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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纮 (正德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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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纮
大明建昌府知府
籍贯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
字号字文仪,号约斋
出生成化五年(1469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逝世嘉靖十一年(1532年)
配偶娶沈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举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

张纮(1469年—1532年),字文仪,号约斋,南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诗经》,行一,由国子生中式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应天府乡试第六十五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八十四名,第三甲第三十三名进士[1][2]。授桐乡县知县,升高唐州知州。州境内发生蝗灾,令百姓捕捉蝗虫交易米粮,庄稼得以成熟。官至江西建昌府知府。

家族

曾祖张烱。祖父张翰。父张忱。母黄氏。永感下,弟纨、绮、纶[3]

参考资料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三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王俸
(署)
明朝处州府知府
嘉靖年间
继任:
张元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