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祥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阮祥雲越南語Nguyễn Tường Vân, 1980年8月17日—2005年12月2日),澳大利亞越南裔青年,出身於泰国难民营,年轻时移居墨爾本,他涉嫌通過新加坡走私毒品而於2005年執行了被判處的死刑

阮祥雲與一名雙生兄弟阮登科(越南語Nguyễn Đăng Khoa)生於泰國宋卡一個難民營,對有關生父的事一直未知,直至2001年由美國前往澳大利亞之後。[1]母親Kim在阮祥雲出生後不久便移民往澳大利亞,1987年與一名越南裔澳大利亞人結婚,阮時常指其繼父經常打他們。在完成中小學教育後,阮原擬入讀迪肯大學,後因經濟問題而輟學,並從事銷售。其弟因犯事面臨指控,阮便打算運毒還債。

在2002年12月,阮祥雲擬從柬埔寨前往墨爾本,在經新加坡樟宜機場轉機時,他被當地警方從身上搜到396克毒品海洛英,而被關押在樟宜監獄。根據新加坡的法例,任何攜帶超過15克毒品的人士,一經定罪將會被判處死刑,他所帶的份量足以令26人被判死。由於他是澳大利亞公民,澳大利亞政府也對有國民在海外被捕及面臨死刑表示關注,總理約翰·霍華德多次向新加坡政府求情,要求引渡阮祥雲回國受審,而包括國際特赦組織等多個團體也呼籲新加坡有關當局,儘快釋放阮祥雲,但新加坡方面最終拒絕澳大利亞政府的要求,堅決如期執行死刑。這宗案件也觸發了澳、新兩國之間的外交矛盾。

這是澳大利亞在12年以來,有國民在外國被判處死刑,澳大利亞斥新加坡政府的做法是「野蠻」的,並告誡國民要遠離毒品。

參見

資料來源與註釋

  1. ^ Meaning of life found on death row. Sydney Morning Herald. 2 December 2005 [2020-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08).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