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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能享受编写人類共有之自由百科的快乐,成为一名维基百科人。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黑武士仲尼 15:05 2007年4月15日 (UTC)

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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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您!您最近创建或大幅改進的条目里斯本雄狮經推荐後,獲選於首页作新条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荐其他您關注的条目,歡迎前往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提名。在您创建或大幅改進的所有条目中,总计有3篇条目獲推荐作首页新条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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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授予維基見習編輯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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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燈電箱150號有4項訊息給您

您好!以下是4則重要訊息,煩請 閣下閱讀:

第五次動員令

第五次動員令將在7月15日開始,8月31日結束,歡迎各方維基人參加。 本次動員令是大動員令+小動員令的模式,3個主題的小動員令分別是:消滅外文動員令歷史動員令世界遺產動員令。規制與前次大致相同。

「消滅外文動員令」要求參與者從翻譯任務的100個條目中選擇條目,完成翻譯。

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五次動員令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將此邀請函發給其他維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維基的品質。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謝君之合作。


新條目推薦:一問多薦解決方案投票中

Wikipedia:投票/新條目一問多薦的相關問題正進行投票,以得出一條提問舉薦多個條目的解決方案。希望 閣下盡可能參與表決,謝謝!


建議設立「科學特別貢獻」

Wikipedia:維基榮譽/申請設立榮譽及獎項正在進行投票,以表決是否設立「科學特別貢獻」這個獎項。希望 閣下盡可能參與表決。謝謝!


關於首頁放置動員令內容之投票

人神之間已經新建了投票的頁面Wikipedia:投票/首頁放置動員令內容相關問題,歡迎各位前往投票和討論並轉發這個消息。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五次動員令Wikipedia talk:動員令/第五次動員令

以上訊息 by:—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搶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07年7月11日 (三) 20:56 (UTC)[回复]
註:這個訊息是從User:Cdip150/PKMSG透過「subst:」語法所產生的文本,可能會與其他人的訊息重複。

请补充图像Image:Aberdeen University arms.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圖片Image:Aberdeen University arms.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已經作快速刪除處理。請補充所需的所有資訊,包括填寫上載頁面的虛線方塊內所有欄目,以及使用了適當的圖像版權標誌。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18日 (六) 12:02 (UTC)[回复]

小提醒

嗨!近日注意到您陸續在對一些蘇格蘭的行政區進行編輯工作,除了說一聲辛苦了之外,有兩件小事想要提醒一下:其一是根據條目命名規則(其實是WikiMedia系統的預設要求),條目名稱中的消歧異括號與前面的主題之間要有一個半形空格;其二是創建新條目時記得要加上其他語言版的跨語言連結,並在其他語版(或偷懶的話,至少要在英文版的對應條目中)加上中文版條目的跨語言連結,如此不旦比較有利於後續的維護,也具有讓其他用戶參考查找此條目的功能。大概就是這兩件事想提醒,並祝編輯愉快!—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8月19日 (日) 07:08 (UTC)[回复]

注意到您後來編輯的條目都已加上英文版條目的連結,但想再提醒的是,請切記一定要在英文條目中加入中文條目的跨語言連結,如此,大部分以英文版為參考依據的機器人才有辦法幫忙修訂增添其他語言版的跨語言連結,光只是有中文連到英文的連結是不夠的喔! —泅水大象 訐譙☎ 2007年8月22日 (三) 19:39 (UTC)[回复]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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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皮仔Canton 2007年10月21日 (日) 08:55 (UTC)[回复]

請就日本帝國還是大日本帝國條目命名作出討論

之前因為有多名維基人在條目命名問題上爆發了編輯戰。由於此類項目爭議性頗大,所以此問題需要一個共識,以有利維基百科發展,我希望你可能前往Wikipedia talk:专题/日本提出你的意見,討論上必需保持理性,不要作人身攻擊,謝謝。—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7年11月13日 (二) 11:31 (UTC)[回复]

我是閻魔愛

是有人;呼使我;過來的。剛剛我留意到在互助客棧的討論,我的火氣也很大,不過我不會直接責罵你。請你記著這句話,害人終害己。在你打壓其他人的發言時,其他人心中不喜歡你。這股怨恨,將會流進地獄。—地獄少女閻魔愛 接通地獄通信 2007年12月8日 (六) 01:12 (UTC)[回复]

我从不害人,更不打压别人发言。任何具体言论有问题,不妨提出,不要无故给这种无根据的评价。—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08:08 (UTC)[回复]

我程序失當

的確, 我──s19991002程序失當。深感抱歉。但希望這(talk:韋俊安)不會演變成非理性討論。但願能討論出一個共識。歡迎任何人補充資料,謝謝!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8日 (六) 12:59 (UTC)[回复]

恩,讨论本身不受影响,各人都应能提出资料。—Msuker (留言) 2007年12月8日 (六) 13:51 (UTC)[回复]

欢迎参与本期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4月16日 (三) 03:23 (UTC)[回复]

請問,“台北國父紀念館”與“國父紀念館”有何差異呢?是否等於「國父」之稱不宜使用?-yiken (留言) 2008年5月16日 (五) 12:40 (UTC)[回复]

文件原文:5、对台湾冠有“国立”字样的学校和机构,报道时均须去掉“国立”二字。如“国立台湾大学”,报道时应称“台湾大学”;“XX国小”、“XX国中”,应称“XX小学”、“XX中学”。对台北“国父纪念馆”不直接称谓,可称台北中山纪念馆。

“国父纪念馆”和“台北国父纪念馆”当然不同,一个可以是在任何地点的某个国家国父的纪念馆。虽然中文中最著名的国父纪念馆是“国立国父纪念馆”,但如果去掉国立两字,连在Wiki都要“消歧义”。这道理就如同“孔庙”和“曲阜孔庙”一样。

总而言之,原条目有很明显的断章取义的嫌疑。明明中共文件是针对“国立”(将其与“XX国小”并列就可见其刻意的不重视性),但原条目从此得出的结论就是中共是否认“国父”。--Msuker (留言) 2008年5月16日 (五) 12:52 (UTC)[回复]

2005年歐聯決賽

對不起,請你先別移動及做任何修改,因我正把英文全文翻譯,待我完成大部分條目內容後,我會修改一系列的名稱。另外,noteTA有足球專用的用詞轉換,題目是「歐洲聯賽冠軍盃」還是「歐洲冠軍聯賽」不會影響閱讀。:)

hose'neru(Talk) 2008年5月24日 (六) 10:32 (UTC)[回复]

但是会影响分类。见Category:欧洲冠军联赛。--Msuker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0:34 (UTC)[回复]
分類本來就是歐洲聯賽冠軍盃,是你把所有歐洲聯賽冠軍盃均移動至欧洲冠军联赛才出現的問題。—hose'neru(Talk) 2008年5月24日 (六) 10:45 (UTC)[回复]

赛事本来就叫欧洲冠军联赛,见 www.uefa.com 中文版本,是谁建立非正式名称命名的分类才出现的问题。--Msuker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0:46 (UTC)[回复]

「歐洲冠軍聯賽」的「官方」名稱,都是自去年歐洲足聯加入中文版才出現,以前一向用地區用詞 (我認為「歐洲聯賽冠軍盃」此名錯得離譜。)。總之,請你先別移動2005年那屆,我幾次想保存內容均因為你的移動而影響! 條目完成,我自當會把條目改為冠軍聯賽。—hose'neru(Talk) 2008年5月24日 (六) 10:52 (UTC)[回复]
编辑中的页面,记得放上 inuse 。--Msuker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0:54 (UTC)[回复]
對不起,火氣大了一些。因為我預計一兩日內完成,亦沒有想到會那麼快被人修改。(曼聯奪冠後好像得到更多國內球迷關注維基的歐冠條目...以前沒有那麼頻繁的條目名稱移動)—hose'neru(Talk) 2008年5月24日 (六) 11:02 (UTC)[回复]
中文世界曼联球迷绝对优势的。不知道原条目还在进行编辑,抱歉,我也很怕编写一半被人改,所以昨天半夜做了两个条目。--Msuker (留言) 2008年5月24日 (六) 11:15 (UTC)[回复]
我是紅軍球迷,哈哈。就是見曼聯奪冠才決定完全翻譯05年決賽及2004/05賽季歐洲冠軍聯賽,待完成決賽後再翻譯後者。—hose'neru(Talk) 2008年5月24日 (六) 11:25 (UTC)[回复]

關於邱清泉

參考文獻已加上。Genetics (留言) 2008年6月11日 (三) 01:59 (UTC)[回复]

關於歐洲足球錦標賽

最近有一用戶積極翻譯歐洲足球錦標賽參賽球員,但是他用的譯名很少見,與我看的中央電視台足球週刊用的譯名不同,似乎是原創譯名。你可以幫我確認一下嗎? :) [1]hose'neru(Talk) 2008年6月12日 (四) 15:14 (UTC)[回复]

哈坎·雅金條目中,最初時用哈坎·亚肯,這名稱在google搜索後沒有什麼結果,幾乎沒有人用。而塞米赫·申蒂尔克條目,用「申蒂尔克」搜索後亦找不到任何關於該球員的網站,反而「森图尔克」這名稱較常用(包括cctv、歐錦賽官方網站),那應該改用較常用的名稱嗎?—hose'neru(Talk) 2008年6月12日 (四) 15:44 (UTC)[回复]
還有一些疑問,费内巴切有「费内尔巴赫切」的用法嗎?—hose'neru(Talk) 2008年6月12日 (四) 15:55 (UTC)[回复]
那我把「费内尔巴赫切」都改用费内巴切吧。—hose'neru(Talk) 2008年6月12日 (四) 16:01 (UTC)[回复]
有关译名的问题应该先与原创者沟通一下,随意修改是对原创者工作的不尊重。本来我想把这次锦标赛球员的条目都编写完全的,但说实话,我现在觉得很扫兴,剩下的工作麻烦您可以完成,谢谢!—Hennessy (留言) 2008年6月13日 (五) 15:17 (UTC)[回复]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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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 (发呆中) 2008年6月29日 (日) 08:17 (UTC)[回复]

抱歉

岳飞条目中,金人评论那一条,刚才是误操作,正要回退,发现已经烦劳您修复了!多谢 --Magnae Virtutis ex Vicipaedia 2008年6月30日 (一) 17:46 (UTC)[回复]

哦,客气了。—Msuker (留言) 2008年6月30日 (一) 17:49 (UTC)[回复]

關於關羽的逝世日期

三國志的記載是建安二十四年十二月去世,但折合陽曆的話整個十二月已是公元220年,不是219年,不知你有什麼看法?-Stargate 2008年7月8日 (二) 18:58 (UTC)[回复]

其实严格来说这是原创研究,当然你的根据是某计算机中心的所谓万年历。这个万年历是否被当今史学界广泛认同,我没有仔细研究过,实际顾虑除了农历经常有添加月,更关键的是二十四史律历记载并不完全统一。而且其实这个东西可能造成的年份变动肯定要比一个关羽大得多得多,很可能很多朝代历来各种出版物记载的几几年到几几年都要改变,几乎所有涉及史书十一月、十二月的内容都要重新研究。在维基开这个头,是否不恰当。—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8日 (二) 19:51 (UTC)[回复]
即然如此,那關羽的逝世年份要怎麼做說明比較恰當?-Stargate 2008年7月8日 (二) 20:23 (UTC)[回复]
从“非原创”大于“可查证”原则来说,我认为最好是写219年(因为几乎所有现存出版物都是219),然后注释写220年及具体换算方法、结果。总体我对于算清这些细节并不反对,事实上原来的史学家们确实没有能力准确计算这些细节,这也是现代独有的历史研究,并不是说古人研究历史一定比现在强。但是唯一顾虑的是维基最好不要开这个头,如果能有一定的已知具体出版物才将其作为首要说法,否则只做合理脚注。—Msuker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07:04 (UTC)[回复]

真的「原創研究」出現了

如果有興趣,請協助處理,詳情請前往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08年7月#有人在多个条目讨论页大量张贴民科理论,请尽快处理瞭解。—章·安德魯留張紙條美好的仗飛鴿傳信 2008年7月10日 (四) 09:31 (UTC)[回复]

「埃沃·巴內加」

你以先到先得的理由把「艾華·班尼加」移动到「埃沃·巴内加」,理由並不正確。在2008年1月19日由User:Freefast所創的條目名稱是「艾化.巴尼加」,巴尼加是粵語譯名,同日Freefast發現譯名有錯,把條目移動至「艾華.巴尼加」。至1月21日,User:Kakoui發現條目的間隔號錯誤,移動至由「艾華.巴尼加」移动到「艾華·巴內加」,變成了"混合版"譯名。

至2008年5月9日,本人留意了編輯歷史,發現原有譯名是香港譯名,經google搜查後,發現香港的Banega譯名中,班尼加的使用數量較巴尼加多,因此把「艾華·巴內加」移动到「艾華·班尼加」。之後的條目名稱移動,就是你以先到先得為由「艾華·班尼加」移动到「埃沃·巴内加」。

因此,若據先到先到原則,應移動至「艾華·巴尼加」。不過我無意再把條目移動,純粹提出你移動的理由不正確:)。—hose'neru(Talk) 2008年8月6日 (三) 10:56 (UTC)[回复]

關于楊光

楊光」的名字是很普通,當然很多重名,但是其他的「楊光」的知名度都遠遠不及六七暴動中的楊光,這個楊光是香港1967年動蕩的主要禍首,重要性可想而知。而其他的楊光,知名度的不及在維基連個條目都沒有也可想而知了。所以我不認同您這次移動。—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2008年8月8日 (五) 09:48 (UTC)[回复]

你去搜索一下google.com,看看第几个才是这位杨光,至少我看了前100个都没发现。没有明确香港以外使用情况的证据,不要搞地域中心。—Msuker (留言) 2008年8月8日 (五) 09:54 (UTC)[回复]

Sebastian Giovinco

請問一下這位尤文圖斯中場、意大利國奧隊成員的最普遍大陸譯名是什麼?現時所見有「吉奥文科」、「焦文科」、「乔文科」。謝謝:)—hose'neru(Talk) 2008年8月9日 (六) 05:59 (UTC)[回复]

User:Hennessy已根據奧運會網站的資料編輯參賽者條目,包括此足球員。但正如你所說,奧運會網站的譯名有不少錯誤,User:Hennessy亦很堅持使用奧運會網站的資料。如何是好?—hose'neru(Talk) 2008年8月9日 (六) 06:19 (UTC)[回复]
據你所知,「焦文科」在奧運前是極為罕見的譯名嗎?那應用「吉奥文科」還是「乔文科」?(在Template:祖雲達斯是用乔文科的)—hose'neru(Talk) 2008年8月9日 (六) 06:34 (UTC)[回复]

新條目 == 关于开幕式中的假唱 ==

关于开幕式中的假唱

我的浏览器无法撤消你的修改(php的问题,IE7和FF3都不行,不知道为什么),所以给你留言。

我在讨论页中也补充了,你所看到的情况我描述为“可以返回部分搜索结果,一部分可能不合法的结果被搜索引擎自动屏蔽”,但我所说的情况是,你在这些搜索引擎中输入关键字“林妙可 假唱”(没有引号),会返回一个不同于正常搜索的页面,不含任何搜索结果,而且指出你的搜索内容不合政策。 这两种结果的差异显而易见。我们在这里不讨论搜索引擎这样做的原因是迫于政府压力还是企业自身行为。但各大搜索引擎采取相同的处理方式这一事实放在那里我认为并无任何不妥。

另外,关于我所说的部分页面被删除的情况。至少有一篇,标题是《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林妙可歌唱祖国是假唱 七岁杨沛宜幕后献声》这篇文章曾经出现在新华网奥运频道,但现在已经找不到了。我想如果你知道怎样查询存档的话能帮我找一下。当天的时候用Google还能搜索到标题,但已经没有网页快照,所以我没办法作为证据展示给你。康达 (留言) 2008年8月17日 (日) 03:57 (UTC)[回复]

感谢回复。现在请回到2008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開幕式条目。“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音乐总监陈其钢在一个专访中透露,开幕式上那首震撼人心的《歌唱祖国》并非舞台上的林妙可所唱,那个稚嫩、真挚的声音来自一位7岁的小女孩杨沛宜。陈其钢同时透漏,杨沛宜小朋友的落选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对外形象,是为了国家利益。”这句话的来源已经被删除。加上我说的,新华网也删除了部分相关内容,因此我认为“不过事实上CCTV网站、新浪、腾讯等等中国主流网络媒体都有相关内容”这句应该说明有部分内容确实被删除了,以免对前面所说的内容带来全面否定的印象。

对于搜索引擎中关键词被屏蔽,我想说明,此情况并被谷歌之个例。你把关键词倒过来不被屏蔽也是事实,你也可以列出,但你并不能否认我说的那个关键词会被屏蔽。而且无法返回结果和只返回部分结果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康达 (留言) 2008年8月17日 (日) 11:48 (UTC)[回复]

如果你认为那篇新闻来源不够客观,那么我赞成你删掉。事实上我也认为那篇新闻言论不够全面。不过要说明下,那一条新闻并非原载在《联合报》,而是中央社。我想中央社和《联合报》应该可以作为有效的新闻来源来考虑,毕竟参考消息上也会转载他们的文章。
但是对于搜索关键词被屏蔽,我坚持要求保留。我想如果删掉关于“新闻封锁”的那段说法,直接把现象写上,应该是比较中立的现象了。而且这样写也不会直接表明各搜索引擎自己屏蔽掉这些关键字的做法与政府有关。至于实际上是否有关,我想读者自己会去想的。康达 (留言) 2008年8月17日 (日) 15:12 (UTC)[回复]
首先,该关键词与此事件有关,因此并不是仅仅为说明屏蔽某关键词而把它放在维基百科上,而是与此条目的其他事实相关联。然后,注意,此关键词在搜索时被屏蔽不是个例,不是“某个网站”。中国大陆地区较为常用的搜索引擎全部屏蔽了“林妙可 假唱”这一关键词(谷歌中国百度搜狗易搜中国雅虎新浪有道搜搜),如果您不认为这可能说明某些问题(无论是政府干预还是所有这些搜索公司同时过于敏感),我真要怀疑您的中立性了。康达 (留言) 2008年8月17日 (日) 22:54 (UTC)[回复]
补充一条,Livs Search可以搜索出结果,但这是我开着代理来访问的。如果使用本地的DNS则会提示此网络不存在天津网通的提示。这可能是地区性故障,但是此一故障使我无法验证在Liva Search上能否得到正常的结果。康达 (留言) 2008年8月17日 (日) 23:04 (UTC)[回复]

DEFAULTSORT

知道你積極創建足球運動員條目。不知你知否有一個魔術字叫「DEFAULTSORT」?用了DEFAULTSORT,就可一次過把所有category都加上「分類指示」。

[[:Category:英格兰足球员|Beckham, David]]
[[:Category:曼联球员|Beckham, David]]
[[:Category:皇家马德里球员|Beckham, David]]
[[:Category:洛杉矶银河球员|Beckham, David]]
{{DEFAULTSORT:Beckham, David}}
[[:Category:英格兰足球员]]
[[:Category:曼联球员]]
[[:Category:皇家马德里球员]]
[[:Category:洛杉矶银河球员]]
  • 如果可以,「分類指示」盡量使用全名。即用「Beckham, David」,而不是「Beckham」或「B」。
  • DEFAULTSORT會把所有category歸類至相同的「分類指示」,如果有少數category並不適用該「分類指示」,仍可使用DEFAULTSORT,但那些少數的category就要直接加上「分類指示」。以孙中山(Xuan Zhong Shan)為例:
{{DEFAULTSORT:Xuan}}
[[:Category: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Category:中华民国革命家]]
[[:Category:中华民国总统]]
[[:Category:孙姓|Zhong中]]
用DEFAULTSORT亦方便以後用HOTCAT加分類,畢竟現在球員轉會頻繁。那你從英語維基譯回的球員條目就不要刪掉DEFAULTSORT了。:)—hose'neru(Talk) 2008年8月22日 (五) 09:55 (UTC)[回复]

若 / 祖奧 /若奥·阿尔维斯·德·阿西斯·席尔瓦

我認為用全名「若奥·阿尔维斯·德·阿西斯·席尔瓦」是最合適,單字一個「若」看來怪怪,祖奧亦非條目中最先出現的譯名。你意下如何?—hose'neru(Talk) 2008年8月27日 (三) 16:13 (UTC)[回复]

我與你同時把條目移動,但你移向「若」,我移向原名,現在移不回了。:p—hose'neru(Talk) 2008年8月27日 (三) 16:20 (UTC)[回复]

RE

英文維基是單字一個JO,而中國大陸譯「若奧」來代替若會比較好,「祖奧」則是港、澳譯。 第二,「全名」是極長,若要移動,請選擇一個更短的名字來代替。—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5:23 (UTC)[回复]

RE--

祖奧並不是原創,這是因為港澳的譯名專家對球員譯名有限定,不能以單字作名字,這就如你所說很怪,較著名例子計有「SONG」,中台譯宋,因此字只得一個音,但港澳卻硬譯桑治,這都是因為要令我們讀上來不用讀全名,港澳常讀祖奧..桑治..高爾..,但沒人說他什麼阿西斯,希望你們接受,始終中台沒有這個譯名限制—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6:36 (UTC)[回复]

請參考這裡,若也沒所謂,總之不應使用全名,用TA也可—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6:46 (UTC)[回复]

你所指出的社群,不介意對我說吧?另外你所說的JOAO PINTO是什麼—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6:48 (UTC)[回复]

請問是什麼社群?JOAO的確亦祖奧,有那麼球員叫JOAO,唯獨此人可簡稱為JO,顯然只有此人較特殊才能淨譯「祖奧」,其他人則需在後面加上其他名字,你不信的,我只好給這個你看


球員姓名 (中): 祖奧 球員姓名 (英): Jo
所屬球會: 莫斯科中央陸軍 位置: 前鋒
出生日期: 1987年3月20日 國籍: 巴西
身高: 188cm 加盟日期: 2006年1月1日
前度球會:

曾效力球會: 哥連泰斯

轉會費: 不詳

明報足球網站

討論完畢—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7:02 (UTC)[回复]

如果你認為「若」有問題,那移作「祖奧」會較好,可減少誤會—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7:04 (UTC)[回复]

請看看我上面給你的明報足球網站,清楚顯示出祖奧是出自JO而不是JOAO—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7:16 (UTC)[回复]

這只是網站未有更新,始終祖奧還未為曼城上陣一場—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7:21 (UTC)[回复]

「Jo」這譯名頗特殊,實際上「Jo」只有一個音,大陸會照樣用一個字作譯名。香港的做法應該是考慮到單字並不方便評述員稱呼該球員(現代漢語中亦少以單字說出別人名字,經常變成兩個音節,如某男士名「陳大強」,通常都叫「小強」、「阿強」),因此把音節拉長,譯成兩個字,以前AC米蘭的球員「Ba」,香港譯成「巴亞」。
我認為這曼城前鋒還是用全稱好,Joao是葡語常見名稱,起碼現今葡萄牙隊已有一位祖奧·莫天奴(若昂·莫蒂纽),祖奧(Joao)將來很大機會留作消歧義頁用。—hose'neru(Talk) 2008年8月28日 (四) 11:54 (UTC)[回复]
從來源看,「祖奧」是等同「若」的。碰巧,「祖奧」與全名中的「若奥」相似,JackyCheung 應該是把「祖奧」錯誤地等同「若奥」。—hose'neru(Talk) 2008年8月28日 (四) 12:34 (UTC)[回复]

08/09歐冠

我來協調一下,免傷和氣。

我認為沒有必要把條目內的球會改用UEFA中文網的(而且刪掉港澳譯名:p),該網針對內地龐大市場,自然用簡體+內地譯名,不代表什麼大中華區統一譯名(這也是球會自己的事,uefa管不了)。

歐冠戰線牽連整個賽季,經常因這類譯名問題,肯定帶來不必要的爭議。以後看見欠缺了大陸譯名時,順手加入zh-cn:;zh-hk:就ok吧。:)(你看到一些不明所以的譯名,先當港澳譯名來加標籤準沒錯,有錯後來者會更正:))

p.s. 因文化差異,有時你的用語很容易令香港用者不快,如下:

还有,不会写现代标准中文的请远离中文维基。

這裡的香港維基人愛好中國文化,被人質疑不懂中文,挺令人不快,最後傷了中港同胞的和諧。說穿了,是我們對「现代标准中文」的看法不太相同,國內應該是指以普通話入文,包括譯音。香港人對「现代标准中文」的理解是「書面語」,只含文字,不含語言,有點像寫文言文

香港其中一法定語言為中文,實際官方語言是標準粵語,在中文教育上一直標準粵語作教學標準。香港現今實際上,政府外交上譯名用中國大陸官方所用,英國外交用英治時期沿用的譯名。其他譯名純粹依照習慣,像台灣一樣,香港沒有為其他譯名上制定標準,亦不會有手冊管。香港的「中文」,是純粹以「中國文字」,而不指定需依據某一語言(大陸的「現代標準漢語」/普通話)。

希望能助你理解當中的文化差異。你是我所見的維基人中,其中一位最明白事理,以理性討論的。:) —hose'neru(Talk) 2008年8月28日 (四) 12:29 (UTC)[回复]

也許我沒有細看這堆編輯的先後關係吧。我想,我們應否設立一些溝通機制,讓一眾足球條目的常規編輯者,可以討論或分配翻譯工作?—hose'neru(Talk) 2008年8月28日 (四) 14:23 (UTC)[回复]
唉,非常同意,有心無力呀。近來都是編輯有球員模板和noteta轉換的球員小條目,留下一些「基建」,讓條目自行發展吧。—hose'neru(Talk) 2008年8月28日 (四) 14:37 (UTC)[回复]
我主要按興趣,建一些曾令我有印象的球員,或者看完足球週刊有趣的事再建。—hose'neru(Talk) 2008年8月28日 (四) 14:51 (UTC)[回复]

Anatoliy Tymoshchuk

請教一下,聖彼得堡澤尼特的烏克蘭球員Anatoliy Tymoshchuk的大陸譯名是什麼?暫時見有「蒂莫什楚克」、「阿纳托利·蒂莫舒克」(uefa)、「蒂莫斯楚克」(uefa)、Template:2006年世界杯足球赛乌克兰参赛名单內的「阿纳托利·季莫什丘克」等等。謝謝~ :)

hose'neru(Talk) 2008年8月30日 (六) 11:31 (UTC)[回复]

謝謝幫忙,已完成。:)—hose'neru(Talk) 2008年8月30日 (六) 13:14 (UTC)[回复]

維基人討論

請參與討論,以求達成共識—Jacky~恭喜中國衝擊50金成功 (留言) 2008年8月31日 (日) 10:23 (UTC)[回复]

关于北京国安等

你好。我无意掀起编辑战,关于永远争第一的条目,阁下收录徐根宝的评价极为不妥。阁下所言“徐根宝是中国足球知名人物,该评论见于其自传,符合维基知名度、公信力、可查证等一系列标准。”,我据此查证,通过google查询,得到1条结果,即为此条目;百度查询,匹配结果为0。所以其此评论,即便见诸于其回忆录,认为是具有“知名度”“公信力”实在有些牵强。基于此,抱歉,我退回了原先的版本。我并不是不允许有负面的评论出现,只是此条目只为解释口号的来历及内涵,对于俱乐部运作的批评应该归列在俱乐部的条目中,与本口号无关。请不要继续退回,谢谢。

至于上海申花是否为第一家,我用上述两家搜索引擎进行搜索,只找到了你所提及的那篇文章,似乎只有,只有那篇文章证明了这一点,同时该文也没有提到“申花就是第一家,请注意国安并非职业俱乐部,而是体委资产,即用我们纳税人的钱玩足球。”,不知道这个“用我们纳税人的钱玩足球”的考语从何而来?国安俱乐部成立之初的运营,是由中信国安出资的,同时俱乐部的所有权在体委。如果你认为中信国安是国企,由此引申出是在花“纳税人的钱”的结论,我无言以对。俱乐部计算成立日期,自然要从成立之日起算起,不知道上海申花的“中国第一家职业足球俱乐部”可有任何官方定语或者其它佐证?

见谅,敲了这么多,还是一个理由,希望有关中国足球的条目能够尽量做到客观公正,我已经删掉了永远争第一中的“雷同”一语,因为确实词语偏颇,但是我保留退回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历史至上一版本的权利。既然无法考证,就不罗列,这是维基的共识,请继续讨论。谢谢!----yunner ~找我算帐~ 2008年9月30日 (二) 06:29 (UTC)[回复]

  • 抱歉,关于“第一个职业俱乐部”,我没有看到过那本书,但我回顾了一下国安的条目,我在编写的时候也确实是将国安隶属中信作为一个职业化的标志性事件记述的,见谅。但是至于永远争第一,仍然坚持个人观点,我不是不接受针对俱乐部的批评意见,否则国安的条目也不可能被评为优良。至于我的观点,我已详细列出,详请参见讨论页。----yunner ~找我算帐~ 2008年9月30日 (二) 07:34 (UTC)[回复]
  • 既然你质疑我对维基规则的理解,我就虚心的查阅了可供查证方针,其中2.3节明确指出:
自行出版物与可疑来源中的材料可以作为说明它们本身文章中的来源,但只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没有过度的自我宣扬;不包括针对第三方的主张; 不包括与主题无直接关联事件的主张;...”。
徐根宝的自传中是这样写的:“国安提出永远争第一,与我们要求争第一是不同的。他们提的只是口号,没有兑现的具体时间,而如果我们定下,就得去实现。”
“过度自我宣扬”-- “而如果我们定下,就得去实现”,大概认为徐根宝是在“自我宣扬”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本人姑且让步,认为其没有“过度”;
“不包括针对第三方的主张”-- 徐根宝言论中的这个“我们”是谁?不是指北京国安,大概是指他自己,亦或是指上海申花和大连万达。此言论已涉及第三方。
“不包括与主题无直接关联事件的主张”-- 他整句话阐述的正是“与主题无直接关联事件的主张”。

以上内容已经罗列至该讨论页,徐根宝如何说话是他的事情,能否引用至维基条目是维基编辑的事情。他所谓的的公信力我们没有,我们对维基的理解力他也没有,要是非把二者往一块凑,结果必然不甚理想。----yunner ~找我算帐~ 2008年9月30日 (二) 07:47 (UTC)[回复]

既然你要和我坚持到底,我也没有办法。至于徐根宝的个人传记到底算不算自行出版物(自行出版物“指本身没有资格出书的人”自行出版??这“本身没有资格出书的人”又做何定义?),我不知道底细,没看过合同,如果阁下看过的话方便的时候请公开,他到底是不是一分钱不出,一点risk不承担?至于说通过了一系列的审批,是你根本没搞清楚不同出版物的区别,阁下以为自己花钱出版的书就可以不通过审批?就可以没有ISBN?不通过审批就没有ISBN,即是非法出版物,徐根宝先生的传记不是非法出版物,这一点我与你的观点一致。至于引用其观点,徐根宝的任何言论都不应在本条目中涉及,因为其上述言论在涉嫌违反2.3节的同时还违反了来源规则,即维基百科的文章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徐根宝当然可以骂街,阁下也可以骂街,但是作为1995年上海申花队的主教练,徐根宝并不是第三方,他始终参与了当时的中国足球联赛的进程,并与北京国安队互为主要竞争对手,他的一言一行都充斥着自身的观点,并非作为第三方加以评论或者评价第三方如此的简单。当然,如果阁下骂街的话,确实是可以作为第三方言论加以考虑,但是至于公信力就另说了。----另外,希望阁下不用以教导者的口气自居,谢谢。----yunner ~跟丫死磕~ 2008年9月30日 (二) 09:31 (UTC)[回复]
  • 惭愧,我参考的就是英文版的原文,敢问“third-party published sources”是什么意思?本人英语水平实在有限,但如果阁下认为该自传由于不是徐根宝本人自己买复印机,打印纸,订书机自行印刷装订,而是选交出版社代为出版就认为该书是“third-party published”的话,本人再次失语,继而决定重新学习英语,以便早日达到阁下的英语水平。本人在美国混迹2年多,不知是否美英两国对英语某些词语的理解有所不同?顺便提一句,中文维基的这些方针只是参考,主要是因为这些源自wikipedia的方针本身并没有得到和达到中文维基社区的广泛认同和广泛共识,并不是由于其中文翻译不够精准,所以即便阁下搬出英语原文,现在来看似乎帮助不大。至于公信力,我们仍没达成共识,所幸本人一不留神找到了更好的理由而已。作为对手,徐根宝对国安的批评言论和同时期他的对手,金志扬对上海申花的批评言论地位是一致的,金志扬在其自传中、各种访谈中,多次表述95年是“申花运,国安年”的观点,但因为其言论不代表第三方观点,而其本人是事件的当事人,他的评论性言论不宜出现在上海申花的相关条目中。再举一个例子,如果朱广沪评价他那届国家队是“史上最好的国家队”,阁下会将其收入到“中国国家足球队”的条目中么?“则,按照你的理论,中国任何足球主教练任何关于中国足球的评论都不可以收录了,因为他们不是评论对手就是自己。”一方面,阁下委屈了“中国任何足球主教练”,因为阁下认为他们评价中国足球的时候不是表扬自己挖苦对手就是表扬对手挖苦自己,这对中国足球教练们的智商是一个挑战;另一方面,阁下又一次对我的话进行演绎,这次很遗憾,竟然连本人也搞不清阁下究竟是从本人的那句话中“总结”出上述结论的。阁下这方面的能力令本人自叹弗如。至于“你自己选择是都继续还是怎么样吧。”,很谦虚的问一句,我可以做选择么?本人必须小心说话,以免阁下在本人演绎水平提高之前又从本人的“选择”中得出什么新的结论。truly regards,----yunner ~跟丫死磕~ 2008年9月30日 (二) 14:47 (UTC)[回复]

“徐根宝的自传是自行出版物”和其本人言论并非出自第三方没有任何关系。至于阁下“明确点,是不是”的质问,本人感到无奈,本人也鼓起勇气小声问一句:“徐根宝的言论并不是第三方资料,阁下也明确点,是不是”?本人在回复中对阁下的留言进行了自认为较为详细的解释,并多处加以引述,而阁下无视本人的观点不予理睬,无视本人的依据不予批驳,无视本人的问题不予阐释,同时阁下还无视自己叙述中的漏洞,一味的抓小放大,恕本人冒昧,本人建议阁下怀揣对上海申花的热爱和对徐根宝的尊敬(如果确实如此的话)平复一下心情,再来参与讨论,在此之前,本人会时刻盯着该条目,并做正常的维护。----yunner ~跟丫死磕~ 2008年9月30日 (二) 20:00 (UTC)[回复]

  • 维基百科的文章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至于阁下所言“还有,你盯着条目我很害怕?”的问题,这次本人终于知道阁下是如何得出的此结论,同时本人再次向阁下非凡的演绎能力表示钦佩。本人一定继续努力,提高英语水平以及演绎水平,争取向阁下靠拢。wishes,----yunner ~跟丫死磕~ 2008年10月1日 (三) 16:28 (UTC)[回复]

你好

我有些事想跟你討論,不過你有沒有使用Windows Live MessengerSkype嗎?如果有的話,那就太好了。因為有些事不是太方便在這裡討論。—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10月1日 (三) 02:53 (UTC)[回复]

有問題想請教

我之前在三國演義這個條目看到這句話「歷史上亦有孔明亦精通《周易》、卜算、八卦、五行、天文、觀星等,魏晉士人常引以為奇,傳為異談。」,請問一下歷史上是否真有奇事,還是受三國演義影響太深,才有這句話?-Stargate 2008年10月11日 (六) 16:40 (UTC)[回复]

有關去除條目外語名稱粗體一事

Msuker兄,很久沒有跟你打交道了:)。最近有一維基人執意去除條目中的外語粗體(詳細經過可參考一直的討論),小弟反對其意見,並希望能在互助客棧中等到更多意見和共識才決定進一步行動。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11月#条目外文名需要用粗体么討論期間,user:Munford一直不停止去除條目粗體的行動,小弟認為討論未有進一步的共識前,不應去除粗體,因為這無疑等於「未立法,先執法」,程序上根本不合理。因此一直回退user:Munford去除粗體的編輯,但是不斷遭到他的復原,和他在討論頁中討論一直沒有結果,至今我與他雙方都回退過三了。為了避免這種無了期的爭議,因此希望你能夠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8年11月#条目外文名需要用粗体么發表一下意見,希望你的意見能助我們盡早解決爭議,謝謝。:)

hose'neru(Talk) 2008年10月13日 (一) 18:23 (UTC)[回复]

曹操条回退问题

  • 曹鑠身份问题《三国志·武文世王公传》早有记载。故回退。--Fugu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08:59 (UTC)[回复]
  • 曹铄生卒年未明,所以他与曹丕孰大孰小似无定说。我不知道说曹丕为曹操次子的权威来源,如果你知道,还望告知。世人多以曹丕为曹操次子者,或因曹铄早薨事迹隐而无闻故。曹铄与曹昂同为刘夫人所生,刘夫人早亡,所以曹铄可能长于曹丕……这些都是小细节,无关宏旨。不过日语、德语维基都把曹铄放在曹丕之前,但也没注来源。--Fugu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3:26 (UTC)[回复]
  • 正史无记载,长幼次序不过是推断。至于资格,我觉得这个提法很有意思。但出生时间在前自当排在前面,并不是当了皇帝就可以先从娘胎出来的。--Fugu (留言) 2008年10月14日 (二) 13:45 (UTC)[回复]

关于是否在命名常规方针中增补进“名从主人”的内容的投票

前段时间已经就“名从主人”的几个议题在互相客栈里进行了近一个月的讨论,我认为讨论已经相当充分了,所以起动了相关的投票,请大家至Wikipedia:投票/是否在“命名常规”方针中增补进“名从主人”的内容里投票或继续讨论,谢谢。—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10月31日 (五) 10:20 (UTC)[回复]

三国君主条目命名

您好,由于您的讨论页太长,而我的网速太慢,打不开全部,所以留言放在这里。关于中国君主的命名,似乎是应该按照命名常规,但是查遍所有投票和讨论,除了Wikipedia:投票/中国君主条目命名并没有其他,而该投票的结果是什么您应该看得很清楚,不知道怎么到了命名常规就成了另外的模样了,我去改一下。另外,关于三国君主的命名,窃以为应该按照史书用谥号,而非人名。所以请理解我的移动行为,若您不同意我的观点,我们还可以再讨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5日 (一) 08:41 (UTC)[回复]

好的,请移步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3年4月#命名常规方针关于中国君主的部分一直以来都没有遵照投票共识发表您的看法,谢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15日 (一) 09:09 (UTC)[回复]
您好,对于三国(尤其是曹魏)和五代皇帝命名问题又有了一点新的看法,想请您探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23日 (二) 00:38 (UTC)[回复]
好吧,我对于三国君主没什么意见了,维持现状好了。但对于五代皇帝,您有何高见?反正周世宗肯定是常用得多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4月23日 (二) 05:28 (UTC)[回复]

敬邀訪談

Msuker您好,我是kangyaji,目前從事"維基百科社群知識建構歷程之研究",想藉由訪談您在維基百科中與其他參與者共同撰寫的程序與經驗,了解維基百科社群如何在互動的情形之下,共同建構知識的過程與意義。期待您的回覆。我的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Kangyaji (留言) 2008年11月14日 (五) 12:58 (UTC)kangyaji[回复]

jACKYCHEUNG的幼稚行为

Msuker兄,你好,那个两面三刀的JackyCheung,因为你与他的恩怨及我在方针页指他不是,他把我认为是你的傀儡,现在还要到Meta查我是否你的分身,请到Check User,看看那小人的作为,把你我都怀疑为同一人操纵的了。对此我感到对不起,拖累阁下被指为我的分身。

我看那家伙,迟些会把支持你的DouglasfrankfortAdvisory都打为你的分身了。请小心不要被暗箭所伤,那些香港人不算什麽。--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3:22 (UTC)[回复]

哦,谢谢告知。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从来不使用任何其它帐户或者IP,尽管去CU吧。—Msuker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5:39 (UTC)[回复]
Msuker兄,看看CU结果,现在出来了。有人果然是自取其辱了,哈哈。-74.206.236.244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04:49 (UTC)[回复]

关于磐田喜悦

你好,又见面了。在移动讨论页看到了磐田喜悦和磐田千叶的争论,感觉上根据维基现在的态度,确实应该命名为千叶,因为亚足联的官方网站中文版已经称其为千叶,不知道这个是否算是有力依据?现在对于时间优先和名从主人的问题真是折腾的要命。----yunner ~跟丫死磕~ 2008年11月16日 (日) 17:17 (UTC)[回复]

关于杨云

关于“名从主人”的第二阶段投票开启

Msuker,您好。首先感谢你参与关于“名从主人”的第一阶段投票。目前,投票进入第二阶段,主要考虑到“名从主人”原则在实际使用中与“常用名称”和“时间优先”原则会产生冲突,然后区分了三种情况,由大家投票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希望你能再次参与投票,谢谢。—长夜无风(风过耳) 2008年11月24日 (一) 19:44 (UTC)[回复]

請注意討論態度

看見你經常與其他用戶爭執,並且經常發表挑釁言論,以後請注意發言,否則會被封禁--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3:33 (UTC)[回复]

阁下有Skype吗?

在下想和阁下聊聊。—小周(XiaoZhou)留言2008年12月5日 (五) 11:13 (UTC)[回复]

我還有一些說話要向你說

請盡快開MSN。—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12月6日 (六) 02:15 (UTC)[回复]

剛剛忘了開MSN。那明天討論吧,我快要上班。—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12月6日 (六) 08:40 (UTC)[回复]

您真的很有斗志!

鬥志星章
不用说了。阁下斗志高昂我是03·找我聊天·干的那点儿破事儿 2008年12月7日 (日) 05:28 (UTC)[回复]

綜合港鐵系統移往繁體

希望管理員Kevinhksouth的回覆有助解決你對相關移動的質疑。YunHuBuXi 2008年12月8日 (一) 09:27 (UTC)[回复]

在meta上关于zh-mandarin (or zh-gh, whatsoever)

阁下的那句上海话已经被小弟删除。虽然不懂上海话,但是很巧,作为浙江人正好知道最后俩字是什么意思。所以将其作为疑似人身攻击而移除。若我对其理解有误,还请指正—Ben.MQ留言-貢獻 2008年12月22日 (一) 03:46 (UTC)[回复]

我現在要介入紛爭

由於你煽動中文維基上的紛爭,導致神群分化,罪無可恕。在討論中故意挑釁他們,並製造不安,試圖分化中文維基社群。你這種行為,高達是不會承認的。--ガンダムマイスター打倒GUNDAM 2008年12月23日 (二) 01:29 (UTC)[回复]

博斯克

據西班牙語譯名手冊,姓氏中的冠詞Del與後面的詞連譯,不加圓點,那比森特·德爾·博斯克是否應移至比森特·德爾博斯克

祝聖誕快樂^^,—hose'neru(Talk) 2008年12月23日 (二) 11:38 (UTC)[回复]

回︰歐洲冠軍聯賽相關條目的移動

本人已看過所有由閣下所提供的外部連結,初步本人是贊成閣下於wikipedia:移動請求中的請求。因要避免一切有可能發生的移動編輯戰,如無人於三日內提出合理反對,本人會於三日後處理該申請。敬希諒解。—J.Wong 2008年12月26日 (五) 02:08 (UTC)[回复]

维基共享图片版权标记

嗨,最近在WP:VPT留言时注意到您在维基共享上传的图片commons:File:Wiki Discussion 081226.jpg没有添加任何版权标记。如果在上传日期(2008-12-26)的七天后还没有添加任何版权标记,图片将被快速删除。故请您添加相应的版权标记(如GFDL)。谢谢!--Jimmy Xu578·+ 2008年12月28日 (日) 06:19 (UTC)[回复]

关于先农坛体育场的原创请求

应该是1999年2000年吧,可能是Yunner弄错了。如果阁下方便的话,就请改正过来吧。谢谢! 独语者向他开炮 2009年1月1日 (四) 15:38 (UTC)[回复]

首钢?阁下指的是首钢男篮么?我做过一个条目。 独语者向他开炮 2009年1月2日 (五) 08:09 (UTC)[回复]
宽利队的条目目前的确没有人做过。后来好像叫天津东丽。 独语者向他开炮 2009年1月2日 (五) 08:18 (UTC)[回复]

没什么大不了

hi,不好意思,又和你拌嘴了。其实主要是有两点意见,一是认为应该将这部分内容放到条目主体中,因为体委注资这毕竟才是一个尝试,二是这次注资和以前不同(其实以前没有经济上的合作),结果如何尚难预料(没有改变俱乐部的产权结构)。何况在过去的十年中国安和体育局也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合作关系。关于国有资产,就不说什么了,流失是肯定的,无非就是从国有甲单位流到国有乙单位,最后不知所终。谢谢你的内容,我会把它放到条目中合适的地方,交个朋友吧,以后不想和你针锋相对的争执了,最好是建设性的讨论。但愿不是我的一厢情愿。见过了。——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月19日 (一) 16:56 (UTC)[回复]

我是觉得,国安俱乐部的背景有些特殊,北京体育局也是一样。至于户口的问题纯属体育局瞎掰,没有冒犯的意思,主要是对体育局这份声明的不满,因为来国安的外地球员都有北京户口,而当初辽宁进京,体育局也承诺替辽宁办户口,最后不了了之,所以体育局这次把户口的事儿也拿出来说,没什么意思。体育局注资,我总怀疑意是如果今年不能夺冠,中信就将抽身而退的前奏(个人意见,“原创研究”而已)。不是不能写国企背景,政府干预(其实政府也没怎么干预,贾庆林之后没有一位市长去现场看过球),而是我觉得没必要放到首段里。另外你可能误会了我的本意,把那段内容移到讨论页不是准备批判,而是加以修改,留作未来参考。这条消息比罢赛正面多了,罢赛都能写,这没啥不能写的。误会的深了?——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月19日 (一) 17:12 (UTC)[回复]
谢谢你参加讨论,我对自己讨论过程中言语过激之处表示歉意。有MSN等IM么?另外,你在哪里?似乎在欧洲?——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月20日 (二) 17:07 (UTC)[回复]

蘇格蘭足球俱樂部

Msuker:

先在此祝新年快樂!先到先得是指分類名稱已建立,不應因後建條目而更換先前條目的分類,分類早於2005年以正體中文「Category:蘇格蘭足球俱樂部」建立,這是我一向建立地區分類的做法,重定向是User:JALK在2008年才建立。不論如何,已有的分類應作尊重而非將其更改,像現在昆士柏便成為獨立分類,失去分類的意義。再者,編寫條目時我會考慮非香港用戶的閱讀問題,但閣下條目卻完全沒有繁簡轉換。另昆士柏文中「to play for the sake of playing」譯作「為踢球而踢球」是否正確?「從1867年成立至今的歷史上所有的球員和教練都不從足球獲取薪酬。」沒有來源證實,況且現今的「業餘」定義與最初亦不不相同;「在職業足球佔據絕對優勢的當今世界,昆士柏因此也只能位居低級別聯賽,但是它對於足球發展所做出的重大貢獻則始終被廣泛稱道。」是不中立的語句。

Chong Fat (留言) 2009年1月28日 (三) 12:52 (UTC)[回复]

沒有問題為甚麼當初要將全部條目分類改為簡體,看不順眼?—Chong Fat (留言) 2009年1月28日 (三) 13:12 (UTC)[回复]
謝謝澄清。—Chong Fat (留言) 2009年1月28日 (三) 14:39 (UTC)[回复]

回應

之前也不是沒人警告過你,但你還是繼續不文明行為,請問你有真正檢討自己的言論嗎?你的行为和Wikipedia:文明的「不文明行为」提到的两种情况:「編輯摘要中的定性式語言,比如:修正亂七八糟的段落,清除沒有條理的垃圾」和「對某人的過失予以惡意之猜測及指控」相符,既然之前的警告無效,我就依Wikipedia:封禁方针的「防止破壞」提到的「持续严重的不文明行为应当被封禁」去封禁你。如有不滿的話可以請社群討論--Ws227 (留言) 2009年2月24日 (二) 09:07 (UTC)[回复]

封禁申诉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封禁的缘由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存档/2009年4月#求助:如何處理多次創建無來源條目的人,执行封禁操作的管理员User:PhiLiP上次的警告的原文已经引用。现在的事件,只有一方涉嫌针对个人,而我的发言显然是就Philip本人对于此时的理解、解读,即问他是不是认为该用户是指责个人而不是在反驳观点。因此,只有一个人指责他人,显然不符合“三位再相互指责”的前提。我打你,你不还手,直接去报警,不叫“相互”打,不叫斗殴,然后警察把打人的和被打的一起抓起来,这叫公平? 所以此次封禁先不论是否符合封禁方针的大原则(即用来避免重大、持续的破坏),即使是用管理员Philip自己订的规矩,显然也不符合条件。对于发起针对性言论的人应该如何处理,我无意发表意见。但是对于我、Dragoon17c两个没有发表任何指责个人言论的用户来说,此次封禁显然没有任何理由。维基不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在不违规的情况下,任何人没有资格要求其他人“放假”。—Msuker (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07:05 (UTC)[回复]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经过检查,管理員決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不应以个人恩怨扰乱维基百科
  處理人:—Ben.MQ 2009年4月1日 (三) 07:43 (UTC)[回复]
请问,该讨论中我一共只发言了一次,内容是问了Philip一个问题,如何是个人恩怨扰乱维基?Bencmq的这个复查,等于没说,因为这是Philip本来的封禁理由,没有任何一个字的解释,也不回答我提出的具体方针的问题。请问,封禁的目的是什么?Wikipedia:封禁方针说是为了防止严重或持续的破坏。“扰乱”是什么东西?Wikipedia:破坏当中有提过这两个字吗?什么叫扰乱?—Msuker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08:23 (UTC)[回复]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鉴于有如此回应,我再次澄清本申诉的两方面内容。
第一,按照Philip本人立的规矩,是否在此之后发生了“三位相互指责”的事情。这是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性问题,如果甲指责乙,乙指责甲,这叫相互指责。如果甲涉嫌指责乙,乙询问管理员这是不是算在指责自己,难道也叫相互指责
第二,Philip作为维基的管理员,有没有权力订立如此完全无视维基封禁方针的规定?在完全没有任何已知破坏的情况下,提出什么“扰乱”?—Msuker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08:30 (UTC)[回复]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经过检查,管理員決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在这件事情上我支持菲菇的做法。三位之间的争吵已经多次。既然三位无法达成互相之间的尊重和协作,那么冷静一段时间获得一点距离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法。
  處理人:--Wing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06:15 (UTC)[回复]

换句话说,Wikipedia:封禁方针是骗人的?—Msuker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08:28 (UTC)[回复]

封禁通知

由于屡次人身攻击行为(最新的一次在Talk:六四事件/存档4#第二次优良条目候选中),据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您已被禁止3个月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诉|您的原因}}来为自己辩护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5月8日 (五) 05:38 (UTC)[回复]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请看所谓的人身攻击,明显是IP用户针对大陆用户,有明显的地域歧视,同时又对于中国大陆的网络封锁和政策完全无知。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火星人”指称某人对于基本常识的忽视在网络上作为人身攻击被封禁。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经过检查,管理員決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您的用语明显是对他人过度的讽刺。sarcasm也是很恶意的一种行为。根据阁下人身攻击的历史,此次封禁没有不当。鉴于程度较低,减少封禁时间至45日。
  處理人:—Ben.MQ 2009年5月8日 (五) 11:53 (UTC)[回复]

關於英文維基百科的Wikipedia:No personal attacks

本來我不想多管閒事,但是一次編輯說「維基上居然還有火星人」就判3個月封禁是不是過嚴了?管理員為了那1行話而在5月8日翻5月6日的舊賬有必要嗎?en:Wikipedia:No personal attacks的「Consequences of personal attacks」一段說:「administrators are cautioned that other resolutions are preferable to blocking for less severe situations when it is unclear if the "conduct severely disrupts the project"」、「Blocking for personal attacks should only be done for prevention, not punishment.」。--Mewaqua (留言) 2009年5月8日 (五) 16:24 (UTC)[回复]

维基就是这几个管理员在自作主张、无视方针、随意增加规定?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又是管理员自说自话,讽刺也是很恶意的行为?那是不是所有关于人物的小品、相声都是人身攻击,几十个电视评论节目都是恶意节目?讽刺的定义:“是一种文学手法,用于暴露对象的缺点和可笑之处。”更关键的一点,是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里面有哪一段说过:不要讽刺?其次,什么人身攻击的历史,请指出上一次我的人身攻击,如果没有,请收回对于我的诬蔑。请注意,“扰乱互助客栈”的罪名显然不是人身攻击吧!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经过检查,管理員決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乃念這類封禁應用於阻止一切有潛在可能發生的人生攻擊,而非懲治用戶。另外,每一次封禁俱為獨立,不應一直累加。故此,本人決定減少對閣下的封禁期,由閣下發言時間即2009年5月6日起計,兩星期後解封,即2009年5月20日解封,以避免一切潛在有可能發生的人身攻擊。惟本人必需提醒閣下,是否人身攻擊的決定權乃在於受眾而非閣下,請閣下下次發言前三思,確認清楚這不會令其他用戶感受到冒犯。同時,亦懇請閣下接納User:Mewaqua在下面所發表的意見並據此改善。
  處理人:—J.Wong 2009年5月9日 (六) 13:28 (UTC)[回复]

申明立场

经过反复考虑,在下决定在封禁上保持中立,收回先前的申诉裁定(至于缩减日期至45日暂时不予以修改),但是表明以下立场:

  1. 此“讽刺”非彼“讽刺”,请阁下不要如此偷换概念;
  2. 讽刺他人同样是不文明的行为。虽说是Wikipedia:不要人身攻击里面没有:不要讽刺,不代表它就是文明的行为。举例子,当前英文维基管理员Aitias的仲裁中,Aitias对其他维基人冷嘲热讽,是导致案件提交仲裁委员会的主要原因之一;

具体的裁决,请其他管理员定夺。 —Ben.MQ 2009年5月9日 (六) 11:36 (UTC)[回复]

请各位管理员看看原来的封禁理由再回复好不好?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模板出现错误,理由见下。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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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经过检查,管理員決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閣下已非第一次對他人人身攻擊,對上一次是在於元維基,雖然把元維基上所發生的事拿來做證據或考慮點之一,或會做成爭議。但本人以為元維基與其他維基計劃不同,元維基上的規則與各個不同的維基計劃的規矩是極為類同的,而且閣下已參與了維基計劃一段不短的時間,本人有理由相信閣下已知悉維基計劃中是不允許對他人作出人身攻擊。所以把閣下這一次人身攻擊考慮成第二次人身攻擊,並予以兩星期封禁。第二次是否屢次,每人也有不同的標準,本人以為不是,尚應給予機會,但有人會認為第二次已是屢次,並予嚴厲封禁。至於,閣下那句是否人身攻擊,本人以為這才是是次重點,即如果這的確不是就立即予以解封,是者,則維持兩星期的封禁。現在可見是有幾位管理員(包括本人)均認為是人身攻擊,如果有用戶認為這不是人身攻擊,請予本人留言。最後想提一提係是否屢次,影響的只是封禁期的長短,並不會令閣下立即被予以解封。希望閣下明白。
  處理人:—J.Wong 2009年5月11日 (一) 07:00 (UTC)[回复]
  • 首先,现在管理员Wing在互助客栈方针页公开指称我“多次进行人身攻击”,我致函Bencmq同时已经质询其在如此严重的场合作出如此严重的指控的根据。Bencmq在本页收回对于我“人身攻击的历史”的言论,但是却仍然保留在方针页的同样发言,而Wing至今未有回复。这种在封禁期间对于我的无端指责,如果不允许我在维基最有人气的页面维护自己的名誉和权力,哪怕是两星期甚至已经过去的两天,都严重伤害最基本的公正公平原则。
  • 回应Bencmq,某英文维基“管理员”对于别人冷嘲热讽被提交“审查”,并不表示“所有”维基用户对于别人冷嘲热讽“立即”可以被“封禁”。对于管理员的行为准则要求高于其他人,说明英文维基的民主意识,但是中文维基却似乎是反其道而行?非管理员用户在受到地域性歧视后回应一句“火星人”可以封禁三个月,而身为管理员的Wing却可以在互助客栈指称我“屡次人身攻击”,并威胁永久封禁!?(对J Wong说一句,你认为Wing在互助客栈指称我“屡次人身攻击”的时候,有没有确认过这种不实指控不会造成冒犯?如果没有,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受众的感受?你有没有兴趣先把他封禁90天或者两星期我们再来讨论?)
  • J Wong的回应仍然是避重就轻,现在首先不能确认我的本次发言是否人身攻击。(否则Bencmq也不用在这里讨论这个讽刺那个讽刺这么复杂吧,最后又变成“不文明”。我随地吐痰也是不文明,你对我客气的打招呼我回答“哼!”也是不礼貌,但是不文明不礼貌=人身攻击?如果J Wong你有兴趣考虑受众的感受,不妨把争议的实质内容包括原IP用户的发言一起放到互助客栈去,让大家讨论讨论这句回应是不是人身攻击好不好?)但是就本事件来说,这句话是否人身攻击甚至根本无关紧要,因为Philip本来的封禁的基础、根据就是“屡次的人身攻击”行为,现在说来说去,最多是一次“疑似”人身攻击行为,我要求指出我“上一次”的人身攻击,结果Bencmq马上收回了言论。那么Philip的“屡次”呢?
  • 关键的问题:如果没有屡次,说明开始的封禁直接就是错误的,应该立即解除,而不是牵强的什么封禁两周避免可能的人身攻击出现。因为Philip本来的封禁并不是以“封禁90天防止再出现人身攻击”为理由的。烦请J Wong去翻翻历史,我与人争议条目、方针,甚至后来与某个真正因为人身攻击而被屡次封禁的用户结怨,只怕已经有两年了,你看到我人身攻击了吗?任何一段、一句、一词、一字,找找看?
  • 附:最后感谢一下已经在此事上费了很大心神的Mewaqua。不过到底是谁在以编辑条目为目的,谁在火上浇油,去审查一句反驳明显地域歧视性言论的IP用户的话,又是谁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完全无视维基的方针,维基的广大用户自然会判断。- 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10日 (日) 02:29 (UTC)[回复]

英愛音異讀城市列表

想問哪個地方得罪你了?諸如 Greenwich 一定是讀若 grenich ,若讀 grinwich 則是讀錯,格林尼治本就是一個好例子,而且它完全沒有違反NPOV什麼的規則,中文有難讀字 ( 恐外國人在沒有字典下不能讀出璦琿二字 ) ,英文亦有例外,請尊重異國讀音,United Kingdom本就是採取意譯聯合王國,我不見有何不妥,而且國際音標、國音、粵音並列,方便國內和港澳傳媒使用,你講講道理好不?想同吹水 2009年5月10日 (日) 04:29 (UTC)[回复]

真是高明

如果因為有些事而被封禁,只要對管理員強硬一點,他們就會心軟。我已經看到你的絕對,看來我也要領教一下,下次如果不慎被封禁時有一招兩式反擊。不過……如果凡事堅持沒錯的話是不對的,在發生每件事後應該反醒自己有沒有錯,這才是「王道」。--御景柚季 (留言) 2009年5月11日 (一) 09:49 (UTC)[回复]

你認你在這件事上真的完全沒錯嗎?--御景柚季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7:30 (UTC)[回复]

元维基?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越来越无法无天了,请问我在元维基发了什么言,属于人身攻击?这里都是中文用户,写出来看看?最关键的一点,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有权力以在元维基都没有引起任何争议的事件为理由,封禁中文维基的用户?谁给你们的权力?哪一个方针?更何况,封禁方针写得清清楚楚,封禁可以用来防止持续的人身攻击,我上一次在元维基的编辑大概是2008年的事,现在被某些人指责的发言是2009年5月,“持续”?根本就是强词夺理,冬瓜拉来当茄子用,用元维基的陈年烂芝麻来掩盖多位中文管理员无端指责我“屡次人身攻击”“人身攻击的历史”的恶劣行为。包括J Wong在内,在两次复审本封禁申诉的过程中,都根本没有审查过到底我在元维基的行为是否是人身攻击,以至于要到拒绝了两次申诉之后再来修改,那么你这两次的决定显然是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做的咯?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经过检查,管理員決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想必您誤會了我的回應了。寫過來就不必了,就給閣下一個 鏈結好了。如果閣下對此有所抗辯,歡迎提出。此乃第一次。基於此,本人決定減少閣下的封禁期限,因本人認為此屢次。至於,兩個星期的封禁期,是用於阻止閣下這次,即二零零九年五月的發言所引起的一切後續有可能發生的人身攻擊。無論閣下於元維基上的留言是否首次人身攻撃,本人重申這只會影響閣下的封禁期長短,重點仍在於閣下於二零零九年五月所發之言是否人身攻擊。我亦再重申,如果有用戶認為該次發言並非人身攻擊,請盡快與本人聯絡。本人對閣下之指控一蓋予以否認,本人絕對有考慮過這件事的證據,否則本人憑甚麼把閣下的封禁期狠切的減至十四日?本人在此是處理閣下的封禁申訴,並沒必要亦沒義務更沒權限判斷其他管理員有否無端指責閣下。請閣下把事情分開處理。如果閣下仍舊不滿,建議閣下於自動解封後,提報至互助客棧,交由大家判斷。最後,若然閣下沒有新論點或證據,本人建議閣下不要再耗費時間於不斷提出申訴。現在就封禁申訴而言,如果閣下有有關︰一、閣下於元維基上的留言;二、閣下亦二零零九年五月的留言的新觀點、抗辯或證據,本人極歡迎閣下再次提出申訴,否則請閣下不要再費時於此。目前已有用戶認為閣下有濫用此申訴渠道之虞。請注意,濫用申訴渠道的用戶是會被禁止再使用此申訴渠道。敬希 垂注。
  處理人:—J.Wong 2009年5月11日 (一) 17:42 (UTC)[回复]

继续申诉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模板出现错误,理由见下。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诉,並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經過我們兩位管理員汪汪和J.Wong相議此事、看過Mewaqua的意見及閣下申訴理由後,我們決定接受閣下的封禁申訴。不過仍舊有數點要回應閣下,提醒閣下,及提出。
汪汪

原被封禁之原因為「屢次人身攻擊行為」,在重新檢視原討論內容之後,發現該次之言論確實帶有反諷意味,但此此並非針對特定對象之人身攻擊,因此在下決定接受此次封禁申訴。但在解除封禁的同時,還是建議您未來在參予各項討論時,可以試著稍稍改變用字遣詞的習慣。在維基百科的社群裡,必然會有與自己的理念與想法不同的用戶,因此我們才需要透過各種討論以取得共識,如果在言詞上只是以針鋒相對的方式往來,是完全無法解決爭議以取得共識的。取得共識,並解決問題才是我們參與各項討論的目的,也因此希望您未來在發表意見並按下「提交編輯」按鈕的同時,可以多想想,自己究竟是為了什麼而留下即將發表的這段話?

J.Wong
在看過兩位的回應及和汪汪相談過以後,本人的想法有所改變。的確,不得不承認的是「火星人」是一個非常踏界的言論,但應該未至於封禁的地步。若由另一位用戶發表的話,本人相信他只會接獲警告而不會被受封禁。有理由相信這次封禁因為閣下過往的言論和行為令執行封禁的管理員產生封禁的念頭,而非因為閣下該次發言。至於,閣下於元維基上的發言,正如Mewaqua的意見,此僅應用於反對辯解而非量刑的理據,誠本人亦需就此向閣下道歉。不過本人仍舊有所憂慮,唯恐在閣下解封以後,爭論及罵戰會再度爆發。懇請閣下改變過往經常踏界的言行。同時,本人亦希望各位對Msuker不滿的用戶能夠對Msuker給予更多的容忍。
  處理人:—Alberth2-汪汪 2009年5月12日 (二) 14:07 (UTC)[回复]
                —J.Wong 2009年5月12日 (二) 14:04 (UTC)[回复]

不要无故指责我滥用申诉渠道,至今是我多方面提出质疑,而只有你一个管理员(Bencmq已经收回)处理,而且每次只回应一个方面。比如我明确质疑你在两次考虑本申诉前,并未具体了解元维基发生了什么事,就无端指责我“阁下并非第一次人身攻击”,结果两天后发现原来我在元维基并未被认定人身攻击,那么你说的话又怎么理解?我申诉一次,结果换来的是另一位管理员对我进行不实指责,而且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你说这是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的吗?我就问J Wong一句,你从哪里知道“这并非是我第一次人身攻击”的?是自己通过历史看出来的(不要用元维基的事情做借口哦,因为你两天前发言时显然根本不知道元维基发生了什么事,否则也不用说了话再修改吧),还是别人告诉你的?如果是别人告诉你的,首先作为一个独立处理正常申诉的管理员,是否失职轻信人言?其次告诉你的人是谁,为什么要无端诬蔑我?

现在明确申诉三点,希望J Wong或者其他能够客观公正的处理此申诉。

  • (1)你给的元维基链接并非人身攻击,请提供其是人身攻击的证据及判断标准。
  • (2)我五月六日的发言并非人身攻击,因为不符合任何人身攻击的定义,这点Bencmq在上面已经试图“偷换”过概念,说:你这是讽刺,讽刺也是不文明的行为。先不论我的发言是否讽刺。但是,首先讽刺并非不文明,难道你们都没看过讽刺小品?讽刺用来暴露某事本身的可笑之处,而不是制造可笑之处。换句话说,如果该IP用户的发言本身合情合理而不是充斥对于基本常识的完全误解,“火星人”也就没有人能理解。其次,不文明并非人身攻击,人身攻击是Wikipedia:文明明确列为严重的不文明行为的单项,换句话说,是一个真子集,而不是同等的概念。ABC是不文明,并不表示ABC是。
  • (3)即使某些人认为五月六日的单次发言属于人身攻击,也不存在封禁两星期的道理,请看人身攻击的封禁先例,本用户讨论页就有。看看这个,什么“你们这班不文明人士”“你们还在被日本仔欺负”“你什么都不懂就少说话啦”“你居心何在?是不是间谍”,哪一句不比“火星人”严重?最后此用户封禁几天知道吗?一天。请指出第一次“疑似”人身攻击在维基封禁两星期的先例,否则请按照旧有标准执行。—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7:24 (UTC)[回复]
    • 本人當日收到元維基連結,本人對此核查並判斷這是否適宜作出證據,當然最後本人接納並使用之作作出決定的考慮點之一。當然本人亦有失責之處,本人沒看過閣下於元維基上的用戶討論頁便誤以為閣下已接獲警告,更在申訴回應中提及,後再查核閣下用戶討論頁,就知悉自己回應中加入了錯誤的理據,故修正回應內容並向閣下道歉。無論如何,本人當應盡力公平公正的對待閣下的申訴。
    • 也回應一下的申訴︰
      1. 閣下所寫的是吳語嗎?但當中所用到的用詞,實在是令人難堪,亦可謂是對他人的侮辱。這不是人身攻撃?本人非常懷疑。本人實在不能不視之為人身攻擊。
      2. 要指對方發言有錯誤的地方有許多許多的方法,利用這種踏界又有很大機會逾界的所謂諷刺方法,就絕對不智。您要帶出對方發言可笑之處,期間已有意無意間對對方做成侮辱,人身攻擊。無論我說了什麼,當我被人說我是火星人,也會感受到冒犯。基於這種易地而處,本人斷定這是人身攻擊。另外,本人亦希望提出,討論頁是一個討論的地方,諷刺並不能夠幫助討論進程,更會引起許多無意義的罵戰,請閣下注意這點。
      3. 抱歉,現在封禁方針並沒有規限封禁期的長短,主要仍是依靠管理員的判斷。而事實是,每一位管理員也有其標準,本人亦不例外。本人認為人身攻擊在維基中是非常嚴重的過失,所以本人對此會予一個長的封禁期,個人心目中的起點已是一星期,而且會以星期為基本單位。一方面是自己的標準,另一方面則是考慮到一般罵戰只會持續兩星期。對閣下予以兩星期封禁是要阻止這一場罵戰的發生和延續。
      • 本人之所以未下決定,是希望與閣下再作討論,以致閣下不用再不斷提出申訴。如果閣下有回應或新理據,敬希 提出。本人會在討論以後,再下一個決定。—J.Wong 2009年5月12日 (二) 08:41 (UTC)[回复]
1.我写的是不是吴语,或者是其它方言,你难道不能确定?如果你不能确定,请问你怎么知道用词难堪?或者如果你可以理解具体的用词,我倒是请问你,哪几个词难堪?你“怀疑”一种出现在元维基上的自己看不懂的语言可能是人身攻击,就跑到我中文维基的用户页来以管理员的身份指称我“不是第一次人身攻击”,难道是维基管理员应有的言行?
请注意,方言的意义并不一定是普通话的意义。最近有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天津泰达队的前锋名字叫毛彪,但是北京国安的大连籍球员周挺因为对着大连籍主裁判王学庆说“毛彪”“血彪”,结果被判定为辱骂主裁判而红牌罚下。那是不是毛彪此人应该从此改名,或者在对阵大连的比赛中永远不要上场,否则上去就是人身攻击、辱骂对手?
2.无论大陆的维基用户作了什么,当在维基被说成犯了政府的规定,也会感受到冒犯。基于这种易地而处,你怎么断定这位IP用户的发言,为什么没有人处理?至今还在讨论页示众?
无论我在中文维基以外做了什么,当在中文维基被说成“屡次人身攻击”“人身攻击的历史”,也会感受到冒犯,基于这种易地而处,你是不是考虑把User:Wing封禁掉?
3.再者,封禁申诉是针对原封禁的申诉,不是针对原行为的重新封禁的要求。换句话说,我要求管理员判断处理的,是Philip以“屡次人身攻击”为理由,将我封禁三个月的行为是否符合维基的规定。最关键的一点,已经确认的是我从来没有在中文维基进行人身攻击,而同时你也承认元维基的事于这里无关,现在讨论的仅限于“火星人”一句,那么Philip的这一无端指责直接就不成立,其封禁也就没有根据。所以,最公平的处理方式首先应该是直接撤销Philip的错误封禁。取消之后,存留的问题是“火星人”这句话,是否构成人身攻击,然后再进行处理。
如果J Wong认为火星人这一句话构成“持续的人身攻击”,并且是以防止继续出现人身攻击为目的的情况下,你想封多久都是你的决定。当然如果你选择就此重新封禁(即推翻Philip完全不存在的“屡次人身攻击”的错误封禁后单独处理5月6日的事件),我保留对此重新申诉的权力。同时,我希望你扪心自问以下两个问题:第一,今天是5月12日,我对于一个在5月6日发了一次地域歧视性言论、明显不了解中国大陆基本情况、而且就此消失的IP用户继续穷追猛打,甚至人身攻击他的可能性有多少?第二,作为一个屡次被IP用户、傀儡、其他用户、甚至管理员在用户页及互助客栈等多次骚扰、诬蔑、真正人身攻击的用户,我从来没有使用过人身攻击的手段回应,你用任何长短的封禁防止我“持续的人身攻击”的必要性在哪里?-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09:13 (UTC)[回复]

單就5月8日的封禁表示意見

首先請Msuker不要過多怪責Wong128hk,如果他一開始就對你的申訴視而不見,就可以省去長篇幅解釋的力氣。

意見:

1. Msuker在5月6日導致被封禁的留言應該與他回應的ip用戶留言一併看,我認為說兩者違反en:Wikipedia:Civility比較合理,但是否構成en:Wikipedia:No personal attacks下的人身攻擊則有疑問,疑點利益應歸於被告。

2. 用戶在維基媒體基金會其它項目的行為不應成為加長封禁期的理據,但是可以用來反對辯解或求情。例如以往中文維基百科管理員在實施封禁時,也不會考慮該人在基金會其它項目是否有違規前例。--Mewaqua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12:31 (UTC)[回复]

感慨一下:

在因为一句“火星人”被封三个月后,执行封禁的PhiLiP和此后对Msuker进行人身攻击的Wing都对这里和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09年6月#關於封禁的「定罪」與「量刑」標準的质疑视而不见,Msuker在这里重复发出封禁申诉,处理封禁申诉的管理员虽然理屈词穷,但就是不愿解封,找几个理由来敷衍搪塞,直言对方不要费时于此,建议待自动解封后再提交互助客栈讨论,甚至威胁说如果继续“滥用”此渠道便可能被禁止再使用封禁申诉,企图以此来使这两个星期的封禁正当合理化。这便是中文维基管理员的作风。—Choij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13:33 (UTC)[回复]

对整个事件进行观察后,个人认为中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在这件事情上确有不妥之处。现在一切已经过去,阁下已经被解封,还希望阁下以后尽量避免“踏界”的不文明言论,珍重。--William915与我讨论2009年5月22日 (五) 07:01 (UTC)[回复]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再次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推翻之前的決定並拒绝這位用戶的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未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推翻之前的決定。
  這是元維基上的相關人身攻擊內容,這明顯是人身攻擊的內容,是否人身攻擊並非看個別用詞而定,而要考慮整句的語氣、當時的語境等。另外你之前已經屢次發表無禮和挑釁性質的言論,經過多名人士多次勸告及警告後依然沒有改善,被封禁後仍然做出同樣游走邊緣的行為,姑勿論是否有意挑戰規則,已經對維基百科造成擾亂。但之前已經封禁近一星期,故現時封禁七天,希望您以後可以改善發言態度
  處理人:-Ws227 (留言) 2009年5月12日 (二) 17:28 (UTC)[回复]


如此可笑的操作、如此可笑的理由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请看上面的封禁申诉,是管理员Ws227自己来我的用户页申诉的!然后封禁的是一个近半年以前、其看不懂的、中文维基以外的、没有引起任何争议的、所谓的人身攻击。谁给你的权力?!各位其他管理员,这种无法无天的逾权操作,结合此管理员Ws227之前曾经共计五次错误封禁我,并且面对管理员投诉页的明显共识拒不认错,已经无法理解为简单的程序错误违规,或者是对于Wikipedia:封禁方针的不了解。我能够想出的唯一解释,是携私怨打击报复用户。各位经常善于善意推定的,不妨善意推定一下告诉我一个管理员连续六次错误、非法封禁我的善意在哪里?附上前四次第五次的历史。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经过检查,管理員決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先生请先自己反思一下自己的错误,而不要想方设法钻孔子找别人的错。假如我再发现先生发生一次问题,不论轻重永久封禁。特此告知
  處理人:Wing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13:27 (UTC)[回复]

Alberth 和 J Wong 两位,首先感谢你们的时间,尤其是后者为此花费了不少心神。但是请你们看看某些管理员的态度嘴脸,想想他们在决定封禁三个月、封禁半年前非中文百科的行为的时候,有没有“在發表意見並按下「提交封禁」按鈕的同時,可以多想想,自己究竟是為了什麼而作出这个封禁?”

再想想整件事的起因,一个IP用户明显不了解情况的地域性歧视言论,我作为该条目、讨论页的长期主要参与者之一,几乎用同样的逻辑反制其身说明其可笑之处,甚至用“火星人”这一网络惯用的夸张手法巧妙的避免了指责其“某地区的人对于大陆的认识就是如此落后”的性质,没有任何人声称受到了伤害。结果换来的是Philip、Wing两位管理员“屡次人身攻击”的无端指责,以及这位Ws227到我的用户页来横加威胁、逾权封禁。这件事情,到底是谁做的过分了,换句话说,到底哪一环是矛盾激化的关键,到底哪一个人是不想事态平息、化解,到底是哪一个人是希望籍此大做文章,我想是一目了然的吧?—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07:56 (UTC)[回复]

请正面回答申诉,不要顾左右而言他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中文维基的管理员无权处理非中文维基的事端,更何况是半年前根本没有引起任何争议的事件,根本就是在滥用职权。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经过检查,管理員決定拒绝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当然有权,人身攻击不管是哪里,而且人身攻击几乎是维基百科上最邪恶的做法
  處理人:Wing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19:07 (UTC)[回复]

还有一点,User:Wing请注意,这已经是你第二次威胁“永久封禁”,而且对于我质疑你在互助客栈诬蔑我“多次人身攻击”拒不作答。我再次明确请问你,我的“多次”人身攻击在哪里?你威胁永久封禁的根据又在哪里?Wikipedia:封禁方针就是这样被你践踏的?—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13:53 (UTC)[回复]

你每次被封禁都是因为人身攻击。你被封禁了多次,多次人身攻击。QED。你再在这里闹一次。我就把这次封禁改为永久封禁。--Wing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19:05 (UTC)[回复]
根本就是诬蔑,请看哪一次封禁是以人身攻击为理由的?请注意,本次封禁之前,我一共被封禁了六次,其中五次是Ws227,而且全部是错误封禁(四次是其主动认错的,最后一次在管理员投诉页的共识就是错误封禁,请看管理员User:ffaarr等的留言。

我仔細看了一下這次封禁的經過,我覺得不論之前的歷史(我覺得不論是針對管理員和用戶,過去的事不應和這次的事牽扯在一起看),這次的封禁是不適當的。封禁的目的應該是防止持續破壞而不是懲罰。就算msuker當天的發言有不恰當之處,但之後也並沒有什麼持續動作,而是仍然是在作正常的條目編輯。我覺得看不出有需要封禁的理由。我覺得這種情況即使要作封禁,最起碼應該再作一次明確的正式警告。--ffaarr (talk) 2009年3月1日 (日) 03:45 (UTC)

唯一一次不是Ws227作出的封禁,是本次封禁的始作俑者Philip,而且理由也不是人身攻击,是“以个人恩怨扰乱互助客栈”。所以,我第三次请User:Wing提供我“多次”人身攻击的链接,否则请停止一切对于我的诬蔑行为并公开道歉。
此外,作为管理员,User:Wing这种屡次威胁永久封禁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维基管理员的言行标准,直接构成罢免方针中威胁封禁的情节。- Msuker (留言) 2009年5月14日 (四) 09:07 (UTC)[回复]

關於5月12日的封禁

我認為管理員Ws227在5月12日施加的封禁在程序上大有問題,意見如下:

違反管理員避嫌要求

Msuker與Ws227在早前曾經鬧得很不愉快,如非情況迫切至需要即時封禁,Ws227不應該親自封禁Msuker,見en:Wikipedia:Blocking policy的「Administrators must not block users with whom they are engaged in a content dispute; instead, they should report the problem to other administrators.」。en:Wikipedia:Administrators的「Conflict of interest/non-neutrality/content dispute — Administrators should not use their tools to advantage, or in a content dispute (or article) where they are a party (or significant editor), or where a significant conflict of interest is likely to exist. With few specific exceptions (like obvious vandalism) where tool use is allowed by any admin, administrators should ensure they are reasonably neutral parties when they use the tools.」及Wikipedia:管理員的「封禁:管理員不得封禁反對自己的用戶」。(2009年5月13日 (三) 15:55 (UTC)修改)此情況可能構成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提到的「在編輯戰或衝突中,使用管理員權利,沒有主動迴避。」

如果Ws227想請求其他管理員封禁Msuker,我建議不應向個別管理員提出請求,應在公開地方提出不指定個別管理員的請求,避免「挑選管理員」(admin shopping)之嫌。

Ws227在5月12日留言叫Msuker「請不要得寸進尺」,就當時氣氛而言,我認為難免產生有意無意的挑動Msuker之嫌,其實可以用較溫和的文句代替。

推翻解封的理由含糊

就封禁理由的當前版本看,我不清楚Ws227是不是以5個多月前Msuker在Meta的留言作為封禁理由之一(2009年5月13日 (三) 16:31 (UTC)修改)。如是,則明顯不合理。一來是時效已過,二來最重要的是Meta的違規應由Meta去處理,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從未獲授權去因此而封禁用戶,既無方針或指引可依,亦無社群共識支持,更何況管理員解任要求明言「以上行為在僅限於中文維基百科上發生。如事件發生在中文維基百科以外渠道的話,請自行尋找有關人士解決」,我不明白為何要對普通用戶Msuker施加比對管理員更高的要求。

如果Ws227不是以5個多月前Msuker在Meta的留言作為封禁理由,則應針對Msuker在4月29日解封後的違規行為(如認為有)去推翻解封,封禁7天應從5月6日或5月8日算起。如果Ws227只是以5個多月前Msuker在Meta的留言作為推翻解封理由之一,無意圖以此加長Msuker在4月29日解封後的違規行為(如認為有)的封禁期,請澄清。(2009年5月13日 (三) 16:31 (UTC)修改)

--Mewaqua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13:57 (UTC)[回复]

可能是最後一次跟你談談

我已經在MSN給了一個留言給你,我們就開始對話吧。因為有些事在這裡實在難以啟齒。—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5月13日 (三) 16:01 (UTC)[回复]

我想就對此事作個小小的總結。希望你能夠在你在線時談一下。—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5月22日 (五) 07:54 (UTC)[回复]

趁你在線時,我有些事想在MSN說。—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6月18日 (四) 07:43 (UTC)[回复]

邀請參加第七次動員令

Msuker您好:

第七次動員令將在7月15日開始,8月31日結束,為期一個半月,歡迎您的參與。

本次動員令的六個主題分別是:優化工程體育地理節日人物方針翻譯

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七次動員令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利用{{subst:動員令}},將此邀請函發給還沒有接獲邀請的維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維基的品質。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

邀請人: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5月23日 (六) 09:25 (UTC)[回复]

請留意

我勸你還是要避免踏界言論,即使不違反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違反Wikipedia:文明也有可能被封禁。你也不應該跟以前在「冠軍聯賽vs聯賽冠軍盃」及Wikipedia_talk:命名常規發生爭執的用戶糾纏下去了,以上兩者任一都很易導致你再被封禁。--Mewaqua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09:12 (UTC)[回复]

內容擴充

如果可以的话请您到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Jimmy_xu_wrk投票或发表意见。@221.8.15.170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6:24 (UTC)[回复]

條目移動時對於創始人的字體選擇是否應尊重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你對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條目移動時對於創始人的字體選擇是否應尊重?這項討論的意見。最初我加入Talk:大讚辭的移動討論是因為他的移動理由會成為參考,影響以後條目的移動。問題在:最初的名稱繁簡共通,後來移動都是繁體,那移動者如何決定移動的字形?假設條目原創者非維基活躍份子,條目移動是否需要聯絡原創者的意見?費事失事!說實話,我害怕將有大量用繁體命名的足球條目因為譯名問題而被移動到簡體,將會有大量條目移動到繁體,維護的災難...

*hose"neruTalk to me 2009年6月6日 (六) 05:26 (UTC)[回复]

那你對Talk:大讚辭中的移動又有什麼意見?我比較認同菲菇的意見,在這種情況下,移動前將原作者起底再決定用繁簡顯然是不實際及費時失事的。—*hose"neruTalk to me 2009年6月6日 (六) 12:49 (UTC)[回复]

关于封禁

鉴于User:Wing不做出任何回应,我希望阁下以后多注意一点不要违背方针,如果还被无故封禁,就和我连络,清楚原因后我一定做出相应处理(如解封或缩短时间)。谢谢阁下对维基百科的贡献,祝维基愉快!—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9年6月6日 (六) 12:47 (UTC)[回复]

邀请讨论

谢谢。——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书省 2009年6月9日 (二) 00:51 (UTC)[回复]

Wikipedia:投票/关于管理员任期的投票

Wikipedia:投票/关于管理员任期的投票--Itemsdaily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0:20 (UTC)[回复]

维基百科讨论:投票/关于管理员任期的投票--Itemsdaily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10:23 (UTC)[回复]

您误解我了,我就是那个提案的发起人。就象您说的,我就是因为预见到了那个可能的六次的问题,才提出要限制任期的,可是,以前不行,现在,还是不行。我开始没说清楚情况,我转给您看当时的记录,是想要告诉您,您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希望您加油。--Itemsdaily (留言) 2009年6月10日 (三) 15:10 (UTC)[回复]

人生還有多少個十年

就聽我一言吧。—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6月12日 (五) 15:22 (UTC)[回复]

PHILIP

[2]

欢迎参加建议建立 Wikipedia:版权偏执 以及 Wikipedia:避免版权偏执的投票

基于有些管理员

  1. 把一些无版权内容当作有版权,从而错误的挂上侵权标签;
  2. 把一些足够短小的事实性论述,当作侵权的证据;

特提议建立以下方针和指引:

链接在下面:

建议建立 Wikipedia:版权偏执 以及 Wikipedia:避免版权偏执的投票-Sysywjel (留言) 2009年6月27日 (六) 18:30 (UTC)[回复]

請自重

請閣下停止對於陶金 (足球運動員)條目進行的繁簡破壞,相關例子可見於「葉佳」,乃香港足球員,可是卻使用簡體名稱,所以你的理據並不成立。請自重及停止相關行為。—J.K.M.J.R.I.P. 2009年7月2日 (四) 07:40 (UTC)[回复]

可笑,叶佳是当年上海天娜9号前锋,在上海九城穿16号和荣宇搭档。这么著名的上海从基层打出来的球员,还“香港球员”?- Msuker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09:00 (UTC)[回复]
無論如何,陶金 (足球運動員)是不會移動至簡體的,除非閣下認為足球運動員是人名,否則出醜的只會是自己。—J.K.M.J.R.I.P. 2009年7月2日 (四) 09:06 (UTC)[回复]

邀請參加第七次動員令

Msuker您好:

第七次動員令將在7月15日開始,8月31日結束,為期一個半月,歡迎您的參與。

本次動員令的六個主題分別是:優化工程體育地理節日人物计划页面翻译

詳細規定參見Wikipedia:動員令/第七次動員令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利用{{subst:動員令}},將此邀請函發給還沒有接獲邀請的維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維基的品質。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成敗關鍵之一。

邀請人:——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动员令报名 2009年7月12日 (日) 12:22 (UTC)[回复]

Wikipedia:投票/關於管理員罷免方針修訂的投票

Wikipedia:投票/關於管理員罷免方針修訂的投票第三階段的投票將於2009年9月1日 23:59:59 (UTC) 結束,您先前曾在該投票頁面發表意見,如有意投票支持或反對第三階段的議案,或表示意見,請在限期前提出,敬請留意。--Mewaqua (留言) 2009年8月31日 (一) 12:34 (UTC)[回复]

关于西汉行政区划

您好,很冒昧打扰阁下。在下发现Template:西汉行政区划模板:西漢郡國两个模板存在基本相似的情况,根据维基百科的原则不会允许同样内容的模板存在,所以必须作一定取舍。鉴于阁下是其中一个模板的编辑人之一或相关讨论者,恳请阁下能够移步至模板讨论:西汉行政区划,与其他编辑分享您的意见。谢谢!—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10月4日 (日) 18:24 (UTC)[回复]

关于“真凭实据”

msuker兄,确实是没有真凭实据,媒体罗列的都是误判,而大多数没什么问题。我不是要和你吵架,我是觉得维基应该客观一点,质疑内定是有的,但是仅仅是质疑,质疑嘛,就是没有真凭实据,要是有不就成了控诉了?你说呢?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0月16日 (五) 16:00 (UTC)[回复]

另外你看一眼,好像编辑冲突了一下,你看看我有没有覆盖你的编辑。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0月16日 (五) 16:02 (UTC)[回复]
我同意你的观点。确实“真凭实据”一说用词不当,我已改成“除了一些争议判罚,并无更多依据。”这样就较为可观了。另外之前的中指事件没有多大的可比性,并不能说格里菲斯的判罚轻重,一是因为周姜二人的中指是明确指向球迷的,并且周宁是被电视拍了个正着,等于是“现场直播”,第二是判罚力度,不能说格里菲斯的轻,另外二人重,至少二人的停赛没有跨年,而格里菲斯实际上也是禁赛剩余赛季,并且剩余场次跨年执行。而且此段是争论今年的事情,5年前的事情和今天还是有不同的。而路易斯的情况正相反,发生在今年,都是被记者抓拍,所以具有可比性。要是还有争议的话,咱们可以继续探讨中指的问题。另外,说句题外话,和香港的维基人关于语言的争议其实有一个办法能解决,就是有更多的大陆的朋友能上维基百科,我一直认为这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终途径。 —— yunner ~找我算账~ 2009年10月20日 (二) 15:55 (UTC)[回复]

投票请求

可以请您移驾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12/28#Template:党和国家领导人投票吗?谢谢!—Miffy bunny (留言) 2009年12月30日 (三) 12:14 (UTC)[回复]

請求

閣下你好!由於,閣下創建頁面不少且大多沒有任何問題,所以希望閣下前往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巡查豁免權以減輕巡查員的負擔。—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5日 (二) 11:07 (UTC)[回复]

目前該頁面仍有若干重要、篇幅不長但語文版本數目過少(少於十個)的候選淨支持數不多(不到三個),如en:Anglo-Saxon chartersen:Christianised sitesen:Michael Sittowen:Pruneyard Shopping Center v. Robinsen:Collective animal behavior,希望你能參與TOTW候選投票,畢竟先前已經有一些這類的候選落選(如en:HTML e-mailen:Science educationen:Social controlen:Fear of youthen:Fear of crimeen:Egmont Prinz zur Lippe-Weisenfelden:British baseball等),我並不希望類似案例重演。--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月13日 (三) 00:30 (UTC)[回复]

頒發鬥志星章

鬥志星章
對自己的理念非常堅持 御景ゆずき (留言) 2010年2月14日 (日) 14:32 (UTC)[回复]

2010年2月

由于页面移动战,据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您已被禁止1天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Jimmy Xu465·+ 2010年2月24日 (三) 13:11 (UTC)[回复]

条目关羽

阁下不如多同意一些双方都同意的方案,维基不是个人的维基,是大家的维基,妥协是合力合作所必需的,把精力用于内容扩充不更好吗,否则出不了结果条目也就不断冻结,个人建议,望多考虑。-- [ ] 2010年3月1日 (一) 09:51 (UTC)[回复]

那里字太多了....有些东西方针指引也没规定,你们两还是在各自用户页讨论个各自的接受的方案为好,那里那么多字有几个人会看,你也不想那条目一直保护吧,大家在维基的时间还是义务有限的,还是以和谐友爱为好。-- [ ] 2010年3月1日 (一) 12:47 (UTC)[回复]

您好,您可能进行了拉票行为,即:在他人的用戶討論頁留言,以通知某項正在进行的討論或投票,試圖改變支持某一意見的人數。虽然友善的通知是容許的,不過發送時應限制數量不分黨派,并须保持中立的观点。請勿過量地跨頁張貼在通知留言內偏向某一立場,或選擇性地僅向那些與自己立場相同的用戶留言。請尊重維基百科在建立共識上的一般性原則:作出的決定應能反映社群的主流意見。谢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3月9日 (二) 10:16 (UTC)[回复]

關於管理員罷免

您曾於去年的Wikipedia:投票/關於管理員罷免方針修訂的投票發表意見。現時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4次正在進行中,閣下如有興趣,可於2010年4月22日17:00(UTC)投票結束前到該頁面投票(必須附上理由);如有其它意見,可到Wikipedia_talk: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4次提出。--Mewaqua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1:57 (UTC)[回复]

提醒

閣下你好!模板:足球專題已重新活化,投入使用,希望閣下在創建有關足球的條目時能在其討論頁調用 該模板,感謝閣下的合作。祝編安。—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5月4日 (二) 08:42 (UTC)[回复]

邀请参加第八次动员令

中文维基百科 第八次动员令邀请函
查查资料,完善条目!
查查资料,完善条目!
第八次动员令
第八次动员令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Msuker您好:

为了增加中文维基的条目数量,第八次动员令将在2010年7月1日开始,8月28日结束,期间欢迎阁下积极参与。

本次动员令分為大、中及小動員令,中動員令的4个主题分别是世界各地自然与自然科学最多语言待撰写条目基础条目,小動員令的2个主题分别是战争及军事武器以及侵权待拯救条目

关于本次动员令的详细规定请阁下参见:Wikipedia:动员令/第八次动员令

请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利用{{subst:动员令/8}},将此动员令贴到其他还未收到此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就算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关键之一。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维基的质量!

邀请人:CHEM.is.TRY 2010年6月3日 (四) 12:47 (UTC)[回复]

关于历史地名问题

邀请您参与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0年10月#关于历史地名——全麥麵包请张嘴2010年8月19日 (四) 16:20 (UTC)[回复]

关于刘备条目

我加{{fact}}的原因主要是这个内容我认为不太为人们熟知,不过既然是正史有原文,那么当然应当去掉这个模板。不过,这种条目大幅内容都来源为《三国志》,里面如果混杂点乱来的,谁能辨识?希望您能够理解我的用意。如果您能够把那个事件的原文句子单独以ref的形式列出,那么就更好;也可以采用类似如下的代码以便其他编辑者迅速了解这不是个乱来的:

小时候,家中有株大桑树,遙望見如同车盖,刘备與宗中小兒於樹下玩耍時說過:「<!--吾必當乘此羽葆蓋車。(-->我一定會坐有羽飾華蓋的車。<!---->

祝编辑愉快! AlexHe34 (留言) 2010年10月14日 (四) 14:05 (UTC)[回复]

邀請您參與條目質量提升活動

您好:
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數量及品質,條目質量提升計畫已經重新啟動並已大幅改版,成為多元化型態子計畫方式展開,相信您的支持,將有可能會成為維基成長的重要助益,若您對於一些條目品質現況感到不滿,或者對於某些主題條目需要關注提升,竭誠歡迎您至計畫發起處 發起子計畫,或者積極參與子計畫之協作項目。若您支持該計畫請先至此 簽名,或至討論頁提出一些建議或問題。

總之,這是可自由發起條目補強協作的相關活動。根據過去經驗,計畫的成敗關鍵在於消息是否散佈開來,請將此消息繼續推介給你您認識的維基人,若要發邀請函,可以使用以下代碼:{{subst:QA/邀請}}張貼在對方的對話頁中,感謝您的義舉。
邀請人:--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12月5日 (日) 01:41 (UTC) [回复]

目前票選中的主題;武俠小說提升計劃 - 人文提升計畫 - 新聞相關 -南極地理條目提升計劃 -颶風主題計劃 -哈利波特條目提升計劃
目前進行中的主題:

更多候选主题




你好,之前特色重審砍掉一堆中國朝代的條目如唐朝、宋朝、明朝等等....,這些條目內容豐富,僅僅缺乏住解或部分小錯誤而被去除,不知對歷史有興趣,對編寫朝代條目有興趣的你能否參加維基百科:條目質量提升計劃/中國朝代提升計畫。這是一個自由編寫的計劃,只須要維持大方向即可(參見計畫內容)。如果需要相關的參考資料,我們也會盡可能提供。如果有意願,歡迎到維基百科:條目質量提升計劃/中國朝代提升計畫簽名。--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0年12月5日 (日) 01:41 (UTC)[回复]

回欧洲足球锦标赛

對不起。本人並非想惡意破壞,只是確實未有察覺這差異,做成不便,懇請原諒。Koocm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08:23 (UTC)[回复]

你好!我是來探討一下一些修改Template:Football player infobox。之前我把青年隊改成年青時期,及把職業球會改成球員生涯。我對於你在編輯摘要對青年隊一詞問題說的原因沒有異議,但職業球會似乎有些問題。在亞洲的一些足球稍為落後的地方或稍為遠古的年代,一些球員所效力的球會並不是職業球會,因此我才想把職業球會改去。你認為職業球會一詞能否被修改及應該如何被修改?謝謝。--FootballHK (留言) 2011年2月24日 (四) 04:59 (UTC)[回复]

關於夏侯惇

"陈寿都不知道曹操的祖父到底姓曹还是姓夏侯,是什么人" 那你為何不連"同族兄弟"也刪掉,既然曹操非本姓夏侯,如何與夏侯惇同族,多餘!!!!! --Bensam (留言) 2011年5月12日 (四) 15:50 (UTC)[回复]

邀请您参加第九次动员令

中文维基百科 第九次动员令邀请函
維基娘,第九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維基娘,第九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Msuker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为了提升中文维基的条目品質及数量,第九次动员令將於2011年6月25日开始,9月3日结束,我們竭誠邀請您积极参与。

本次动员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中動員令的2个主题分别是人文與社會科學世界各地,小動員令的4个主题分别是最多語言待撰條目自然與自然科學工程、技術與應用科學外交

关于本次动员令的详细信息请您参见:第九次动员令,並歡迎您到動員令入門頁了解甚麼是動員令,並請至報名頁面報名參與是次動員令,唯報名僅於6月25日或之後開放

请收到本邀请函的维基人,将{{subst:动员令}}轉贴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动员令的维基人讨论页上(也請參考工具),如果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响应本次动员令、积极建立新条目,也请帮忙散发动员令,因为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历次动员令成败之关键,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维基的服務、品质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上海申花

看了一眼申花这场反败为胜,从头到尾,踢得真不错,特地来祝贺一下。没了。 —— yunner ~找我算账~ 2011年6月12日 (日) 16:18 (UTC)[回复]

賈南風

有關八王之亂賈南風被趙王司馬倫廢殺,其後續的混戰確實是破壞西晉政權的重要事件,亦是八王之亂中最為激烈的時間。不過一般來說,八王之亂亦包括賈南風聯合楚王司馬瑋消滅楊氏、殺汝南王司馬亮及楚王等權力鬥爭。雖然規模對比日後的是小,且元康年間尚因張華等人的努力而令國家大致安定,不過其時八王之亂在其時已經開始。故其實賈南風是參與在八王之亂之中,基本上亦是促成者(因誅楊駿是她的想法,聯結汝南王及楚王也是其意思),在今天我們看賈氏倒台後接連六年的大混戰,我們或可視之為「重啟」戰端,八王之亂因而進入白熱化的境界。但「最终引发八王之亂的导火索之一」一語,我則認為略有不妥。未知閣下有何想法?--Eartheater (留言) 2011年6月26日 (日) 20:11 (UTC)[回复]

  • 八王之亂既是後世所歸納的歷史事件,由賈南風與楚王等消滅楊氏勢力至專權之東海王司馬越去世為止。導火索確是較中立,然而在句子中就明顯將賈后分離出「八王之亂」中,反視之為事件發生的背景,儘管你沒有這意思。畢竟賈后就是觸發這事件的人,揭開了其序幕。「戰亂升級的導火索」沒有異議,但「八王之亂的導火索」卻是有問題,因為八王之亂指的是一場持續十多年的事件,包含多項亂政與戰亂事件,而非針對「亂」字而指數年的全國大混戰。若說「八王之亂中諸王互相攻伐的導火索」其實就沒有了賈后在八王之亂事件外的意思。--Eartheater (留言) 2011年6月27日 (一) 05:53 (UTC)[回复]

關於「姜维」、「诸葛亮」、「赵云」三條目涉及「蜀漢」用詞問題

我瞭解閣下論及「蜀」於現時已成為大眾對蜀漢政權的通用稱呼。但「蜀」一名來由乃因陳壽所著《三國志》對蜀漢政權的貶稱,蜀漢立國之時便以「漢」為國號,終蜀漢世未以「蜀」自稱。維基百科條目應以史實為基礎,使用「漢軍」稱呼蜀漢的軍隊;「漢某某將軍」稱呼蜀漢所封將軍應不構成理解困難問題。而使用「蜀漢」取代「蜀國」、「蜀」只會令條目更為清晰,絕不會讓條目更為模糊。不過當以魏國角度對蜀漢以「蜀」作為稱呼我認為沒問題。--Yuyu.lewis04 (留言) 2011年8月2日 (二) 15:01 (UTC)[回复]

原创总结

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切勿对多个来源的信息进行综合,假若综合后的结论并未由任何来源明确提及。编辑者不应犯下这样的错误:因为A发表于可靠来源,B也发表于可靠来源,因此就可以在条目中将A和B综合起来得出结论C。但是,这等同于原创研究,因为这是对已发表材料的总结,会产生新的立场。[7]“因为A和B,所以C”只有在可靠来源也发表了与C相同的主张,且C主张与条目主题相关时才能出现。

仔细地对来源内容进行不改变原意的概括或改述并不构成原创总结——反而是应受鼓励的做法。写作维基百科条目的最好做法,是去研究大量与主题相关的可靠已发表来源,并用自己的话来概括其中的主张,让每一主张都能被归属到明确作过此等主张的来源去。

不看的吗?我当然知道三国时期吴国有大象,但这不是总结“发现大象是完全正常的”这种结论的理由。——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14:04 (UTC)[回复]

回退原因

我之前已經在Talk:英国引用了《周末讀完英國史》、《英國簡史》的內文等而寫出了England可以即使在現在也可以翻成英國的依據,加上:

  • George Macaulay Trevelyan著的《A History of England》中文譯版翻作《英國史》。
  • S.R.Gardiner著的《A Student History of England》中文譯版翻作《學生用的英國史》。
  • W.N. Medlicott著的《Contemporary England》中文譯版翻作《英國現代史》。

而且條目前幾句已經提過了其一般是指1707年聯合法案前的英格蘭王國,你這樣等於是把前面的內容用相似的話再說一遍,沒有這個必要。噴水銃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11:42 (UTC)[回复]

re.

已處理。—AT 2011年12月12日 (一) 08:25 (UTC)[回复]

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有人打算把“大明成祖(太宗)文皇帝朱棣”作为条目开头并保留下去,请参与话题。[3]。--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16:13 (UTC)[回复]

關於劉備的廟號

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關於劉備廟號的問題,不知道能否去看一下,謝謝你--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月22日 (日) 01:53 (UTC)[回复]

上海申花

編輯三年的數據並不表示沒有問題,數據越來越長只會影響觀看條目,現時將原數據搬到上海申花记录与数据,主條目只保留頭10位的球員。--Chong Fat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8:45 (UTC)[回复]

請按需要擴展內容。--Chong Fat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8:51 (UTC)[回复]
由於已有人創建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2012赛季,我會刪除主條目的「球队近况」。--Chong Fat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9:00 (UTC)[回复]
今年再有兩支上海球隊,熱身賽已打出火,是否會創建上海德比記錄多年來各支上海球隊間的對賽成績?--Chong Fat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9:06 (UTC)[回复]
謝謝!順帶通知會將主條目「人事及球會」分拆為「人事」及「贊助」。--Chong Fat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9:10 (UTC)[回复]
上海德比十分精彩,但缺乏參考資料,未能推薦上DYK,可否儘量補充?--Chong Fat留言2012年3月5日 (一) 12:48 (UTC)[回复]
不好意思,早前想推薦DYK時才發現過了5天創建期,相信條目尚有擴充空間,留待日後大幅增訂再提。連日的爭論似乎是給您添麻煩,對方是IP用戶,簽名與否沒多大意思。--Chong Fat留言2012年3月8日 (四) 09:50 (UTC)[回复]

關於上海體育設施模板的問題

您誤會了,純粹只是因為正體中文版面會顯示成"遊泳館"我才會改為正體字的,我不是專業人士,這應該是技術問題,因為這狀況也會出現在「裡」和「里」這兩字中,除了這方法,我也不知道如何解決,懇請賜教Gonzalo留言2012年4月2日 (一) 16:26 (UTC)nick[回复]

虽然是blog链接但内容是书本的扫图并非文字

扶风县乡土志本来就没有网络文字版,扫图本都极其难寻,若非日本提及恐无人所知,最近在三国志吧才寻得扫图本截图上传,竟被当做不可考来源?我没有才能,不能够把这提供到所谓可靠网站,还请阁下自行判断,我把扫图本上传网盘,马岱相关在第162页。地址:http://115.com/file/bemeotv5


你是否不認識那些國國的國旗

如題,或你不知球會所在的國家,所以需要提點自己--Dragoon16c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3:10 (UTC)[回复]

太多國旗會使人眼花,且有需要統一格式,參考其它語言版本的做法--Dragoon16c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7:28 (UTC)[回复]

順帶一提,年份需寫出4個數字,國藉無需加上國旗。如果要做比較,才需要加上國旗,很明顯球員所效力的球會不是做比較。如果讀者不知所在地,按一下就知--Dragoon16c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7:30 (UTC)[回复]

再者,中文中有大量沒有的俱樂部條目,或者是紅連結,或者連結到英文,如何點一下就知道? 主要球會及次要球會條目都齊全,沒有問題--Dragoon16c留言) 2012年7月19日 (四) 08:40 (UTC) User:Chong Fat在編輯時已有一套大定默認的格式,只是你有你的新格式。否則刪一次回退一次。維基不是憑你個人來制定規範的!--Dragoon16c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8:42 (UTC)[回复]

主要球會及次要球會條目都齊全太多國旗會使人眼花如果要做比較,才需要加上國旗,很明顯球員所效力的球會不是做比較,你是否眼睛有問題?自己編輯的足球條目少,就少來獻醜。--Dragoon16c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8:45 (UTC)[回复]

否則刪一次回退一次明顯是你先提出的。年份需寫出4個數字。請用UXX代替國青隊,國奧隊,最後,效力國信息是非常重要、不容易直接獲得的信息,請問有何重要,效力球會不是更加重要嗎?有多難直接獲得此訊息?--Dragoon16c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8:55 (UTC)[回复]

最後那句人身攻擊應是說你自己吧。假如某錯誤訊息存在多年,突然被刪去,以你的標準,這是無禮行為。如果怕被修改,就不要編輯--Dragoon16c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9:05 (UTC)[回复]

閣下人身攻擊子句:就少來獻醜,維基不是憑你個人來制定規範的,誰告訴你且需要統一格式的?格式你規定的?維基你說了算?在這些球員條目沒有一個字的正面貢獻,你來干涉其他貢獻者用什麼格式?憑什麼!----我接受閣下一時無禮,不會追究--Dragoon16c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9:05 (UTC)[回复]

補充一點,如果有人看不順眼,大幅重寫擴充條目,對你而言是否一種侮辱,同樣回退?--Dragoon16c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09:07 (UTC)[回复]

恭喜你擁有你所創建的維基百科條目!恭喜!記得加上此條目屬Msuker擁有,未經許可不得修改--Dragoon16c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10:44 (UTC)[回复]

明顯是你擁有,因為你有你的格式,不跟從大眾,亦不允許別人統一格式,為何秦皇始一貨幣度量衡文字?--Dragoon16c留言2012年7月19日 (四) 10:48 (UTC)[回复]

2012年7月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所有的人来编辑维基百科,所以在与其他编辑者交流时请假定善意。请参见欢迎页面来了解更多维基百科的详情。谢谢您的合作!----★kira★(o∩_∩o ) 2012年7月19日 (四) 10:52 (UTC)[回复]

Re:

那在下认为阁下可以挂模板,或申请封禁。

对于「从未进行过正面贡献、仅不断制造争议」及「人身攻击了我」,能否请阁下出示一下证据?

又及:请阁下保持冷静。--★kira★(o∩_∩o ) 2012年7月19日 (四) 11:00 (UTC)[回复]

英格蘭不是國家

不要自曝其短,原來現今有一個國家叫英格蘭--Dragoon16c留言2012年8月23日 (四) 08:53 (UTC)[回复]

你的理據很好笑,那全世界應有千多個國家。回正題,你為何不把所有足球員條目都加上國旗,你只是針對你創建,明顯你擁有該條目--Dragoon16c留言2012年8月23日 (四) 09:14 (UTC)[回复]

不是對與錯的問題,而是大部分條目都沒有國旗,大部分其它語言都沒有使用,那我們應跟隨先之的約定俗成規則,統一不使用,以便閱讀--Dragoon16c留言2012年8月23日 (四) 09:25 (UTC)[回复]

上海专题星章

上海热心星章
感谢您对上海足球条目的奉献! --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8月26日 (日) 08:16 (UTC)[回复]
星章授予Msuker,以感谢其积极参与上海专题

上海,中国第一大城市

很感谢阁下的编辑摘要给了我提示,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就像北京被描述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文化和国际交流中心,同时是中国经济金融的决策和管理中心”,台北被描述成“臺灣政治、文化、商業、娛樂、傳播等領域的中心”一样,均是一种有大量来源的评价,不需要数据指标去佐证。--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08:51 (UTC)[回复]

你好

尽管讨论还没有共识,但我认为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这一事实,居然需要那十多个参考,这已经不是共识问题而是智商和常识问题了。我也支持你在讨论中的意见,中外媒体都这么说肯定是事实,我只是看不惯这样降智商的讨论。其实政府官方和BBC之类的两个来源就够了,我当时留了三个也是浪费。--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8:22 (UTC)[回复]

苦笑......--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00:05 (UTC)[回复]

请帮忙调解编辑争议

你好。朝鲜战争的战俘遣返问题发生了严重的编辑争议,如有空请拨冗帮忙调解。谢谢!--Gilgalad 2012年12月27日 (四) 08:38 (UTC)[回复]

争议几乎散布在每一个段落,甚至对一个句子一个词的用法,用户victorkkd都要跑出来争议。实在很消耗精力。我已经把具体问题逐个列出,请关注。--Gilgalad 2012年12月27日 (四) 09:36 (UTC)[回复]

晁錯

晁錯条目中写道“《史記》、《漢書》本傳作鼂錯”,我电脑中的文渊阁四库全书文本版也写作“鼂錯”,因此我认为条目中应改为“鼂錯”。--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09:37 (UTC)[回复]

晁好像不是“鼂”的简化字?這個表裡沒有這個字。--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09:54 (UTC)[回复]
如果真的被簡化,是否應該提報Wikipedia:繁简体转换请求?--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09:57 (UTC)[回复]
這是在引用舊文獻。我認為此時應保留使用異體字。
這件事我準備發到客棧中討論。--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0:08 (UTC)[回复]
我認為忠於原文更為重要。我要補充一點:不僅現今簡體中文使用地區使用“晁错”,就連幾四庫全書版《史記》除標題外的部分地方、台灣網站也在使用“晁错”。維基百科在介紹這個人時,兩種說法都是可接受的,但是在介紹史記的標題時,我認為還是應該忠於原文。--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0:28 (UTC)[回复]
另外,根據gjtsjc.gxu.edu.cn的表,“驩”是“欢”的異體字,是否應把史記條目中的“驩”改為“欢”?--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0:36 (UTC)[回复]
除此之外,史記條目中的翦、緤、鼂都是異體字,是否應該改為正體字?--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0:45 (UTC)[回复]
“晁错”確實沒有錯,就連同一版本的史記在第一百三十卷也寫成“晁错”,但是101卷標題就寫成“晁錯”。--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0:52 (UTC)[回复]
史記顯然存在原文。我可以找到2個掃描版:武英殿本四庫全書本都是“鼂”。--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1:00 (UTC)[回复]
古代的顯然比現代的更準確。不應犯涅槃謬誤。--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1:06 (UTC)[回复]
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第七条 下列情形可以不适用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
(一)整理、出版古代典籍;
(三)古代历史文化学术研究著述和语文工具书中必须使用繁体字、 异体字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 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因此这属于“被簡體中文規範所不允許的異體字”的例外情况。--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1:20 (UTC)[回复]
我认为应该尽量接近司马迁的原文。不能因为司马迁亲自写的“绝对原文”不能找到,就放弃追求接近他的原文。否则可能是涅槃謬誤。--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1:30 (UTC)[回复]
此条目是在介绍一本书,在引用原文时应尽量接近原文,在维基系统可以正确转换时二者皆可。--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1:38 (UTC)[回复]
简体字版确实用的是“晁錯”。在条目中使用-{zh-hant;zh-hans}-区别对待怎么样?--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1:46 (UTC)[回复]

馅饼送给您!

讨论后放松一下吧! 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2月31日 (一) 12:06 (UTC)[回复]

乔布斯

对你之前的质疑,乔布斯 条目中,“首段第二句话,连主语都没有”的问题已修正。欢迎继续指正错误。--Mara召唤师魔法少年爱德华★爱生活圆神萝莉塔 2013年1月3日 (四) 17:20 (UTC)[回复]

关于上海市

阁下: 1.作为一个上海人,在看了你关于中国第一大城市的讨论后,想起当年也是如此为了上海市的条目据理力争。当时的记录就悬挂在talk:上海市的上方。阁下今天的不懈精神我不得不让我继续学习。 2.但回到主题,无论怎么在社群吵第一大城市有什么用?到时候如果发起表决,真的形成决议取消这句话,你又能奈何? 3.上海之大,要不用言而自大。 4.你以为原文就是金科玉律?一个字都动不得?你看看第一段,反复说了两遍浦字的来源。 5.阁下不要那么激动-- 行走京滬线  旅客留言  时刻表  2013年1月29日 (二) 17:24 (UTC)[回复]

新的提案

阁下: 鉴于上海市条目的重审和保护情况,也为了便于及时修正错误以防其他读者知识获取不致产生错误。现将另一化解方案送予阁下讨论,对于上海市条目,暂时在显示时隐去中国第一大城市的部分(但注释和编辑留存),争议暂时解决后根据讨论结果决定是否继续隐藏。同时,临时撤销重审和解除封禁为前提,在7天内由我负责临时填补原文错误之处,此间如果产生分歧,在上海市讨论页一一提出,并在社群中征求共识。而阁下主导争议部分的解决,如果需要其他数据方面的要求,我亦会积极帮助。最终的目的是将上海市条目由优良提升到特色。不知阁下觉得能否接受这样的建议,在送达阁下本建议前征询了上海社群部分维基人的意见,亦觉得有可行之处。如果你对提议有什么看法的话,请及时告诉我。此致-- 行走京滬线  旅客留言  时刻表  2013年1月31日 (四) 16:25 (UTC)[回复]

  • 维基的方针是围绕提供知识而展开的,我认为知识的准确性才是最为重要的,另外不是拿条目的内容作为筹码,而是为了先解决错误问题无法修改的情况,这就好比一个癌症病人得了感冒,我们总得先治疗感冒,后治疗癌症。第二,隐去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我不认同阁下的这一看法。第三,你说只关心维基百科方针,但这个方针存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情况。举个例子,三人成虎,又怎么办,这个时候你是维护知识的正确性还是固守方针?如果媒体说的都是百分百正确的,那么世间不会存在诽谤了。编者在采摘信息的时候,尤其是编辑属地信息的时候,避免不了会有所取舍,只谈及自己有利的方面,尽可能查找这方面的资料,所以即使找出100个理由我也觉得不奇怪。另外,就上海第一大城市这句话,我可以举例,中国最大的城市是内蒙古的呼伦贝尔,如果不添加范围的话。所以我认为上海市讨论页中,别人要求添加范围,也就是based on并不是无理取闹,而是一种严谨的说法。你不能要求呼伦贝尔就要提供面积最大这个定语,而上海市就不需要提供相应的定语,厚此薄彼也不是维基的方针。我没有说上海是第一大城市是因为经济总量,阁下又看错了,原话是,上海是中国经济总量最大的城市,指的是经济总量这一方面,而不是因为经济总量而成为中国最大的城市,这是完全两个概念,风马牛不相及。修改条目总有微观和宏观的,有临时改错和总体布局的。难道你要我更改一个小错误就动用沙盒?未免杀鸡用了牛刀吧?最后,阁下说的“方针支持的内容(可查证来源),一个字都不能少”未免把话说绝了,如果有参考来源就不能删,那么试问上海市条目2012年版较之2011年版删掉的那么多可查证来源是不是违反了方针?-- 行走京滬线  旅客留言  时刻表  2013年1月31日 (四) 17:37 (UTC)[回复]

求教个事,三国时期的“里”是500米吗

如题。孟达之乱推DYK的时候遇到问题了。求教。——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留言2013年2月6日 (三) 11:53 (UTC)[回复]

Talk:上海市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Msuker。您在Talk:上海市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2月28日 (四) 05:18 (UTC)[回复]

你怎么能这样啊

···

給您的星章!

參考星章
感謝您補充了不少可供查證的來源。 M940504留言TALK 2013年3月24日 (日) 14:27 (UTC)[回复]

中国第一大城市—上海

  • (+)支持:在下支持阁下,我还保留着当初用过的教科书,也去上海市教委查阅了历年的地理教科书(包括其他中国大陆省份所使用的版本),“中国第一大城市--上海”,此句被明确写入中国大陆地理教科书的大部分版本中,所以为这句话争议大略是出于个人的意识形态,与维基精神不相符。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4月26日 (五) 02:00 (UTC)[回复]
    • (+)支持:本人最近购买了一本官方出版物《漫游京沪高速铁路》,在介绍北京时,明确地写着,中国第二大城市,如果上海需要证明的话,那么北京也需要证明!中国大陆的每一个城市都需要证明!Fayhoo留言2013年6月5日 (三) 00:47 (UTC)[回复]
  • (!)意見:阁下,第一大城市的观点在下赞同,但是如果要把上海市条目提名为特色条目不得不考虑投票,如果有人硬是拿着一点进行反对也没有办法的。所以在下采取了加注引号的折中方法,还望阁下能够全盘考虑在下的建议。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10日 (一) 07:26 (UTC)[回复]

請參與投票及討論

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Ws227/第2次已進入投票階段,請發表意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5月22日 (三) 11:09 (UTC)[回复]

高洪波 (足球运动员)

感谢阁下对高洪波 (足球运动员)条目的关注。但是阁下的修改有误。条目中已经写明:

在中国体育报社和成都市球迷协会共同举办的“1988年全国足球金球奖金鞋奖”评选中,高洪波凭借国际比赛的加分,得到了金鞋奖。当年联赛中进14球、国际比赛进1球的上海队员唐全顺尽管总进球数超过了高洪波,但由于国际比赛加分少排在第二。

有人民日报当时的报道为证。可能是条目的内链引起的误解。据我查到的资料,当时不颁发单独的联赛金鞋奖,全国金鞋的评选中国际比赛进球是很关键的因素。另外,1988年确实没有甲A(虽然有甲级联赛A组),感谢指出。--如沐西风留言2013年6月20日 (四) 12:14 (UTC)[回复]

阁下的逻辑不免有些好笑。一个报社评选的奖项就一定不能成为权威性的全国性奖项吗?欧洲金球奖还是法国一个杂志评的呢,按阁下的逻辑,今后所有的媒体报道的时候一定不要忘了指出是“法国足球”欧洲金球奖,并且一定要标明这只是一个杂志颁的奖,一点也不权威;而且只是一个法国杂志颁的奖,法国杂志颁的奖在法国都不一定被认可,怎么还敢厚着脸皮颁什么欧洲金球奖!另外,我还是希望阁下能够仔细看完条目再说话。从参考资料里可以看到,在八九十年代,这个全国足球金球奖(金鞋奖)几乎年年得到人民日报的报道,很多体育和非体育杂志也经常提这个奖,文章引用的诸多参考资料中谈及高洪波的职业生涯,也没少说金鞋奖和金球奖,为什么到了阁下这里这个人人想拿的金球(鞋)奖就变成了一文不值、全不入流的废物了呢?看来阁下的问题不只在逻辑,可能还有原创研究的倾向吧。至于在首段里把金鞋奖写成金靴奖,纯为考虑读者的阅读习惯。“金鞋奖”的说法已经不多见了,参考资料里的很多文章也把高洪波拿的金鞋奖称为金靴奖,所以条目里这么做也是说得通的。我几经犹豫,选择了折衷的方案,首段写为“金靴奖”,加注脚说明金靴和金鞋的事情;内文使用“金鞋奖”的称呼。至于阁下提到的金靴奖单指“严格按照联赛进球数计算”而评发的奖项,“绝不可与金鞋奖混为一谈”,还劳烦阁下给出来源。我想,我已经足够有耐心了。--如沐西风留言2013年6月21日 (五) 14:28 (UTC)[回复]

关于徐晃的参考资料

我为徐晃条目里来自三国志的参考资料加上{{cite book}},而你把它去除,我对此有异议。Wikipedia:版面指南#文句来源“建议参考参考文献格式撰写,并且可以使用如{{Cite web}}、{{Cite news}}、{{Cite book}}等模板”。你的写法不由分说,直接<ref>加上一段文字,没有人知道这些文字来自何处。而cite book是引用书籍的标准做法。三国志作为一本书,虽然出版得早,没有ISBN、DOI,但它应该有作者、书名、语言、章节等等,这些都是cite book可接受的字段名。

按你的说法,现在徐晃条目里似乎全是来自三国志的参考,如果有其他来源的参考资料进来,你要不要用cite book、cite news?为什么三国志不用cite book,而其他资料要cite book?

所以我认为来自三国志的参考资料应该加上{{cite book}}。直接在此处回复即可。--Gqqnb留言2013年7月2日 (二) 08:43 (UTC)[回复]

现在比如我点击正文[1]号脚注,就跳到“从征吕布,别降布将赵庶、李邹等……”。根据语法,<ref>提供对正文内容的参考资料,而你直接给出一堆文字,读者怎么知道“从征吕布”是什么?教育水平高的读者可能知道它是一段引文,但谁知道这段引文出自哪里

如果用cite book模板,根据“title=三国志本传原文”知道三国志本传原文是一本书,为上文提供参考资料;根据“quote= 从征吕布”知道“从征吕布”是引文。不论读者的教育水平,都很清楚地知道参考资料的来源。不是所有读者都具有高学历,见一段文字就知道它是否出现在哪本书中。

现在的方案,读者只见到一堆文字,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我正是喜欢“一个条目出现三十个cite book,然后最后都cite到同一本书的同一节”--Gqqnb留言2013年7月2日 (二) 11:15 (UTC)[回复]

你终于说到点子上了,读者只见到一堆文字,包括我,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你应该要用调用模板的形式告诉读者,三国志本传原文是什么。--Gqqnb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06:12 (UTC)[回复]

看来我们无法达成共识,我在客栈里发了贴,希望获得更广泛的讨论。--Gqqnb留言2013年7月3日 (三) 06:38 (UTC)[回复]

Gqqnb這個用戶問題

Gqqnb這個用戶經常不給其他用戶修改條目,用戶A往條目上添加了一些資料,用戶A過後發現錯誤或者語句不通,當然會在條目上再修改。當用戶A再次修改後,而Gqqnb會把用戶A所添加的完全撤銷,倒退回錯的條目上,Gqqnb的理由就是你沒有來源就不能添加和修改。這樣用戶A永遠都不能修改那個條目,每次用戶A修改,Gqqnb這用戶就把用戶A正確的資料給倒退回錯誤的資料。用戶B給條目添加了參考來源,然後再修改條目。Gqqnb又把他撤銷了,繼續用同樣的理由說用戶B沒有參考來源,不能添加和修改,用戶B添加了來源,Gqqnb永遠就不看,只會把別人添加的撤銷掉,還說自己是善意的撤退。用戶C在參考原文作翻譯或者解釋,Gqqnb永遠不看,他完全就不認識這個領域上的東西,就喜歡把別人領域上的修改倒退回錯誤的條目上。Gqqnb把別人參考原文當作是用戶自己編寫,還給原文添加來源請求,許多用戶都被他這樣的情況弄得不能繼續編寫。每次編輯完,Gqqnb就給你撤銷倒退。Gqqnb他這種維基百科管理員完全是亂來,用戶添加了原文來源,Gqqnb又把別人撤銷。添加了來源註釋,Gqqnb當別人沒有添加,最大問題他根本不懂那個領域的東西,純粹只是濫用自己權力的用戶管理員,有的時候還把個別用戶封禁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6.20.19.61對話貢獻)於2013年7月3日 (三) 11:51‎加入。

2013年7月

您似乎在汉献帝参与了一场编辑战。请留意,您在24小时内不可对一个页面执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页面进行大量有争议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编辑战。请您不要繼續进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编辑维基百科。請善用讨论页与其他编者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另請參閱争议的解决。--广雅 范 2013年7月4日 (四) 10:22 (UTC)[回复]

好的,非常感谢!--Amylongtrip留言2013年7月14日 (日) 08:10 (UTC)[回复]

感谢阁下的贡献

反破壞星章
感谢阁下的耕耘。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7月12日 (五) 15:40 (UTC)[回复]

三國條目總是被175.182.130.14破壞

175.182.130.14喜歡寫原創內容,還有三國演義內容到歷史條目裡,你撤銷後,他繼續添加。又大規模氾濫添加原文,然後在自己原創內容又添加原文。

175.182.130.14這個用戶整天亂添加

175.182.130.14這個用戶整天亂添加,每次都添加自己創作的

上海:第一大城市

守望者爱孟:之前和您所说的担心的东西果然出现了。维基百科:特色条目评选/上海市,阁下当初的意见我采纳了,现在能请您来主持公道否,请抵消那张无理反对票!谢谢!--116.228.127.166留言2013年8月9日 (五) 09:49 (UTC)[回复]

那请你来主持公道,抵消无理的反对票,不要让优质的条目因无理的观点被埋没,谢谢!--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0日 (六) 02:04 (UTC)[回复]
阁下既然要加入此内容,就有责任去评选处抵消反对票!--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5日 (四) 06:36 (UTC)[回复]
阁下既然不讲道理,在下也无奈只能删除此内容。--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5日 (四) 06:42 (UTC)[回复]
阁下若有良知,既然认为是维护方针,就应当理直气壮地来抵消“无理反对票”,而不是加入了就不管了!如果阁下就这么一加然后就不管,权当在下看错人了!在下也只能删掉这些内容。--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15日 (四) 06:54 (UTC)[回复]

回复:上海是中国第一大城市

第一大描述的是一个程度,其应该修饰一个具体的名词,如面积、人口、经济等其一。若其未修饰一个名词,请问我从何得出上海什么东西第一大?这是典型的模棱两可,用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进行可左可右的叙述。关于其来源,不要模棱两可是维基百科对自身内容的要求,而其他媒体并没有这样的要求。所以来源中存在模棱两可的内容是极其正常的。不可能因为一个模棱两可的内容具来源就必须要使用模棱两可的叙述方式。乌拉跨氪 2013年8月20日 (二) 07:47 (UTC)[回复]

你自己都无法理解无法解释的内容还好意思放到条目里?大不列颠岛凭什么叫大,恒星为什么叫恒。这种问题你都问得出口。请问这和上海第一大是一个类型的问题吗?不想讲理你就明说。不要把我当白痴。你可以找个来源把上海写成全中国最伟大最先进的城市都可以,我不会去阻止,因为我对这种条目没有兴趣。换句话说就是我眼不见为净。但现在有人要拿这个条目来评选特色,那真的就不好意思了。媳妇长得难看不是错,但不要拿出来吓人。条目改不改随你们的便。乌拉跨氪 2013年8月20日 (二) 08:13 (UTC)[回复]

那你觉得你清楚很明白,那就请告诉我:上海到底是什么东西中国第一大?如果你能解答这个问题,我一句话都不会多说。如果你解答不了,这个就是我质疑的理由。乌拉跨氪 2013年8月20日 (二) 08:22 (UTC)[回复]

请问在你的这段解释中这个“第一大”是在修饰人口吗?乌拉跨氪 2013年8月20日 (二) 08:44 (UTC)[回复]

拜托,请不要顾左右而言他好行吗。请明确的告诉我“第一大”在修饰什么东西,告诉我一个明确的名词。乌拉跨氪 2013年8月20日 (二) 08:50 (UTC)[回复]

好,那就是你也不知道这个上海第一大,到底是什么东西第一大。如果是人口第一大,就请说清楚是上海人口第一大并给出来源。如果是其他第一大就说上海某某第一大。如果保持现有叙述,我只能说我莫名其妙,一个可以明确的概念,你们非要搞模糊。见过维基百科说自己是第一大网站这样模糊的概念吗?没有。人家说的“全世界最大的無廣告網站”,且指明了是按照“全球瀏覽人數排名”的。是我搞不懂你们在打什么太极,有什么好处。乌拉跨氪 2013年8月20日 (二) 09:04 (UTC)[回复]

如果你知道为什么不直接说出来,说不出来就是不知道。维基百科不是未经筛选的资料收集处。而这种模棱两可的叙述资料,理应被筛除。就跟维基百科上不会出现“老舍是个好作家”、“郎朗是个好音乐家”,这种内容一样。编者应该写他们做了什么以而得到了好的评价,而不是简简单单说个好字。上海也一样,你们应该写的是上海因为什么而得到了第一大的称谓,而不是简简单单说个“上海是第一大”。乌拉跨氪 2013年8月20日 (二) 09:25 (UTC)[回复]

好了。“上海到底是什么东西中国第一大?请明确的告诉我“第一大”在修饰什么东西,告诉我一个明确的名词。”这个问题我留在这里,我不想再进行一些顾左右而言他,回避核心问题的讨论。什么时候能回答我这个问题,我们什么时候在聊吧。乌拉跨氪 2013年8月20日 (二) 09:36 (UTC)[回复]

聚会邀请

最近一次双周聚会将于2013年8月24日下午在思南路55号,思南公馆,COSTA COFFEE举行,诚邀您参加。详见聚会页面上海双周聚会。--JuneAugust留言2013年8月20日 (二) 11:18 (UTC)[回复]

哦,那好吧。以后有机会,回国的时候还请多多参与线下活动啊。--JuneAugust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01:45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真幽默星章
虽然第一大城市的问题还是希望阁下在妥善考虑,不过,关于傀儡那个东西阁下说得真是太经典了!怒赞!-- 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22日 (四) 09:36 (UTC)[回复]
虽然阁下说维基从来没有公道,但我感谢您实际上还是主持公道了,不过在下请阁下不要在和那Dr Cravix君理论了,正所谓,越描越黑,那位阁下在下自从知晓有其存在之后个人感觉其最强大的就是扣字眼,然后翻旧账,颠倒说话等等阶级斗争技术,说实话在下和另一位长辈级别的维基人已经对此反胃,请阁下真的不要再和他争了,不然真的没玩没了,他永远不会停的。最后还是要感谢您说了公道话!--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8月27日 (二) 16:25 (UTC)[回复]

请您参与

如题:维基百科:投票/上海市条目“第一大”争议,这个投票缺了你是不完整的。——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6日 (日) 20:01 (UTC)[回复]

致阁下

您好: 今天致信给您,不是为了任何的页面和条目内容。我只是以一个普通编者和同乡的情况来信的。很久以来,我和你吵过无数次,却连互致你好都没有过的两个人。这也可谓是一大奇观。我认为除了维基上的观点外,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其实并没有那么大的刻骨仇恨,或许你在生活中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一个能在面对面交流感兴趣话题时能够慨然而谈的人。从你涉及的内容看,你并非是一个单独喜欢城市的人,同样也是个爱好历史,足球的兴趣广泛的市民。我希望能和你交个普通朋友,不要为了这种让我们都心烦的内容,或许我们可以找到某一方面共同的兴趣。我不想自己被一个条目和一个投票而少个某一兴趣领域的知音。我的邮箱和联系方式在我的用户页都有,也可以给我直接发送电邮。我不是为了吵架而写这封信的,希望你能够相信我,我也会一直等待你的覆信,而不求于今时今刻。

此致-- 行走京滬线  旅客留言  时刻表  2013年10月9日 (三) 19:11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

护卫星章
維基需要更多像閣下這樣的,堅持一些值得堅持的東西的人。 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10月15日 (二) 14:41 (UTC)[回复]

回复:请问上海市条目这种保护处理的依据

依据是编辑战。乌拉跨氪 2013年11月4日 (一) 16:34 (UTC)[回复]

M君,上海市条目又被全保护了,这次和第一大无关,我也无语了,管理员么,一如既往地高高在上,你可以去看看。—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30日 (六) 01:45 (UTC)[回复]

謝謝您

File:Bookshelf books.jpg 謝謝您
謝謝您的實質評論值詳細且嚴肅回應如此[4]維基vs百度‽hanteng 2013年11月20日 (三) 11:01 (UTC)[回复]

您好,File:上海市商品房售价截图.jpg图片是 data.stats.gov.cn 的网页截图,其版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所有(即All rights reserved,见首页右下角)。因此我在commons提删了该图片,请您注意遵守维基计划的版权规定,谢谢--Kegns留言2013年11月20日 (三) 11:44 (UTC)[回复]

那个不断往上海市条目中加入商品房售价的IP是个已经被封禁的用户[5],之前专门在上海市条目捣乱,不断把“污染”弄成一级标题,侬可以去上海市讨论页面讨论现在。--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1月25日 (一) 01:37 (UTC)[回复]

独裁者条目编辑争议

我对于hanteng博士的编辑内容没有动,还增加了他所列书中的哈菲兹·阿萨德,加了许多内部链接[6],他却不分青红皂白一股脑儿的回退[7],真让人无语。想请问您的看法。——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1月21日 (四) 10:22 (UTC)[回复]

邀请您参与独裁者条目编辑争议的解决方案讨论

您好!有关独裁者条目编辑的争议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本人提出了一个方案,请阁下移步这里发表宝贵意见,谢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12月8日 (日) 01:53 (UTC)[回复]

邀请

首先感谢您对獨裁者是否加入列表问题的意见,但是事后Hanteng“博士”不顾社群共识,两次建立現代獨裁者及獨裁政體列表(第一次被删除后又重建),请您移步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4/03/19#現代獨裁者及獨裁政體列表发表看法,谢谢!——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3月24日 (一) 09:09 (UTC)[回复]

邀請您參加第十三次動員令

中文維基百科 第十三次動員令邀請函
維基娘,第十三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維基娘,第十三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Msuker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十三次動員令會於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間進行,我們誠摯地邀請您來積極參與動員活動。

詳細動員事項請參見第十三次動員令,讓您從動員令說明書中了解什麼是動員令,並請參考主頁的報名指引報名參與本次動員令(報名處現已開放)。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動員令及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小動員令主題有:地球科學數學物理電子计算机歐洲歷史地理以及多於15種外語版本的條目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或參考推廣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金城县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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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Champion 紀念臺灣光復71週年 民國105年 2016年10月24日 (一) 23:08 (UTC)[回复]

維基百科獎勵紙本授獎機制調查

維基百科使用者及患心理疾病使用者交流上的實踐策略調查

您好。身為一個較新使用者具備更多經驗的的維基百科社群成員,您可能已經了解到中文維基百科一直以來都有許多罹患精神疾病的使用者參與貢獻的狀況,而為尋找優化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與患心理疾病使用者的交流的更佳策略,我們舉辦了一場調查,希望利用調查取得的結果作為研究及策略規畫參考之用。這個調查不會花費您太多寶貴時間,經過測試,完成調查所需的時間約為2到3分鐘。這一調查的有效時間至 2017年10月28日 (六) 23:59 (UTC) ,我們由衷期待您的參與。

[-現在就參與調查!-]

十分感謝您的參與!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7日 (二) 19:38 (UTC) (使用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執行)[回复]

请补充文件File:2008 UEFA Champions League Final logo.jpg的版权或来源信息

歡迎參與維基百科。您所上載的文件File:2008 UEFA Champions League Final logo.jpg由於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信息(尤其是来源或版权信息),將作快速刪除處理。請通过编辑图片的描述页面補充所需的所有信息,包括填寫详尽、准确的来源信息,以及使用了適當的版權標誌。如果您仍然不清楚如何填写,建议使用文件上传向导按要求重新上传文件。維基百科嚴格規範圖片上載手續,是為了避免侵犯版權所致,多謝您的注意和合作。-- Willy1018(留言) 2019年10月9日 (三) 04: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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