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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同行评审/臺灣鐵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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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鐵道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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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希望能得到具建設性的改善意見,以讓此條目達到GA或FA的標準—祥龍留言2013年8月8日 (四) 03:26 (UTC)[回复]
评审期︰2013年8月8日 03:26 (UTC) 至2013年9月8日 03:26 (UTC)

内容与遣词

包括条目内的学术成份遣词造句翻译精确性行话術語完成度连贯性等與條目内容有关的要点


格式与排版

包括维基化专题格式错别字标点符号列表章节排版序言)等信息
  • 我覺得拆分成子條目後,大概可以達到WP:優良主題的等級吧!--Liaon98 我是廢物 2013年8月8日 (四) 09:42 (UTC)[回复]
    • (:)回應:你要破除迷思,不是拆成子條目就算是優良,無論是推薦優良條目還是優良主題,我記得維基百科沒有硬性規定非得要拆成子條目吧?就算有,大概只存在於某些人迷思中出現的「潛規則」,以為拆了就是一勞永逸能解決所有問題。--36.232.215.156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 內容這麼豐富,本文卻僅分成三章,實在顯得有點擁擠。尤其「日治時期」一章內容超多,建議可以拆成數章,例如簡單以時間前後區分的「日治前期」、「日治中期」及「日治後期」;或是加註各時期特色的「日治前期:XXXX」、「日治中期:XXXX」及「日治後期:XXXX」;或是倒過來直接以各時期特色為主,時間為輔作為章名亦可(請參考台灣棒球史);當然,亦可直接將目前的「臺灣總督府鐵道」、「私營鐵道(含軌道)」、「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影響」提昇為章名,當然前兩者可能要改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鐵道」、「日治時期私營鐵道(含軌道)」較佳。另外,部分條列項目(例如滯貨事件與海岸線興築)所屬內容長達數段,與常見的項目符號使用方法差異太大,建議改用章節標題較佳。也許是擔必章節層次太多,但如願採用前項建議,立即縮減一層,應可化解一些困擾。--Kolyma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5:38 (UTC)[回复]
  • 建議調整章節及名稱,儘量讓輕便鐵道、產業鐵道(糖、林、鹽)均能在目錄裡看得到,讓有興趣的人可以很快找到相關內容。--Kolyma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05:43 (UTC)[回复]
  • (&)建議:既然有人會說拆成子條目,那麼他大概是認為嫌內容太長所致。我就想到一種怎樣判定該不該拆的方法,看維基百科最近五百筆編輯,在你瀏覽器就會顯示出一旁網頁捲軸,這會因為五百筆編輯顯示長度而影響網頁捲軸的長度,既然條目內容多長才該拆一直爭議不斷,何不看維基百科最近五百筆編輯能顯示網頁捲軸長度有多長,就在你的條目能顯示長度跟著調整有多長,這是考量到網頁捲軸長度太短任何人都會覺得很難點到它去移動你在看的內容,於是就以維基百科最近五百筆編輯的顯示網頁捲軸長度去判定。--36.232.215.156留言2013年8月18日 (日) 18:43 (UTC)[回复]
    • (:)回應:這可不是什麼潛規則,維基百科:條目大小中就指出過長的條目應該拆分,一個主題如果過長,代表各章節都很充分,獨立出一個條目是沒問題的,難道你要一個條目例如中國歷史把所有裡面的主條目全都移進來嗎?--Liaon98 我是廢物 2013年8月22日 (四) 18:44 (UTC)[回复]
      • (:)回應:我是36.232.215.156,我想你搞錯了吧!我這建議可不是在對你說,再說你提出維基百科:條目大小有明載:「不要一等條目超過32KB就立即進行拆分,沒有必要這麼做……」,這表示一達到條目過長就不一定要該被拆分,我倒看你是完全站在非得要條目去拆分不可,否則你也不會將維基百科:條目大小硬說是條目過長就該拆分,所以你提出獨立一個條目不一定沒問題,就看是什麼樣人去看待條目過長的問題,而且你反問我:「難道你要一個條目例如中國歷史把所有裡面的主條目全都移進來嗎?」你這麼問是意指我完全站在「將過長的條目不該被拆分」這樣的人嗎?所以「一個主題如果過長,代表各章節都很充分」是你個人主張,必須還有其它理由以及考量到讀者,例如我在上述有提出的條目拆分這建議,就是考慮到讀者使用需求及閱讀便利性,否則你光認為主題過長與章節充分,光憑這兩項只不過是論量而拆,如此決定拆分就顯得有盲點,若是這其中有內容可以合併到別的條目去,那拆出來不就再併回去嗎?看你說出:「難道你要一個條目例如中國歷史把所有裡面的主條目全都移進來嗎?」就知道你不是真心論事,只是想堵住別人的嘴,讓我答不出來,你這討論的態度要好好改進,不要這麼意氣用事。--36.232.215.59留言2013年8月23日 (五) 17:50 (UTC)[回复]
      • (~)補充Liaon98看完我這些長論,你還是喜歡拆,那麼我建議你可以好好歇著了,否則你繼續回應下去,我就不知道你用意何在?是想改變我、說服我、聽你話、遵從你?若這些都不是,那麼就用沉默來尊重別人的看待條目拆分的立場,總不可能你還看不出來我與你的之間對條目拆分的立場是不一樣嗎?但不代表我是完全反對拆分,你應該是誤會或者沒看懂,所以你才拿「難道你要一個條目例如中國歷史把所有裡面的主條目全都移進來嗎?」這話來反問我,我是建議你不要只是盲目或者太過單純以為條目拆分只考慮到「量」,這樣子做很容易出事的。--36.232.215.59留言2013年8月23日 (五) 17:58 (UTC)[回复]

参考与观点

包括是否有参考文献可供查證)、中立观点未發表的原創脚注地域中心以及其他方针与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