需要改善。——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3月19日 (二) 00:26 (UTC)[回覆]

加州大學相關條目的命名

過去有人將加州大學相關條目的名稱移動到加利福尼亞大學聖地牙哥加利福尼亞大學等。我認為移動到加州大學、加州大學XX分校更好。首先各校是加州大學的分校,參見加州大學官網"10 campuses You’ve likely heard of our campuses before — each one of them ranks among the best in the world. From UC Davis to UC San Diego, nine of our campuses house undergraduate and graduate education. UC San Francisco focuses on health education and it only offers graduate degrees."所以官方認為是同一個大學校董會下的十個校區,不該當成十個大學。譯名參考《教育大辭書》:加州大學(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美國)。此處條目名稱應該採用更常用的「加州」而非全名「加利福尼亞」,正如「美國國防部」比「美利堅合眾國國防部」更常用。--歡顏展卷留言) 2024年3月16日 (六) 23:57 (UTC)--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16日 (六) 23:57 (UTC)[回覆]

贊成上述建議。我另外提供一些依據:
  1. 「加州大學」出現在其招生海報的中文版本之上。「加州大學xx分校」也是各校區在釋出的中文文檔中自稱時常用的名稱,如伯克利提供給家長的手冊戴維斯的網站聖地牙哥給轉學生的指南等。「加利福尼亞大學」也出現在這類文檔或網站中,不過頻率較低;上述伯克利給家長的手冊中「加州大學」出現100次,「加利福尼亞大學」出現13次。「xxx加州大學」出現在一些國際合作、交換專案的說明中([23][24]),感覺更為少見。
  2. 加州大學法律上是單一實體。其官網上的法律意見,以及前往加州政府記錄上搜尋可發現,只有稱作"The 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的法人,各個校區沒有法人資格。上面引用的內容雖也來自官網,但更像非正式的簡介,這兩處應該能更有力的說明各個校區稱呼為「分校」比「大學」更合適。
--Irralpaca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03:10 (UTC)[回覆]
有多少條目需要更名?另外是否可能有地區詞差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7日 (日) 06:26 (UTC)[回覆]
美熹德加利福尼亞大學聖地牙哥加利福尼亞大學;至於加利福尼亞大學柏克萊分校不知為何被加上了標題轉換"zh-hans: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zh-hant:柏克萊加利福尼亞大學;"。--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轉轉心情人又照舊 2024年3月17日 (日) 11:37 (UTC)[回覆]
這也是我疑惑了很久的命名,我還以為這是特殊地區詞。50.144.9.218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4:35 (UTC)[回覆]
另外還看到一種翻譯:「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校區」、「加利福尼亞大學柏克萊校區」之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8日 (一) 08:17 (UTC)[回覆]
UC本質不是分校區,因為各校都是獨立的,類似於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和青島的區別--Cat on Mars 2024年3月18日 (一) 08:29 (UTC)[回覆]
(+)支持移動到XX分校--桃花影落飛神劍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6:39 (UTC)[回覆]
作為UCD在讀學生,至少在大陸地區我們是自稱加利福尼亞大小戴維斯分校。——Aggie Dewadipper 2024年3月18日 (一) 21:55 (UTC)[回覆]
Google"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 site:.cn"約有66,100項結果,換成「加利福尼亞大學戴維斯分校 site:.cn"約有16,500項結果,所以即使是在中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可能還是更常用。--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16:42 (UTC)[回覆]

武漢長江大橋的GA評選很有瑕疵,恐怕要留意

完成,此GA評選結果並無異議。--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14:00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題,雖然該GA評選是從3月11日(一)13:42起提名,到3月18日(一)13:42結束,評選時間流程上並無問題。而截至3月17日(日)08:15為止,一共有5張淨支持票且無反對票,離GA過6張門檻過關看起來有機會,如下:

武漢長江大橋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道路交通-橋梁,提名人: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3月11日 (一) 13:42 (UTC)

投票期:2024年3月11日 (一) 13:42 (UTC)至2024年3月18日 (一) 13:42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4年4月17日 (三) 13:43 (UTC)起
請記得為當選條目撰寫簡介頁面,如此當選條目才有可能出現在首頁。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Akari Zhang留言) 2024年3月14日 (四) 04:33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WenChuanHighway 2024年3月14日 (十一) 7:15 (UTC)

但是上面當中的 Akari Zhang 和 WenChuanHighway 投票都有問題。

  1. Akari Zhang的投票一開始雖然確實是由他自己投下支持票沒有錯,但是他是用「:<nowiki>{{yesGA}}</nowiki>」表示。而且後面也不是他自己更正錯誤內容,是由YuCheinSYQ來協助更正?這樣算有效票嗎?
  2. 還有,WenChuanHighway的投票,在FL已經被抓到兩次不含時間投票的簽名而無效,這次投下的票寫的時間也和實際投下票的時間也不符合(哪來的星期十一)?這樣算有效票嗎?

因此這個GA評選可能需要其他使用者留意是否有通過門檻的瑕疵,這個到時候真要是過門檻應該要看看是否要擱置。--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0:01 (UTC)[回覆]

1) Akari Zhang的投票並非本人自行變更,理應無效;2) WenChuanHighway的簽名未有按照Wikipedia:簽名指引,嚴格來說應當無效?--銀の死神走馬燈劇場轉轉心情人又照舊 2024年3月17日 (日) 11:31 (UTC)[回覆]
@SilverReaper正是因為上面這兩點都沒什麼看過才需要問的。Akari Zhang這是不是應該用傀儡調查看看是否和YuCheinSYQ為同一人了?還有,如果WenChuanHighway的投票真的應該比照辦理算無效才對(如同FL的柘榮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城市列表這兩個),否則一點都不合理,也顯得維基百科這個(獨裁)社群對簽名就沒有嚴格落實管理,鬆散到不知道該說什麼了。今天要不是有時間能趕緊說明,不然恐怕有人還真不知道這個GA提名是哪裡有瑕疵。真要嚴格來說,這兩票確實應該都要算無效才是。假設上面那個情況最後不變,雖然沒通過GA,但也只能算3票而已,希望其他使用者留意一下這個很顯然有瑕疵的提名。--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2:29 (UTC)[回覆]

已經把他倆的票給劃了,而且也請他們重新妥當地投票簽名了。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7日 (日) 14:52 (UTC)[回覆]

目前看是沒問題,等星期一13:42結束之後再確認最終結果。--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3月17日 (日) 16:29 (UTC)[回覆]
(:)回應@SilverReaperSanmosa評選時間已過,除上面兩票以外,其餘的票均無發現問題,該GA評選最終以7票淨支持票通過而存檔。如無異議的話,這個討論串可以關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3:55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加薩移動到加薩市加薩城,同時消歧義頁加沙 (消歧義)移動到加沙。媒體在報導加薩走廊的時候是混著用加沙/加薩(Gaza)或加沙地帶/加薩走廊/加沙走廊(Gaza Strip),和和城市加薩市(加沙城)容易混淆。在報導城市的時候一般會突出城或市,比如新華社聯合國--Kethyga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6:58 (UTC)[回覆]

差不多,的確是這樣。--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1:03 (UTC)[回覆]
我覺得目前消歧義這樣就足夠了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9日 (二) 03:34 (UTC)[回覆]
2014年加沙戰爭,其實主要是說加沙地帶,文中似乎沒有提到加沙城。另外,其實在這次衝突中,媒體也多是用加沙指代整個加薩走廊。平等消歧義的話,也便於消歧義。--Kethyga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3:44 (UTC)[回覆]
如果加沙經常指代的是加薩走廊,那現有條目的名稱肯定是有問題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4:30 (UTC)[回覆]
更名為「加薩 (城市)」(如突尼斯 (城市))還是「加薩市」?--紺野夢人 2024年3月19日 (二) 07:38 (UTC)[回覆]
台灣媒體用似乎加薩市多一點,加沙的話,比較多的是加沙城。--Kethyga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7:52 (UTC)[回覆]
如果強調是加薩市的話,媒體的確是加薩市或加沙城用的多。所以比較支持用「加薩市」。突尼斯的話似乎世界地圖冊或者新華字典附錄裡面是直接標註的就是「突尼斯」,所以突尼斯 (城市)的命名方式沒有問題。--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7:55 (UTC)[回覆]
辭典都怎麼寫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1日 (四) 05:29 (UTC)[回覆]
中國大百科全書加沙,《世界地名翻譯大辭典》是加沙,台灣樂詞網有兩個Gaza(加薩),但是並非是巴勒斯坦的那個(坐標差異太大)。個人在猶豫,是否加" (消歧義)"後綴。--Kethyga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5:41 (UTC)[回覆]
另外,基督教《聖經》中又作迦薩,應該予以標示,類似迦南。--Kethyga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0:44 (UTC)[回覆]
通常專指城市會用Gaza City,將之移動到加沙城並加消歧義較好。--羅放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8:14 (UTC)[回覆]

關於臺灣行政區條目的交通相關的章節

我大致海巡一下維基百科上的臺灣行政區的條目,無論是縣市也好,鄉鎮市區也好,似乎都有發現只要是與公車客運相關的章節,很多都是用「列表」呈現有哪些路線,但有不少地方其實是公車路線相當多的(比如羅東鎮 (台灣)西屯區新營區、…等等),這樣列出不會讓條目看起來變得太長嗎?參照一下有被列為優良條目或典範條目的嘉義市嘉義縣彰化市太保市,除了彰化市沒有公車客運相關內容以外,其餘三個行政區條目的公車客運相關章節都是以散文形式寫出,而非使用列表列出。此外,我幾週前有將大安區 (臺中市)的公車章節內容改為散文形式呈現了,可供參考一下。總之,公車客運路線列表是不是應該放入姊妹頁面維基導遊會比較恰當?--Theserious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08:01 (UTC)[回覆]

在有人更新的前提下不反對把公車路線放到維基導遊。--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1:30 (UTC)[回覆]
認同。--Theserious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3:23 (UTC)[回覆]
像這個條目一樣?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 (建築物) #交通
不知道有沒有有人會說:「有不少人會透過維基百科檢視如何去該建築物,所以不可以刪除!」。另外,香港建築物相關條目也有這個情況發生。--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2:00 (UTC)[回覆]
類似會把維基百科當作是旅遊指南的概念嗎?--Theserious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3:27 (UTC)[回覆]
是,看看如何解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3:48 (UTC)[回覆]
巴士業者條目列出現行經營路線不過分,行政區的巴士路線內容倒是可以搬入維基導遊。--—— Matt Zhuang表示有事按「此」留言 2024年3月18日 (一) 16:32 (UTC)[回覆]
其實絕大部分的行政區都有各自的維基導遊頁面,但感覺真的不太會有人把公車路線內容搬入那裡…比如太保市的維基條目是優良條目,但它的維基導遊內容還蠻空的。--Theserious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7:43 (UTC)[回覆]

關於宗慶後名字的繁體字寫法

有人認為,宗庆后的繁體寫法應為宗慶後,因為他的名字的意涵是「歡慶有後」(例如這篇報道)。個人以為這種推斷比較合理,然而網上找不到證據證明他名字的由來。--~Mahogany~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3:29 (UTC)[回覆]

該報導中「原意是不是」,是猜測。取自、所以,傾向算原創總結,但如果必須寫一種繁體,持中立。--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3:47 (UTC)[回覆]
紅旗出版社旗書網的〈《宗慶後:萬有引力原理》書摘〉說「由於這個孩子排行『後』字輩,又是『雙十節』後出生,他的名字便叫作了宗慶後」,這個「後」是「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後」[25][26]。--紺野夢人 2024年3月18日 (一) 13:49 (UTC)[回覆]
感謝補充。另外關於其生日:本網記載他的生日一直是11月16日,現在對照萬年曆才知道是公曆和農曆轉換之下的結果。這種錯誤眞是誤人子弟啊 囧rz……--~Mahogany~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4:35 (UTC)[回覆]
那是將[27]的「也就在他生日的前一天,在11月15日娃哈哈20歲生日之前」誤讀成宗在「11月16日出生」了吧,前面明明就寫了「10月12日,是宗慶後的生日」……另按傳記書摘更正為「10月11日(戶籍上為12日)」了。--紺野夢人 2024年3月18日 (一) 14:41 (UTC)[回覆]
之前中維連趙少康的出生日期都寫錯,我看了選舉公報才知道他正確的生日。--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4:23 (UTC)[回覆]

香港流行曲派台紀錄狀況更新

Talk:香港粵語流行音樂#香港派台歌來源Talk:香港粵語流行音樂#香港流行曲派台紀錄(近年)。之前基於903專業推介新城勁爆流行榜的網頁架構,每週更新後就不能再備份之前紀錄,我們需要每週定期手動操作備份。另外,新城的派台歌網頁會記載派台日期、歌曲介紹,但僅一年就會被刪除,叱咤903的舊派台歌網頁[28]雖保留更久,但沒有記載派台日期、歌曲介紹,且備份的內容似乎會出現錯亂,因此我專案對新城進行長期備份。然而,原來903在2022年末已另設此一網頁[29],所紀錄的第一首派台歌為[30],第一個週榜為[31]。此版本記載了派台歌的派台日期、歌曲介紹,每週榜單亦設獨立頁(不用趕於網頁更新前手動備份),保留時限也仍然比新城為久,因此這些部分的備份工作的壓力可以紓緩。--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4:13 (UTC)[回覆]

@Milkypine--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4:16 (UTC)[回覆]
@Factrecordor比起我,更應該ping其他常編輯香港音樂的維基人才對。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3月19日 (二) 14:55 (UTC)[回覆]

「中華民國」條目邏輯問題

政治問題你們先在另一個議題吵,我不評價。

我就是想問一下這條目真有必要強行每個章節都是四個字嗎?(除了開頭的「國名及象徵」和最後的「參見」「注釋」之外。)強行湊字導致很多地方不合邏輯。

比如「生態保育」,生態保育生物多樣性之間有聯繫但不是一個東西,該章節的前兩段(除了第二段的最後一句話)只是關於生物多樣性的「存在」,這不是「生態保育」,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才是「生態保育」。(打個比方:「維基百科的條目很多」==「反破壞」?這算什麼邏輯?)

「戰後發展」也是類似的問題,這章節到底是想寫「戰後時期的歷史」還是「戰後的發展」?看名字應該是後者,但內容卻是前者,而後者只是前者的一個真子集。其中「白色恐怖」之類的內容就不是「發展」。

「能源供需」的「供需」、「族群劃分」的「劃分」和「教育措施」的「措施」完全是多餘的,湊字湊得很生硬。

「運動休閒」為什麼會屬於「文化藝術」?

給章節起一些正常點的名字可以嗎?--——🦝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4年3月18日 (一) 14:54 (UTC)[回覆]

運動休閒歸入文化藝術沒毛病吧,體育文化和社會環境。供需未必合適(「能源結構」?),但「能源」範疇很大,如能源產業可能是工業或貿易範疇。改成「教育業」?「發展」表述「歷史」,感覺還行,發展指演變,是整體正面但非全數正面,如事態發展不是說事態好轉。「生態保育」是「生態和保育」的縮稱、為了字數對齊?--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5:08 (UTC)[回覆]
語法上不是不能這麼用,但是實際上「生態保育」絕大多數情況下說的就是「對生態的保育」:[32]--——🦝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4年3月18日 (一) 15:14 (UTC)[回覆]
嚴格來說是的,如同將「軍事和醫療」寫成「軍事醫療」,後者有其他含義。--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16:01 (UTC)[回覆]
這樣說來,這樣的章節標題四字化確有不妥。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8日 (一) 17:00 (UTC)[回覆]
再補充一下,按照我個人的理解(未必正確,因為我不是地質學相關專業的,敬請指正),土壤科學應該是地質學的一個子類或者地質學與農學、化學等的交叉學科?地質與土壤並列是否合理?水文應該更接近於地質(上一章節)的內容吧?為何與「氣候」放在一起?--——🦝英特浣熊耐爾留言貢獻 2024年3月18日 (一) 23:04 (UTC)[回覆]
我的理解是地質和土壤,接連介紹,所以能並列而無需拆開。也可以是地質之土壤,地質作為背景順帶介紹,但現有章節的地質內容挺多的。感覺章節可以直接「地質」。水文氣候學。--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18日 (一) 23:46 (UTC)[回覆]
我想那很明顯是主編個人的喜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9日 (二) 03:35 (UTC)[回覆]
四字對齊,未嘗不可,也算是中文的藝術。--Kethyga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3:55 (UTC)[回覆]
也沒有反對,不過商討要用哪四個字較適合(或至少能概括章節內容)亦非不可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9日 (二) 06:18 (UTC)[回覆]
4字對齊,就是駢文嘛,范曄後漢書每一個列傳的贊裡面每句話都是4個字。--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19日 (二) 04:27 (UTC)[回覆]
主編個人愛好。--Fire Ice 2024年3月19日 (二) 07:20 (UTC)[回覆]
但因為主編的個人喜好而使描述有失準確的話就不妥當了。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9日 (二) 07:45 (UTC)[回覆]
如果講到台灣生態環境或其他事務(指專屬於台灣這塊地的事情) 應當由「台灣」一詞顯示 如果講到國家事務 所有關於國家的用詞應當使用「中華民國」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顯示 中華民國屬於法律國名 現今國際多以台灣通稱 所以台灣不能代表國家 但能用於解釋台灣本土上的問題--Liao_509 ☄️Fighting!簽名🖋 2024年3月27日 (三) 22:06 (UTC)[回覆]

俄占烏克蘭地區的撰寫規範

背景大家應該也都知道了就不細說了。這些地區和城市的條目應該如何撰寫,我認為是時候達成一個統一的意見,避免更多類似的編輯爭端。ping參與ANM相關段落討論的@超级核潜艇日期20220626罗放,是不是應該抄送烏克蘭和俄羅斯主題,需不需要掛rfc?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4年3月20日 (三) 12:31 (UTC)[回覆]

另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9#Template:烏克蘭俄占領土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9#Template:克里米亞俄占區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3/08/03#Template:烏克蘭俄占領土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20#Template:俄占烏克蘭領土。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4年3月20日 (三) 12:40 (UTC)[回覆]
另@曾參與相關模版討論的一些使用者:@Moonian@AristippusSer@YFdyh000並尋求其意見。--羅放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7:44 (UTC)[回覆]
請注意此處涉及的是兩個不同的問題(但模版名稱類似並已經造成了混淆,故特此說明):
1: infobox中的表述:
{{俄占烏克蘭領土}}

 烏克蘭(目前被俄羅斯軍事占領)

參考大部分其他語言維基百科,這種敘述是能被廣泛接受的沒什麼問題。
2: 正文引言段落的表述:
這個問題上已經在大量相關條目反覆出現類似「俄羅斯或烏克蘭」一類莫名其妙的表述。我建議使用的模版內容如下:
{{烏克蘭俄占領土|1970-01-01}} → 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在當前正在發生的俄烏戰爭中自1970年1月1日起處於俄羅斯軍事占領之下。但世界上大部分國家不承認俄羅斯對此地的統治,烏克蘭對此地的領土主張獲聯合國大會第68/262號決議和聯合國大會第ES-11/4號決議確認。
其作用是i.自動使用當前頁面標題作為敘述對象;ii.表明是哪場戰爭;iii.簡單敘述被占領狀態和對此的一般看法。此敘述系參考大量相關地理資訊頁面之敘述做出,個人認為沒有什麼大問題。此外該模版可選地接收一個日期參數和引用來源參數,用於在需要時顯示被占領的日期。在編者認為無此必要時可空著不寫即只顯示基本內容。
此外,個人傾向反對「法理上是烏克蘭事實上是俄羅斯」這樣的敘述。維基百科更多時候讀者是對此不了解的人,看了這種敘述很容易誤認俄國對此地有有效的主權主張。而正文中就客觀地敘述俄國軍事占領了某地並自行宣稱對此地擁有主權,但不獲國際承認;讓讀者自行判斷這樣的主權聲索是否合理有效即可。 羅放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8:02 (UTC)[回覆]
我個人覺得就直白並列俄烏兩國的情況就比較合適,而且儘可能做到平衡雙方的資訊。例如:克拉斯諾彼列科普斯克(俄語:Красноперекопск),烏克蘭當局稱亞內卡普(烏克蘭語:Яни Капу;克里米亞韃靼語:Yañı Qapu),法理上是烏克蘭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彼列科普區的城市及該區的行政中心,事實上為俄羅斯克里米亞共和國的直轄市及克拉斯諾彼列科普斯克區的行政中心(該市不在該區的管轄範圍內)。包括資訊框的國家、行政區劃等,全都俄烏雙方的體系並列,如現在盧圖赫內比洛沃茨克的那樣。
這些地方,俄羅斯也說是他的,烏克蘭也說是他的;雖然國際上大多數國家仍認為這些土地主權屬於烏克蘭,但俄羅斯是實際統治者;應以事實論述為主。但2014年之後烏克蘭隔空改名、調整區劃的事情,也不是不能寫(但並沒有實際執行)。
羅放那個模板,內容里「烏克蘭俄占領土在當前正在發生的俄烏戰爭中自xx年x月x日起處於俄羅斯的軍事占領之下。但世界上大部分國家不承認俄羅斯對此地的統治,烏克蘭對此地的領土主張獲聯合國大會第68/262號決議和聯合國大會第ES-11/4號決議確認。」我覺得是在宣示主權。--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2:48 (UTC)[回覆]
個人覺得沒有必要加入這樣的模板,特別是克里米亞的地名條目,因為整個克里米亞的情況都是一樣的,沒有必要在每個條目中去提及。不過如果有人願意這樣編輯的化,個人也不會去特別地反對。--萬水千山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5:34 (UTC)[回覆]
我個人是覺得用此類模版至少比在俄占區各種什麼「此地是俄羅斯或烏克蘭。。。」之類的奇怪敘述要好很多。--羅放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7:17 (UTC)[回覆]
反對這種將普遍承認的侵略國和被侵略國並列的寫法,這種有明顯的False equivalence之嫌。所謂「事實論述」是為了避免地域中心主義,但全世界買俄國帳的有幾個人?不論各其他語言維基百科大多數條目甚至就寫個烏克蘭就完事了,俄國占領當局的行政區劃完全可以用「在俄國占領當局行政區劃中,該地歸xx管轄」類似的敘述來進行。--羅放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7:38 (UTC)[回覆]
另外@User:TuhansiaVuoria @User:The3moboi @User:Sean0115 @User:PoisonHK,這幾位也經常參與烏克蘭地名討論。--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2:59 (UTC)[回覆]
我本人覺得模板沒什麽不妥,可用於烏克蘭各個臨時被占城市,在條目中作澄清這樣好像蠻好的?--PoisonHK Sapiens dominabitur astris 2024年3月20日 (三) 13:34 (UTC)[回覆]
如果只是在正文裡寫「2022年x月x日,俄軍攻占此地;但國際普遍承認此地主權屬於烏克蘭」,也比這個模板好一些。--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3:44 (UTC)[回覆]
2022年x月x日,俄軍攻占此地;但國際普遍承認此地主權屬於烏克蘭[註 1]
這樣呢?
  1. ^ 世界上大部分國家不承認俄羅斯對此地的統治,烏克蘭對此地的領土主張獲聯合國大會第68/262號決議和聯合國大會第ES-11/4號決議確認
  2. --PoisonHK Sapiens dominabitur astris 2024年3月20日 (三) 14:02 (UTC)[回覆]

    我個人覺得也行。正文裡邊字數不應太多(否則就會顯得傾向性明顯),作為附註則可以稍微多一點、自由一點。--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5:16 (UTC)[回覆]
    那不如就這樣吧,注釋可以再改良。--PoisonHK Sapiens dominabitur astris 2024年3月20日 (三) 15:52 (UTC)[回覆]
    我把克拉斯諾彼列科普斯克的條目正文裡邊加上了這些內容(希望討論時可以以此城為「小白鼠」,),作為城市歷史一部分。但我對資訊框和引言裡的「法理上……事實上……」,認為不需要改,這樣的說法兼顧了烏克蘭和俄羅斯雙方的主張、國際社會對烏克蘭被占領土的主流態度和俄羅斯實際對此地行使主權的事實。@PoisonHK--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0:29 (UTC)[回覆]
    贊成這一版本。不過此模版前面加了自動獲取條目名的魔術字和可選的被占領日期參數,被占領日期這點用與不用皆可。(參見模版文檔Template:烏克蘭俄占領土/doc)不過我覺得正文沒有必要加引用,不差這麼幾個字。而其敘述的內容也是包括兩岸甚至伊朗之類的國家的普遍觀點,其敘述並看不出什麼傾向性。如果有親俄人士對此不滿,可以考慮加入俄羅斯宣稱對此地擁有主權,但此等宣稱是否有效合理,由讀者自行判別即可。--羅放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7:20 (UTC)[回覆]
    俄羅斯宣稱對此地擁有主權——2022年9月,俄羅斯吞併烏克蘭四州之後,這四個州就已經進入俄羅斯的法理宣稱範圍了(與之形成對比的是俄占哈爾科夫俄占尼古拉耶夫等地未宣稱);克里米亞則更早,2014年就在法律程序上加入了俄羅斯聯邦。這是事實。國際上主流不承認此次吞併,並在聯合國通過決議要求俄羅斯撤出烏克蘭被占領土,這也是事實。俄羅斯實際占領了這些土地,這還是事實。而維基百科應以事實論述為主;烏克蘭在法理上的「隔空改名」、「調整行政區劃」等舉措無法實際執行,但可以在註明的情況下寫進去。
    所以我以「克拉斯諾彼列科普斯克」為例子,給出了我主張的寫法:引言和資訊框直白並列俄烏兩國的情況(因為這樣做儘量符合了維基百科應以事實論述為主,亦兼顧了烏克蘭的領土法理主張);而正文-歷史部分可以放寬一些,把「但國際普遍承認此地主權屬於烏克蘭……世界上大部分國家不承認俄羅斯對此地的統治,烏克蘭對此地的領土主張獲聯合國大會第68/262號決議和聯合國大會第ES-11/4號決議確認(以備註的形式)」等內容寫進去。我在上邊和PoisonHK已經初步達成共識。--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1:08 (UTC)[回覆]
    未見使用者PoisonHK認可你四處改什麼「並列兩國情況」,寫什麼「俄羅斯(事實上)」之類的做法。--羅放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19:58 (UTC)[回覆]
    你是說在infobox的部分嗎?--PoisonHK Sapiens dominabitur astris 2024年3月24日 (日) 16:02 (UTC)[回覆]
    @PoisonHK 我說的是正文。正文把您前邊提到的語句加進去。就像現在克拉斯諾彼列科普斯克的寫法,在在正文裡詳細論述俄烏關於此地的變遷。我對目前引言和正文的敘述沒有異議,但infobox我認為需要並記俄烏的事實和法理情況。--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00:35 (UTC)[回覆]
    @超級核潛艇 不是😅,我是問@羅放是不是說是不是在講我在infobox沒認可你要改的部分。--PoisonHK Sapiens dominabitur astris 2024年3月25日 (一) 09:24 (UTC)[回覆]
    哦,原來如此。不過也授權以藉此討論一下infobox里的寫法。您覺得是現在這個版本,還是昨天您修改後的版本更好?--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09:27 (UTC)[回覆]
    我覺得現在的版本文字太冗長了,個人認爲我那個版本比較適合一點。--PoisonHK Sapiens dominabitur astris 2024年3月25日 (一) 09:35 (UTC)[回覆]
    好吧,也許我們這方面確實意見不太一樣。--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11:02 (UTC)[回覆]
    嗯?你先前不是說也行嗎?--PoisonHK Sapiens dominabitur astris 2024年3月25日 (一) 11:07 (UTC)[回覆]
    可能彼此有些理解錯了吧,我在3月20日13:44說「如果只是在正文裡寫『2022年x月x日,俄軍攻占此地;但國際普遍承認此地主權屬於烏克蘭』,也比這個模板好一些。」是在說正文裡的寫法;而後您在14:02說「2022年x月x日,俄軍攻占此地;但國際普遍承認此地主權屬於烏克蘭 這樣呢?」我對此的理解您是在探討正文中的寫法,而非infobox中;於是我第二天在克拉斯諾彼列科普斯克的正文中也就照著您的建議改了。也許當時應該分成正文、infobox討論的。--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11:43 (UTC)[回覆]
    為了防止誤解,我基於目前版本,分infobox、引言和正文分別說一下我的觀點:
    infobox的寫法:我認為 烏克蘭(法理上) 俄羅斯(事實上) 較為符合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政治中,「維基百科為保持中立觀點,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徵、建築物、政治體制、法人、成員資格,及某地的法律規範時,儘量以事實論述(De facto disclosure)為主,任何政權若事實上存在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應客觀描述其存在事實。法理論述(De jure disclosure)若與事實論述相衝突時,需優先採用事實論述,並可以內文或註腳詳細描述衝突情境,避免地域中心。請注意,採用事實論述並不代表維基百科支持或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僅為客觀呈現政權對於領土的實際控制情形。」的規定; 烏克蘭  俄羅斯(占領併吞)次之;而 烏克蘭(俄羅斯軍事占領)則不太符合「避免地域中心」;因為它隱含著「這塊地是烏克蘭領土,只是俄羅斯軍事占領了」。
    引言的寫法:考慮到引言應該寫的比較簡明扼要,我覺得現在「原本是烏克蘭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彼列科普區的城市及該區的行政中心,於2014年被俄羅斯占領後成為克里米亞共和國的直轄市及克拉斯諾彼列科普斯克區的行政中心」也能接受,主張維持這樣的寫法。但假如有人刪了俄羅斯實際占領的部分,我認為會違反「避免地域中心」。
    正文的寫法:「歷史與城市名稱」對蘇聯解體以來此地的歷史已經寫得比較清楚了,俄羅斯2014年占領、兼併(不受國際承認我也寫了),烏克蘭2016改名、2020調整行政區劃都寫了,但假如改名、調整行政區劃時已經脫離烏克蘭基輔當局統治(無論有沒有併入俄羅斯),都需要寫上「仍沿用舊名」或「新的行政區劃暫時無法施行」。--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12:20 (UTC)[回覆]
    該模板用於資訊框欄位,不應該有太多內容及註釋,只要寫「烏克蘭(由俄羅斯軍事占領)」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0日 (三) 17:10 (UTC)[回覆]
    Template:烏克蘭俄占領土模版不是用於infobox而是用於引言段落。而用在infobox的是另一個模版Template:俄占烏克蘭領土,其內容正是類似你說的(大致是「烏克蘭,目前處於俄羅斯軍事占領之下」)。--羅放留言2024年3月20日 (三) 17:16 (UTC)[回覆]
    我想指出,在蘇聯解體後,俄羅斯曾經承認包括克里米亞在內的地區是烏克蘭領土。若只寫俄羅斯現在的主權主張,並沒有表達其曾經承認這些是烏克蘭領土的事實。換句話說,忽視了俄羅斯變更領土主張以利於併吞(既然俄羅斯過去曾經承認某地屬於烏克蘭,即使照俄羅斯過去的主張,後來的併吞還是違反國際法,侵犯了烏克蘭的主權)的敘述是不中立的。作為對比,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佔領中國東北後,沒有併吞東北,而是成立滿洲國。兩者相比(兩國原先都承認佔領區屬於他國),在法律上,俄羅斯對烏克蘭的主權侵犯是更容易判定的。--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04:38 (UTC)[回覆]
    確實如此。
    而且,這些烏克蘭領土目前被俄國軍事占領這是客觀事實,而所謂「主權屬於俄羅斯」的說法,不僅不是事實,反而是一個非主流觀點。--羅放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19:57 (UTC)[回覆]
    只寫俄羅斯現在的主權主張,並沒有表達其曾經承認這些是烏克蘭領土的事實。——不妨請您看一下克拉斯諾彼列科普斯克里的寫法?完全並列烏克蘭的法理主張和俄羅斯的事實統治,同時在註解中寫出國際大多數承認為烏克蘭領土。--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07:55 (UTC)[回覆]
    如果改成「原為烏克蘭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彼列科普區的城市及該區的行政中心,俄羅斯佔領後併入俄羅斯聯邦,成為克里米亞共和國的直轄市及克拉斯諾彼列科普斯克區的行政中心」我就沒有異議。原文「法理上」三字沒有表達過去事實上受烏克蘭統治,而且俄羅斯曾經法理上承認是烏克蘭的。所謂「法理主張和事實統治並列」並沒有表達法理主張和事實統治的變化。簡言之,原來「法理主張和事實統治」都是烏克蘭的,全世界包括俄國都沒有異議;俄國佔領後「法理主張和事實統治」是俄國的,但烏克蘭與許多國家有異議,認為法理上是烏克蘭的,俄國的事實統治違法。這才是爭議的本質。不寫原來「法理主張和事實統治」都是烏克蘭的就是偏見所在。--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19:17 (UTC)[回覆]
    針對您提出的 沒寫原來烏克蘭「法理主張和事實統治」,我在「歷史」一節中更詳細的寫明了。但如果每個克里米亞、頓巴斯的城鎮都這麼寫,是不是太長了?--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1:10 (UTC)[回覆]
    如果改成「原為烏克蘭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彼列科普區的城市及該區的行政中心,俄羅斯於2014年佔領後成為克里米亞共和國的直轄市及克拉斯諾彼列科普斯克區的行政中心」,比現在的寫法「法理上是烏克蘭克里米亞自治共和國彼列科普區的城市及該區的行政中心,事實上於2014年後成為俄羅斯克里米亞共和國的直轄市及克拉斯諾彼列科普斯克區的行政中心」字數還少。--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2:17 (UTC)[回覆]
    不過好像這句話主語是「克拉斯諾彼列科普斯克」啊,您那個版本後半句主語變成「俄羅斯」了,是病句。我又修改了引言的描述,我認為這樣的描述可以清楚表達2014年後的變化了(而且更詳細的還在下邊章節)--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9:00 (UTC)[回覆]
    我改成「於2014年被俄羅斯佔領後成為」。「佔領」二字解釋變化是如何發生的(作為對比,台灣在甲午戰爭後的主權變化是通過簽條約,不是佔領)--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15:56 (UTC)[回覆]
    @Happyseeu @PoisonHK您二位的微調我看到了,我對目前版本(2024年3月24日 (日) 23:52的最新版本)不持異議。--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00:26 (UTC)[回覆]

    西洋棋特級大師列表拆分

    西洋棋特級大師列表這個列表顯然已經過長,後面的模板也都失靈了。由於無人在那個列表的討論頁參與討論只好挪來客棧了。我想問各位的意見,要怎麼拆分這個列表?是按獲頭銜年份還是按姓氏字母?--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2:12 (UTC)[回覆]

    傾向按獲頭銜年份。或者技術性優化綠色連結占用(試驗過但好像沒人感興趣),或者綠色連結換成連結到維基數據等方式。--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2:33 (UTC)[回覆]
    例如Abbasifar, Hasan英語Hasan Abbasifar如果是Hasan Abbasifar,感覺就不錯。缺點是維基數據上的條目列表不明顯(能否改進?比如設計推廣小工具或者向官方建議),但與此同時提供了在地化的若干屬性,以及語言版本更自選。--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2:42 (UTC)[回覆]
    失靈的不光是跨語言連結,還有Template:Wayback和其他模板都一塊失靈了。如果按獲頭銜年份拆分,那工作量就有點大了,得費一段時間才能拆完。--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3:43 (UTC)[回覆]
    {{ilh}}系列占用高,如果換掉應能解決這些問題。按頭銜拆分能解決超過限制和條目原始碼、頁面長的問題,但全文搜尋的便利性會有下降。--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7:18 (UTC)[回覆]
    我個人是比較喜歡綠色連結接。就算解決了模板問題,但頁面太長編輯起來還是很費勁(這是本站最長的頁面)。而且這個大師數量每年都會增加,遲早又會遇到現在的問題,犧牲一定的便利性在所難免。希望社群可以儘快決定是按字母拆分還是按年份拆分吧,好開始動工。--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07:36 (UTC)[回覆]
    按字母也遲早爆,感覺還是按年份好 ——魔琴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計劃 ] 2024年3月21日 (四) 08:40 (UTC)[回覆]
    {{tooltip}}占用是否高?另外一種想法,直接英文紅色連結,比如Abasov, Nijat,顯示內容可以英文也可以中文,不影響他人檢索原文。--Kethyga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2:48 (UTC)[回覆]
    Tooltip不方便複製,不方便轉換為中文內部連結。英文紅色連結可能誤導建立重新導向,丑,不方便點擊,得複製連結、剪切再搜尋。--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3:02 (UTC)[回覆]
    想建立內部連結是可以的;或者像一級方程式賽車車手列表,分開列中文和外文名。在性能和便利上肯定要取捨一個,如果想要完整顯示可能要去掉綠色連結。--Kethyga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3:37 (UTC)[回覆]
    剛剛才發現這個列表里超多外語注釋,幾乎所有人名、國名、出生地的旁邊都有一個外語注釋。這些注釋也占了不小的空間吧,真的很有必要放嗎。。--微腫頭龍留言2024年3月26日 (二) 06:59 (UTC)[回覆]

    應將把《靖康稗史》作為來源的宋史條目做一番清理

    • 《宋會要輯稿》:「晉康郡王孝騫,顥之子也。元豐四年(1081年)四月賜名。原眉批雲『十一月生』蓋指元豐三年(1080年)十一月。」。趙孝騫在1080年出生,到靖康之變時四十八歲。《開封府狀》卻記載「晉康郡王孝騫三十一歲」。《宋會要輯稿》:「豫章郡王孝參,頵之子也。元豐二年(1079年)四月賜名,授右武衛將軍。」《開封府狀》卻記載「平原郡王孝參四十五歲,原封豫章,遵令旨作平原」。趙孝參到靖康之兵時至少四十九歲,《開封府狀》卻說他時年只有四十五歲。據《宋會要輯稿》,韋賢妃在靖康之變時四十八歲,《開封府狀》卻記載「韋賢妃三十八歲」。
    • 《靖康稗史》的《開封府狀》還將李從和的名字改為李春燕,將本是進階女官的她編造成宋徽宗的嬪妃,《南征錄匯》和《宋俘記》編造說她被張邦昌封為皇后。張邦昌和她一起冊立了十個宋徽宗侍女為妃嬪
    • 《靖康稗史》中的《開封府狀》仿照北宋公文史料,記述了北宋使用帝姬、妃嬪、宗婦等人抵扣金銀的情節。謝家福在《開封府狀》中編造了茂德帝姬的封號福金帝姬,還說:「福金是皇子夫人位號,應送皇子寨中,以符名讖。」然而,「福晉」這個稱呼是清朝才開始使用的,而在宋金時期,金朝的皇子妻子並沒有這樣的稱呼。
    • 《靖康稗史》中的《南征錄匯》據稱作者是金朝人李天民。謝家福在《普天同憤錄下帙》的設定中,《南征錄匯》是確庵在南宋隆興二年(1164年)編纂的一種。《南征錄匯》將完顏宗翰的官職記作「固倫尼伊勒齊孛堇左副元帥」,是個充滿時代錯誤的混雜寫法,其中「固倫尼伊勒齊」是清朝修四庫全書修改《三朝北盟會編》原文後才出現的寫法。「固倫尼伊勒齊孛堇」在《三朝北盟會編》原文中里是「骨盧爾移賚勃極列」。《南征錄匯》裡記載,宋朝王妃身邊有個小太監稱王妃為「娘娘」,是時代錯誤。「娘娘」一詞在宋朝一般用來稱呼母親一輩的長輩,而不是明清以後的用法稱呼妃嬪和王妃。
    • 《靖康稗史》裡的《呻吟語》多次出現「和囉噶路」,實則是乾隆時期修訂的四庫全書對宋金時期的名稱「胡里改路」的改譯。「和囉噶路」這種寫法在宋金時期根本不存在。《呻吟語》記錄說:「虜主榜朝市雲,宮奴趙□母韋氏、妻邢氏、姜氏(凡十九人),並抬為良家子。沐此湛恩,想宜感悔。又榜雲,趙□妹(凡六人)久侍宗子,獲寵生男,應予優容,抬為次婦。」宋金時期的相關文獻裡,沒有用「抬」字表示奴婢脫籍、宮女出宮的,婢女扶正到了明朝才有「抬」的說法,「抬為」是明清時期的概念。
    • 在《靖康稗史》裡的《青宮譯語》對宋高宗的生母韋賢妃的稱呼有「趙韋氏」的形式。在宋朝並沒有用冠夫姓的「某某氏」來稱呼已婚女性的說法,尤其不會出現在皇帝的妃嬪身上。
    • 完顏希尹的女真名在漢字轉寫方面存在多種寫法。在清朝乾隆時期之前的歷史資料中,他的名字有多種不同的寫法。乾隆時期修訂的四庫全書對宋金時期的女真人名和地名進行了全面改譯,有將完顏希尹的女真名改為「固新」的情況。然而,宋金時並沒有將「希尹」翻譯成「固新」的寫法。《靖康稗史》裡的《瓮中人語》、《南征錄匯》、《呻吟語》、《宋俘記》,都出現了乾隆時期才有的「固新」寫法。
    • 靖康稗史》是清末謝家福炮製出來的偽書,和同時代的書籍完全對不上號,完全不符合可靠來源,但是此書對靖康之變相關條目污染相當嚴重,有必要把以此書做支撐的部分,全部清理。
    • 據《靖康稗史》的序言、跋語以及提供者謝家福的說辭,《靖康稗史》於南宋末年成書,然後在宋末元初傳入朝鮮,在明初時期,朝鮮士人和官方書庫都有收藏。其後傳入日本,再回到清朝,落入蘇州人謝家福手中。這種流傳途徑,代表著此書不可能受到四庫館臣的改寫。

    --夏土賢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16:37 (UTC)[回覆]

    你自行清理即可,站內某些人還覺得年代越晚的書越可靠呢。--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02:31 (UTC)[回覆]
    當然應該清理,但不是因為偽書嫌疑,而是因為維基百科條目,尤其是學術類條目,應該主要基於當代的學術研究,其次基於優良媒體的新聞報導。(然而你維並非所有人都認同這一點。)--Fire Ice 2024年3月22日 (五) 17:19 (UTC)[回覆]
    您與樓上的觀點是否相異,或者我對「年代越晚」有誤解?--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18:48 (UTC)[回覆]
    日期2022是「你維並非所有人」之一,即不認同我這一觀點的人。--Fire Ice 2024年3月26日 (二) 16:18 (UTC)[回覆]
    你自己都做不到你所主張的論點[33]--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26日 (二) 23:54 (UTC)[回覆]
    我並沒有在條目里引用。--Fire Ice 2024年3月27日 (三) 00:09 (UTC)[回覆]

    (!)意見,關於一件事在不同文獻有不同說法,參見WP:白天作為飲器,晚上作為溺器。--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1:20 (UTC)[回覆]

    是否應將「3 體」中的西文空格視為格式的一部分而移除

    如題,如同Apple、Microsoft一般,Netflix在漢語在地化中總是插入空格,該劇的總覽頁面內的日期就有體現。是否應將其視為一種格式,進而從標題中移除?對這種格式標準與本地不一的來源,是否應在格式手冊或幫助頁面中明確需要轉換?--DvXg 📬 2024年3月21日 (四) 17:27 (UTC)[回覆]

    傾向是。可能不太好成文。為什麼會是數字的3,感覺不對。--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1日 (四) 20:24 (UTC)[回覆]
    因為網飛上的節目原名就叫3 體。--支持安華,支持昌明大馬-太陽番長 2024年3月22日 (五) 07:34 (UTC)[回覆]
    剛剛找到了,確實。紐約時報中文網記作「《3體》」,也能作為只是格式的佐證吧。--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2日 (五) 18:58 (UTC)[回覆]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的常用名稱

    該國的官方全稱的中文的譯名為「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但感覺上很少人通常會使用這樣拗口的全稱,而一般使用「波赫」這樣的簡稱。該國駐華大使館的網頁上的文章中除了首段提起全名後,一般只使用「波赫」來指代該國。中國外交部的網頁也採取類似的用法。在谷歌搜尋中,全稱使用引號來搜尋近6百萬個結果,而用簡稱加引號來搜尋則快有1千3百萬個結果。因此我們是否可以認定「波赫」為「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的常用名,就像用「美國」來稱呼「美利堅合眾國」,用「英國」來稱呼「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那樣?從而根據WP:常用名稱的命名原則,中文維基中的相關條目名統一使用「波赫」?同理,該國的一個實體「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聯邦」(谷歌搜尋結果才4千多)也是通稱「波赫聯邦」(谷歌搜尋結果快3萬4千)的,是否可作同樣的處理?--萬水千山留言2024年3月23日 (六) 18:30 (UTC)[回覆]

    1. 我覺得不應完全比照美國和英國的例子;若谷歌搜尋「美國」和「美利堅合眾國」(帶引號),前者結果數量是後者的50倍;搜尋「英國」和「聯合王國」,前者結果數量是後者的160倍。兩者的全程和簡稱的常見程度有顯著區別。相比之下,(大陸和香港稱呼)「波黑」的搜尋結果數是全稱的兩倍,個人認為這種差異並非特別明顯。要是搜尋台灣使用的「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和「波赫」,會發現前者結果數比後者還多呢!稱呼美國英國時不需要提起全稱就知道指的是什麼,而提到波赫時在開頭提到全稱,簡稱波赫,之後在其他地方全部用簡稱,我覺得NC:COMMON不完全適用,考慮到有地區差異,反而應該參照NC:FULL
    2. 波赫的鄰國包含塞爾維亞黑山,黑山獨立之前兩者合稱塞黑,「波黑」這個黑與黑山可能有混淆之嫌,讓人說不定認為指的是波斯尼亚和黑山(台灣譯為蒙特內哥羅和塞蒙,倒是避免了誤會)。稍遠一點還有同由斯拉夫人為主要民族的波蘭。當然,無從得知多少人真的會有這種誤會,一個正常的、對世界地理有所了解的人很可能不會混淆,我想說的是波黑作為二字簡稱,帶有引起誤會的可能性。
    --Irralpaca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4:53 (UTC)[回覆]
    「沙特」和「沙烏地」這種有一定常用程度的都沒能讓沙烏地阿拉伯相關條目改名了。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3月24日 (日) 08:39 (UTC)[回覆]
    我覺得這裡正好與「印尼(印度尼西亞)」相反,大陸方面大概不太用「印尼」?——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4日 (日) 12:59 (UTC)[回覆]
    大陸印尼也是常用,感覺應該超過印度尼西亞,使館中也是印尼很常用,除非在比較正式場合才多用印度尼西亞。--Kethyga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13:08 (UTC)[回覆]
    感覺與波赫一樣,全稱和簡稱同等常用,正式場合用簡稱的地方通常先說一次全稱。--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13:12 (UTC)[回覆]
    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的確是簡稱「波赫」,但像地圖上還是標著全名(這點和英國、美國不同)。用簡稱其實只是因為全稱太長。不過我覺得「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條目的正文如果為了敘述方便,第二次起可以用波赫的簡稱。--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9:13 (UTC)[回覆]
    「波赫」似乎沒有常用到讓人一眼就看得出來指什麼,此與美國、英國甚至蘇聯這種具有悠久歷史之國家簡稱應有根本區別。其實行文要用簡稱也可以,但我認為不應強制他人統一使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4日 (日) 12:56 (UTC)[回覆]
    其實我主要是想問相關條目(或派生出來的條目)命名方式。例如我剛建立了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聯邦州份這個條目,後來覺得條目名冗長,一眼看上去自己都不太明白,於是把它移至「波赫聯邦州份」,這樣看上去覺得稍微更明了,可以被@YumetoWP:CONSISTENCY為由移回原名。類似在相關分類中的命名,我覺得使用「波赫」和「波赫聯邦」更為明了。--萬水千山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13:31 (UTC)[回覆]
    個人來說命名偏好「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波赫聯邦」,主條目用全稱,其他用簡稱。感覺用命名一致性不妥,不然中共中央辦公廳能因中國共產黨而用全名而非常用簡稱,那就冗長了;不過,也有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社會工作部等例子。--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13:37 (UTC)[回覆]
    不過「波赫聯邦」與「波赫」不是同一主體吧?我感覺用全稱誤會或許少一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5日 (一) 01:54 (UTC)[回覆]
    波赫聯邦+塞族共和國=波赫。的確非常奇葩,一個聯邦制國家下邊居然還有一個「波赫聯邦」。--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08:37 (UTC)[回覆]
    「波赫聯邦」和「波赫」不是同一概念。YFdyh000上面的建議我覺得還可以,即涉及整個國家時用「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只涉及其中一個實體時用「波赫聯邦」。 @超級核潛艇:波赫是這樣的組成方式,我好像在英維里看到說波赫應該是「邦聯制」而不是「聯邦制」。--萬水千山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09:33 (UTC)[回覆]
    波赫畢竟是經歷了內戰,嚴重損毀的國家;境內三個主體民族;所以政治制度也只能這樣了……這是調和後的妥協結果……但我印象中邦聯,能作為主權國家嗎?(感覺有點扯遠了哈)回到「波赫聯邦」與「波赫」,也許本條目需要在開頭給一個較為清晰的定義區分二者,畢竟這個國家的政治架構有夠特殊。--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09:45 (UTC)[回覆]

    分類

    看到兩個分類,台大五姬[34]和台大十三妹[35],十三妹沒有十三位。這算過度分類嗎,謝謝。--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8:07 (UTC)[回覆]

    正文已有條目連結,感覺無需再分類。Wikipedia: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分類,不要過多分類,分類應不言自明、注意中立性,而台大五姬有介紹爭議性。不過不排除真的有用,暫時持弱反對。--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4日 (日) 08:31 (UTC)[回覆]
    可台大十三妹沒有條目能連結,不足十三人也不是合理的反對理由。五姬和十三妹都是名噪一時,曾被廣泛流傳的稱呼。至今傳媒報道她們仍經常提及合稱及相應的個人綽號,傳媒也曾盤點各人近況,足見長期影響力。--Luwai2366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05:17 (UTC)[回覆]
    我只是好奇沒有13人。名噪一時的意思是,以後這些人都會有名到符合觀注度還是只有那個時候。只有這些人值得這兩個稱號嗎。--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11:55 (UTC)[回覆]
    這兩個合稱大約是出現於2010年,是十多年前的事,當時很火。據我所知名單大致上是固定在當時,並沒有隨時間流逝而迭代更新,只有像廖芷晴後來一度被追加為十四妹之說,但也遠不及元祖五姬和十三妹流傳之長(可參考下文引用)。關注度的話,個人條目及台大五姬合稱條目大多已存在多年,台大十三妹不是十三人都有條目,但是也有四個,有條目的理應是早就有足夠關注度了。若還對關注度有所疑慮,應該去討論條目本身。十三妹中的其他人可能對wiki來說是個人關注度不足,我沒有逐一研究過,可這跟合稱的影響力(或者這裡也稱作關注度)是兩碼子事,也跟合稱分類留存與否沒直接關係。合稱的關注度方面,這些稱呼在十多年一直被提起,尤其是五姬。台大五姬:2020年[36]、2021年[37]、2022年[38][39]、2023年[40][41]、2024年[42],不勝枚舉。台大十三妹:2020年[43][44]、2021年[45]、2022年[46]、2023年[47][48]。2019年的現象分析:從台大五姬、台大十三妹開始的「台大正妹」標籤[49]。2017年關於各大學校花報導:繼「台大五姬」、「台大十三妹」等家喻戶曉的大學正妹後[50]。2024年度關於台大學生顏值報導:不只過去有台大五姬,台大13妹[51] 。上引來源不管是本人和稱呼的持續關注度都能驗證,亦可見各種校花之稱雖然一直迭代,五姬與十三妹合稱仍一直具有最代表性的地位。再者,據我所知wiki的關注度只要不是一件事、一段短時間就能通過,不需要持續不斷驗證。--Luwai2366留言2024年3月26日 (二) 02:17 (UTC)[回覆]
    那這樣為什麼不建立條目,原本的五姬條目也可以改寫一下的感覺,既然看起來新聞很多雖然看來就是鄉民湊熱鬧,為什麼鄉民只捧這些人啊。--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26日 (二) 17:54 (UTC)[回覆]
    過度分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4日 (日) 13:00 (UTC)[回覆]

    案件(事件)命名

    雖然我覺得這個議題不會有明確共識,但還是好奇請教一下諸位,一般社會案件(事件)名稱究竟用「案」還是「事件」好?刑事案件差不多都用「案」,但除此之外大概皆未有標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5日 (一) 07:43 (UTC)[回覆]

    尤其是「人名+案(事件)」的制式組合,個人認為很有統一命名的空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5日 (一) 07:47 (UTC)[回覆]
    個人覺得周泓旭案李明哲事件就很有問題。「周泓旭案」是「案」,這就預設了周是罪犯;而「李明哲事件」是「事件」,未採用大陸的「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其中的春秋筆法似乎值得玩味。由於這兩個案子涉及兩岸,非常敏感,討論命名時也難免以各自的立場看問題。再怎麼說,這兩個案子都已經定讞宣判,也應該保持一致。--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08:45 (UTC)[回覆]
    命名常規不賦予任何政權當局對此類事件的(全部或部分)定名權。此外,蔡英文的宇昌案中的「案」會預設蔡英文是罪犯嗎?--— Gohan 2024年3月25日 (一) 09:16 (UTC)[回覆]
    宇昌案里的案當然不代表蔡英文是罪犯。但媒體也是隨意起名,結果就是「宇昌案」成了常用名稱(我對此無奈,人家沒犯罪);如果按WP:常用名稱用「宇昌案」亦無可厚非。--超級核潛艇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10:54 (UTC)[回覆]
    不必統一,命名常規足以處理。一般而言,主要在於可靠來源常用度。--— Gohan 2024年3月25日 (一) 09:13 (UTC)[回覆]
    同U:神秘悟飯的意見,依WP:常用名稱使用可靠來源中常見的名稱。--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26日 (二) 16:26 (UTC)[回覆]

    我正著手將en:Electricity pricing全部為中文,發現與之連結的電力價格內容與英文版所談的方向不算相同

    不知我翻譯完成後,可否將條目設為電力定價並與en:Electricity pricing連結,然後請求將電力價格與其連結取消?謝謝。 --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3月25日 (一) 14:20 (UTC)[回覆]

    如果兩個條目是同一主題,應該合併兩個條目內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3月26日 (二) 02:13 (UTC)[回覆]
    修正連結。--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26日 (二) 16:23 (UTC)[回覆]
    沒必要,改原本的條目就好,英文維基百科與中文維基百科概念相同的條目的內容本來就不會完全相同。--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23:21 (UTC)[回覆]

    剛才檢視en:Financial endowment,發現有中文條目 - 基金與之連結

    兩者不同,我覺得兩者連結並不妥當。謝謝。--ThomasYehYeh留言2024年3月26日 (二) 12:57 (UTC)[回覆]

    修正連結。--CaryCheng留言2024年3月26日 (二) 16:20 (UTC)[回覆]
    這可能得問問有沒有比較熟這方面的編者,看條目名稱要怎麼翻譯比較妥當。--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23:25 (UTC)[回覆]

    「XX省友好城市列表」系列條目的命名問題

    Allervous君在Talk:湖南省友好城市列表中提出,「僅使用『友好城市列表』作為條目名稱或有以偏概全的問題,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城市也可以締結友好城市,且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網提及城市友好關係用的是『國際友好城市』」,個人認為是否有必要將該系列條目重新命名為「XX省國際友好城市列表」或是其他名稱,以消除可能存在的歧義。--深鳴留言2024年3月26日 (二) 13:09 (UTC)[回覆]

    從文獻來看,「國際友好城市」用法確實廣泛。國內城市締結友好城市也存在,如「防城港簡志. 2010」的「友好城市」章節,同時介紹了與國內的和與國際的友好城市。那麼,為何不也應收錄國內締結的友好城市?以及友好城市無來源,可能存在原創研究。--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6日 (二) 13:23 (UTC)[回覆]
    國內友好城市相對來源少,國際的話統計資料比較多,像[52]官方直接公布或者在市或省政府的官方會公布,國內似乎未見統計資料,是不受認可?溫州這個列出了國內友好城市[53]。似乎國際友好城市和國內友好城市的簽訂流程不一樣,國際友好城市的簽訂需要經過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批准[54],國內友好城市似乎不需要友協批准(《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締結國內友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國內友好城市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不過一些條目內,像秦皇島市也寫了國內友好城市。--Kethyga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4:35 (UTC)[回覆]
    確實,國內友好城市是存在的,我在編寫條目時也發現了安徽省的某些行政區與其他中國行政區建立友好城市。不過似乎沒有官方的統計資料,如果根據來源拼湊的話,可能涉及原創研究,即如何判斷是否列全了所有的國內友好城市。因此個人更傾向於命名為「XX省國際友好城市列表」,至於國內友好城市,可以在對應行政區的條目中提及。--深鳴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5:14 (UTC)[回覆]
    確實沒有很統一的統計,可能缺乏管理,雖然地方志中的記載不算少。還有友好關係類型[55]友好交流關係城市等概念。石家莊 對外、對內締結友好城市成辦發〔2005〕149號《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規範締結國內友好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不反對國內友好城市單獨寫。其實我有點疑惑,非列表條目記載友好城市的價值幾何。--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5:16 (UTC)[回覆]

    另邀請曾參與過編寫系列條目的@Joe young yuYumeto。--深鳴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5:35 (UTC)[回覆]

    可使用「國際友好城市」。--紺野夢人 2024年3月27日 (三) 09:32 (UTC)[回覆]

    (~)補充:若移動該系列條目,還需要將所有條目內部連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级行政区|友好城市列表}}改為{{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级行政区|国际友好城市列表}}。--深鳴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5:37 (UTC)[回覆]

    想拜託各位導師們抽空看一下這個條目,因為看到@四條河原町在條目內做蠻多變動的,稍早試著用中立的觀點做了一點修改和復原,並且把複製來源的內容刪除,也在討論跟他說,可是四條河原町直接用刪除有來源內容的原因全部退掉,並且把沒有的比如侵略的文字也復原,我覺得他沒編輯之前的條目看起來比較中立,這邊放上我稍微整理過的內容[56],考慮之後用了回退復原,再請導師們看看我有沒有做錯甚麼。 然後另外想請問,因為看討論頁裡四條河原町好像只要出現就會做出很多需要討論的編輯,不曉得是不是能一起研究有沒有需要限制他編輯這個條目。謝謝。--Tofugamay留言2024年3月26日 (二) 17:45 (UTC)[回覆]

    X縣縣委書記

    以"莒縣縣委書記"為例,"莒縣委書記"幾乎無來源,包括媒體、政府網站、地方志都是用「莒縣縣委書記」。涉及的分類Category:中共莒縣縣委書記。。。人民日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莒縣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政治決議日照年鑑……--Kethyga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5:47 (UTC)[回覆]

    分類:中共莒縣委書記分類:中共上海市浦東新區委書記等。不能認可@Yumeto的大量移動,違背中文習慣。--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6:11 (UTC)[回覆]
    不只是習慣,官方也不用「X縣委書記」(X為單個漢字)--Kethyga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6:15 (UTC)[回覆]
    應按照習慣移動回「X縣縣委書記」。--Kcx36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6:23 (UTC)[回覆]
    「中國共產黨×○委員會」簡稱「中共×○委」。移動的緣由是再次檢視瑞麗江的河水關於「中共芒市委書記」的發言,發現「中共×○委」確實較「中共×○○委」合乎邏輯,且經查亦有「歙縣委」等用例,遂更名。如果不然,我之後會改回去。--紺野夢人 2024年3月27日 (三) 06:27 (UTC)[回覆]
    經檢索我發現「中國共產黨芒市委員會」確實簡稱「中共芒市委」,但其他單字縣並不這樣簡稱,如常用的用法是「中共祁縣縣委」、「中共盤縣縣委」、「中共黟縣縣委」、「中共溫縣縣委」等等。所以您的理由並不成立。另,值得注意的是芒市是中國唯一的單字市。--Kcx36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6:40 (UTC)[回覆]
    有一個拗口的湖南津市市,真的是有必要非得加個「市」字嗎?--Kethyga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6:49 (UTC)[回覆]
    有多有少,但兩種都有。省略的似乎多一些[57],但不省略的也有[58][59]左下。--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7:19 (UTC)[回覆]
    「中國共產黨常德市委員會」、「中國共產黨津市市委員會」簡稱「中共常德市委」、「中共津市市委」。--紺野夢人 2024年3月27日 (三) 09:43 (UTC)[回覆]
    常見簡稱是這樣,不過也有全稱"市市委"的存在(含公文等),感覺目前難說服用某一種。--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09:59 (UTC)[回覆]
    例如禮縣委。--紺野夢人 2024年3月27日 (三) 10:59 (UTC)[回覆]
    「禮縣委」這樣不代表都這樣,反之亦然。--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11:23 (UTC)[回覆]

    這還需要討論?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地名里不就有相應要求。———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3月27日 (三) 09:56 (UTC)[回覆]

    命名常規約束條目名,分類名是「參照適用」。組織機構適用於「地名」章節存疑,可能使常用機構名「被改名」。另外,關於先前那則存廢,才注意到「採用地名作為消歧義關鍵詞的其他條目」,不過這與我對條目消歧義的印象不完全相符。--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10:14 (UTC)[回覆]
    也是,有道理,不過我也覺得應該參照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地名處理,寫全稱。--———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3月27日 (三) 10:32 (UTC)[回覆]
    如果每個消歧義後面都加類似首爾特別市香港特別行政區……也不知道在想什麼--Kethyga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11:14 (UTC)[回覆]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地名的要求僅限中國大陸。--———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3月28日 (四) 05:54 (UTC)[回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也一樣啊。--YFdyh000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7:30 (UTC)[回覆]
    (!)意見:不宜原創研究,甚至也不宜拿關係距離過遠的來源(哪怕是公文)來佐證觀點。只有自發公文和(直轄)上一級機構的來往公文在這種問題上才可靠。芒市的黨委確實叫「芒市委」,從理論角度是因為芒市既是通名又是專名,從實務角度因為它自家發的公文就是這樣的;而莒縣則顯然應該叫「莒縣縣委」,因為它家的公文確實不是這麼叫的。好比YFdyh000閣下引用的三個津市的來源,公報才最準確(即「津市市委」)——因為其他的即便是(非上下行對象,只是被提及的)日常公文或官媒,這種東西也是填填叫叫就過去了,甚至有可能會出錯,只有直接對口的上下行公文又或者持續出版的政府公報(的標題)才最可能符合規範化簡稱。--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3月27日 (三) 10:57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大家好 我是該條目的主編 為了奠定未來評選優良或典範的條目 想要爭取同行評選以及互助客棧的意見 請大家多多提出意見 也歡迎協助編輯 非常感謝你們的幫助🙇‍♂️--Liao_509 ☄️Fighting!簽名🖋 2024年3月27日 (三) 22:21 (UTC)[回覆]

    如果要獲得對條目的建議,WP:同行評審可能是個更好的地方。--Interaccoonale留言2024年3月28日 (四) 01:44 (UTC)[回覆]

    關於中英文維基百科無國家民族近日的編輯戰

    爭論主要在於是否將廣東人香港人澳門人加入列表,同時也希望能一併討論將台灣人加入列表的合理性。

    支持者的觀點包括但不限於:將上述三者定義為民族的觀點均有參考資料可引證;香港的民調顯示香港居民更多稱呼自己為香港人而非中國人。

    反對者的觀點包括但不限於:認為上述三者的主體均為華人(漢人)的觀點有更多且更權威的資料可引證;香港人、澳門人、廣東人均是身份認同,但非並非民族概念。

    部分討論可參考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條目的討論頁

    希望社群能得出一個討論結果,因為此類問題經常在該條目中引發編輯戰。

    (-)反對:本人對於將上述四者加入條目均持反對意見。 --성이 마음과 마음을 잇는 일은 언어를 뛰어넘는 일이다 2024年3月28日 (四) 06:4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