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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史前時期─16世紀

臺灣因地處南島語族活動範圍的最北邊,也被認為是南島民族在語言及遺傳上可能的發源地之一[1],亦是分布區域的最北端[2]。 約前4000年前就有屬於南島語系台灣原住民開始在台灣活動。[3]

直到明代陳第撰述東番記有最早具體描述台灣原住民的文獻,記述以台南赤崁沿岸的西拉雅族原住民生活習俗與地理風光。[4]:21

在17世紀,台灣中部由臺灣原住民的拍瀑拉族巴布薩族巴則海族洪雅族道卡斯族所建立的跨部落聯盟大肚王國。 台灣南部恆春半島的率芒溪以南,楓港溪(南迴公路)以北的地區,由南排灣建立的大龜文王國瑪家王國統治。

荷西統治時期

1650年臺灣荷蘭統治時期日耳曼籍傭兵Caspar Schmalkalden所繪臺灣原住民與逐鹿中的族人,並加註「我是福爾摩沙人
1670年荷蘭人所描繪的福爾摩沙人之長老與常民

1626至1642年間荷蘭佔領南臺灣後,西班牙人亦佔領北臺灣,開啟其統治。1644年荷蘭軍隊進攻北台灣的凱達格蘭族,事成後南下進攻大肚王國。[5]:74 1645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派Pieter Boong上尉率兵偕商務員北上,再度進攻大肚王國,征服台南至淡水間剩餘的各村社,並毀13個村社,大肚王與東印度公司簽約,表示臣服,依約定要參加南部地方會議,同年牛罵社、沙轆社與Deredonsel社獨立。[5]

1648年大肚王甘仔轄·阿拉米(Camachat Aslamie)駕崩,由其外甥甘仔轄·馬洛(Camacht Maloe)獲選為繼任人選。 發生於1635年11月23日荷蘭人與台灣台南西拉雅族麻豆社之間發生的麻豆社之役後,麻豆社接受荷蘭政府統治。又於聖誕節之役,擊敗了其他敵對村莊,如蕭壟社、小臺灣荷蘭統治時期 琉球社等等,其他南臺灣的部落也陸續臣服。這一連串的勝利確立了荷蘭人的威勢,共有57座原住民村莊服從荷蘭人[24]。 1645年1月,荷軍進攻大肚王國內的反荷部落,大肚王國只得於4月正式降服[28],至此全西部平原皆服從荷蘭人的統治。

明鄭時期

明鄭時期於1662年至1683年間統治臺灣。 1661年(明永曆15年)鄭成功軍隊與大肚王國發生衝突,鄭成功派部屬誘殺大肚王阿德·狗讓,戰火遍及大肚社以及至Taurinap諸村。 1664年(明永曆18年)鄭經派劉國軒前往半線屯田,威脅到大肚王國。 1673年(明永曆27年)沈光文設私塾教育平埔族人漢字。 1670年,鄭氏王朝東寧國將領劉國軒前往半線屯田時對大肚王國平地原住民發起沙轆社之役,造成大肚王國境內原住民失去其傳統生活領域,更面臨嚴重的生存危機,導致雙方發生數次衝突。

清治時期

1895年清朝時期的木版畫,描述臺灣原住民族的部落頭目(番王)和婦女(番婆)
法國人所繪清廷實際控制區域(土牛界線以西),其餘為原住民退守的「化外之地」

台灣清治時期歷經1683年-1895年。 鄭氏政權滅亡後,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出任巡臺御史的黃叔璥在他的《臺海使槎錄》一書中,有這樣的記載:「大肚山形,遠望如百雉高城,昔有番長名大眉。」說明17世紀臺灣中部確實有一個「番長」存在,而其可能是跨部落聯盟。[6]

1716年(清康熙55年)平埔族原住民頭目阿穆,指揮當地同族協助漢人開墾台中地方。 1729年(清雍正7年)廣東客家人簡嶽一族至拳山(今中正區公館及文山區)開墾,與當地凱達格蘭族發生糾紛,造成漢人數百人死亡(淡水廳志),全族盡滅。 1731年(雍正九年),清廷官吏對原住民族指派勞役過多,引起原住民族群起反抗,發生大甲西社抗清事件。 翌年遭鎮壓,各族人陸續逃離原居地,遷往埔里一帶,大肚王國終告瓦解。 1766年(清乾隆31年)南北兩路理番同知設立,專門負責平埔族相關事務。

1804年(清嘉慶9年)平埔族第一次大規模遷徒行動,巴宰海族阿里史社頭目潘賢文號召中部巴宰海族、巴布薩族、道卡斯族、洪雅族共千餘人,移墾到東部蘭陽平原。1804年潘賢文率領部分道卡斯族、巴布拉族、巴布薩族、洪雅族、巴宰族人遷至宜蘭。[4] 於1814年(嘉慶19年)到嘉慶20年(1815年)發生郭百年事件 水沙連地區埔里社漢人和原住民之間的大規模衝突事件,造成水沙連二十四社原住民的勢力從此大幅衰落;西部各平埔族聚落的集體大規模遷徙,但亦使原有部落逐漸消失。 1867年(清同治6年)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和原住民族長卓杞篤締結災難救助條約《南岬之盟》。 1871年(清同治10年)原住民殺害船難漂流之琉球宮古島居民(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加拿大長老會的馬偕抵達淡水,開始在北部傳教。 於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年發生牡丹社事件 ,日本以1871年八瑤灣事件殺害琉球人為由出兵攻打台灣南部原住民各部落的軍事行動。[7] 1887年漢人移民者及原住民(主要為大武壠族)爭紛發生呂家望社之役[8],最後發展成為花東縱谷各庄社的大武壠族阿美族卑南族客家墾民聯合反抗清政府的戰事。

日治時期

1907年(日明治40年)11月14日新竹發生北埔事件,由賽夏族人與北埔漢人共150餘人攻打北埔鄉支廳各分遣所。由於當時對原住民採「懷柔政策」,對於賽夏族僅沒收其槍械。[9] 同年5月枕頭山戰役軍警經枕頭山時,遭泰雅族大嵙崁前山群及大豹群居民激烈抵抗,因而被困於該山之下,雙方隨後展開壕溝戰[10]大嵙崁溪角板山附近部落居民多遭殲滅或逃入深山,漢人隨後進入開墾定居。

1930年10月27日,霧社地區原住民族因不滿日本政府的統治,在莫那魯道為代表,爆發霧社事件,砍殺了各地警察及霧杜公學校舉行秋季運動會的日本人136名,輕重傷百餘人。日方隨後進行武裝鎮壓,殺害霧社原住民族近千人。而後日方的檢討報告顯示,起事原因有對原住民族壓榨勞力、一些日警對原住民族婦女始亂終棄及不當的男女關係、原住民族想要回到傳統生活。時任臺灣總督石塚英藏等官員因此而下臺。[11]

在霧社事件發生之後,日本政府對待台灣原住民態度就變得完全不一樣,尤其在徵調高砂義勇隊到南洋協助作戰後,整個情況更大為改善。[12]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日本政府在1942年到1943年之間約派出7次動員臺灣原住民高砂義勇隊前往南洋叢林作戰。[13]

戰後時期

1980年代以來,原住民運動也在臺灣民主化的過程中崛起,有鑑於過去「番」、「蕃」等歧視性的稱呼有礙於原住民族內部意識的覺醒、也不利於主流漢人社會對於過去刻板印象的掃除,因此在1984年原住民運動正式興起之初,早期原運領袖便選擇以原住民自稱,以替代過去漢人及日本人在各個時期對他們亦或是出於歧視亦或是出於便宜行事所採用的他稱,並成立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做為領導早期原住民運動的先鋒。 恢復傳統姓名、恢復傳統山川土地名稱與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分別於1988年展開第一次還我土地運動,於1989年第二次還我土地運動,於1993年展開第三次「反侵佔、爭生存、還我土地」運動。[14] 1987年發生東埔布農族抗議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挖墳事件 [15] 1987年蘭嶼反核廢料運動(蘭嶼驅逐惡靈(核廢料)[16] 1988年臺灣嘉義市原住民展開破除吳鳳神話、吳鳳銅像拆除事件屏東魯凱反瑪家水庫 [17]

「原住民」一詞在原運興起後,逐漸為其他參與臺灣社會改革的人士基於相互尊重的原則所接受,1994年的原住民文化會議,原住民一詞第一次為官方(中華民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所主辦的會議所採用,而在會議中,當時的李登輝總統在致詞中首次以國家元首的身份在正式場合中使用原住民一詞,同年中華民國憲法修改,「原住民」正式取代「山胞」而在國家法律獲得採納。1997年立法院通過原住民族教育法,是第一部以「原住民族」為名稱的法律, 1999年,陳水扁競選總統時曾與各族原住民代表發表《原住民族與臺灣新政府新的夥伴關係》條約,使得原住民族自治於2000年以後成為民進黨政府選舉時的主要口號, 但直至2000年中華民國憲法再度修改,具有民族權意義的「原住民族」一詞方才正式取代原住民,並成為原住民族自治權的憲法基礎。

2000年馬告運動爭取共管馬告國家公園 [18] 阿里山鄒族達娜依谷等部落封溪護魚運動 [19] [20]

《中華民國憲法》於2000年第六次增修時,於增修第十條〈基本國策〉中,正式承認「原住民族」的民族權,於第十一項指出「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第十二項更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成為原住民族自治權的憲法依據。[21] 從2001年起,400位平埔族前往中華民國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要求回歸原住民身份後,平埔族的正名運動於焉展開。

中華民國立法院則於2005年1月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確認原住民自治權。其中,第四條明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22]

2016年原住民族日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以國家元首身分代表政府向台灣原住民族道歉。[23] 2017年2月23日原住民「凱道部落」抗議排除私有土地納入臺灣原住民族傳統領域。[24]

參見


参考文献

  1. ^ Ancient Voyaging and Polynesian Origins.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Human Genetics. 2011, 88 (2). 
  2. ^ Bellwood, Peter. Prehistory of the Indo-Malaysian archipelago.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7 (英语). 
  3. ^ 認識台灣原住民-原住民文化年表. 臺灣原住民數位博物館.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2022-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5). 
  4. ^ 4.0 4.1 詹素娟, Sujuan. 典藏台灣史.二,台灣原住民史. 玉山社. 2019年. ISBN 9789862942307. 
  5. ^ 5.0 5.1 中村孝志. 《荷蘭時代台灣史研究下卷 社會·文化》. 板橋市: 稻鄉. ISBN 957-9628-60-2. 
  6. ^ 翁佳音(1992)。被遺忘的臺灣原住民史─Quata(大肚番王)初考。臺灣風物,42(4),145-188。
  7. ^ 林修澈. 原住民重大歷史事件---牡丹社事件. 臺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 [2021-01-18]. 
  8. ^ 部落大小聲(231)-從原住民反侵略戰爭 探討主權與歷史正義1070630. 原住民族電視台. 2018-06-30 [2018-07-04]. 
  9. ^ 大隘開拓史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北埔精神-北埔事件 - 新竹縣北埔鄉鄉公所
  10. ^ 枕頭山之役. nrch.culture.tw. [2019-05-05]. 
  11. ^ 廖子翔. 〈1930年發生於霧社的事件之空間與族群脈絡〉. 淡江大學建築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 (新北市: 淡江大學). 2009 (中文(臺灣)). 
  12. ^ 張耀宗. 認同的尋覓----以高砂義勇隊的教育經驗為焦點. 台灣原住民教育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 教育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2007年. 
  13. ^ 黃智慧. 〈解讀高砂義勇隊的「大和魂」--兼論台灣後殖民情境的複雜性〉 (PDF). 《台灣原住民族研究學報》 (花蓮縣: 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 台灣原住民族研究學會). 2011, 1 (4): 139–174 [2020-07-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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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顏世佩. 社運事典:蘭嶼反核廢料運動 | 慈林教育基金會. www.chilin.org.tw. 慈林教育基金會. [2021-01-18]. 慈林通訊第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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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鍾頤時. 在馬告運動中看見原住民族部落發展 (PDF).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9. ^ 山美 - 護魚歷史. 部落e樂園. 
  20. ^ 楊智偉(Voyu). 重建.自治.達娜伊谷 -- 原知原味 -.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2021-01-18]. <新使者雜誌>第87期 
  21. ^ 中華民國教育部-部史網站. history.moe.gov.tw. [2016-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2). 
  22. ^ 戰後台灣原住民行政體制之建立與變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林益陸.2003
  23. ^ 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 www.president.gov.tw.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21-01-18] (中文(臺灣)). 
  24. ^ 從東海岸到凱道的移動帳篷——移動的部落. [2017-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13).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