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甲 (戏曲理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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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甲(1907年—1994年12月24日),原名符律衡,又名符正,男,江苏武进人,中国戏曲理论家、剧作家、导演,中国戏剧家协会原副主席,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2][3]

生平

1938年从家乡抵达中共中央所在地延安,就读于鲁迅艺术学院,曾参加延安文艺座谈会。毕业后,开始从事京剧改革和创作工作,任鲁艺平剧研究团团长。1942年,成立延安平剧研究院,任院务委员、研究室主任、副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但任文化部戏曲改进局艺术处副处长、中国戏曲研究院研究室主任、中国京剧院总导演、副院长兼艺术室主任。“文化大革命”时期受迫害,文革后恢复名誉,任中国京剧院名誉院长、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艺术研究院顾问、戏曲理论博士生导师等职。晚年定居江苏无锡,1994年去世。

代表作品

京剧
昆曲
  • 《晴雯》
粤剧
  • 《李香君》
桂剧

参考资料

  1. ^ 陈卓. 国家京剧院纪念阿甲诞辰110周年. 中国京剧. 2018, (01) [2020-01-29]. ISSN 1004-383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2). 
  2. ^ 刘波主编. 中国当代文化艺术名人大辞典. 北京: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1993. ISBN 9787800493898. 
  3. ^ 张品兴, 殷登祥, 陈有进等主编. 中华当代文化名人大辞典. 北京: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1992. ISBN 978750431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