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瑪麗亞·埃爾托格騷亂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瑪麗亞·埃爾托格騷亂(英語:Maria Hertogh Riots)於1950年12月11日至13日發生在新加坡,騷亂始於法院對於瑪麗亞·埃爾托格撫養權的判決。法院判決穆斯林撫養的瑪麗亞·埃爾托格應該歸還給她的天主教徒親生父母后,穆斯林群體由最初的抗議演變為騷亂。騷亂事件共造成18人死亡,173人受傷,多處房產遭到破壞。

瑪麗亞·埃爾托格1937年3月24日出生於芝馬墟的一個荷蘭天主教家庭。她的父親阿德里亞努斯·佩特魯斯·埃爾托格(Adrianus Petrus Hertogh)於20世紀20年代作為荷蘭皇家東印度群島軍隊的一名中士來到爪哇。在20世紀30年代早期,他與阿德琳·亨特(Adeline Hunter)結婚,後者是一位在爪哇長大的蘇格蘭—爪哇混血歐亞人。瑪麗亞於4月10日在芝馬墟的聖伊格內修斯羅馬天主教堂接受了牧師的洗禮。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時,阿德里亞努斯·埃爾托格作為荷蘭軍隊的一名中士被日本帝國軍隊俘虜並被送往日本的戰俘營,並在那裡被關押至1945年。與此同時,阿德琳·埃爾托格與她的母親諾爾·路易斯(Nor Louise)以及其他幾個兄弟姐妹住在一起。1942年12月29日,埃爾托格夫人生下了她的第六個孩子,一個男孩。三天後,瑪麗亞和阿米娜·賓特·莫哈末(Aminah binte Mohammad)住在一起,這位42歲的馬來女子來自馬來亞登嘉樓的甘馬挽,也是諾爾·路易斯的密友。瑪麗亞·埃爾托格被阿米娜收養後改名為娜德拉·賓特·馬阿洛芙(Nadra binte Ma'arof),當時瑪麗亞只有5歲。

1950年初,埃爾托格夫婦找到了瑪麗亞並打算帶她回荷蘭,結果跟她的養父母為爭奪撫養權而對簿公堂,法庭最終判決瑪麗亞的撫養權歸屬親生父母。1950年12月12日,阿德琳·埃爾托格乘坐飛機將瑪麗亞帶回荷蘭貝亨奧普佐姆

由於這起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跨種族和跨宗教的身份背景,很快在社會上掀起軒然大波,演變成穆斯林對基督徒的抗爭,最終殖民政府強力鎮壓才平息了這場騷亂。事件造成的死者中有7名歐洲裔人,2名警察,9名是平息暴亂時被軍警開槍打死的暴徒。173人受傷,燒砸車119輛,燒毀大樓至少2幢。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