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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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

1955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是指1955年3月21日至3月31日,在中国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只有1955年、1985年召开过两次全国性质的代表会议,召开的目的是解决重大问题。

背景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结束了以《共同纲领》代替宪法的过渡状态。同年,发生中国共产党内部的权力斗争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高岗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饶漱石是本次斗争的失败者。为确立党内指导思想,以及巩固全党思想的必要,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召开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1]

内容

1955年3月21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了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出席这次代表会议的,有中共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62人,全国党的各级组织所选出的代表257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出席并主持了会议[2]

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作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草案规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第一个中国经济发展计划。3月31日,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决议》,提交第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和通过[1]

高岗、饶漱石反党事件

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作了《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报告》,3月31日,全会通过《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提高党内民主和思想统一[1]

成立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

3月31日,全体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确立增加党内监督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并选出了中国共产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15人,候补委员6人。董必武为书记,刘澜涛谭政王从吾钱瑛刘锡五为副书记[1][3]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955年3月31日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结束. 中国共产党新闻. [2013-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2. ^ 1955年3月 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 CCTV. [2013-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9). 
  3. ^ 3月25日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致开幕词。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举行. 国史网. [2013-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