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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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湖北省武汉市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27年
编号7-1807-5-200
登录2013年

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65、167、169号,是一幢三层砖木结构楼房。该建筑始建于20世纪初,1927年被中共中央租用作为办公和居住地点,并于同年搬离。2013年,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于次年开始整修。2016年9月30日,该旧址连同相邻的另两座建筑作为纪念馆正式对外开放。

历史

20世纪初,中国冶金学家王宠佑在汉口任职期间,于汉口俄租界四民街购得一块土地,并修建了一些房屋用于出租。大革命期间,1927年,中共中央机关从上海迁至武汉,并租用这批房屋中的四民街61号及其两栋副楼作为办公地点,是为今天的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1]。包括蔡和森、李维汉等中共领导人都曾先后在此居住,这里也是多场重要会议的会址。中国国民党清党前夕,居住于此的中共领导人先后转移至其他住所,此处建筑重新成为民居[2]: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建筑一直作为民居使用。2008年,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被列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3]。2012年3月,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计划将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改建为纪念馆[1],此时的机关旧址由于年久失修,已经成了危房,楼内原住户被全部迁出[3]。2013年,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在居民迁出和工人进场施工中间的空置期,一度有流浪人员溜进楼内烧火取暖。这些流浪人员随后被巡逻人员驱离[5]。2014年1月,纪念馆筹建计划获批。纪念馆改造期间,楼内外搭盖和违建的部分被全部拆除,旧址的建筑得以按初建时样貌修复[1],2016年9月30日,该纪念馆正式对外开放[註 1][1]

结构

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65、167、169号,是一幢坐西朝东的中西结合式三层居民住宅楼。该楼为砖木结构,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40平方米,有两个对称的独立门廊。二楼和三楼的外墙面拉毛,并各修建有2个小阳台。建筑中有中共中央警卫人员办公室、中共中央秘书厅发行办公室、中共中央秘书厅财务办公室等30间办公室,以及蔡和森王若飞陈乔年等人的办公室兼卧室,还有厨房等房间。[1][2]:123[3]

注释

  1. ^ 纪念馆不仅包括中共中央机关旧址,还包括相邻的原唐生智公馆和原怡和洋行公寓等两组建筑[6]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1.4 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 开馆首月迎来3万余名观众. 长江日报. 2016-10-31 [2018-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02) (中文(中国大陆)). 
  2. ^ 2.0 2.1 武汉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武汉市志·文物志.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0-02-01: 245. ISBN 7-307-00692-8. 
  3. ^ 3.0 3.1 3.2 唐惠虎. 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筹建纪略. 武汉文史资料. 2016-07: 4–11. 
  4. ^ 我省新增3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荆楚网-湖北日报(武汉). 2013-05-06 [2018-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2) (中文(中国大陆)). 
  5. ^ 流浪汉在中共中央机关武汉旧址屋内烧火做饭. 汉网-武汉晚报. 2013-01-07 [2018-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27) (中文(中国大陆)). 
  6. ^ 武汉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 长江日报. 2017-03-11 [2018-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2)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