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陣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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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族陣綫
Hong Kong National Front
成立2015年
解散2020年6月30日(僅香港境內)
意識形態反共主義
香港本土主義
香港民族主義
主張香港獨立
文化保守主義
政治派系獨派
口號脫支解殖,香港獨立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2019年8月26日後)[1]
官方色彩赤色

黨旗

香港民族陣綫,是一個在2015年成立的反共派組織,高舉香港民族主義,主張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賦予的權利,提出民族自決,從而實現香港獨立

2018年9月,梁頌恆擔任發言人[2]。2020年6月30日中國人大通過《港版國安法》之後,由即日起遣散所有香港地區成員,唯海外分部繼續運作。[3]

政治理念

香港民族陣綫在其Facebook專頁引述聯合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 第壹編第一條》,「所有民族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該組織認為,香港在英國殖民地時期已經發展出獨特的文化和價值觀,加上近年對於中共殖民的仇恨及恐懼,故已經具備成為民族的主要條件,並且應擁有民族自決的權利。不過,該組織指1980年代的中英談判中,香港人被隔絕於談判桌外,無法參與其中,因此喪失自決的權利。該組織在香港民族語言及文化面臨中共壓迫的情況下,決意盡全力捍衛香港民族之根本,並重奪失去的自決權利。[4]

歷史

2020年6月30日,香港民族陣綫宣佈遣散所有香港地區成員,而海外分部繼續運作。[5]

管有炸藥事件

2019年7月20日清晨,香港警察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表示早前接獲線報,持法庭手令突擊搜查在新界荃灣德士古道142號一座工廠大廈20樓一單位,破獲爆炸品倉庫及一批武器,當中發現的危險品包括至少1公斤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烈性炸藥、10枚以電油製成的燃燒彈、一批武器及鏹水。在檢獲證物中,有反修例標語及寫有香港民族陣線的衣服。警方拘捕一名27歲男子盧溢燊,涉嫌無牌管有爆炸品。警方指現場為製作爆炸品的實驗室,形容極度危險。[6]警方後來疏散大廈內的人後於天台引爆爆炸品。[6]及後警方拘捕一名男子。香港民族陣線20日在社交網站發文,承認被捕男子是組織成員,已有律師協助保釋,發言人梁頌恆稱,倉庫一直只存放音響及其他宣傳物資,不知為何有爆炸品在單位內,也無任何製作爆炸品計畫。[7]同日晚上,警方在荃灣和上水拘捕兩名25歲侯姓及鄧姓男子,涉嫌無牌藏有爆炸品。[6]

社會對事件反應兩極,有人慶幸警方在反政府遊行前發現危險品,也有人懷疑警方為了政治目的插贓嫁禍。[8]有在同一大廈的商户認為疑點重重,因為單位狹窄,難以擺放警方聲稱的大量危險品。[9]

亦有人質疑危險品並非警方聲稱的TATP,因警方當場引爆1.5公斤危險品,[7]但專家表示280克TATP已足夠炸毀一架飛機,[10]警方不會貿然在民居附近引爆足以炸毀四架飛機的危險品。

7月22日,27歲男子盧溢燊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控方形容本案揭發的是香港回歸以來最大的爆炸品製造工廠。[11]辯方指控方的消息未必可靠,而且指控薄弱。[12]案件於10月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警方完成對爆炸品的調查,確認為TATP炸藥。[13]11月25日,控方修改控罪為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罪。並申請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14]2020年1月6日,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表示尚未準備好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的文件,申請再押後至3月2日提訊,獲裁判官黃士翔批准。被告須繼續還柙候訊。[15]

鑑於COVID-19疫情爆發,司法機構延期審訊至8月3日。辯方表示由於被告近日轉換法律團隊,檢視法律文件須時,加上疫情導致未有機會洽談,希望押後審訊。裁判官鄭紀航將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早上9時30分東區裁判法院再審,被告繼續還押看管。據悉控辯雙方會就控罪作出認罪協商,鄭官催促控辯雙方盡快完成有關事宜。[16]

4月23日,被告盧溢燊承認1項管有爆炸品意圖藉以危害生命或財產罪。法官陳慶偉判刑時指出,被告宣揚香港獨立和顛覆國家,潛在危險媲美葉繼歡案。判刑須極具阻嚇力,因此重判被告監禁12年。[17]

參考

  1. ^ 香港民族陣線的回覆:『...不過認真,係因為見到好多前綫手足都會用呢個口號,所以暫時先用呢一句,等今次贏咗會改返「脫支解殖,香港獨立」』. facebook.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中文(香港)). 
  2. ^ 梁頌恆加盟民族陣綫. 蘋果日報. 2018-09-25 [2019-06-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6) (中文(香港)). 
  3. ^ 香港民族陣綫宣佈遣散所有香港地區成員. facebook. 2020-06-30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4. ^ 關於香港民族陣綫. facebook.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03). 
  5. ^ 香港民族陣線宣佈遣散香港地區成員 海外分部繼續運作. 頭條日報. 2020-06-30 [2020-07-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30). 
  6. ^ 6.0 6.1 6.2 警搗破「爆炸品實驗室」引爆烈性炸藥 先後拘捕3人. 明報. 2019-07-20 [2019-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1). 
  7. ^ 7.0 7.1 港獨組織倉庫 警破獲爆裂物. 聯合新聞網. [2019-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1). 
  8. ^ 時機敏感 港警破獲炸藥 拘香港民族陣綫1名成員. 新唐人電視台. 2019-07-20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1). 
  9. ^ 警搗工廈武器庫 即場引爆炸藥. Apple Daily 蘋果日報. 2019-07-21 [2019-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1). 
  10. ^ 【搗破武器庫】香港民族陣綫成員今提堂 控方:回歸以來最大份量炸彈製造工廠. 蘋果日報. 2019-07-22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11. ^ 民族陣綫成員涉藏炸藥提堂還押 控方:回歸最大爆炸品製造廠. 明報. 2019-07-22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3). 
  12. ^ 民族陣線成員涉管有爆炸品還柙 控方稱回歸最大爆炸品製造廠. 星島日報. 2019-07-22 [2020-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13. ^ 民族陣綫成員涉管有爆炸品 控方指是大殺傷力炸藥. on.cc東網. [2019-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4) (中文(香港)). 
  14. ^ 被改控製造炸藥 民族陣綫成員將於高院受審. 明報新聞網. [2019-11-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27) (中文(香港)). 
  15. ^ 【抗暴之戰】控方未備妥文件 荃灣工廈爆炸品案再押後至3月 被告續還柙. 蘋果日報. [2020-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3) (中文(香港)). 
  16. ^ 荃灣工廈爆炸品案還押超過一年 被告轉換法律團隊或作認罪協商. 大紀元時報(香港). 2020-08-03 [2020-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17. ^ 前民族陣綫成員認藏TATP炸藥判囚12年 官:涉鼓吹香港獨立顛覆國家. 明報. 2021-04-23 [2021-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3).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