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優良條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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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的「虛構人物必須影響世界」原則

最近我用Wikipedia:甚麼是優良條目中的一條內容:「對於小說類的條目、所述的內容、角色、位置皆必須對小說外的世界具有影響,而非只是對小說內的世界具有影響;否則更應置放在專為小說世界而置的維基。」反對了一個虛構人物的條目,評選過程中發現似乎對於這個原則大家並無共識,我想應該討論一下這一條的存廢,或是加以詳述免得對虛構條目太強人所難。WiDE 寫於世界時間 09:55 2007年4月11日 (UTC)

(暫時採用折衷之方法)

關於Wikipedia:甚麼是優良條目的某些標準

甚麼是優良條目當中曾提及「小說類的條目、所述的內容、角色、位置皆必須對小說外的世界具有影響,而非只是對小說內的世界具有影響;否則更應置放在專為小說世界而置的維基。」一句,雖然沒有明指這句為優良條目的必要標準,但是在優良條目候選關於凱瑟琳·珍妮薇的討論中,WiDE曾經提及過此乃優良條目標準之一,而其他用戶則為此作出反對。

就以上情況,本人想提出兩個意見。第一、在甚麼是優良條目當中對小說類條目要求的解說含糊不清,既沒有說明是必要的標準,也沒有說明只是建議。個人認為如果要採納此標準的話,必須清楚註明是必須還是建議,否則易起爭議。第二、個人認為此標準實在有點不合理,小說能夠對真實世界具有影響的並不多,如此一來大大限制了小說類作品成為優良條目的空間。建議如果小說類作品如果能夠有充足而且來源可靠的評價,則應該為優良條目的建議標準,情況可留待讀者自行斟酌;至於要對真實世界具有影響的情況,也許應為特色條目標準之一。同時建議標準(基本標準除外)不應生硬搬套,以免使一些其他方面非常優秀的作品,因為先天影響評價不足而被扼殺成為優良條目之可能性。—Ray1118x 真的要按下去嗎?閣下要留言呀… 10:26 2007年4月11日 (UTC)

    • (×)删除我認為這個標準過高,對現實世界產生影響有困難,而且規則不該生搬硬套。但是,最好寫些與顯示世界有關的內容,如原型等。—出木杉 10:42 2007年4月11日 (UTC)
  • (!)意見,在撤銷剛鐸的投票中,我投了支持票,因為我認同Quarty說的:「如果虛擬事物在現實世界沒有任何影響,那麼它的重要性相信十分有限,「置放在專為小說世界而置的維基」應是合理的解決方案。」這句話,是以才對虛構人物條目在與現實世界的互動描寫從嚴把關。我不否認這樣的要求對大部份的虛構條目是「強人所難」,希望這個討論能夠達到適度放寬門檻,比如說必須像凱瑟琳·珍妮薇這樣在內文中一一標上何處引用到該作品哪集的註釋,才對愛好者有幫助,而非像剛鐸這樣只列四本書而沒有標明細部的參考頁目。並且必須寫明該虛構條目對該作品的重要性,而非只是像「劇情詳介」一樣描述該虛構條目在該作品中發生的經過。(其它…還在想…也許我們可以弄一個「優良虛構條目」獎章?)WiDE 寫於世界時間 11:09 2007年4月11日 (UTC)
    • (!)意見我認為不需要建立一套特殊標準來限制虛構事物成為優良條目。雖然我也認為不應該寫成只有愛好者看得懂的條目,但是這種問題即使不加規定,也會在評選過程中被提出。而且這是任何類型的條目都要避免的問題,即使是「蔣中正」條目,也一樣不能寫成只有愛好者看得懂或喜歡看的條目。另外就是也許可以稍微修改一下規定,要求條目應該要寫像「哆啦A夢 (漫畫角色)」一樣,以角色設定和產生過程為主,而不是像「凱瑟琳·珍妮薇」一樣,從第一段開始就寫的像真實人物一樣。MLLTALK 11:26 2007年4月11日 (UTC)MLLTALK 11:31 2007年4月11日 (UTC)
虚拟人物对现实世界的影响应该很容易找到,例如文学评论中谈论到,其他的文学著作中谈论到,在多种游戏、玩具、影视作品中被使用或受其影响。如果一个虚拟人物只出现在本部作品中,而没有对本部作品以外的任何事物产生影响,一般来说其重要性非常值得怀疑--百無一用是書生 () 02:20 2007年4月12日 (UTC)

“對小說外的世界具有影響”一句太笼统,如果不在Wikipedia:甚麼是優良條目中具体解释是什么意思,应该取消。--Wikijoiner 04:43 2007年4月12日 (UTC)

    • 題外話,以優良條目作條件的話,可能只有亞瑟王才有資格,怎樣說好,可以只有千分之一的人物才可以成為優良條目。—費勒姆 費話連篇 13:12 2007年4月13日 (UTC)
      • 個人認為這裡面的很簡單判別標準,就是如果有重樣文獻專文介紹的虛擬人物,就是可入百科的人物。拿維基「知名度」判別標準來模擬,那就是這些於百年後,除了相關書本或影視作品外,還會不會有別的地方提及。這種標準下,魯智深絕對可以上榜,但是王定六就可能欠周詳,另外相同的,寇克船長絕對可以進入,但是凯瑟琳·珍妮薇就有些勉強了。--winertai 04:44 2007年4月14日 (UTC)
      • 這裡有一些問題:我們要怎麼確定一個人物在百年後會不會有人提到?另外,成為優良條目的條件,是知名度本身,還是條目裡面關於知名度的內容?如果是前者,那魯智深條目應該合格;如果是後者,那還差的遠呢。而且可不可以成為普通條目,和可不可成為優良條目是不一樣的。MLLTALK 08:43 2007年4月14日 (UTC)
  • 我覺得這個討論有點奇怪,一個虛擬人物如果他沒有辦法找到任何對真實世界的影響,請問為什麼要做一個條目出來特別介紹呢?反過來說,假使一個虛擬人物有足夠的顯著性,可以寫一篇百科條目來介紹,那應該會有其影響力才是。例如福爾摩斯就因為他在小說中的推理出神入化,所以往往被人用來形容破了某個棘手案件的探員是福爾摩斯,這就是很簡單很清楚的一個真實世界影響。應該不會有矛盾也不會很難吧?→真的很囉唆的阿佳 10:07 2007年4月14日 (UTC)
    • 阿佳兄的推論有些倒錯。很多時候我們也不了解為什麼要做一個條目出來特別介紹某位虛擬人物?而現在的討論正是想討論怎麼去判定該條目是否存在,而非去探討為什麼會有人去建立此類型條目。至於百年後是否存在的假設,是理性判別的根基﹔在世人物適用,虛擬人物亦適用。

以下方法也可以用來測試某人物是否值得收錄於百科全書:

    • 此虛擬人物是否比一位普通大學教授更廣為人知?
    • 確證測試:現在或十年以後,條目中的所有資料還可以被獨立確證嗎?
    • 條目長短:有沒有可能加長至超過wikipedia:小作品?有沒有可能寫成完美條目?
    • 百年測試:一百年後,此虛擬人物除了閱讀該書本或其他媒體閱聽者外,還會否有人對他感興趣? --winertai 10:29 2007年4月14日 (UTC)
      • 「百年測試」實在是有點難懂,不知道該怎麼實行才好。為何百年後是否存在的假設會是理性判別的根基,希望可以解釋一下。MLLTALK 11:52 2007年4月14日 (UTC)
  • 若虛擬人物不夠重要,應該充實其登場作品。除了少數的情況下會有人物比作品重要的情形。--RalfX) 12:53 2007年4月14日 (UTC)
    • (!)意見:我認為winertai提出的「百年測試」和費勒姆提及的「千分之一」論,都只是個人見解,不是或不應該是維基方針。他們論及的,其實等同條目的Wikipedia:知名度,維基已有所方針。找遍中英文的維基的en:Wikipedia:What is a good article?Wikipedia:甚麼是優良條目,都沒有指出「優良條目」要比一般的條目有更高的「知名度」。我確切認為,維基不是一堆百多冊,放在圖書館裡塵封的百科全書,收錄的內容應該開放一點。2014 18:52 2007年4月15日 (UTC)我發覺「百年測試」原來是Wikipedia: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那麼真的很奇怪,而且跟英文維基的指引有很大分別。(我不是說中文維基必要跟從英文維基,而是英文維基的方針,通常都比中文寫得詳細合理。)2014 19:07 2007年4月15日 (UTC)
  • 關於本規範,定義第五條的5.必須穩定。不需要頻繁大幅更動,並且不能是會導致編輯戰的主題。,這規則存在邏輯上缺陷,其實任何主題都有可能導致編輯戰,以近期發生的ACG譯名爭議為例,那所有的ACG條目豈不就全部無法符合資格,若送審期前後沒有發生編輯戰,該應該已經穩定也不會大幅頻繁編輯,故應該改成「該條目評審期的前後一個月內沒有發生編輯戰 」。
    因此修訂定義如下:
5.必須穩定。不需要頻繁大幅更動,並且送審期的前後一個月內沒有發生編輯戰
Enco 安可 (歡迎來酒館坐坐)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13日 (五) 14:46 (UTC)[回复]
優良條目標準不應只針對送審中的,故改為“最近一個月內沒有發生編輯戰。”— Enco 安可 (歡迎來酒館坐坐)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15日 (日) 13:18 (UTC)[回复]

優良條目標準的「虛構人物必須影響世界」原則修改細目

  • 關於維基百科:優良條目標準中的一條內容:「對於小說類的條目、所述的內容、角色、位置皆必須對小說外的世界具有影響,而非只是對小說內的世界具有影響;否則更應置放在專為小說世界而置的維基。 」這個原則在曾於2007年4月於本客棧討論中已取得一定共識,但該規則仍“屹立如山、毫無更改”,在下思酌應該討論這一條規則進一步的修改細則。
    關於本規範,目前在英文維基百科en:Wikipedia:What is a good article?找不到相關特殊標準來限制虛構事物成為優良條目。
    因此本規則應當作刪除、修訂或擴充。參照英文維基的優良條目指引,這段話摘錄自英語維基:「articles dealing with fictional subjects, characters, objects, or locations, must establish and discuss significance outside the "fictional universe," together with the process of authorship」,譯文如下:「對於小說類條目,包括主題為小說內的人物、物件或地方有關的,在寫作時都應解譯並討論其在小說世界以外的重要性」因此建議在此規則修改或補充增加此說明。舉例剛鐸條目曾被選為優良條目,但再重審中落榜,若添加其在小說世界以外的重要性有關的內容,那就可重新符合優良條目標準。
    亦可翻譯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 (writing about fiction)以補強虛構世界條目內容相關指引。該標準應該不只針對小說類條目,亦影響到現時流行的電子遊戲的虛構世界條目,因此更該予以修改。
    本討論經過二週後,不管討論結果為何,敝人將以參與本次討論的意見或之前的討論結果作為參考內容,「預計8月18日之後執行修改本規則」,敬請提出修改規則的內容本身而非僅於想法。—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4日 (三) 07:57 (UTC)[回复]
  • 任何人皆可對方框內的草稿進行修改或添增建議:
原文內容

小說類條目

  • 對於小說類的條目、所述的內容、角色、位置皆必須對小說外的世界具有影響,而非只是對小說內的世界具有影響;否則更應置放在專為小說世界而置的維基。
修改細則如下:

虛構類條目的要求

對於文学影视动漫电子游戏等虛構的人物事件物件地方設計等相關的條目,所述的角色內容物品地點概念等,除了符合上述定義要求列出該主題虚构世界的相關敘述,盡可能至少列舉出以下其中一項以上的補充內容,以成為符合優良條目條件之一。該補充內容必須為來自“獨立於主題實體的第三方来源”資料,並且符合中立非原創可靠來源三大方針:
  1. 引用該主題對虚构世界以外具有哪些值得受人注意的知名度重要性、流行度與影響性的相關來源資料。
  2. 或者引用該主題為另外一個作品原型的相關來源資料,且需敘述被採用原型那些作品中的相關細節對照。
  3. 或者引用該主題為可證明受關注的相關來源資料。需強調的是某一主題的關注度並不一定依賴於該主題的知名度、重要性或流行度。細則可參考關注度指引
  4. 若難以取得以上相關來源資料,但得到了基於現實世界的可靠來源非資料陳列式介紹,且以真實世界或虛擬事物之外的框架進行分析。細則可參考虚构事物关注度指引
以上修訂由 Enco 安可 (歡迎來酒館坐坐)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13日 (五) 16:36 (UTC)[回复]

(~)補充維基社群似乎不少人通曉日文,因此亦可參照日文版的規則良質な記事の基準。—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5日 (四) 06:20 (UTC)[回复]

改成“对于文学,影视,动漫、电子游戏等虚构的人、事、物相关的条目,必须.....“如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5日 (四) 07:10 (UTC)[回复]
(+)同意並再追加關注度要求,補充一點,維基百科:重要度在英文版是遭否決的提議,而關注度本來就是條目的基本要求,維基編者通常應遵循的指引方針 。—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5日 (四) 08:20 (UTC)[回复]
“人物、物件或地方”用“人、事、物“代替,涵盖面更为广泛一些吧?对小说内外的影响似乎过于苛刻?假设一个虚构地点,在好几部不同作者写的小说中都被不同程度提及,那么不能说这个虚构地点没有重要性吧?很多流传数百上千年的文学形象就是如此,或者由于某部小说影响广泛,从而被其他作者借用也很正常(许多奇幻小说)中的事物就如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8月5日 (四) 12:27 (UTC)[回复]
的確要更寬鬆點,已做出調整,事實上有些虛構人事物影響性不比真實人事物低(如福爾摩斯貂蟬諸葛四郎、諸葛亮設空城計),因為事關數百條可能符合優秀條目的虛構類人事物,因此再讓敝人想個幾天吧…可以的話邀請幾位曾參與之前討論的維基人來進一步探討吧。—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5日 (四) 16:10 (UTC)[回复]
(:)回應怎麼會繁複難解呢?簡單的說,就是虛構類條目的相關敘述內容,只要具備第三方的補充內容,這些內容只要有知名度、重要性、流行度、成為哪些作品的典型、關注度,甚至最低限度的現實世界可靠來源非資料陳列式介紹(例如雜誌評析),只要符合其中幾項要件,就可以成為優良條目的條件之一。也就是說不必僅因為虛構類條目沒有顯著對現實世界造成影響性才可成為優良條目的條件,可參見哆啦A夢 (角色)剛鐸的編寫方式互相比較,而且這只是對原有定義原則作修改,至於想對條目要求標準的具體內容有所了解請至優良條目評選草案討論中進一步探討,相信會有讓你更理解相關細節。— Enco 安可 (歡迎來酒館坐坐)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13日 (五) 01:38 (UTC)[回复]
(:)回應以往優良條目的重要度要求相信是為了避免知名度與關注度問題產生,充斥動漫角色只要不違反相關方針即可,毋須多作無謂之收錄標準討論。當然此現象亦代表維基百科已有逐漸朝ACG化傾向…(連最近爭論最兇的也是ACG)。— Enco 安可 (歡迎來酒館坐坐) ~更新日期: 2010年8月24日 (二) 15:23 (UTC)[回复]

自相矛盾

一方面,優良條目的標準之一,是資訊來源必須可以驗證,內容必須令人信服、符合可驗證性。但另一方面,又說內文注釋來源並非必須,未免有點自相矛盾。另外,有關註腳,有「資深」維基人說註腳並非必需。要是真的話,那麼No footnotes模板要來幹甚麼?我看人家英文維基的條目普遍都有註腳,沒有註腳的話,原先編輯的甚至會被人直接刪掉。越來越覺得中文維基有點「自我感覺良好」。112.118.50.20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08:04 (UTC)[回复]

优良条目有无长短要求?

热带风暴富兰克林_(2005年)正在评选(2016年8月5日18:45:57,北京时间)优良条目,有投票者说长度不够(10,429字节),投了不符合票。但是拉里·奧布賴恩冠軍獎盃(7,924字节)却评选上了优良条目,并且拉里·奧布賴恩冠軍獎盃被重审过一次,理由就是内容太少,结果是维持。这是2012年的事情,四年了拉里·奧布賴恩冠軍獎盃都没再次以内容太少重审过。再以相同理由对待热带风暴富兰克林_(2005年)是否合适。WP:GA?是否需要明确候选条目的长度要求?--Fxqf留言2016年8月5日 (五) 10:53 (UTC)[回复]

優良條目原則上沒有長度限制。但是按我這幾年的觀察,社群似乎還沒能接受過於短小(大概是少於二、三萬位元組)的條目成為優良條目。除了幾篇有計劃選GA,但是沒提名的,其餘好幾篇由我主編、在英文版是GA,但是在中文版沒計劃選GA的條目就是因為「過於短小」而不能提名。另外我覺得樓主提到投反對票的行為似乎有點為心所欲。--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16年8月5日 (五) 12:16 (UTC)[回复]
既然你们接受滥投支持,有人滥投反对的后果也要接受啊。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8月6日 (六) 07:29 (UTC)[回复]
有。长度合适,无琐碎细节也不遗漏重要内容。--Antigng留言2016年8月8日 (一) 13:14 (UTC)[回复]

条目内容比英文版少的条目是否仍符合GFA标准

如题。这个话题大家讨论下-- 晴空·和岩 讨论页·协作计划 2016年11月13日 (日) 07:08 (UTC)[回复]

提案將優良條目標準成為方針或指引

鑒於出現對於優良條目標準的理解不一,因此希望大家對優良條目標準有個大概的共識,避免不必要的紛爭,促進條目的品質,希望得到大家對於目前的維基百科:優良條目標準成為方針或指引的意見,或是對標準的意見--葉又嘉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6:41 (UTC)[回复]

支持

反對

(-)反对,就是因为大家对优良标准没有大致的共识,所以才不是方针。--Antigng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6:49 (UTC)[回复]
(-)反对,它衹不過是提供一個大方向引導編者寫優良條目,實際上並不是一個硬邦邦的標準(所以說把"What is a good article"翻譯成「優良條目標準」其實也不是很準),實作上現有很多優良條目都不會完全依足,而就算符合了那個大方向我亦不見得一定就可成為優良條目。--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1月29日 (二) 17:25 (UTC)[回复]
    • (:)回應,如果不符合,應該提出重審,實際的優良條目不符合不是理由,這些標準應該是優良條目的最低標準--葉又嘉留言2016年12月2日 (五) 11:22 (UTC)[回复]
      • (:)回應,這些條件我衹認為是一種建議而不是「最低標準」,而且該頁一開頭就已經定位了跟那些條件比差距,而不是要高於那些條件,即是說本身是容忍優良條目可以不符合那些所謂的條件(但不能差太遠),那麼「最低標準」的說法本身就已不成立了,因為優良條目本身就可以跌出少許範圍,而敝人更不希望衹要有少許不符合條件就要提出重審的做法。我仍然認為,維持它的論述地位就夠了。--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2月2日 (五) 11:49 (UTC)[回复]

意見

是覺得需要有某些標準,現在投票根本就是看心情。改的方向或許可以強制投票時對內容完整、格式、文句等分項評論符不符合標準,然後最後再給出yesGA或noGA,或許可以減少水票,也可以讓所有人看到各個面向的意見,而不是只是一連串無聊的爭議。--Iv0202留言2016年12月1日 (四) 16:09 (UTC)[回复]

請問綠鏈是否能作為優特條目的反對依據?

抱歉在下最近提交瘧疾帕金森氏症兩條目參與特色條目評選,管理員百無一用是書生以「綠鏈過多」為由反對,但我無法找到相關的指引獲共識以佐證其想法合理,因此希望社群能對此議題進行討論並達成共識,以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Koala0090留言2016年11月28日 (一) 12:12 (UTC)[回复]

我記得用戶可以自己設定版面將原本是綠連的連結變成與一般紅連無異,這樣不就符合書生兄的主張?最後,個人認為既然綠連符合格式手冊的規定,因此無論綠連還是紅連的多少均不是合適的反對理據。—AT 2016年11月28日 (一) 12:18 (UTC)[回复]
引述部分用戶的意見:
  • 根據達師的說法,「书生的理由并非这是FL,而是反对跨语言的绿链处理方式。你把所有link-en换成红链就可以叫他来划票了。」(Special:Diff/42235768
  • 根據书生本人的說法,「关于绿链(中文版的奇葩之一),我不认为特色条目应该使用,红就是红,为何要绿,岂不是掩耳盗铃」(Special:Diff/42257097
  • Iv0202书生上方意見的回覆:「綠鍵可以讓一堆翻譯名詞不需要括號英文(有些沒有內連或括號英文還真的要猜意思是什麼),手機版不方便游標操作因此就會直接紅鍵配合括號內英文;此模板同時也方便日後機器人運作,以免使用不同譯名導致沒有連到內鏈。至於為何其他語言沒有,許多語言拉丁語可以直接轉寫。這麼多人會採用不是沒有原因的。」(Special:Diff/42257462
個人同意AT和Iv0202的意見。亦即,以「綠鏈過多/有綠鏈」為由作為noGA/noFA之理據顯非適當。再加上根據共識,使用紅鏈或者綠鏈尊重每位編者個人偏好。如以個人紅綠連偏好作為反對理由,有WP:POINT之疑慮。-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11月28日 (一) 12:29 (UTC)[回复]
绿链一直是一种非常规的手段,在特色条目中使用完全不应该。为什么要链接到其他语言而不是本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28日 (一) 12:49 (UTC)[回复]
  • 請提出「不應該」的理據,而不是只是信口說說。至少目前就特色條目的標準或格式而言是完全說不通的,我想如果閣下有此想法,何不提案要求「特色條目內不得有綠鏈」,等方針通過後再來反對恐怕較為適當,否則就是過度解釋。---Koala0090留言2016年11月28日 (一) 13:14 (UTC)[回复]
Wikipedia:特色條目標準:「符合相关专题的标准,也符合格式指南」,而绿链是完完全全符合格式手冊以及社群共識的。如認為在特色条目中完全不应该使用绿链,則應提案修改格式手冊,而非因個人喜好主觀判定「不應該」如此、「不符合」標準。不過,按照當前的社群成員來看,紅連綠連的偏好者仍然是都佔有一定比例,所以更不應該以單方的偏好來否定社群對於紅綠連先到先得的共識。至於「為什麼」,相信很多人已經對此作出回應了,不再贅述。-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11月28日 (一) 14:21 (UTC)[回复]
有助于翻译工作的话,就不应该默认开启绿链,而是应该让用户自行开启。中文版没条目就是没条目,为何要掩耳盗铃连接到其他语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29日 (二) 02:39 (UTC)[回复]
綠鏈其實就等於中文維基沒有該條目,條目一旦建立,BOT會自動更改至藍鏈。我看不到有任何壞處。還是你認為用戶看到紅鏈會有更大誘因建立條目?--202.155.246.98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2:54 (UTC)[回复]
肯定綠鏈在優特條目中的正面功能,反感「掩耳盜鈴」這種無客觀性可言的指謫。中文維基沒有此條目,但其他語言有,這樣自然有連結的需求,因為這麼做對了解該外語的讀者和主編有益(拓展了解範圍、參考依據),對不了解該外語的讀者無害,重點是還比[[:en:|]]這種沒任何附加功能的簡陋連結實用的多。在此堅決(+)支持所有優特條目主編在其條目中使用綠鏈的權利,並(-)反对任何人將綠鏈作為條目不合標準的依據。-—Howard61313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4:52 (UTC)[回复]
理由同Howard61313,綠縺有助於對中文版還不存在的條目提供參考的依據,有心者更可直接取其翻譯消除空白條目,如果不懂相對應外語的讀者大可略過,紅縺除了看到空頁面外試問有何價值?綠縺藍縺不用點下去,從看的就知道差異,故極不認同「掩耳盜鈴」一說,更不同意這種類似自行設立的假方針,跟書生自創規則「外部連結要翻譯」用反對票施壓一個樣。--Aizag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5:51 (UTC)[回复]

應注意GAFA投票並無理由限制,不寫理由直接反對也是可以的。--Temp3600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6:33 (UTC)[回复]

绿链显示的小工具脚本被设置的默认选项,对于已登录用户来说是可以自行调整的,而对于非登录用户来说也不过是调整默认启用脚本而已。——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29日 (二) 06:39 (UTC)[回复]
红链诚实地告诉读者我们目前没有这个条目,绿链其实点击也是和红链一样,却非要造成视觉混乱(告诉我用这种绿色是哪里的颜色规范?参考en:Help:Link color),差异只是鼠标悬停时会弹框让去其他语言看条目(而且绝大多数时候是英文),这给读者造成的一个错觉是,中文版只是英文版的一个附庸,中文版只是英文版的翻译版本。如果非要使用,我的建议一种是默认显示为红链,显示其他效果在小工具中自行设置(另外建议小工具中的绿链工具能不能合成一个,非要弄一大堆么?);另外一种方案是仍然显示红色,但是点击链接后进入创建条目页面时,通过脚本在编辑框上方或其他合适的地方提示可以参考某个外文条目进行翻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29日 (二) 06:56 (UTC)[回复]
真有趣,一方面說紅色連結才能增加別人創建條目的機會,但是卻以為這個內容創建是很簡單的;另一方面,綠色連結具有提供特定版本,讓其他編輯者方便創建條目的優點,就要說成會讓別人當作是英文版的附庸。那麼假設這種意見可以成立,我們可以完全禁止特色優良評選翻譯了,因為會「給讀者造成的一個錯覺是,中文版只是英文版的一個附庸」。啊……我忘了儘管書生很久沒寫條目了,仍然是當一名理性的評論者,專門提供務實的建議,藉由投票指導我們這些晚輩如何寫條目。咱們中文維基百科應該自強而不仰賴翻譯啊!--KOKUYO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7:21 (UTC)[回复]
不是技術黨,但猜測有幾點可以很簡單就能解決書生當前提出的問題,還不用另外寫腳本:
  1. 把當前綠色連結改成紅色,自動解決顏色規範。
  2. 將「條目「xxx」尚未創建,可參考***維基百科的對應頁面:ooo。」改成「「xxx」頁面不存在,可參考***維基百科「ooo」創建條目。」,自動解決誤以為有條目的問題。
當然啦,提刪模板和刪除方針相關話語也是一個辦法。最好還加上禁止特色優良評選是提名翻譯條目,因此只有這招才能全面解決「給讀者造成的一個錯覺是,中文版只是英文版的一個附庸」的問題。--KOKUYO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7:29 (UTC)[回复]
根本不需要,因为“绿链”只是默认启用了相关脚本组中的“跨语言链接:光标悬浮时显示Tooltip”为默认启动脚本,如果默认启用“跨语言链接:只显示红链”的话,你就看不出这是挂了ilh的字段。本来这是一个面向编者的工具模板,可以帮助编者确认需要作为翻译蓝本的来源,当然也是一种鼓励读者去翻译或者创作新条目的提醒。如果只是颜色不符合常见用色要求的话,那只是改颜色的问题,甚至只是更改启动脚本的问题。如果只是为了强调不要做其他的翻译奴隶的话,我认为这个观点有点过了。BTW,我现在用的是“跨语言链接:在Tooltip中显示原文链接”,鼠标不移上去,其实看上去就是红链。——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29日 (二) 07:54 (UTC)[回复]
在ilh和tsl的doc中,都有多个小工具启用下的效果。不想看绿链只看“红链”的话,还有3种方案,可以选。——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29日 (二) 07:59 (UTC)[回复]
綠鏈不一定連接到英文維基,可以是日文、德文、韓文或任何一外文的維基條目。根本沒有任何從屬的意思。--202.155.246.98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7:39 (UTC)[回复]
同意上面IP君,除了「掩耳盜鈴」之外,現在又跳出一個「附庸」這種讓人傻眼的誇張說法,嘖嘖。現在列出來的日語跟韓語可說是我寫條目時最常用到的前幾大綠鏈語種之一了(之前還一度包括瑞典語、烏克蘭語),難道綠鏈這作法讓中文維基變成上述日、韓、瑞、烏等外語維基的小弟了嗎?並沒有!所謂的「附庸」的確就只是錯覺而已,別把自己的感覺當成所有人都必然會有的感覺。記住這句話:越這樣誇張下去,就越是支持綠鏈。-—Howard61313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9:17 (UTC)[回复]
    • (!)意見,貌似優特條目的標準沒有方針或指引,所以似乎所有跟條目有關的理由都能成立,當然個人認為綠鏈也符合標準,但不是否定別人的標準--葉又嘉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08:51 (UTC)[回复]
    • (!)意見,反對綠鏈的人士大可將綠鏈模版提交存廢討論,反過來要候選條目無辜受戮,豈不是捉錯用神、本末倒置之舉?如果綠鏈不准使用,那為何讓綠鏈模版存在?既然沒有明文規定禁用綠鏈,我看不到投反對票人士單憑個人喜惡的理據何在。--Clithering10 years of service since 2006 2016年11月29日 (二) 09:53 (UTC)[回复]
    • (!)意見:綠鏈有害中文維基主體性之類的反對理據根本就不成立,一開始也不應該用這種狹隘的地域之見來看待維基百科。維基的立意是分享知識,讀者因為中文版本沒有而去看外語版本是常有之事。編輯只不過是用綠鏈方便讀者,同時便利日後的創建和修改。明明有利知識傳播,為什麼硬要覺得矮化了中文維基?再進一步,中文維基部分領域內容貧乏,到底是綠鏈紅鏈的錯,抑或是中文維基缺乏人手?我依稀記得,紅鏈過多也曾經是反對理由呢。Oneam 01:00 AM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1:25 (UTC)[回复]
我说的附庸的错觉,不是我的错觉,而是容易给读者留下印象的错觉。我并不反对使用綠鏈模版,只是反对在高质量的条目中仍然使用绿链模板。另外,我提议绿链小工具默认使用红链的效果,保持视觉一致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29日 (二) 12:37 (UTC)[回复]
(:)回應:會有「附庸」這種想法是讀者自己的問題,不是綠鏈的問題。-—Howard61313留言2016年11月30日 (三) 02:18 (UTC)[回复]
附庸感覺貌似來自玻璃心發作。--202.155.246.98留言2016年11月30日 (三) 02:24 (UTC)[回复]

優特條目的投票理由並沒有限制

我要重申看法:

我無意討論綠連好不好之類的問題。但如我和葉又嘉所言,優特條目的投票理由並沒有任何指引,也不設劃票制度。如果你不同意他人的投票理由,目前唯一可行做法就是投支持票扺消。
另外我上方已指出優特條目的反對票無須依據。既然無須依據,自然沒有合理或不合理之說。
除非社群有意引入劃票制度,否則本討論實務層面而言並無意義。--Temp3600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3:49 (UTC)[回复]
我同意您的看法,我對於應否使用綠鏈也沒有既定立場。不過,看到不少編輯在符合方針的情況下使用綠鏈,在使用綠鏈時又沒有收到警示,結果在候選階段卻突然被人以使用綠鏈為理由投反對票,觀感上令人覺得以這個理由投反對票的人如果不是刻意栽人,就是無意中製造了一個人為的雷區。如果條目以這種人為原因落選,實屬非常不幸。鑑於沒有任何機制處理這種畸形問題,僅能在此予以譴責。--Clithering10 years of service since 2006 2016年11月29日 (二) 14:43 (UTC)[回复]
我知道就目前的投票制度來說,務實層面的意義不大。我不能阻止某些用戶的個人意見和行為,但如果今天討論結果有所共識,往後遇到類似情形,其他用戶能提出本次討論結果作為判例,使其他用戶能更明確的判定該意見的有效性。另外還是希望能協商出明確的投票意見的規則,否則優特評選的意見堆積「同上」、「抵銷無理票」等沒有實質建議的意見,或是拉攏朋黨,做出子虛烏有的指控等情形永遠不會解決---Koala0090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5:45 (UTC)[回复]
同意上述諸位看法(不過不同意「沒有合理或不合理之說」,因為大家都可以自行判斷該票合不合理,與合不合規是不同的事。但是這只是個定義問題,就別扯太多了)。我也覺得投票制度是應該改了,積弊已久,跟風支持票以及跟風反對票滿天飛。-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6:09 (UTC)[回复]
@Antigng:我的意思是明顯亂投的情形再進行劃票。規則可以先針對幾個比較嚴重的情形開鍘,其餘等待討論有共識後再修改方針,如果無共識就尊重各投票者。---Koala0090留言2016年11月29日 (二) 16:54 (UTC)[回复]
參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5年8月#请协助修改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应避免的理由這個討論:「成為論述就可以了,還是不要成為方針或指引,就如存廢討論的理由一樣。建議是若真的出現極為不合理的理由,賦予行政員一定程度上的自行裁量權利。」我想理由有爭議的票交由其他的行政員們自由心證地裁量有效性,可能比直接訂立規則來得更加實際,況且,某一個理由在某一次的個案中就算不合理,也難確保同一個理由在另一個案也是不合理的,是故硬邦邦訂立一個標準禁令方針我並不贊成。--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1月29日 (二) 18:02 (UTC)[回复]
「理由有爭議的票交由其他的行政員們自由心證地裁量有效性,可能比直接訂立規則來得更加實際」,不認為如此。ZHWP當前情況是行政員幾乎不會(如果會的話)去處理爭議討論的結論判定與爭議性票的有效性,以免自身也捲入爭議之中。-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2016年11月30日 (三) 01:37 (UTC)[回复]
多年前在特色內容評選曾經出現過有人因為投下具爭議的反對票而被社群動議,而過程甚至未需要行政員的參與也能視之因為WP:POINT而裁定無效兼封禁,且不用訂立任何新規例。敝人仍然認為,仍應等到有爭議的票出現時才個別抽出來給社群討論判定(但判定結果也不應成為往後的絕對標準),而不是釘定規則去禁止某些理由來免去爭拗。事實上,比條目評選更嚴謹的管理人員和存廢討論理由也都衹能列出很可能不適當的理由,也都不能列出一定不適當的理由,在條目評選規定不能用某些理由我不認為具有實務性。--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11月30日 (三) 07:39 (UTC)[回复]
不認同由行政員裁量,優特評選與存廢討論性質不同。存廢討論具有完整的方針和定義,因此只要稍加熟諳方針的人就可以進行裁量,優特評選則沒有一個很好的方針。我還是提出列出一些明顯不符投票規則的行為(如宣揚政治理念但無實際建議等),如果違犯可以劃票。至於像參考文獻那些沒有共識的爭議我們就尊重投票者的意見。---Koala0090留言2016年11月30日 (三) 13:19 (UTC)[回复]

個人看法,編輯應該優先為讀者服務,維基百科上的票選什麼的,真的因為奇怪的審美理由而落選那就算了。一個讀者都讚賞的條目上不了榮譽榜,損失的是中文維基百科評選的權威性,而不是百科的實際品質。別為這種小事爭論了,交給時間來證明一切。--Reke留言2016年11月30日 (三) 09:08 (UTC)[回复]

目前GAFA选的不是“给读者服务、读者想要、读者喜欢”的条目,而是“给编者提供最优良的范例、告诉他们如何写百科全书条目”的条目。维基百科的底线是百科全书,它被一整套的规范束缚。这底线保证了我上一句话说的两个定义不可能重合,按照维基百科的标准好的条目,未必是按照大众观点好的条目,反之亦然。举例而言之,读者可能根本不在乎我一句话有没有来源,是否是原创研究,但是作为一部追求卓越又没有专业编者的百科全书,它不可能容忍任何的原创研究。如果你们想要符合前一种定义的条目,抑或是让他们上首页,那么请另立一个新评选。--Antigng留言2016年11月30日 (三) 12:51 (UTC)[回复]
不,GAFA既是给编者提供优秀范例,也是给读者提供优质内容的,同时也向读者和外界展示自由编辑的维基百科也是能够撰写出非常优秀的条目来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11月30日 (三) 14:21 (UTC)[回复]

個人希望至少要有遏止這種擺明就來亂的票的規範,不要被動等有人跳出來做什麼「抵銷」。--Aizag留言2016年12月7日 (三) 02:13 (UTC)[回复]

关于优良条目的参考来源是否应该标明页码的问题

山东省条目评选优良条目时,有如沐西风达师Temp3600 以参考文献中的参考书目未标明引用页码为由,认为候选条目达不到优良条目的标准。我想征求大家的意见,是否能够在此达成共识,将这一条作为评选优良条目的标准,即:“优良条目的参考文献需要标记页码,以便读者查证”。--我爷爷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17:08 (UTC)[回复]

(※)注意@如沐西风hat600Temp3600:很多谷歌图书虽然提供了部分内容,但并没有页码,例如这本山东省财政国库管理探索文集。因此编者虽然引用了里面的内容,并不知道具体页码。所以,以“未填写页码“为由说条目不符合优良条目是很过分的。--我爷爷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18:09 (UTC)[回复]
你说不知从何查起,纯粹是借口。你根本没去查!相关内容就在第二章第四节。--我爷爷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11:39 (UTC)[回复]
即使不赞成我的观点,也不要生气好不好。所谓条目探讨是讲道理,那我来客串一下您的角色,帮您补充一下反方论点:1、很多书籍已经数位化,利用Google图书(或者读秀等等)可以轻松在全书内进行搜索,所以不标页码影响不大。2、本条目引用的大多数参考资料,即便不标出页码,读者也可以进行查证,例如《山东通史》《山东省志·军事志》等书以时间顺序写就,可以按照目录查找相应时段的章节,不在文中标章节也找的到。3、本条目引用的很多参考资料是多余的,读者通常不会去查,这些内容本就多余,所以标不标页码实在无所谓。比方说,“…引发了五四运动[51]”51号引用是“叶曙明. 《重返五四现场:1919,一个国家的青春记忆》.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2009年4月.”,上过大陆中学历史课的人大都听说五四运动,不用查这个书。
好了,那我再回到我的角色。阁下的说的话无非是讲,就算不标页码读者也可以查的到,可以实现“可供查证”。然而,其实这只是极少数的情况。例如《山东省财政国库管理探索文集》,不给页码恐怕还真不知道哪儿有“1992年至1995年GDP增幅超过20%”这样的内容(幸好有页码)。就算是《山东通史》,也不见得大多数读者都知道去哪一章查。再看维基百科:可供查證:“编者应完整引用来源,尽可能多地提供出版物信息,在引用书籍时应注明至章节”。我想这个讨论可以结束了吧(虽然原文没有明说要页码,要求稍低一些,但也要到了章节。道理是一样的,不给章节也不给页码,读者只好从头到尾小心翼翼地一路找过去了)。如果您的条目没有注明页码但是注明了章节,我不会有意见。但是山东省条目的情况显然不是这样的。此外,“未注明页码”只是我投反对票的理由之一,该条目在很多方面都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最后,有来这儿吵的时间,那十几处缺的页码只怕是早也找好了吧?
补充几点与本讨论关系不大的个人观点。1、山东省条目现在有两百多条引用,但是在我看来很多引用都是多余的。例如“1914年日本借口参加一战而入侵山东[49]。1919年巴黎和会上,因北洋政府未能收回山东主权[50],引发了五四运动[51]。”这么一点对于大陆中学生都算是常识的东西,居然要给三个引用。2、很多来源很别扭,“拼凑感”非常强。就说33号,要找来源支持明朝苛政,应该找历史书里关于明代的章节呀,何必要去《南阳师范学院学报》这么一个不大重要的期刊上找一篇研究明初重典治国与靖难之役关系的文章?“1978年GDP总量位列全国4位。此后30年,山东GDP年均增速11.6%,仅次于粤、浙、闽和蒙居全国第5位,其中1992年至1995年GDP增幅超过20%”之类的经济发展历程,可以到新闻、地方志、政府网站、统计年鉴等等地方去找,何必要引用《山东省财政国库管理探索文集》这种看书名就觉得奇怪的东西?再以历史一章为例,从11号到69号引用来源可谓五花八门。我以为更好的做法是,查资料之前不光要想好打算查什么,还应该大概想好要去哪些书刊里查,而不是查出什么算什么。如果写山东历史,最好以某几本山东历史的书为主干,需要补充时再引用一些相关的论文或者是网页。来源拼凑的结果,很可能是拼凑内容。3、推荐先读书再写条目。写山东条目的历史章节,建议通读一本山东通史著作,没时间的话可以找本薄的来读,或者摘要性地速读。不然仅凭一些印象式的模糊了解,条目质量恐怕不会太好。举一个上次评选说过的事情为例(主编好像没有理解我上次说的意思)。“然而由于经历小冰期(约1550年至1770年),全球粮食减产、饥荒连年[31],再加朝廷苛政[32],明朝农民叛亂此起彼伏[33]。”此句的问题有a.32号来源是“《明初重典治国对靖难之役结果的影响》.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2009年11月, 第8卷 (第11期).”,此论文讲的是明初的情况,与后文“明朝农民叛亂此起彼伏”并不完全相关。b.看起来这句话的逻辑是:31来源支持事实甲(小冰期、粮食减产、饥荒),32来源支持事实乙(“朝廷苛政”——就算这里的引用是对的,能够支持),33支持事实丙(民变此起彼伏)。但是没有来源支持“甲、乙是丙的原因”。换句话说需要有来源证实“经历小冰期”等等是“明朝农民叛亂此起彼伏”的原因。不然,此处疑有原创研究之嫌(换个角度说,也是一个“拼凑”的例子,拿三个来源拼出这么一句内容来)。如果读了通史书再来写(或者有更多的学术训练),大概不致出这样的问题。--如沐西风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15:50 (UTC)[回复]
我明白你的意思。只是,眼见现在的讨论要扩大到“优良条目是否必须加页码”(似乎已经有答案)、“优良条目是否允许有来源冗余”(可以作为一个主题单独讨论)、“哪些来源属于可靠来源”、“是否存在原创研究”等多个问题了。我认为这样泛泛的讨论对这个条目的改善没有太大意义。我们其实可以换个角度来讨论——就事论事。如果你觉着文中哪句话真实性可疑、或者涉嫌原创、或者来源里找不到,可以使用相关的模板单独标注出。我乐意解决问题。但是你不应该这样泛泛的指责,让人理解成要求把所有书籍的引用重新加上页码、把相关的来源删除而只保留《山东地方志》、《山东通史》等几本书。且不论你这种要求是否合理。这难免让人理解成为,你给人提出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实际上是为了反对而找的借口。--我爷爷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09:47 (UTC)[回复]
阁下的理解有偏差。关于“讨论扩大到多个问题”,我只是在完成上面标页码的问题之后随口给了一些编辑建议,并不打算和谁讨论。与条目评选或是同行评审处写的意见相近,写在后面的这些话并不要求有人回复我的意见,我也不打算和谁讨论这个事情(根据以往经验,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我花了很多时间,自己却得不到什么东西)。至于我说的话对于条目改善有没有意义,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见解(就像对于条目的品鉴一样,很差的条目一样会有人叫好,优秀的条目也会收到一些无端的反对票)。阁下认为不好,那不听也无所谓。所谓换个角度就事论事云云,我本来就是在就事论事,反而是某位编辑非要把一个条目里发生的事情上升到指引、规则层面,本来可以在优良条目评选版面解决的事情非要在条目探讨里面开出来。如果只是打算讨论条目的事情,在讨论页也好,评选页面也好,都可以说,没必要拿到公共空间占用社群资源。至于说我“泛泛的指责”,我且问你,上面说的哪一个问题没有举出具体的例子?或者你觉得哪个地方我只是指出了问题没有给解决方案?“提出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那么几本书,标个页码怎么就成了世纪难题,还“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移掉多余的来源只是一个建议,而且并非不合理,也并非做不到(当然,如果编辑水平不够、看不出多余不多余,那大概真是做不到)。至于“为了反对而找的借口”,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当然要给理由。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说那是偏见。别人提出意见,你非要说是“借口”。那您觉得我的意见不能提高条目质量,还是说这个意见谁也做不到?还是说只要是投某位主编写的条目的反对票,肯定就是怀着恶意为了反对而反对、一定是借口?如果您认为您的条目没有问题、白璧无瑕,那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话说我为这个条目的评审写下的意见大概比其他任何一个条目都要多,挑出的问题、给出的修改意见也比别的条目都要多。然而收到的回复里,却没有关于条目里问题的讨论与修改,反而说我是为了反对找借口。如果阁下就是这样对待别人意见的话,那您的条目我不评也罢。如果阁下真的想把条目搞好,真的想与其他编辑讨论,那么直接回应上面三点意见就好。如果真的认为那些小事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写一个优良条目肯定是比查页码更难,那么更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论如何,参评条目的主编有义务回复其他编辑的建议,有义务将条目改到更好。再者说来,相互尊重应当是维基百科编辑之间沟通协作的基础。如果这两点都没有,还是那句话,不评也罢。--如沐西风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11:37 (UTC)[回复]
阁下的确给了不少建议,我也根据阁下的建议做了多处修改。实际上我不认为阁下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否则投一个反对票,就跑了,多简单,反正“优特评审的反对票并没有限制投票理由。”当阁下具体指出文中哪个句子存在问题的时候,我都做了修改。包括涉嫌原创研究的哪句话,实际上我已经在条目中补充了来源。还有《山东通史·先秦卷》你说“不知从何查起”,我也补充了引用章节。总的来说,只要阁下提出的要求或建议我能做到的,我都做了修改。唯独,要求所有书籍全部加页码,和删除多余的相关来源。恕难从命。所以才在这里讨论的是“AB[1],C[2]是否属于原创研究”,“优良条目允不允许冗余来源”以及“优良条目要不要加页码”等一般性问题。再次强调,如果阁下能够具体到文中哪句话有问题,我会认真检查并改善。最后我还想说,这个条目并不是我一个人完成的,我并没看过每一个来源话说,并不是每一句都查证过,每一个来源都看过,才能推荐优良条目吧?,当然主要的来源,存疑的话语我还是查证过的。--我爷爷留言2017年2月21日 (二) 17:40 (UTC)[回复]
  1. 余敏. 出版集團研究 (M). 北京: 中國書籍出版社. 2001: 179–193 (中文(中國大陸)‎).
  2. 昂溫G; 昂溫PS. 外國出版史 (M). 陳生錚. 北京: 中國書籍出版社. 1988.
  3. 全國文獻工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七委員會. GB/T 5795-1986 中國標準書號 (S). 北京: 中國標準出版社. 1986.
  4. 辛希孟. 信息技術與信息服務國際研討會論文集 (C). A集.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4.
  5. 趙耀東. 新時代的工業工程師 (PDF). 台北: 天下文化出版社. 1998 [1998-09-26] (中文(台灣)‎). 新時代的工業工程師應培養世界觀的氣質,切忌劃地自限,坐井觀天,如此才能 ...
  6. 盛洪昌. 國際貿易實務. 北京: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6. ISBN 7-302-11904-X.
(!)意見,然而此指引寫 常用維基語法(拷貝並貼上以下的文字,並刪除你不需要的欄位變數),並沒有說一定要寫頁碼,否則應該都不能刪除--葉又嘉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17:26 (UTC)[回复]
(!)意見,優良條目本來就沒有嚴謹標準,都是隨投票人的想法而改變的--葉又嘉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17:28 (UTC)[回复]
(!)意見,所以不需要更改規則,說不定他們下次投票想法就變了--葉又嘉留言2017年2月19日 (日) 17:31 (UTC)[回复]
  • 不同意以沒有列出來源頁碼為由在優良(或特色)條目評選上投反對票。就算在最嚴格的學術出版物中,也沒有必填頁碼的慣例。這樣投反對票是對評審規則的誤解或曲解。在現用的投票評審制中就會出現這種不按實際評審要求的情況(連同「符合規定」這種支持票)。我對這制度沒甚麼希望,不再多加評論。鋼琴小子 留言 貢獻 2017年2月20日 (一) 02:38 (UTC)[回复]
(!)意見:能填頁碼最好,不填也沒關係。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年份、出版地、ISBN就很夠了。-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2月20日 (一) 05:34 (UTC)[回复]
如果你認為我的理由並不合理,可用自己的贊成票扺消我的反對票。這個制度對評審是好是壞,我不評論。--Temp3600留言2017年2月20日 (一) 10:01 (UTC)[回复]
这是一个非常糟糕的情况,不利于社群和谐。——꧁༺星耀晨曦༻꧂留言|2017年监管员选举
学术出版物也不会要求内容大部分有来源覆盖,允许单纯文后列出参考文献的学术出版物也比比皆是,说到底不可能有哪个学术出版物以“可供查证”作为对内容的要求。在引用的问题上维基百科应该比学术出版物更严格才对。 --达师 - 345 - 574 2017年2月21日 (二) 14:26 (UTC)[回复]
同意要求有頁碼太嚴格,如果希望提出質素可以先由「要求有章節」討論。我不同意「對於大陸中學生都算是常識的東西,居然要給三個引用」是個問題,是否有「參考來源只在有爭議/誤會的地方才需要」的前設?——愚蠢的人類 2017年2月21日 (二) 15:13 (UTC)[回复]
纸质书或者Google Books的页码还相对好找,但是对于Kindle这样的电子书来说最多也只能标注到章节。能尽量详细固然不错,但确实无法标明页码时,只有章节也应该是可接受的。--#young[谁?] 2017年2月22日 (三) 04:34 (UTC)[回复]
  • 如果能留下页码最好留下;如果查不到来源那一定是你技术没有到位。因为以后的优良标准会不断水转船高,就算此次能够选入优良标准,也很难说两年内被其他编辑拉下来。八年前的优良条目甚至都不需要来源,但如果拿到现在,恐怕连DYK都无法通过。--Walter_Grassroot 2017年2月22日 (三) 00:32 (UTC)[回复]
  • 看到西风兄如此细致耐心,我很佩服;条目撰写上确实需要这种打破砂锅的精神。很多好的条目,都是从enwiki搬运过来的,所以没有经历像山东省这样的中华本土条目的这种辛苦的过程,这位编者(恕用户名引发歧义)可能是看到很多翻译的条目不需要这个过程,被西风“指出”额外的任务而感到意外和沮丧。  我补充几句,希望编者能更好地理解西风的意思:引用来源,其实并不是越多越好,引用的恰当性、引用的前后一致性、正文的叙述逻辑性、引用摆放的位置,这些都很重要;如果是单纯的堆积型方式,那就难以写成好的文章——我倒是见过这样的条目,一个新闻条目,AKB48握手會傷人事件,那是因为这个条目全靠网络上一条一条的新闻堆积形成,不需要历史性的叙述。  但其实这又牵扯到一点,往往好的文字叙述,都写在版权出版物上了,有些话你很难再paraphrase成你自己的话语;不过我相信,维基百科的语调是独特的,就算以传统百科、通史、地方志作为主要参考书目,仍然能写出不一样的文本来。  我免不了又想起西风曾与我探讨过ref放在标点前面还是后面的问题;西风可能现在也不完全同意我的观点,不过我想借这个机会澄清一点,我也觉得过度堆放不好,但如果是翻译的条目,或者是新闻性比较强的条目,难免会大量填写ref,这时候我的那种强行塞入句中的做法就有用了。 --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7年3月2日 (四) 02:02 (UTC)[回复]

”六個優良條目標準“的编号问题

我能看到的“六個優良條目標準”分别是1.、3.、3.、3.、4.、5. ……这个能修正一下吗?--JuneAugust留言2019年8月18日 (日) 10:04 (UTC)[回复]

“不包含侵犯版權或抄襲行為”为什么放到“可供查證且無原創研究”下面?

抄袭可靠来源不是才更符合“可供查證”和“無原創研究”吗?连曲解引用的可能性都下降了不少。这条放到第一项“精心編寫”或者单独拿出来不好吗?--洛普利寧 2022年1月3日 (一) 17:09 (UTC)[回复]

優良條目標準

近日從英維了Wikipedia:優良條目標準不是什麼,裏面明確指出關注度長度不是GA標準。而最近「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的GAN也有很激烈的討論,裏面反對條目入選的兩個主要理由正是關注度和篇幅問題。

關於英維「關注度不是GA標準」的說法,我的理解是優良條目首先得是篇條目。而沒有關注度的主題無法成爲條目,自然也就談不上成爲GA。條目篇幅問題也是同理,如果條目過短就應該合併,但如果不合併,則只要條目內容完整,無論多短都不妨礙成爲GA。

不嚴謹地說,檢查分爲兩步——

  1. 內容是否應該作爲獨立條目?比如主題是否具有關注度,是否足夠長不用合併到更大的主題。
  2. 如果上一問的答案是「是」,則只需比對標準檢查。滿足標準的條目就應當入選。

GA標準不要求關注度,所以無關注度的條目就適合入選GA?顯然這個問題答案是「否」:殺關注度這只雞用不到GAN這把牛刀。而且關注度問題涉及條目生存,應當由關注度討論來裁判。GAN論證關注度屬於越俎代庖。至於關注度討論沒有共識的問題,專業的地方都沒有結論,GAN就更不可能造出輪子了。

然後是長度過短問題。英文維基傾向合併短條目,因爲多篇短條目支離破碎,不如一篇長條目好閱讀。條目能留下就表示長度可以接受;而GA評審可以講內容不完整,但不能拿篇幅本身說事。如果「一邊承認內容完整,一邊又嫌條目短」(=很短且沒有擴充空間),那這個條目就會被幹掉。而且同樣的,長度短不短本身也應該由合併討論(而不是GAN)決策。

中維對短條目格外寬容,原因我想有兩方面:一方面是人少,大家普遍都有「歡迎先建小條目,後面可以慢慢擴充」的心態;另一方面還是人少,存廢討論的合併裁定都沒人執行,就更不可能像英維那樣有大把的編輯主動盯著短條目合併了。所以在中維,就有了Cdip150提出的「2.5 kB完整條目」矛盾此討論最下方:一方面大家都不滿意這种條目,另一方面條目從WIAGA上看確實無法指摘;但是如果真要講合併,大概又有人說「還好」。

DYKN的提名要求叫「門檻」,滿足門檻的條目未必適合入選;而DYK評審人也是自由心證,認爲條目還好就可以支持。但GA的類似內容叫「標準」,即使條目不符合「自己心目中的GA」,但如果從標準上找不出毛病,那也只能承認條目「符合優良條目標準規定的要求」。(雖然務實上,我們的GA評審基本也是自由心證。)

英維的做法是模塊化,關注度問題去關注度區吵,GAN就清靜地檢查內容本身。但是我們或者一些模塊不活躍,或者一些問題的處理思路和英維不同,這就真的導致一些荒謬的結果出現。所以今後面對類似問題,我們有沒有其他做法——比如修改GA標準,把合併討論該幹的活也攬過來,至少說不符標準名正言順。或者能否形成一個初步的探討,至少下次能甩個討論連結,不用就同樣的問題再吵一遍?--洛普利寧 2023年5月26日 (五) 16:25 (UTC)[回复]

  • 支持展開討論取得共識,不論是採用哪一種做法,至少不用就同樣的問題再吵一遍。
  • 傾向英維的作法,GA評選遇到關注度問題時,暫停評選並進入關注度流程。
--CaryCheng留言2023年5月26日 (五) 17:30 (UTC)[回复]
  • 反正現在也已經從評選退休了,這GA有關標準的討論基本上不會參與。因為獨裁社群本來就對GA標準一直都存在不一了,沒有必要為了一個常年提案來做爭執。正因如此,所以為何每一次提條目推薦/候選時都要特別備註「僅嘗試提名看能否通過DYK,不考慮{{produceEncouragement}}、GA或FA」,正是其道理之一。條目應該是要寫給讀者看的,而不是寫給自己爽的。那些所謂的條目推薦/候選(絕對不能加「新」一字,但獨裁社群並沒有考慮更名),其實和GA、FA之類的都有可能會有連帶影響。如果不備註的話,還可能要回答其他人之相同提問,那不如直接備註說不考慮。--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06:19 (UTC)[回复]
    上述發言摘要:「⋯⋯獨裁社群⋯⋯獨裁社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27日 (六) 13:52 (UTC)[回复]
    就算社群真的存在问题,张嘴闭嘴都不离“独裁社群”这四个字,是个人都会看厌,建议视情况折叠。--🔨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14:25 (UTC)[回复]
    真可悲,說是常年提案就是個事實,獨裁社群就是不敢承認事實,只會逃避、畏縮而已。況且上面提到的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不是也落選了嗎,有啥爭議好討論的?誰知道這個獨裁社群對於GA的實際標準是至少要幾位元組嗎?請問不是標準不一不然是什麼?請別忘記光是小作品或者小小作品字數定義就有爭議了。這不就是類似的問題而已嗎?標準的「火車與亞麻」。這類評選就類似寫作文一樣,不代表作文字數越多內容就一定越好,獨裁社群居然連這點都不知道,一點都不會進步,整天只會糾結字數、位元組,早就沒資格教別人寫條目了嘛。--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5月27日 (六) 15:06 (UTC)[回复]
    就算我觉得这个社群独裁我也不会像你这样次次留言都把这个挂在嘴边上,说好听点就是没有建设性,说难听点就是看着恶心人。--🔨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5:48 (UTC)[回复]
    如果覺得沒建設性就算了阿,你們在寫條目的時候是真的想寫給讀者看的嗎?估計都只是想寫給自己爽的吧?這句話也講到爛掉不想說了。況且,正常的讀者估計也很少人想知道吉布提代表團得到的獎牌數吧?正因如此,所以評選這類冷門代表團通常就會直接投支持票,但實際上是根本沒有想要知道內文,做做表面而已。這和Vector 2022一系列的討論其實就是差不多意思,堅決要在6月5日強行通過的獨裁社群,討論就只是在演戲而已。講過多少反對意見還不是要強行通過默認Vector 2022版面?這樣也叫做「沒建設性」意見吧?那根本也不用再說什麼了啊。--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7:20 (UTC)[回复]
    Vector 2022……很好,还是来个人折叠这部分吧,说实话我觉得折叠都算是仁慈了……--🔨留言2023年6月1日 (四) 09:15 (UTC)[回复]
讚同「凱撒的歸凱撒,上帝的歸上帝」,只是模型很理想。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的焦點之一「內容完整」是一個基於評選者的主觀判斷,礙於語言和搜索工具限制,一方得出無法完善的說法,另一方又能得出有大量可擴充資料的說法。歸根到底需要更多曝光和討論,只是同行審查人氣也不夠,維基社區雜務和事務討論又政出多門,最後就是GA評選實際上已經成為更多人關注的「同行審查」(笑)
只是具體到2012年夏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吉布提代表团,問題更為複雜,一開始認為條目是「內容完整」,後續有巴波給出其他可以補充的內容,然後就是有主編和SIridiuM28的編輯戰,SIridiuM28還算君子,在結束評選後再編輯戰,否則就算夠票也是即時不合標準。接著就是有人將代表團的內容拆分成運動員條目侯赛因·阿曼·哈桑,運動員條目現在又被提刪。事態還在發展,不太好下定論。--Nostalgiacn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07:07 (UTC)[回复]
獨裁社群再這麼搞,誰來處理這類GA評選都可能只會覺得很難處理。如果只愛比字數、位元組就能夠提GA的話,那麼那些正在DYK(條目候選)的可能估計每10個條目就有6、7個條目都夠過GA的門檻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3年5月28日 (日) 11:10 (UTC)[回复]
內容完整、引注豐富不就是GA的最低要求嗎?2012年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吉布地代表團有大段可以寫的訓練、背景、評價都沒有寫--Waylon1104留言2023年5月29日 (一) 23:38 (UTC)[回复]
“可以写”不代表这些内容就一定存在,所有有来源的训练、背景、评价等内容都已经写入条目,按照标准已符合WP:WIAGA#3。(我就是该条目的创建者,不过目前有其它的编写计划,等将来有空再来处理合并和编辑战的乱摊子)--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3日 (六) 08:27 (UTC)[回复]
也是--Waylon1104留言2023年6月3日 (六) 15:05 (UTC)[回复]
將來有空再來不是面對眾建議而是劍指‘合併和編輯戰的亂攤子’,心態也頗好的嘛。在社群對此案例已經表明意見後還是要力排眾議而不見絲毫改變的意願,怕是再有下次的話該能當作擾亂了吧--Iridium(IX) 2023年6月7日 (三) 07:56 (UTC)[回复]
不要以为你的胡搅蛮缠还能代表什么社群的意见。没想到你还能追到互助客栈来持续骚扰我以及支持我的编者,你的心态也颇好的嘛怕是再有下次的话该能当作扰乱了吧。--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6月7日 (三) 11:57 (UTC)[回复]
蛤?--Iridium(IX) 2023年6月7日 (三) 14:40 (UTC)[回复]
'一開始認為條目是「內容完整」' --Iridium(IX) 2023年5月28日 (日) 18:27 (UTC)[回复]
若是我的話,我應該贊成:「『條目長度』不是『優良條目』的標準,」尤其是從英維對應優良條目翻譯過來的。--Sinsyuan~Talk 2023年6月1日 (四) 09:31 (UTC)[回复]
若是你的話,你應該說:‘還好吧。’--Iridium(IX) 2023年6月7日 (三) 07:48 (UTC)[回复]
GACR来看,优良条目重点应该还是条目的完整性与可读性。--  2023年6月17日 (六) 06:13 (UTC)[回复]
@Lopullinen:要說走關注度的程序,該條目又不至於。要說僅以完整性作為考慮因素的話,那該條目亦有條件選上GA。唯有把關注度的考量放在GA程序裡討論時才能產生這樣的結果,所以說這不是單純該走關注度還是評選的問題。另GA的投票向來某程度上自由心證,會否把關注度的考量納入GA也反映了編者對GA目的/標準的取態。
至於上方有人說什麼‘不代表作文字數越多內容就一定越好’,不過是偽二分法思路下而生的稻草人。 Iridium(IX) 2023年6月23日 (五) 04:4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