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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特色列表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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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是否应即时撤销FL资格,而不用再跑一趟重审流程?

依照维基百科这个标准,没办法,没人敢直接撤销其FL资格,也没有人真正能提出可以解决Bug的方式,因此这个列表除非之后提出重审没过才能撤销,否则理论上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一级行政区行政首长列表是仍旧保持FL资格。能摆烂的尽量摆烂的作法,就是有可能导致有收录问题的条目、列表仍旧能够保持对应资格。--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9月7日 (六) 04:3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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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已经在页面存废讨论中多次提交理由为“关注度模板已挂满30天”,但五年前(2019年)选FL时似乎还没有人提出这个问题,请帮忙评论看看是否该即时撤销其FL资格,而不用再跑一趟重审流程。如果连最基本的关注度都有问题,那不是理应就直接不符合FL标准了吗?为何会在五年后的2024年才被送到存废?况且若最终决议删除该列表,那就算重提FL也没意义(只有纯讨论页而没有主条目页的话,机器人也是会提删→最后还是被删掉,有关{{Article history}}模板的纪录可能也难以保存),只好直接提问。--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4:55 (UTC)[回复]

所以@Sanmosa和我才会质疑提删者(@红渡厨)为甚么要提删挂关注度啊。另外副知列表主编@Ericliu1912以及@自由雨日日期20220626两位也有参与讨论的维基人。--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04 (UTC)[回复]
以“是典范条目/特色列表”为由推论出“更不应该挂维护性模板”的认知显然是错误的。别说挂板,删除也显然有先例,比如《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和《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点、传承基地、传承教学基地列表》均已被删除(见《WP:已撤销的特色列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10 (UTC)[回复]
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的FL重审时,就有提出这个有关届时可能不用存档(存了也没用,机器人会自动提删)的问题了。悲哀,这样叫别人来做移动存档的时候,可能也没人晓得到底要不要存档。这FL亦可能是继前面的“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玉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点、传承基地、传承教学基地列表”之后,第三个例子。--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5:18 (UTC)[回复]
啊,《玉环》存废时我当时也和红渡厨讨论了是否需要存档的问题,甚至都联想到快速删除方针了……没想到可以直接使用重审讨论的存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3 (UTC)[回复]
其实要说的话,红渡厨当初挂关注度这个动作是有问题的。他当时应该做的事是用这个理由去提FL重审。--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8 (UTC)[回复]
请告诉我有哪一条方针或指引,规定在对FL挂关注度模板之前,需要提重审?--———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34 (UTC)[回复]
您挂关注度模板有多少人会知道?反而您认为其关注度有问题就即是它不该是FL,第一时间要求重审才是最有效的办法。我并不是在说您违反规则,而是说当时的行动造成了现在的尴尬。--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6 (UTC)[回复]
既然我没有违反任何方针或指引,那就麻烦您不要一口一个质疑提删者(@红渡厨)为什么要挂关注度红渡厨当初挂关注度这个动作是有问题的。谢谢。--———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46 (UTC)[回复]
我不会收回以上言论。事实上您回答Sanmosa的言论中,我只是看到
  1. 您觉得它有关注度问题就挂了关注度模板
  2. 30天没人管就摆上来提删
您由始至终并没有解释“为甚么您觉得它有关注度问题”,我甚至可以说您有点在靠自由雨日帮您解释,因为我见到比较有效的论点都是他提出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2 (UTC)[回复]
由于你在明知没有任何方针指引要求的情况下,仍旧拒绝收回以上言论,现对你提出 警告,你没有资格强迫我做方针指引规定以外的事情,更遑论以此为由对我进行无理指责。--———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6:06 (UTC)[回复]
您一直没有回答“为甚么您觉得它有关注度问题”,这要考究的话我是可以怀疑您在破坏的。然而,我仍然坚持善意推定,顶多只是认为您做得有点急进。您是要这样想的话,直接提报我行为不当就好,不用再花费时间警告我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11 (UTC)[回复]
[1],八百年前我就回复过Sanmosa了。--———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6:20 (UTC)[回复]
Sanmosa当时显然也不信服您的回应(“没有更具体的理由”)。我上面的话也可以证明这个回应是不成立的:您挂关注度模板是不会有人知道的,您不能假设人们会特意跑进这个FL再看到关注度模板再发问。--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6 (UTC)[回复]
维基百科:关注度》,这是指引,你说不成立就不成立?--———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6:36 (UTC)[回复]
我是说您用“该条目已经挂满关注度模板30天,目前无人在该条目内、或本存废讨论内给出能够佐证该条目主题的关注度的来源”去证明您可以引用方针“维基百科内容的门槛是可供查证,仅仅声称某主题具备关注度是不足够的,必须为这一声称提供证据”这点不成立,因为您只挂一个notability模板,又不具体说它里面的来源怎样不能佐证“该条目主题的关注度的来源”,说实在话,主编可以如何证明?有多少人可以留意?(我还是看到提删讨论很火热才留意到)您要证明到您引用方针成立,也得有适当的途径(如提报FL重审)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6 (UTC)[回复]
虽然Patrickov的说法比较认同,理应第一时间自行提FL重审,但红渡厨的处理方式或许也没错。那如果没错就是维基百科可能又一个Bug,因为FL标准中确实完全没提到。就像有些已经入选的FA、FL或GA,可能也是因为过时、内容不完整等而挂模板,只是还没有人提出重审之类的而已。--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5:53 (UTC)[回复]
我也同意是bug,应该重新审视一下GA、FL、FA的方针。条目选上了GA、FL、FA就应该先重审,除非是像折毛那种紧急情况。红渡厨也还只是做得急进一点,但我担心有人用这种漏洞搞鬼祟破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9 (UTC)[回复]
(~)补充:中文维基百科的FL评选始终就是有个很特别的特色:如果支持票达标,还可以不用延长什么投票期限;反之,像是佛罗里达州市镇村列表的{{Update}}模板问题,确实已经不符合FL标准,但就只能等到时间结束才能存档(因为提早存档就容易出争议,没办法)。照这种有延长期制度的投票来说,基本上都是这么处理的。所以关于红渡厨用户所提出的{{Notability}}关注度模板问题,当然也不能算他错(不然Update等模板也要被质疑破坏什么的?),因此说是“维基百科可能的Bug”刚刚好而已吧?--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6:22 (UTC)[回复]
问题是条目挂了{{notability}}模板没人会知,这次显然连主编自己也不知道。红渡厨之后就真的用没人回应当理由提删了。如果真的在意,为何不同时提FL重选?--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4 (UTC)[回复]
这次显然连主编自己也不知道”:显然?建议您看看他的讨论页。--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5 (UTC)[回复]
UT:Ericliu1912/存档九#Wikipedia:关注度/提报#6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7 (UTC)[回复]
已经同时留言在8月24日的相关存废讨论了,虽说“第一时间没有自行提报FL重审”是真的不妥(因为没有提报的话,是谁一开始就会知道这个FL有问题?),但要直接认定挂关注度模板就是破坏可能没办法,所以执行移动评选存档的悲哀还是有的。--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16:46 (UTC)[回复]
我仅回复一下五年前(2019年)选FL时似乎还没有人提出这个问题为何会在五年后的2024年才被送到存废?这句话。
折毛搞破坏持续了十多年,为什么她没有被立刻发现,为何会在2022年才被删除相关恶作剧条目,并封禁账号?
这说明存在的时间长短并不能说明任何事。--———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21 (UTC)[回复]
破坏有点不同,因为有鬼祟破坏的可能性;FL是公示一段时间,要很多人一起讨论(而且不是单纯投票)而且作出积极回应才通过的。另一方面,相比提重审,挂关注度不是那么多人知,结果去到提删才引起注意,这也是一个“漏洞”--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26 (UTC)[回复]
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条目评上了FL?--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0 (UTC)[回复]
他显然不知道,折毛甚至有条目上了典范。--———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31 (UTC)[回复]
哦我就是想说典范(FA)(不熟悉字母词缩写导致的 囧rz……),折毛应该没有FL。--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6 (UTC)[回复]
没事,我刚刚也没反应过来。--———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5:42 (UTC)[回复]
折毛就是不折不扣的鬼祟破坏。按您的逻辑,您是不是想说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坏?--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34 (UTC)[回复]
(~)补充:或者这样说,折毛看准了中文维基百科在俄罗斯相关领域的内容审查能力很差;但这篇FL是中华民国主题,全部都有据可寻,本身是不是应该质疑关注度就很可议。如果还要用一次很极端的鬼祟破坏来类比恰当吗?--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5:45 (UTC)[回复]
我就是怕有些人搞不清楚我说的重点是什么,特意写了那句这说明存在的时间长短并不能说明任何事,结果你仍然在认为我是在您是不是想说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坏用一次很极端的鬼祟破坏来类比恰当吗?我对你的语言阅读能力表示非常的无语。--———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5日 (日) 16:01 (UTC)[回复]
我第一个回应已经认为指出这个类比和结论都不恰当。不赘。--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03 (UTC)[回复]
(~)补充:还有,“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条目评上了FL”是自由雨日问的,我的回应当然也是针对那条问题。我相信作为开始讨论者,应该不会连自己说过的东西也不记得。“您是不是想说Ericliu1912也是在鬼祟破坏”并不是问您,我甚至有预期自由雨日会拿出理据答“有可能”……--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07 (UTC)[回复]
???我在存废讨论页盛赞了Ericliu1912“主编的这篇条目内容质量完全不输一般的学术论文乃至专著/工具书”,您认为“我想说Ericliu1912有可能鬼祟破坏”???--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17 (UTC)[回复]
不,我只是单就这个讨论串的这句言论而发问,没有打算扯到别的讨论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0 (UTC)[回复]
就算您没看那个讨论串,为何您会预期我“有可能认为Ericliu1912在破坏”?这是荒谬的恶意推定!--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2 (UTC)[回复]
抱歉,我真的对折毛这个类比非常不满,这确是我看到您的问题后的第一感觉。认真,可以不要用/认同这么过激的类比吗?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29 (UTC)[回复]
您可能需要重新学习一下中学的议论文相关知识。这里折毛的例子并非“类比论证”,而是“举例论证”,不是用来“类比Ericliu1912编辑这篇条目”,而是用来“举例证明条目优特头衔存在的时间长短并不能说明任何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33 (UTC)[回复]
我一开始已经提到,破坏是可以很鬼祟的,折毛就是例子;这次涉及的列表没有这个问题,用折毛来做“5年(前)没人认为有问题不能证明甚么”这个论点的例子我是非常不认同,因为两件事的背景(至少表面上看)是很不同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0 (UTC)[回复]
再说一遍,折毛的例子只是用来举例证明“条目优特头衔存在的时间长短并不能说明任何事”这个论点,而没有用折毛来类比Ericliu1912。香港的中学“语文”(中国语文科?)没有要求掌握区分“举例论证”“类比论证”“比喻论证”“对比论证”“理论论证”等的议论文基础知识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6:47 (UTC)[回复]
@自由雨日我辩论思维不佳是我的个人问题,跟香港教育制度无关。--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6:59 (UTC)[回复]
(~)补充:实在很抱歉,但我看到“您知不知道折毛也有条目评上了FA”这句实在是跳掣了。在我看来,这个场合提出这一点,感觉实在是发言者认为两者有相似性才会这样说。我著实是感到恐惧(虽然我也只是路过)。您的本意只是指正我“迷信程序”或者“资讯不足”而已--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5日 (日) 17:18 (UTC)[回复]
没事,问题不大(另外我不理解“跳掣”的意思)。另外我前面其实完全没有质疑“香港教育制度”的任何意思(甚至我都没意识到这点),纯粹只是对您的“讽刺”当然我知道您的这句也应该也只是幽默的回应而不是真的认为我在对香港教育制度“开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8:29 (UTC)[回复]
此列表本身资料来源真实没大问题,是所述主题可能不满足收录标准,显然这是两回事,纠结前者那大可不必。回到正题,要说是否撤销资格,显然应以存废讨论结果为准。若社群认为列表不足以保留,无论是否直接删除页面或移回我自己的使用者子页面作参考资料,均相当于即时撤销特色列表资格(因列表本身已不存在),毋庸额外审议;反之,则相关问题之基础亦将自然消灭。总之,若单就关注度问题而言,本来就不需要浪费社群时间重审,直接等待存废讨论结果对应处置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6 (UTC)[回复]
赞成Ericliu1912的说法,没必要撤销FL。--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5日 (日) 15:59 (UTC)[回复]
希望各位用户理性讨论,因为这显然不是光靠一个用户就能直接决定是否能够撤销其FL资格。假设只剩下“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这个列表标准是否需要证明关注度,而最终确认也符合关注度问题的话,那也不存在即时不符合FL标准的问题。只是就红渡厨所提出之异议,不得不否认这可能真的是Bug,因为FL标准的“即时不合标准”维护模板当中也没提到{{Notability}}关注度模板的问题。而且挂这类模板,想必各位用户都是有权挂上的,真的没办法直接认定挂关注度模板就是破坏。再说,之所以第一时间没提报FL重审不妥,就真的和这个FP评选的例子大同小异罢了。没有第一时间提报,请问到底有多少个用户知道这个FL或是FP已经有问题?就像佛罗里达州市镇村列表的FL重审一样,Johnson.Xia早在2021年11月就挂上Update模板2024年8月才被Shizhao提报重审,那请问Johnson.Xia、Shizhao都要算破坏?那是不是这类模板都要废弃比较快(因为会被认定是破坏啊)?没逻辑。所以说,Patrickov的说法比较认同就是这样,人家Shizhao都有照规定提报FL重审,为什么红渡厨可以不用第一时间提报FL重审?但如果红渡厨要认为别人都是破坏,那就请便。以后维基百科是不是该开特权,红渡厨如果您不爽的话直接撤销、移除FA/FL/GA资格/模板就好了?各位以后也不用提名了,想让哪个条目当FA/FL/GA资格就自由心证。是这样吗?因为如果“末任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就不符合关注度问题而被提删,那再回到那一句: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的FL重审时,就有提出这个有关届时可能不用存档(存了也没用,机器人会自动提删)的问题了。现在要看这个符合关注度的问题究竟是要由谁去举证,没有人有义务一一去举例类似情况。--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6日 (一) 04:05 (UTC)[回复]
没人要讲话了吗?很好,那最好就别再浪费时间讲话了,无效沟通就是浪费时间。麻烦这个(独裁)社群先就这个存废问题究竟是要保留还是删除。如果仍旧要保留,而且红渡厨仍旧不要提议重审FL的话,那这个列表就仍然是FL资格,除非以后红渡厨本人或是其他用户决议发起FL重审;反之,如果决议删除,就套用Ericliu1912在上面所述的“本来就不需要浪费社群时间重审”这句就是了。而且是真的不用提议重审,因为港铁车站艺术品列表的FL重审时,就有提出这个有关届时可能不用存档(存了也没用,机器人会自动提删)的问题了。顺便再把FL评选的话再搬过来一次,您们应该要再去问红渡厨这个问题:“人家Shizhao都有照规定提报FL重审,为什么红渡厨可以不用第一时间提报FL重审?”。如果不要照规矩,以后干脆就直接开特权给红渡厨好了,各位以后也不用提名了,想让哪个条目当FA/FL/GA资格就自由心证。嘛的,看了当然不爽。反正如果这个重审没过,28天(基础14天+延长14天)的评选期过了还是撤销资格。没办法啊,重审就是要放满整个评选期(除非支持票够多),不然就是会出问题、出争议,因为您们也不敢直接把这个FL资格撤销。明知道可能就即时不符合FL的标准,却仍旧要放满28天的评选期啊。个人的(&)建议是,维基百科这个(独裁)社群最好是尽快提出方案并重修这中间出现的Bug,但很想问这里面谁能办到?而且以前就已经有人提过什么共识制的方案了,也是没有后续,因为根本办不到,实施上就有一定难度,所以别再讲一堆办不到的事情。既然都知道办不到,那也没必要讨论了。--Z7504非常建议必要时多关注评选留言2024年8月27日 (二) 05:09 (UTC)[回复]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7日 (二) 05:25 (UTC)[回复]
(&)建议Wp:页面存废讨论的章节“特别情况”增加个规定“如果页面为FA/FL/GA,请一并到XXXXXX提报评选重审”之类的内容,不管页面最终有没有删除,该走的流程还是走一遍较好。--D留言2024年8月31日 (六) 09:4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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