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霨臨時內閣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高凌霨臨時內閣開始於民國12年(1923年)10月12日,結束於民國13年(1924年)1月12日。

1923年10月,曹錕賄選成功,當選大總統,並且於10月10日就職。競選期間,眾議院議長吳景濂曹錕出了很多力,吳景濂同時也力圖爭取成功曹錕就任大總統後的首任內閣總理,但是曹錕不喜歡吳景濂,於是任命高凌霨繼續代理總理。

孫寶琦的指示下,吳景濂指使津派的議員在國會上以金佛郎案攻擊財政總長王克敏,使高凌霨也受到牽連。最終在1924年4月9日眾議院通過孫寶琦內閣的同意案,高閣即於三天後結束。

內閣成員

職位 姓名 備注
國務總理 高凌霨 代理
外交總長 顧維鈞
內務總長 高凌霨 兼任
財政總長 張弧
王克敏 署理,1923年11月12日繼任
陸軍總長 金紹曾 代理
海軍總長 李鼎新
司法總長 程克
教育總長 黃郛
農商總長 袁乃寬
交通總長 吳毓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