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母子命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鄧國樑

汐止母子命案是一起臺灣的殺人案件,2009年7月1日發生於台灣台北縣汐止市(今新北市汐止區)的重大刑案,凶嫌鄧國樑高正雄兩人因不滿被債主曾芸華催討,因此帶到台北縣汐止市大尖山康誥坑溪殺害棄屍。

2010年10月7日,最高法院判處鄧國樑死刑、高正雄無期徒刑確定。高正雄現入監服刑中,至於主嫌鄧國樑則在2014年4月29日於臺北看守所刑場槍決伏法。

概述

鄧國樑(天道盟太陽會成員,有強盜、恐嚇、傷害等30多項前科),當時因強盜案被通緝,案發2年前以富商的姿態透過他的堂妹兼亂倫女友鄧淨薷,認識曾芸華,兩人暗中交往。曾女和鄧堂妹都是商專同學,當時鄧女向曾女介紹雙方認識,並說鄧國樑是她男友。沒多久,鄧女又約曾女吃飯,說鄧嫌發了一筆財,分紅1000萬,以塑造鄧嫌多金形象。

隨後鄧嫌展開騙錢功力,以資金周轉為由向被害婦人借350萬。

6月27日,曾女和丈夫吵架,主動約他出去散心,連同高嫌跟小孩玩3天。從花蓮、梨山到基隆北海岸,但29日,鄧嫌還因為還債就跟曾女吵架,曾女嗆:「你再不還我錢,我就報案,告你詐欺!」氣得決定痛下殺手。

7月1日,鄧國樑先載曾芸華母子到白沙灣,途中哄騙飲用摻安眠藥奶茶小籠包,還買魚網和水槍,然後到汐止大尖山康誥坑溪玩水,高嫌依計畫假裝帶其子蔡茗莞玩水,隨即掐頸,強押至溪中直到斷氣,此時曾芸華藥力發作,鄧國樑就拿起木劍狂打頭部,直到死亡,隨後同樣棄屍,佈置假裝成救援時死亡後離開。

後續發展

7月10日,鄧國樑等人被捕,鄧嫌還在模擬後竟然發表殺人心得:「大人都要殺了,小孩怎能放過!」認為小孩留下來會曝光,「人在江湖啦!」[1]

2010年10月7日,最高法院判處鄧國樑死刑、高正雄無期徒刑確定。

2014年4月29日,法務部部長羅瑩雪簽署死刑執行令,鄧國樑當晚在台北看守所刑場執行槍決,得年50歲。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