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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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自傳指引的討論

現有的Wikipedia:不要介绍自我是個內容簡短的方針,我覺得在某些狀況下很好用,但經歷了許許多多他人對自己條目的編輯後,發現這樣的方針還是不太夠。所以我把英文維基的自傳指引(注意不是方針了)翻譯到了User:笨笨的小B/Wikipedia:自傳中。我希望開啟幾點討論,暫時不希望辦起投票,只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笨笨的小B | 20巷 2007年9月20日 (四) 06:04 (UTC)[回复]

其他意見

放到互助客棧會比較多人看嗎?還是想獨立成一頁討論?!Stewart~惡龍 2007年9月23日 (日) 17:56 (UTC)[回复]

(!)意見中文維基喜歡自我宣傳的人太多。根據經驗,這裡許多人想以放上自己的條目來提昇自己的社會地位,他們開一個維基ID就只為寫自己的條目,而不做其他任何貢獻。一個人如果稱的上知名人物,應該會有其他人幫他寫條目,而不需要自己動手。所以個人以為還是以方針而非指引定案為妥,因指引缺乏強制力,要因地制宜,不需要跟著英文維基跑。—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3日 (二) 17:43 (UTC)[回复]

我是覺得這個條目相較於生者傳記比起來比較次一等,而且較為強制性的對策都在生者傳記中提及了,自傳作為方針似乎有點過度?--笨笨的小B | 20巷 2007年11月14日 (三) 09:09 (UTC)[回复]
目前生者傳記沒有明確表達不歡迎(只說不鼓勵,語氣不強烈)自我宣傳。這樣以後遇到那些自我宣傳又熟知維基規定的人會很麻煩。不然可以把生者傳記寫的明確一點。—User:Orion-留言 2007年11月14日 (三) 09:19 (UTC)[回复]
WP:LIVING旨在於一定程度上保障生者之人格權隱私權,故自傳不應為該方針所禁止。流於自我宣傳之人物條目應以WP:NOTWP:NWP:BIO,而非以WP:LIVING處理。另自我宣傳之條目只要顯著性夠皆不應提刪,而應大幅改寫,如張哲生(曾被TVBS-N新聞中之PEOPLE專題介紹過,目前該條目被白紙保護)。--RekishiEJ (留言) 2007年12月18日 (二) 15:06 (UTC)[回复]
問:「自我宣傳」控罪的成立,是跟……
a)跟「張貼的資料的真實性相關」?還是跟……
b)跟「張貼者本身是不是相關資料的主角」相關?
如果張貼的資料,是張貼者自己經營的網站的資料,或自己的作品(例如論文、演出、教材等等)的資料,甚至自己個人的資料,那麼,即使資料真實,是否構成「自我宣傳」?—Xtctjames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04:07 (UTC)[回复]

最好不要进行自我介绍。这样wiki会充斥50亿条甚至更多无用信息(对大部分人来说)延缓查找速度

下一步

我覺得好像這個指引已經差不多成熟了。要考慮用投票還是用其他方式來確認其社群共識嗎? --笨笨的小B | 20巷 2007年11月10日 (六) 16:47 (UTC)[回复]

如果没有什么合理的反对意见,应该可以视为达成共识,不需要投票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1月20日 (二) 03:09 (UTC)[回复]

關於Jimmy的quote

「People shouldn't do it, including me. I wish I hadn't done it.」,我試著修改一下現在的翻譯:「任何人,包括我在內,都不該做這種事。真希望我沒犯過這樣的錯。」我想或許稍稍要加重「他曾犯過、認錯並悔改」的語氣,並修改「人們」這個平常口語不太常用的詞。請參考 --柏強 (找我閒聊) 2007年12月8日 (六) 08:28 (UTC)[回复]

「人們」在臺灣的日常對話經常被使用,<delete>我看柏強你不是住臺灣吧!</delete>不過原先的翻譯確實不夠通順。--RekishiEJ (留言) 2007年12月11日 (二) 07:06 (UTC) 2007年12月11日 (二) 07:14 (UTC)修[回复]

漏洞

觀乎「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的計畫頁面內文「所有用戶都不應該創建以自傳為基礎的自我介紹性質的'條目」,這方針似乎只適用於創建條目,以我所見,更多人在為自己創建條目被刪後,會把自己的資料融入其他既有的條目(而不是創建條目),這好像是繞過法律漏洞了,是不是應該修訂這項方針的內容以堵塞漏洞?因為「不要介紹自我」的立法精神似乎也應該套用在「把自己的資料融入其他既有的條目」的情況上--Xtctjames (留言) 2008年2月20日 (三) 03:35 (UTC)[回复]

兩項事實修改

最近有兩項就《保護方針》及《自傳方針》事實修改,特此通知。七日內如有異議則再議,不然存檔。--J.Wong 2018年4月9日 (一) 11:09 (UTC)[回复]


@Wong128hk七日己過,應已通過,請複查下,謝謝您--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4月16日 (一) 23:15 (UTC)[回复]

一个公众人物可以编辑自己的传记条目吗?

假设某位明星也是维基人,那么他可以编辑自己的传记条目吗? 我不是明星,仅仅好奇而已:)--Suginami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5:00 (UTC)[回复]

维基百科:利益冲突--Kethyga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5:27 (UTC)[回复]
难道不是WP:BLP吗? --MilkyDefer 2022年4月6日 (三) 07:08 (UTC)[回复]
難道不是WP:AUTO嗎?--Nostalgiacn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7:49 (UTC)[回复]
en:Wikipedia:Notable people who have edited Wikipedia,好多人都编辑自己的条目。--Lt2818留言2022年4月6日 (三) 08:54 (UTC)[回复]
这个很有趣。如果也有中文世界的列表就好了。--Suginami留言2022年4月7日 (四) 10:07 (UTC)[回复]
可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4月17日 (日) 15:55 (UTC)[回复]
可以,只要他遵守规定。屠麟傲血留言2022年4月18日 (一) 15:35 (UTC)[回复]
從「利益一致」說不可以。但是從「利益衝突」說只要合理的話就可以,從上述討論似乎偏向「利益衝突」說。(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KirkLU/第1次#math)。--Ghren🐦🕘 2022年4月23日 (六) 13:5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