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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B·托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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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Roger B. Taney
罗杰·布鲁克·托尼
Roger Brooke Taney
第5任美国首席大法官
任期
1836年3月15日—1864年10月12日
提名安德鲁·杰克逊
前任约翰·马歇尔
继任萨蒙·P·蔡斯
第12任美国财政部长
任期
1833年9月23日—1834年6月25日
总统安德鲁·杰克逊
前任威廉·约翰·杜安
继任利瓦伊·伍德伯里
第11任美国司法部长
任期
1831年7月20日—1833年11月14日
总统安德鲁·杰克逊
前任约翰·M·贝里恩
继任本杰明·富兰克林·巴特勒
美国战争部长
代理
任期
1831年6月18日—1831年8月1日
总统安德鲁·杰克逊
前任约翰·伊顿
继任刘易斯·卡斯
马里兰州总检察长
任期
1827年9月—1831年6月18日
州长Joseph Kent
Daniel Martin
Thomas Carroll
Daniel Martin
前任Thomas Kell
继任Josiah Bayly
个人资料
出生(1777-03-17)1777年3月17日
 美国马里兰州卡尔弗特县
逝世1864年10月12日(1864歲—10—12)(87歲)
 美国华盛顿特区
政党联邦党
美国民主党
配偶Anne Arnold Phoebe Charlton Key Taney
母校迪金森学院[1](BA)
宗教信仰罗马天主教会
签名

罗杰·布鲁克·托尼(英語:Roger Brooke Taney/ˈtɔːni/,1777年3月17日—1864年10月12日),美国政治家,十五歲時即入賓夕法尼亞州狄金森學院,十八歲以成績優等畢業。曾任美国司法部长(1831年-1833年)、美国财政部长(1833年-1834年)和是最高法院的第五任美国首席大法官,从1836年起,直到1864年去世。

他认为权利和自由是极其重要的,如果权力过于集中,就会对个人自由构成严重威胁。他反对国家政府试图管制或控制限制个人权利的事情,特别是當時个人拥有奴隶的权利,這也成為他任內最大的爭議。在著名的斯科特诉桑福德案中,一个名叫德雷德·斯科特英语Dred Scott的奴隶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表示自己曾被主人带到自由领土上,因此希望从而获得自由。他裁定,根据美国宪法,非洲后裔不是美国公民,而且原告(斯科特)没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塔尼還写道,宪法的制定者认为黑人可以被合法地沦为奴隶,为他的利益服务。法院还宣布密苏里妥协案(1820)违反宪法,从而允许在全国所有领土上实行奴隶制。在美国内战的最后几个月,塔尼在他的家乡马里兰州废除奴隶制的同一天去世,儘管他做出了不少出色的裁決,但這個瑕疵至今仍然作為法學的重要負面判例被提起。

托尼是個虔誠的羅馬公教信徒,曾經無償解放所繼承的黑奴,被當世視為慈善家。但震撼美國歷史史考特訴桑福德案中,作為大法官的托尼卻主張:「即便是自由黑人,也不是《美國憲法》中所謂之美國公民,故史考特並無權在聯邦法院提起訴訟。」這個判決引起軒然大波,且使時人重新思考黑奴的存廢問題,成為了南北戰爭的原因之一。

早年

罗杰·布鲁克·托尼1777年3月17日出生于马里兰州卡尔弗特县一个烟草种植园主的奴隶主家庭,他接受了一系列私人教师的基础教育。15岁时,他进入宾夕法尼亚州的狄金森学院,1795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作为一个没有希望继承家族种植园的小儿子,塔尼选择了法律这一职业。他与耶利米·汤利·蔡斯英语Jeremiah Chase法官一起读法律,并于1799年进入律师事务所。他很快就成为马里兰州最有前途的年轻律师之一。

1806年1月7日,泰尼与弗朗西斯·斯科特·基的妹妹安妮·菲比·查尔顿·基结婚。他们有七个孩子。

职业生涯

1799年,他开始当律师的那一年,他被选入马里兰众议院,在那里他担任了代表卡尔弗特县的联邦党人。他在1800年竞选连任,但失败了。回到私人诊所后,他于1810年至1815年担任马里兰州弗雷德里克市国家银行分行的董事。在搬到弗雷德里克县后,他在1803年和1811年都没有成功地竞选过众议员,1811年又竞选国会议员。

1816年,他被选为马里兰州参议院议员,任期至1821年,这一次他是民主党的共和党人,因为联邦党已经解散。1818年至1823年,他还是弗雷德里克县银行的董事。1824年的总统选举把民主党分裂成安德鲁·杰克逊的支持者和反对者,泰尼成为了一个坚定的杰克逊式的民主党人。1827年,他被任命为马里兰州的司法部长,但1831年辞职。他先是担任美国陆军的代理部长,然后接受了杰克逊总统的美国司法部长提名。1835年1月,杰克逊不顾参议院拒绝他担任财政部长,提名他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接替即将退休的加布里埃尔·杜瓦尔。

首席大法官

1835年休会期间,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去世。1835年12月28日,杰克逊将任命托尼为首席大法官的提名递交给参议院,参议院于当月召开。1836年3月15日,在与辉格党领袖亨利·克莱丹尼尔·韦伯斯特和杰克逊的前副总统约翰·C·卡尔霍恩的强烈反对下,托尼经过了漫长而激烈的斗争,并于1836年3月15日被任命,并在同一天收到了他的委任状。

逝世

1864年10月12日,泰尼去世,享年87岁。第二天早上,最高法院的书记官宣布:“伟大而善良的首席大法官不复存在了。”他担任首席大法官长达28年又198天,是历史上第二长的首席大法官任期。林肯总统没有发表公开声明。在他的内阁中,林肯和三位成员——国务卿威廉·H·苏厄德、总检察长爱德华·贝茨英语Edward Bates和邮政局长威廉·丹尼森英语William Dennison Jr.——参加了在华盛顿举行的托尼追悼会。只有贝茨加入了前往马里兰州弗雷德里克的科考队,参加了托尼的葬礼,并将其安葬在布道者墓地圣约翰。

参考文献

  1. ^ Roger Brooke Taney, class of 1795. Dickinson College. [2007-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1-13). 
司法职务
前任者:
约翰·M·贝里恩
美國司法部長
1831–1833
繼任者:
本杰明·富兰克林·巴特勒
前任者:
约翰·马歇尔
美国首席大法官
1836–1864
繼任者:
萨蒙·波特兰·蔡斯
官衔
前任者:
约翰·伊顿
美国战争部长(代理)
1831
繼任者:
刘易斯·卡斯
前任者:
威廉·约翰·杜安
美国财政部长
1833–1834
繼任者:
利瓦伊·伍德伯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