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友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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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友濂

大清湖南巡撫
籍貫 浙江餘姚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筱春
出生 道光二十年(1840年)
逝世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
親屬 邵燦,兄邵曰濂
出身
  • 同治四年乙丑浙江補行辛酉、壬戊兩科鄉試舉人
經歷

邵友濂(1840年—1901年),原名維埏筱春,一作小村浙江餘姚人,監生出身,清朝文官[1],曾任台灣巡撫。父邵燦,兄邵曰濂太常寺,与李鸿章為亲家,有孙邵洵美,著名作家詩人

生平

  • 1862年(清同治元年), 以監生身份捐官,加恩以工部員外郎僅先補用。
  • 1865年(清同治四年),中乙丑補行辛酉、壬戊兩科鄉試舉人。
  • 1871年(清同治十年),補工部虞衡司員外郎。
  •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以御史記名,補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漢章京。
  • 1879年(清光緒五年)九月,出使俄羅斯署理俄羅斯欽差大臣
  • 1881年(清光緒七年)三月,出使俄羅斯大臣曾紀澤奏派友濂回京齎送改訂俄約章程、地圖等件。總理衙門王大臣奏準,仍留總理衙門當差。
  • 1882年(清光緒八年),補江蘇省上海道道員,兼江海關道。李鴻章決心打擊接近左宗棠錢莊大亨胡雪巖,向邵友濂表示「白銀更勝白米,錢根即是命根」,命拖延胡雪巖的款項,於是邵友濂遲撥胡雪巖的餉款二十日,導致胡雪巖週轉不靈。
  • 1883年(清光緒九年)中法戰爭期間出面處理台灣防務。
  • 1886年(清光緒十二年),補授河南按察使
  • 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遷臺灣布政使
  • 1889年(清光緒十五年)六月,補授湖南巡撫 十二月兼署湖南提督
  • 1891年5月9日(清光緒十七年),補授第二任台灣巡撫
  • 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邵友濂與號稱知兵的布政使唐景崧不合,請調湖南巡撫,1894年10月13日因病告假,這期間唐景崧暫代職務,直到1895年5月7日,朝廷才正式批准[2]
  • 1895年(清光緒二十一年),張蔭桓、邵友濂為全權大臣赴日和談。
    1月26日 張蔭桓、邵友濂一行經上海東渡。
    1月31日 到達日本廣島。在中國代表到達廣島之前,日本宰相伊藤博文外務大臣陸奧宗光以『媾和之機尚未成熟』,密議待中國代表到達日本後,第一步先檢查中國代表的全權委任狀,如有瑕可指便藉口拒絕開議。
    2月1日 中日議和代表在廣島縣廳舉行第一次會晤。伊藤與陸奧按著事先計議好的陰謀,硬說中國議和代表授權不足,拒絕開議。實際上,張、邵不但隨身攜有授權證書,並以書面形式正式聲明『中國代表「授有議定條款、簽名蓋印的全權」』。但日本代表故意破壞談判,不於理會。清政府拍給張、邵的電報也予扣留,拒不交出。又藉口廣島是軍事重地,不准敵國人員滯留為由,將中國代表逐往長崎
    2月7日 清政府照會日本,表示願意按照日本的意圖修改全權證書,乞求准張、邵繼續留日本談判。日本政府悍然加以拒絕。指明清政府必須另派「攜帶正當全權委任狀之有名爵資格之全權委員」來日談判。
    2月12日 將中國代表由長崎逐回中國,和談決裂。
    邵友濂回國後便奏請開缺,不久因病免職。

評價

邵友濂題寫之“俎豆同榮匾”

邵友濂出任台灣巡撫期間,任內設臺灣省通志局,修建省後臺灣通志。移雲林縣治至斗六門(今斗六市),原縣治林圯埔(今竹山鎮)設分防縣丞。設台北府南雅理番捕盜同知。邵友濂停止絕大部分劉銘傳時期的新政建設,並做出重大決定,將省會正式移到臺北

邵友濂將省會移到臺北,奠定了臺北成為全臺灣經濟和政治中心的地位。

家族成员列表

參考文獻

  1. ^ 連橫,《臺灣通史·卷四·獨立紀》:“友濂,文吏也,不知兵。”
  2. ^ 被扭曲的臺灣史:1684~1972撥開三百年的歷史迷霧. 博客來: 92–95. [2019-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09). 
官衔
前任:
吳本杰
台灣布政使
1887年 - 1889年
繼任:
沈應奎
前任:
王文韶
湖南巡撫
1889年
繼任:
張煦
前任:
沈應奎
福建臺灣巡撫
1891年~1894年
繼任:
唐景崧
前任:
王廉
湖南巡撫
1894年 - 1895年
繼任:
德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