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蔡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蔡需
大明刑部主事
籍贯直隶顺天府宝坻县
金吾右卫官籍
字号字时用
出生成化十三年(1477年)11月14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魏氏
亲属蔡英,母 尚氏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进士出身

蔡需(1477年—?),字时用顺天府宝坻县人,金吾右卫官籍,明朝刑部主事

生平

成化十三年农历十月二十九日(1477年11月14日)生,国子生顺天府乡试第七十七名。会试第四十六名。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二甲第七十六名进士[1][2],时年二十八岁。

家族

高祖蔡完者不花,都指挥佥事;曾祖蔡贵,都指挥佥事;祖父蔡祥,都指挥佥事;父蔡英,都指挥佥事充左参将。前母赵氏 (封淑人);母尚氏[3]

大兄蔡霖正德三年戊辰科武榜眼金吾右卫都指挥佥事[4];二兄蔡雯;弟蔡霆、蔡露、蔡霑、蔡霔。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八年进士登科录》 
  4. ^ 《蔡英之配尚氏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