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贵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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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貴惇
出生保泰七年七月五日
(1726-08-02)1726年8月2日
山南镇先兴府延河县延河村(今属太平省兴河县独立社)
逝世景興四十五年四月十四日
1784年6月11日(1784歲—06—11)(57歲)
山南上镇莅仁府维先县阮舍村(今属河南省维先市社
居住地越南
學術工作
年代後黎朝末期、鄭主末期
主要領域哲學、史學、文學

黎贵惇越南语Lê Quý Đôn黎貴惇,1726年8月2日—1784年6月11日),字允厚,号桂堂,幼名黎名芳。是越南历史上著名的學者文人史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其學識淵博、涉獵甚廣,包括詩文、史學地理哲學醫學天文農學等多個領域。生平著述豐富,其大部分著作均收入《黎貴惇全集》中,其在越南哲学史和越南思想史上亦占有重要地位,被稱許為越南集大成學者。

生平

黎贵惇生于后黎朝裕宗保泰七年(公元1726年),卒于1784年。山南下镇先兴府延河縣(今太平省興河縣)人。出身士大夫家族,父親黎仲庶(黎富庶)為進士,任職刑部尚書,受封侯爵。黎貴惇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八歲能作賦策,十一歲讀完宋元史,日賦十篇,有「神童」之名[1]。至十四歲已習讀四書五經、史籍傳記,旁及諸子百家,以至「無書不讀、人以宿儒稱之。」[2]。十八歲鄉試解元,二十七歲登進士第,取為榜眼。「自鄉舉至廷試、皆第一。」[3]

1753年,黎貴惇被授翰林院侍書,後任侍講。雖他頗受黎顯宗器重,但卻未得到掌握實權的鄭主鄭楹的青睞。黎貴惇也曾因協贊軍務攻剿黃公質義軍有功和諳曉兵番(管理軍事的機構[4])典例,得到過鄭楹嘉獎,但其多任閑職,或入翰林院秘書閣國史館,或監察地方官。

1760年至1762年間,黎貴惇被選為如清歲貢副使,與正使陳輝宓等人出使中國。

1754年,因建議改革,建立法制,被讒言中傷,辭官。

1765年,黎貴惇辭官歸鄉,杜門著書,講學授徒[5]

黎貴惇頗受靖都王鄭森賞識,1775年前其官職屢有升遷,曾出任陪訟(地位相當於副宰相[6])。他先被起復為侍書,後因討平黎維缺字图片義軍有功,遷副都御史。1769年由穎城伯晉封為侯。1770年,黎貴惇受命前往清化勘察戶口,查補軍項,返京後進呈清化民所送賂銀百余鎰,不久擢工部左侍郎,署都御史。黎貴惇與宦官范輝锭過往甚密,1773年,鄭森以范辉锭署府事,黎贵惇人侍陪訟,并以黄五福等掌督兵政,范輝锭掌督财政,黎贵惇掌督民政。

1775年,黎贵惇之子黎贵杰科场舞弊事发,此后又因其他事而遭弹劾、攻击。1776年他出任新设顺化镇抚司协镇抚。1778年,自请改入武班,被授为右校点权府事,改爵义派侯。1779年被解职,1781年起复,任国史馆总裁。

端南王郑棕执政后,于1784年3月,升黎贵惇为工部尚书。同年4月,黎贵惇去世,享年53岁。郑棕闻讯后,命黎显宗罢朝三日以悼之,并追赠其为颖郡公越南语Dĩnh quận công穎郡公)。

著书

黎貴惇全集》(1977、1978,社會科學出版社)。《撫邊雜錄》、《見聞小錄》、《大越通史

与中国类似的,越南传统的士大夫将「三不朽」的「立德」、「立功」、「立言」作为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在「立言」这方面,黎贵惇则可以被视为越南传统士大夫的典型代表。越南封建时期,没有任何人如黎贵惇那样著述丰富,著书立说犹如他的人生目的[7]。黎贵惇在他30岁之前,已经撰写了《群書考辨》、《圣谟贤范》等书籍,晚年著成《抚边杂录》。其著作一共约有50部[8],现代越南学者考证确定的著作有14部。著作的内容涉及哲学、史学、天文、地理等诸多方面。

在可確定的黎貴惇的14部著作中,有7部與哲學有關。另外的一些哲學著作如:《金剛經注解》、《道德經演說》、《存心錄》、《太乙卦運》等極有可能也是他的著作。由于黎貴惇在著作大多以抄本流傳,關于其著作的成書年代、卷次內容、抄錄傳藏等方面不少需要考定的地方。黎貴惇的一些著作中的不少內容為編輯校訂、抄錄轉述、述而不作。述而不作也是黎貴惇學術研究的一個特點。他的哲學和史學著作多為先賢語錄、經典所載內容和其他資料的分類抄錄編輯,正如其自云:「據紙上文字,采諸傳記說話事跡,標指眼目,略加概括,即可成帙」。

下面将列出的是黎贵惇的部分著作:

黎贵惇著述豐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他出生于书香门第,自幼饱读诗书。其自云:

其次,黎貴惇多次供職于史館,又曾於鄭王府任要職,得以接觸和利用很多文史資料。有人認為他為了寫作《群書考辨》,曾「讀遍十八世紀所能見到的各種漢文典籍」[9]

再次,黎貴惇治學嚴謹、勤於閱讀、抄錄,平時讀書所得,均隨筆記之,并分類收藏。其仕途坎坷,失意之余則閉門謝客著書立說,幾次仕途起落也使他有了收集材料著書的時間。

特點

黎貴惇所作的《桂堂詩匯選全集》、《全越詩錄》、《桂堂詩集》等都有一些突破封建倫理道德觀念的題材和內容。如,《媽媽我想嫁》一詩,大膽暴露和辛辣諷刺了封建禮教對婦女的禁錮。

講學

根據史料,黎貴惇有三次短暫的講學經歷。第一次是在1765年至1766年間,他辭官在家,講學授徒;第二次是在1776年出仕順化的六個月中,曾經視察學宮,并與「諸生講學論文」,鼓勵上進,「諸生就學數十人」;第三次是在1783年出任乂安協鎮撫期間,因為政事不多,當地人常來問學,「乃廣開 學社,學者數百人」,至同年十二月復回朝任職。除此以外,黎貴惇平日也有很多追隨的生徒。《皇越詩選》的編著者人侍行參从继烈侯裴璧、御史台署副都御史镐译伯陈公烁、人侍陪从行兵番机密事物阮廷简等黎郑统治集团的重要人物,皆出自黎贵惇门下。

出使中国

1760年至1762年間,黎貴惇被選為如清歲貢副使,與正使陳輝宓等人出使中國。在中國期間,除修貢外,黎貴敦在京城參觀了文廟,歷覽山川,詢訪治體,「觀上國政治如何、人物如何。」[10],其亦與中國官員和其他國家使節團交往頗多,唱酬應答,詩書相贈,一些較有名的詩文如下:

送朝鮮國使黎貴惇
異邦合志亦同方、學術本從先素王。
完福共欣歌五善、逸才偏愧乏三長。
側釐白錘交投贈、端委洪疇覓表章。
信筆書黃終歉歉、粲花清論過揄揚。
偉才端的讓東方、義理淵源貫百王。
尚友四旬梅信重、相思二月柳條長。
猥因文字成佳好、還借兼從寄短章。
欲寫風情嫌莫肖、丹臺段段想清揚。
朝鮮國使洪启禧 和诗洪启禧
高碁傳譜藥傳方、小帙編摩證百王。
南記詞華之子最、神州心眼此行長。
雲烟吳楚移舟夜、雨雪幽燕伐木章。
奇遇只應通紵縞、拙文那得重班揚。
李徽中和詩李徽中
浮槎渺渺自何方,南指星辰別友王。
煙濕五湖衣帶緩,芝倉三島髮眉長。
倉茫膜外山河遠,絡續花前錦繡章。
歸橐盎然皆越字,春風燕薊馬蹄揚。

在中国的两年间,黎贵惇将其所著《群书考辩》、《聖謨賢範》赠与清朝伴官秦朝釪,广西提督学政朱佩莲评阅,并就有关哲学、史地等问题与他们交流探讨,还在京城与朝鲜使臣鴻啟禧进行了交流。回国之前,黎贵惇采集了一批书籍准备带回越南。有些书籍因违禁令,在返回途中被广西的官员查缴,购书的花费由中国地方官员支付。黎贵惇一行被查收的书籍包括:《渊鉴类涵》(後发还)、《智囊》、《千古奇文》、《神相全书》、《古今治平略》、《紫微斗数》、《封神演义》、《梅花易数》、《说铃》、《击壤集》、《贪欢报》、《山海经》、《大清律》等数十种。黎贵惇对《渊鉴类涵》一书非常重视,专门呈文请求发还。他认为「此书内纂时类诗文、人伦臣道」,可以「广同文之化」[11]

哲學思想

宇宙观

黎贵惇认为:「太极者一也、混元一也。、二生、以成万物、是太极有一也。[12]」。传统的观念认为,天属、主动;地属、主静。黎贵惇认为此为「分配之言耳」,「天不静则四维何以安固、七政何以附丽?地不动则只快然一物,而生意几宁息矣[12]」,他得出结论:「天形动面气静,地形静而气动[12]」,提出了「天静地动」的看法。

黎贵惇还以「风气」之说来解释天地之间的运动变化,认为天地皆「风气」。天气下降、地气上腾,由此产生「风气」而周旋于天地之间,引起事物变化。他认为,「风气」存于天地间,「无时不有,非动时有静时无也[12]」。

他从「天人感应」的思想出发,推崇「天人合一」、「天人一理」之说,认为自然是可以相通的,是和谐的,人与自然可以齐一。黎贵惇提出天人合一的关键在於「」,「象数之妙、散於形气、自无出有、自有人无、杳微彰著之间、莫非道也」,「道在事物、事物有道、远而际天蟠地、近而人伦日用、莫不有其理焉,有其义焉、君子固不容以不知也[13]」。人能知「道」,合「道」的方法就是要「正心」、「虚静」,此即「天人合一」之理。

理气观

黎贵惇的「」、「」观,受到中国宋代理学的影响较大,也据此进一步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思想。他认为:「盈天地之间皆气也。理者言其实有而非无耳。理无形迹、因气而见、理即在气之中」。「理寓於气、数由於理、生於心、作於事、气之验也」。

现代越南学者认为,黎贵惇「已经走入宋儒唯心之门,又从唯物的道路走出」,因为黎贵惇一反理为本的思想,认为理因气而生,理存在于气之中,有气後有理,理为气之属性,无气则理无所依[7]

对释、老、鬼神的看法

越南黎朝「崇儒重道」,独尊儒学,而对之说多所轻视,而黎贵惇则表现出兼容并蓄的思想。他认为,佛教、道教清虚超寂,高谈道德,纵论形神,自有其高明之处,「吾儒执彼此之见,每每辩驳,其可乎」。释、老之教,地位尽管多有变迁,但「玄风妙法,实与天地相为不朽[14]」。黎贵惇以「气」、「道」之论来说明仙、释的合理性,认为「形神皆资气以立、气聚则道成、散则道不成矣[15]」。

儒家先贤著述讲学的目的之一便是明天地、正人心,因此对神灵、怪异等少有论及。但《左传》一书多载神怪之事,黎贵惇据此而认为:「大抵天地之间不出阴阳二气而已。气即理也,知此理此气之未尝无,则知之非无矣[14]」。

善恶观

黎贵惇大体上接受并发扬了宋儒朱熹的思想。他在《陰騭文注》中写道,陰騭文「使人慕於为善而不敢为恶、其有关於世教大矣」。他认为:

黎贵惇认为,善恶必有报应,而且对于家庭国家都关系重大。「行善则近报在自己、远报在儿孙」,「百福骈臻,千祥云集」。此即所谓「积善有余庆」、「积善降百祥」之意。由此,家「可以膺吉康、成福禄」,国「可以厚风俗、跻太平、其道甚大」。

黎贵惇在扬善抑恶的目的看法上,与朱熹较为类似,都是要追求圣人君子的境界,圣人具有「道心」,能专一於「天理」,即「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的思想。他编著《陰騭文注》的目的,即为「普劝人士、共期克己复礼、据德怀仁,以趋于君子之域[16]」。

社会改革相關

黎贵惇生活在越南後黎朝郑阮纷争时代,国家长期处于内战和分裂之中。黎贵惇认为礼乐法度,应该「应辰(时)立教,通变宜民」、实行改革。1764年郑主政权的郑楹执政时,他曾上疏请「立法度、定经制」,建议权时之变,厘定法制。他认为「法制者、亦惟设官职、经文伟武、谨虑审令、劝学立教」,整顿社会秩序,以达到「威令禀然」、「分义秩然」、「礼文灿然」,「消內外臣民凌戾乖爭之氣」,正人心,維風俗。但其主張當時并未被采納。1767年,靖王鄭森執政後,黎貴惇又屢有上疏諫言,頗受重視,1771年,黎貴惇就限制黎氏朝廷權力、某些官職的選任方式、勘察土地及增加兵役丁數等方面提出改進措施,表陳四事,鄭森「皆以為然、即令行之[17]」。

另外,黎貴惇還主張減輕刑罰、蠲免錢糧,使民得以生繁。1776年他出任順化協鎮撫後,提出治理順化的首要任務在於「奠民居、通民利、祛民害[18]」,顯示出其「民本」的意識。

對越南國內外文化的態度

對西方文化的態度

十八世紀前後,越南上流社會對西方文化普遍表現出抵制、防衛甚至蔑視的態度,不愿過多接觸西方文化。黎貴惇對待近代西方文化和科學持較為開明的態度,他愿意了解和接受中國、越南等東方國家以外的世界。黎貴惇出使清朝期間,閱讀了一些西方傳教士在華的著作,他曾評價歐羅巴利瑪竇南懷仁艾儒略等:

他曾征引《坤輿圖說》中關于大氣浮力的學說,以證明其認為天地間有氣充盈之觀點的正確[19]。黎貴惇廣泛研讀《坤輿圖說》、《地理志》、《四裔列傳》、《佛國記》、《使高麗錄》、《元征西域記》、《真臘風土記》、《鄭和下西洋記》等著作,相信赤縣九州之外還有「大瀛海環其外」的九州,并認為宇宙乾坤是無限的,「廣輪際蟠、寥廓綿邈、無窮無極[20]」。

黎貴惇在順化期間,阮主政權的一位工匠阮文誘曾留學荷蘭,對西方科技知識比較熟悉,於是將其事跡載入其著作中,而當時的其他學者對于這種身份低微的匠人卻很少關注。另外,他亦在其著作中詳細記載了西方的兩種自鳴鐘及其運行原理[21],并非將其視為「奇技淫巧」而摒棄。

華夷思想相關

中國傳統的「華夷之辨」思想廣為越南士大夫階層所接受。另外,一些古代越南文化階層也自認為是神農之後,以「華」、「漢」自稱的情況在越南封建時代經常存在。而在強調越南自身也為「華」、「漢」的同時也盡量突出本民族特征,并強調自身文化的優秀以及同中國的差異(可參考小中華思想)。

這種文化形態在包括黎貴惇在內的越南傳統知識階層都有所體現。黎貴惇認為:「越邦肇啟、文明無遜中國[22]」。他曾對比漢代交趾郡南海郡(今屬廣東)、蒼梧合浦郁林(今屬廣西)的戶口、地域數量、范圍等,認為交趾發達於南海等郡,并以交趾刺史兼統兩廣而治於龍編(今河內)為據,認為「以本國都城為正中之地、四方之所湊會[23]」。此以國都為天下之中心的觀點,與中國古代的天下觀念極為相似。黎貴惇在出使中國期間,他對清朝官員在文書中使用「夷官夷目」來指稱安南使臣非常不滿,并向廣西布政使葉存仁提出交涉[24]

對本民族文字、文學的態度

越南後黎朝時代,經濟文化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峰,文化名人增多,著述載籍逐漸豐富,民族意識也同時凸顯出來。黎貴惇是一個比較具有民族意識的學者,他對越南本民族文字、文學都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應舉時,黎貴惇使用喃字作散文,沖擊越南科舉必須完全使用漢字的成規;入仕後,突破朝廷必須行漢文文言文)的規定,用漢喃文作奏折。他的著作中,也有很多使用本民族的喃字著成的。

黎貴惇以「融會」和「創造」的精神來整理、審視并反思越南文化,他在其著述中經常贊頌越南歷史上的名人,如參與營建北京紫禁城阮安、發明神銃的胡元澄等。

以黎贵惇命名的学校

腳注

  1. ^ 欽定越史通鑒綱目》,正篇,卷四一。
  2. ^ 越南《南風》雜志。1938年,第144、145期連載《黎桂堂先生小史》
  3. ^ 大越史記全書》,陳荊和校合,日本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昭和六十年版,第1135頁
  4. ^ 鄭主執政時代,鄭主設立府僚將後黎朝朝廷的權力完全架空,朝廷只是個擺設。朝廷的兵部沒有實權。軍事事務完全由府僚中的兵番管理。
  5. ^ 越南《南風》雜志,1938年,第144、145期,《黎桂堂先生小史》
  6. ^ 鄭主時代,朝廷無實權,一切事務由鄭主的府僚管理。鄭主多被朝廷封為丞相,事實上是攝政王。府僚中「參從」的權力相當於宰相,「陪從」、「陪訟」相當於副宰相。
  7. ^ 7.0 7.1 文新:《简论黎贵惇——越南封建时期的博学之士》。越南,《历史研究》,1963年第4期。
  8. ^ 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中文版,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90页。
  9. ^ 9.0 9.1 楊明:《黎貴惇的材料收集方法試探》,越南,《歷史研究》,1964年第4期。
  10. ^ 《北使通錄·題辭》,黎貴敦
  11. ^ 黎贵惇:《北使通录》。卷四。
  12. ^ 12.0 12.1 12.2 12.3 黎贵惇:《蕓臺類語》,卷一,理气篇
  13. ^ 黎贵惇:《蕓臺類語》,自序
  14. ^ 14.0 14.1 黎贵惇:《见闻小录·禅逸》
  15. ^ 黎贵惇:《蕓臺類語》,理气篇
  16. ^ 黎贵惇:《陰騭文注》题辞,见于丁潘辉注:《历朝宪章类志·文籍志》。
  17. ^ 《欽定越史通鑒綱目》,卷四二
  18. ^ 《撫邊雜錄》,自序
  19. ^ 黎朝通史》,卷首 《作史旨要》
  20. ^ 《蕓臺類語》,卷三 區宇篇。
  21. ^ 《撫邊雜錄》,卷六
  22. ^ 黎貴惇,《全越詩錄》,例言。見《皇越詩選》,卷七。
  23. ^ 《撫邊雜錄》,卷一
  24. ^ 《北使通錄》,卷四

外部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