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Kevinhksouth/2007年1至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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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與被推薦模板

有關於條目推薦應用於用戶討論頁的模板,目前只看到專為新條目設計的{{UpdatedDYK}}、{{UpdatedDYKNom}},是否優良或特色條目也應該有對應的設計?Here Comes the PAIN!踢館去! 06:45 2007年1月1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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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的條目

  • 這一頁 好像被人劃花了,可以有維基管理人去修理一下嗎 --James Blue Jazz 04:14 2007年1月3日 (UTC)
    • 已恢復舊版本。竟然被「劃花」了個多月才有人發現,真是「Orz」了! -- Kevinhksouth (Talk) 04:56 2007年1月3日 (UTC)

一起提升條目香港體育館吧!!

Kevin,你好。新一期的香港條目提升計劃相信你已看到已更新。香港體育館得到你的支持而當選,在新的一年希望能再次重振條目提升計劃(特別是我和你吧!)。目前我已建構了條目的基本擴充架構,如果你認為不合適,請你不妨按照你的願意修改,也歡迎你到討論頁提提意見,我稍後亦會陸續放上一些照片,無論如何請多支持。Stewart~惡龍 09:58 2007年1月3日 (UTC)

這個月算是近期較多時間的,我也盡我所能幫助一下吧。 -- Kevinhksouth (Talk) 14:28 2007年1月3日 (UTC)

Stewart

近月 user:Stewart 對社區事務貢獻頗多, 包括處理香港內容貢獻、了解管理員出勤等各方面, 但頭頭睇睇, 佢連一個編輯頭銜都冇, 係咪可以提升佢做管理員, 又或執行編輯、站務大師之類呢? --Yau 20:52 2007年1月3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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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睇漏左佢管理員個 tag,唏, 唔該晒。 --Yau 07:14 2007年1月4日 (UTC)

關於 渣打香港國際馬拉松 內容問題

今天我已經透過skype致電該比賽的主辦單位,他們是說希望我們可以透過電子郵件寫出需求的地方,我有跟他們表示因為該單位的內容目前屬於「禁止轉載」的狀況,只希望能對於該比賽之特色與相關活動提出一些內容之介紹(成績部分仍需要向他們提出利用許可之申請),請問我要如何向香港業餘田徑總會提出授權之請求?還是說由您來提出更好?因為您是香港地區的管理員。

這篇,如果有必要的話,我會等到授權事宜處理OK後,先進行必要的擴充,因為我們台灣地區也有很多馬拉松選手參與過這比賽,對於這比賽我相信他們也有一定之印象。Here Comes the PAIN!踢館去! 15:25 2007年1月4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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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理

感謝你擴充香港地理#土地利用一段。可否請你補回部份資料來源?尤其是關於寶靈填海計劃遭定例局反對一事,主條目本身也沒有資料來源,我又沒能找到十分可靠的外部資料(只有此處),因此希望得到你的協助。-- tonync (talk) 06:04 2007年1月9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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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定例局反對一事出自何佩然著《地換山移─香港海港及土地發展一百六十年》ISBN9620763351——Onon1982053111:40 2007年1月14日 (UTC)

有關侵權

由於近日知道將會有人計劃向維基提出侵權起訴,而一些涉事內容與我編寫的條目有關;若維基拒絕立即刪除內容,必須列明版權聲明,以保障我個人的財產,而閣下刪除有關聲明時,在法律上已可構成conspiracy 同謀的罪行。根據香港版權條例,即使維基伺服器是在美國,但它可以規管在香港發生的侵權行為。由於維基的接觸面廣,今次連串侵權是會引起出版人大規模損失,律政司是有權根據此而提出刑事起訴。--Yau 09:46 2007年1月10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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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太妙。一方面叫我回應,一方面又火速禁止我留言,不過不妨查看我的查封紀錄,看看近日禁止我發言的人,出現甚麼處境。唉,真是太多無辜人被我的 ip 牽連,不知道他們要甚麼時候才可以上網呢。 --Yau 11:16 2007年1月10日 (UTC)

如果真是要封鎖你,你留言的IP一樣也會被封,但我們沒有這樣做。我們不這樣做,是因為封鎖只針對你對於條目加入個人聲明的問題。至於牽連無辜人士,我們對此只能表示無可奈何,而假如閣下能夠冷靜下來,我們也沒有必要作出任何封鎖。 -- Kevinhksouth (Talk) 12:44 2007年1月10日 (UTC)

這說明你有點低能了。其實我也是剛剛才知道,這裡的封殺指令是如此白痴,不過這麼多人陪我一同被封,也很好玩的。老實說,看見你把「封戶口」視為一個緊箍咒一般的懲罰,真是想笑。--Yau 09:23 2007年1月12日 (UTC) 

回來了?但可惜你似乎仍未能冷靜下來。無論如何,這是系統的技術限制。之前維基百科遭受連串破壞,IP也只是見一個封一個,別無他法。而且請你記住,無辜人士被封的原因是因為你的行為,與我和其他管理員完全無關。 -- Kevinhksouth (Talk) 09:27 2007年1月12日 (UTC)
如此有趣的言論真是很罕見。日後要找維基受破壞的原因很方便, 是因為有北京猿人。 Yau

關於用戶被查封

昨日的: 「您的用戶名或IP地址已被Sl封禁。理由是: 因為您與「Yau」共享一個IP地址而被自動查封。理由是「請該用戶冷靜一下」。

您可以向Sl或其他任何管理員詢問。請注意您可能不能使用「Email該用戶」的功能,除非您在您的用戶參數設置中登記了一個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您使用的IP地址是「203.198.23.70」。請注意在這個地址上的對您所進行的任何意見。」

現在的: 「您的用戶名或IP地址已被Kevinhksouth封禁。理由是: 因為您與「Yau」共享一個IP地址而被自動查封。理由是「請你冷靜一下,不要再搞那些條目了」。

您可以向Kevinhksouth或其他任何管理員詢問。請注意您可能不能使用「Email該用戶」的功能,除非您在您的用戶參數設置中登記了一個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您使用的IP地址是「203.198.23.70」。請注意在這個地址上的對您所進行的任何意見。」

請問發生了什麼事?還有,這IP是Netvigator的,共用的.... akoo 11:43 2007年1月10日 (UTC)


您的用戶名或IP地址已被Kevinhksouth封禁。理由是: 因為您與「Yau」共享一個IP地址而被自動查封。理由是「請你冷靜一下,不要再搞那些條目了」。

您可以向Kevinhksouth或其他任何管理員詢問。請注意您可能不能使用「Email該用戶」的功能,除非您在您的用戶參數設置中登記了一個有效的電子郵件地址。您使用的IP地址是「218.102.23.91」。請注意在這個地址上的對您所進行的任何意見。

我也想問問發生了什麼事, 我很冷靜, 至於"那些條目"為何不要"再搞", 也應該解釋一下才下令查封吧? 那位「Yau」我也不認識...... User:Fengdao


就以上的查詢,回覆如下:

這是由於需要封鎖User:Yau以制止其破壞行為,以致連其相關IP也封了。因為你使用的IP是其中之一,所以受到牽連,令你暫時不能登入。我謹此致歉,並希望得到你的體諒。 -- Kevinhksouth (Talk) 12:38 2007年1月10日 (UTC)

Template:HKProduceAward

{{HKProduceAward}}之前被User:Yuyu改過,可是我看您的用戶頁和Sl的用戶頁,版面都因為這模板跑掉了,有何解決方法(本來想幫您加Userboxtop),要不要跟User:YuyuUser:Sl說一下,協調看看如何處理,因為我怕用了表格後,版面又亂掉了(想說把babel換boxboxtop會不會比較好?)。下一號大人物─布洛克參見大人物 14:15 2007年1月10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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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提醒 User:Tksteven

用戶頁面請勿展示合理使用圖片(orz 又是宮本大哥的翻版)。另外也請告知其他管理員,幫忙查一下其他用戶的用戶頁面放置合理使用圖片的狀況,並適當地勸說。(這是否該寫到客棧那邊說一下?)下一號大人物─布洛克參見大人物 15:28 2007年1月10日 (UTC)

已跟進。如有需要你也可到客棧那邊說一下。 -- Kevinhksouth (Talk) 15:33 2007年1月10日 (UTC)

請問新條目推薦的標準

小弟昨天發覺得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國際業務的內容,被拆開來成為電視廣播(國際)有限公司,並被自薦為「新」條目評選,這樣可以嗎?這位先生只是將小弟和其他編者的內容隔行處理,這樣就是創建條目?小弟覺得這樣對原有編者好象不禮貌,而且有些新手熱衷維基名譽,會否因此大量條目被分拆,然後拿去「領功」?希望管理員大大跟進一下。Srr 05:28 2007年1月13日 (UTC)

已回覆

蔣雅文

一時看不到,多謝您幫我善後。--Hello World! 14:10 2007年1月13日 (UTC)

User:Example 這東西

我看到英文維基百科和維基共享資源為了要展示用戶頁面與用戶討論頁的範例(範例1範例2),都有建立這個假ID,看是否本站要不要建立這種範例帳號,並放在教學文件作為說明時使用?下一號大人物─布洛克參見大人物 05:45 2007年1月16日 (UTC)

已回覆
用戶頁面(包含分頁)與討論頁面樣本都已建置完成,必要時請鎖住權限。下一號大人物─布洛克參見大人物 06:09 2007年1月16日 (UTC)

香港國際機場條目

早前透過香港條目提升計劃,將香港國際機場提升至特色條目;很高興本星期登上了首頁,但卻惹來了編輯戰。
由於我再把條目還原,便會抵觸不能三次還原的規例,故來此向你徵詢意見。
1. 我建議把機場客運廊放到一號客運大樓的次分項下,因為該項目位於一號大樓內,而且另一項目香港機場購物廊位於機場客運廊和一號客運大樓的其他地區,若分拆,則難以將此分項。但另一用戶卻將機場客運廊及目香港機場購物廊獨立出來,以致不能明確顯示其在客運大樓,甚至被誤認購物廊只位於機場客運廊內。
2. 我也添加了機場的貴賓室資料以豐富內容,因為各機場的航空公司共用情況不同,但該用戶卻認為並非特色,應分開條目;但我認為這樣的列表既沒有資料成為獨立條目,也削弱了條目的內容。
3. 另外,該用戶也刪減了「機場以前曾有吸煙室」一句,認為並不重要;但該處因為接着現在機場全面禁煙,我只是為了釋清全面禁煙前,也只能在吸煙室抽煙,不明白為何不應保留此短短一句。
題外話:
1.該用戶說不應將香港國際機場捷運系統重定向至條目,但其實香港國際機場條目的資料而等於原條目的,為甚麼不應合併?是否有特別原因?
2.該條目有兩張圖片正處於刪除討論中,皆在香港國際機場2025的分項下,請問是否真的不能抽出兩張版權圖片合理使用?因為該兩張圖片內容沒有重覆,也難以/不能自行製作,希望能保留於題目。

對於條目編輯實是有很多疑感,希望先能解決以上問題,不希望再浪費時間在編輯戰,先行感謝。TThk 12:10 2007年1月16日 (UTC)

您好,現在Wikipedia:投票/讨论特色条目评选改善建议正在討論與投票中。這是一個關於如何改進特色條目評選機制的投票,歡迎您參與討論! -- あるがままでいい(talk) 05:52 2007年1月21日 (UTC)

維基榮譽授與紀錄的存檔

Shinjiman已經獲得「維基技術專家」榮譽,但是存檔頁面沒有他的名字?下一號大人物─布洛克參見大人物 11:11 2007年1月21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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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是這個頁面沒更新到,因為那個頁面只有管理員可以更新喔。闇黑御用隼是也。 12:20 2007年1月21日 (UTC)
已處理。 -- Kevinhksouth (Talk) 12:47 2007年1月21日 (UTC)

謝謝!

十多天沒上來,剛知道香港賽馬獲提名並成為優良條目,先謝謝你的幫助。原來有人質疑其資料來源,我參考了已故簡而清的多本書籍《香港賽馬話舊》及《賽馬掌故》等編寫,但我也發現在網上找不到太多香港賽馬的歷史資料,有人質疑也是可以理解。有空的話我會嘗試添加英文書籍參考來源。

另我發現某些人又將一些關於香港圖書館等條目提出刪除,連同早前的風波,令我感到有些失望。雖然這些事件對我無損,但我感到這就如維基發展的一個絆腳石,如果大家的眼光都太狹窄,很難出現百花齊放的情景,特別是相對於英文版。關於排名下跌的問題,我認為只要這裡的內容深度及涵蓋面足夠,排名還是會重新上升的。當然傳媒「耐不耐」報導一下也有幫助。--Paparazzi(追訪) 09:17 2007年1月22日 (UTC)

客氣了。也希望刪除風波能盡快平息。 -- Kevinhksouth (Talk) 13:22 2007年1月22日 (UTC)

67.15.183.6不斷在別人的討論頁擾亂

這個IP不斷在我和User talk:Xieza的討論頁擾亂,請馬上封禁之。 --kknews 14:30 2007年1月23日 (UTC)

模板保護與高危險模板問題

重定向頁面Template:T1,以及Template:PurgeTemplate:Tlp可否保護?因為都是常用模板。必要時可以大略看一下Category:鏈接模板下面的模板,常用者建議可以保護之。

另外,在英文維基百科中,有一模板稱之高危險模板,請問用途?是否中文維基可以考慮使用此模板?闇黑御用隼是也。 15:45 2007年1月25日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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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險模板

我建立了一個{{hprotected}},看要怎麼修正比較好?闇黑御用隼是也。 13:36 2007年1月26日 (UTC)

已回覆
HHigh Risk的簡稱(注意:不是High Traffic),在英文維基百科的en:Template:Hprotected是重定向到en:Template:Protected template的,而英文維基百科中,此模板也被用在圖片。闇黑御用隼是也。 15:39 2007年1月26日 (UTC)
了解。 -- Kevinhksouth (Talk) 15:43 2007年1月26日 (UTC)

香港條目提升計劃

恭喜!你提名或支持的條目香港2005年香港條目提升計劃中獲選,請協助條目成為標準條目,亦請到條目的討論參與提升的討論。
恭喜!你提名或支持的條目東華三院香港條目提升計劃中獲選,請協助條目成為標準條目,亦請到條目的討論參與提升的討論。

Ahleong 15:15 2007年2月4日 (UTC)

投票的十人規定

早前你主持Wikipedia:投票/增加「香港繁體」轉換標籤時, 我看見未有十人連署發起投票, 請問這是否符合wikipedia:投票呢? 老實說, 我覺得「十人連署」的規定是有點奇怪, 因為我翻查多份投票, 絕少有投票符合有關標準。該項 criteria 應怎衡量及厘清呢?--Yau 19:13 2007年2月4日 (UTC)

已回覆
謝謝提供有關資料。查看 wikipedia:投票版本後, 原來有關十人連署的規定是由roc 加入[1]。他認為投票門檻過低, 於是發起討論, 全程討論了23小時, 僅五人參與討論, 當中兩人反對, 兩人表示疑問及修正。結果方針已被修改, 一直沒有人發現。查記錄, wikipedia:投票列出的投票中, 似乎過去多年, 未曾有條目是由十人連署, 這令人懷疑, 究竟我們是否真的需要十人連署的規定。因為有關修訂並不具備共識, 現在我撤銷有關修訂, 並重發到互動客棧討論。--Yau 16:36 2007年2月5日 (UTC)

--Yau 16:36 2007年2月5日 (UTC)

作個小結如何?! Stewart~惡龍 22:19 2007年2月6日 (UTC)

現在在那邊有User:Droxiang的案子,應該是2月8日要結案的,可是沒有人處理,加上如果我告知User:ffaarr的話,我怕不中立,因為他自己有參與投票,所以就請您協助一下頒贈事宜。闇黑御用隼是也。 16:13 2007年2月10日 (UTC)

模板保護

  • 你建立了{{GA_number}}模板,放上{{Protected template}}}提示模板卻沒保護?
  • {{Protected template}}既然已被自由主義者保護,是否重定向的頁面一併處理?
  • {{Userbox}}這個高風險模板建議保護,我已寫在此處,因為之前有人破壞(第二度的破壞很嚴重,多個用戶頁面被波及),加上英文維基百科以將此列為重點模板並保護之,因此建議全面保護。

闇黑御用隼是也。 18:33 2007年2月25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