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熾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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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仁宗朱高熾

朱高熾監國,是指明朝永樂年間,皇太子朱高熾在明成祖朱棣北征或北行,留守南直隸應天府并代行皇權、進行監國,一共有六次。

朱高熾在監國時期面臨其弟朱高煦朱高燧的讒言以及奪嫡威脅,并在諸位大臣的力助下多次化險為夷。此監國為朱高熾在登基后積累了大量的治國經驗,而協助輔佐其監國的大臣多成為洪熙宣德年間的重臣,為仁宣之治奠定了基礎。同時,朱高煦朱高燧因屢次篡權進讒不得,最終亦導致了此後的朱高煦之亂等政治事件。

背景

洪武二十八年 (1395年) ,明太祖朱元璋親自冊立朱高熾為燕世子。當時明朝秦王晉王、燕王、周王的四個世子,都由太祖親自教試。有次,太祖命四位世子檢閱衛士,燕世子最後才回來。太祖詢問,燕世子答曰:「天氣很冷,衛士剛好在喫飯。我等他們喫了飯,才檢閱。」太祖認為他愛惜士兵,所以很高興。之後命其閱章奏,擇可施行者報命,更得到太祖喜愛[1]

雖然朱高熾獲祖父太祖喜愛,但因他身型肥胖及有腳患而不良於行,沒有像他的弟弟朱高煦朱高燧長期隨父親朱棣征戰,朱棣亦不太喜愛朱高熾。後來朱棣發動靖難之役後繼位,是為明成祖,商議立儲。武臣多稱二子朱高煦多有跟從征戰功勞,應該為太子,唯獨金忠稱其不可。成祖猶豫不決,於是召內閣首輔解縉商議,解縉稱應該立嫡以年長(朱高熾),并稱:“好聖孫。”(意指朱高熾之子朱瞻基)。成祖又密問黃淮,淮亦稱:「長嫡承統,萬世正法。」於是又召問尹昌隆,尹昌隆對答與黃淮相同,成祖心意遂決[2]

監國

首次監國(1408~1410)

永樂六年 (1408年) 八月,成祖下詔遷都北京,并將于次年去北京,而命皇太子朱高熾監國[3]。同年冬十一月,命丘福蹇義金忠胡廣黃淮楊榮楊士奇金幼孜等兼輔導皇長孫朱瞻基(即後來的明宣宗[4]

次年春正月,敕令皇太子監國。除了文武除拜、四裔朝貢、邊境調發的事情轉上請行在(北京),其餘其他常務都不必啟奏,而由太子直接處理。命吏部尚書詹事府詹事蹇義兵部尚書兼詹事金忠左春坊大學士翰林侍讀黃淮、左諭德兼翰林侍講楊士奇輔導監國。而命學士胡廣,侍講楊榮金幼孜戶部尚書夏原吉等扈從明成祖北上[5]

同年二月,成祖離開南京;次月抵達北京。都御史虞謙、給事中杜欽奉命巡視兩淮,啟奏潁川軍民缺食,請發廩賑貸。朱高熾遣人馳諭立即發廩賑貸。此外贊善王汝正每次都向皇太子論說,朱高熾問楊士奇詩文高低,楊士奇則稱詩文只會喪失志氣,而讀兩漢詔令亦可觀。其為政簡明,平時刻苦與學習[6]。永樂八年十月,成祖返回南京[7],朱高熾完成第一次監國。

第二次監國(1413~1415)

永樂十一年 (1413年) ,成祖北上燕都皇太孫朱瞻基跟隨,命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及洗馬楊溥等輔導太子監國。次年三月,朱棣開始北征瓦刺,同年六月班師,駐蹕沙河,太子遣兵部尚書金忠等齎表往迎。

同年八月,成祖抵達,因太子所遣使迎車駕緩慢,且書奏失辭而大怒,稱:“這是輔導太子者的過錯。”漢王朱高煦再次進讒,成祖於是派遣使者逮捕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洗馬楊溥、芮善司經局正字金問等抵達,中途又下旨寬恕蹇義回南京,而黃淮先至北京下獄。此日,楊士奇與金問抵達,朱棣稱:“楊士奇姑且寬恕了。我卻不能識別金問,你怎麼侍奉東宮的?”命法司逮捕詢問。之後召楊士奇,問東宮的事情。楊士奇叩頭稱太子孝敬誠至,凡是各種怠慢,都是臣等罪過。於是朱棣下楊士奇入詔獄。不久,特赦之并恢復原職。金問因詞語牽連楊溥,楊溥也一同下獄。之後有人問朱高熾:“殿下你知道有人在讒言么?”朱高熾稱:“我不知道,只知道做兒子的責任。”[8]

永樂十三年 (1415年) 秋九月,直隸鹽城縣颶風,海水泛溢,傷民田二百一十五頃。太子命減少田租一千一百七十餘石。之後成祖回朝,結束第二次監國[9]

第三次監國(1417~1421)

永樂十五年 (1417年) 春三月,成祖再次上巡北京,命吏部尚書兼詹事蹇義、翰林學士兼諭德楊士奇、侍讀兼贊善梁潛輔佐太子朱高熾監國。同年七月,賜皇太子《務本之訓》。太子監國時期,視朝之暇,手不釋卷,被服寬博,如同儒者[10]

同年夏五月,成祖殺贊善梁潛、司諫周冕。因為當時太子監國,成祖不時生病,況且北京南京相隔數千里,小人多偷偷依附漢王朱高煦,屢次誣陷朱高熾。而當時侍從監國的大臣,朝夕惴惴不安,人都無法自保。當時有陳千戶曾經擅取民財,事情被發現后,太子朱高熾令謫交趾立功。數日后,復念其軍功,寬恕了他。於是又有人進讒給成祖稱:“皇上所謫的有罪之人,太子都曲意寬恕了。”成祖於是逮捕陳千戶殺之。并以梁潛、周冕,而一併逮捕下獄,均被處死[11]

六月,成祖派遣禮部左侍郎胡濙巡江、浙諸郡,面奏后,成祖稱:“人們都說東宮多有政失,當今抵達京師后,可以多留幾天,試圖觀察一些,然後密奏過來。‘奏’字需要大寫,晚上到的時候我就會看的。”胡濙抵達京師后,隨朝覲見并記錄各種政事,并將其所見到的誠敬孝謹七事寫入密疏呈上成祖。成祖讀後大悅,於是自此不再懷疑朱高熾[12]

永樂十八年 (1420年) 秋九月己巳,紫禁城修成,成祖命戶部尚書夏原吉召太子朱高熾、太孫朱瞻基在十二月終抵達北京。其在離開北京時,拜謁鳳陽皇陵,并途徑山東,恰遇饑荒,即令布政司發粟賑災[13]。十九年 (1421年),成祖回南京,第三次監國結束。

第四次監國(1422)

永樂二十年 (1422年) 春三月,成祖再次親征漠北,同年秋九月,返回京師,期間朱高熾再次負責監國。

永樂二十一年 (1423年) 五月,常山中護衛總旗王瑜舉報,稱:“常山中護衛指揮孟賢糾合羽林衛指揮彭旭等,舉兵將推趙王朱高燧為主,而計謀不利於成祖及太子的事情。”成祖急忙將其逮捕,遂召太子朱高熾、趙王朱高燧以及文武大臣,成祖在右順門親自詢問。當時,成祖因生病而多不視朝,朝廷內外諸多事悉啟奏太子處分。太子往往裁抑宦官侍衛,宦官黃儼江保尤其被疏斥。黃儼於是每天都在成祖面前詆毀朱高熾,并與朱高燧素來要好,私下經常勾結。欽天監王射成與孟賢密,對他說:「觀天象,當有易主之變。」。於是眾人與山左護衛老軍馬恕、田子和,興州後屯衛老軍高正,通州右衛鎮撫陳凱等密謀,將獻毒藥給朱棣。待朱棣病死后,即以以兵劫內庫兵仗符寶,分兵執府部大臣。高正偽造遺詔,交付給中官楊慶養子,其中包括廢太子,而立趙王朱高燧為帝。商議確定后,高正密告其甥王瑜。王瑜力阻不聽,於是只好上告。成祖在看完偽造的詔書后震怒,立即逮捕楊慶養子誅殺,并對朱高燧稱:“這是你設計的吧?”朱高燧顫栗無法說話,太子朱高熾則為之解說,稱:“朱高燧必然不會參與這個計謀,這是下面人所做的。”成祖於是命文武大臣及三法司鞫治,群臣奏孟賢等所犯大逆,且有顯實,當一併處以極刑。之後王射成、孟賢等人下詔獄論死[14]

第五次監國(1423)

永樂二十一年 (1423年) 八月,成祖再次北征,同年十一月返回京師,期間朱高熾再次負責監國[15]

第六次監國(1424)

永樂二十二年 (1424年) 三月,成祖朝議北征。同年四月,詔令太子朱高熾再次監國。同年七月,成祖在榆木川駕崩,大學士楊榮、少監海壽奉遺命馳訃太子。

結束

得知成祖去世消息。朱高熾慟哭昏絕,強起拜受,派遣皇太孫朱瞻基居庸關,抵達開平迎梓宮

臨行前,朱瞻基啟奏稱:“外出應當有封章,非印識無以防偽。”朱高熾稱是,但來不及新製。楊士奇稱:“殿下還沒有公佈去世,有事情仍應當用常用之寶。其東宮小圖書,可暫時借用。這只是一時權宜之計,歸還后再還給就是。”朱高熾隨即取出并交付給朱瞻基,稱:“有事情的話就用此封相識,不久就當歸你了,你可以自己留著了。” 朱瞻基走後,朱高熾對楊士奇稱:“以前父親遠行時,儲位久而未定,讒言議論喧騰。現在已經交付了,那讒言議論又何去何從了!”[16]

朱瞻基奉大行柩至郊,朱高熾及親王以下文武群臣皆衰服哭迎。至皇城奉安仁智殿,加斂奉納梓宮。永樂二十二年 (1424年) 八月十五日,朱高熾繼位,為明仁宗大赦天下,以次年為洪熙元年[17]

参见条目

参考文献

  1.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成祖永樂二年四月,冊立世子為皇太子。先是,洪武二十八年,太祖親冊為燕世子。時秦、晉、燕、週四世子,太祖皆教而試之。一日,使分閱衛士,燕世子還獨後。問之,對曰:「寒甚,士方食。」太祖喜。使閱章奏,擇可施行者報命,太祖益愛之。”
  2.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後成祖即位,議建儲,武臣多請立高煦者,謂其有扈從功。金忠以為不可。上猶豫未定,遂召解縉預議。縉言立嫡以長,復曰:「好聖孫。」蓋指宣宗也。上又密以問黃淮,淮亦曰:「長嫡承統,萬世正法。」復召問尹昌隆,昌隆對與淮同,上意遂決。及《文華寶鑒》成,上召皇太子諭之曰:「修已治人之要,具於此書。相傳,惟曰『允執厥中』。帝王之道,貴乎知要。汝其勉之!」皇太子拜受而退。上顧侍臣解縉等曰:「朕皇考訓戒太子,嘗采經傳格言為書,名曰《儲君昭鑒錄》。此書稍充廣之,益以皇考聖謨大訓,以為子孫萬世帝王之法。誠能守此,足為賢君。昔秦始皇教太子以法律,晉元帝授太子以韓非書,帝王之道廢而不講,所以亂亡。朕此書皆大經大法,卿等兼輔東宮,從容閒暇,亦當以此為說,庶幾成其德業,他日不失為守成令主。」侍講學士王達侍皇太子,進講乾九四爻,舉儲貳為說。講畢,皇太子召楊士奇問曰:「經旨於此,恐無儲貳之說,達不含譏否?」士奇對曰:「講臣非正道不陳,豈敢含譏。此本宋儒胡瑗之說也。」皇太子曰:「然則常人得此爻,亦舉此說耶?」士奇曰:「殿下此問甚善。」因舉程子云:「凡卦六爻,人人有用。聖賢有聖賢用,眾人有眾人用,君有君用,臣有臣用,無所不通。」太子悅。”
  3.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六年八月,詔曰:「成周,肇啟二都。有虞勤民,尤重巡省。朕君臨天下,祇率彝典。統極之初,已升順天府北京。今四海清寧,萬民安業,國家無事,省方以時。將以明年二月巡幸北京,命皇太子監國。朕所經過處,親王止離王城一程迎接,軍民官吏於境內朝見。一切供億,皆已有備,不煩於民,諸司無得有所進獻。」”
  4.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冬十一月,命丘福、蹇義、金忠、胡廣、黃淮、楊榮、楊士奇、金幼孜等兼輔導皇長孫,諭之曰:「朕長孫天章日表,玉質龍姿,孝友英明,寬仁大度。年未一紀,夙夜孜孜,日誦萬言,必領要義。朕嘗試之以事,輒能裁決,斯實宗社之靈。卿等其悉心輔導。」”
  5.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七年春正月,敕皇太子監國。惟文武除拜、四裔朝貢、邊境調發,上請行在,餘常務不必啟聞。仍命吏部尚書兼詹事蹇義、兵部尚書兼詹事金忠、左春坊大學士兼翰林侍讀黃淮、左諭德兼翰林侍講楊士奇輔導監國。諭義等曰:「居守事重。今文臣中留汝四人輔導監國,若唐太宗簡輔監國必付房玄齡等。汝宜識朕此意,敬恭無怠。」命學士胡廣,侍講楊榮、金幼孜及戶部尚書夏原吉等扈從。賜皇太子《聖學心法》。上出一書,示胡廣等曰:「朕因政暇,采聖賢之言,若執中建極之類,切於修齊治平者,今已成書,卿等試觀之。」廣等覽畢,奏曰:「帝王道德之要,備載此書。」遂名曰《聖學心法》,命司禮監刊行。”
  6.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二月,帝發京師,三月,帝至北京。都御史虞謙、給事中杜欽奉命巡視兩淮,啟潁川軍民缺食,請發廩賑貸。太子遣人馳諭之曰:「軍民困乏,待哺嗷嗷,卿等從容啟請待報,汲黯何如人也?即發廩賑之勿緩。」贊善王汝正每於皇太子前論說賦詩之法,皇太子問楊士奇曰:「古人為詩者,其高下優劣何如?」對曰:「詩以言志。『明良喜起』之歌,『南風解慍』之詩,之君,其志尚矣。後世漢高帝大風歌》,唐太宗雪恥百王》之作,則所尚者霸力,皆非王道漢武秋風辭》,志氣已衰。如隋煬帝陳後主所為,則萬世之鑒戒也。殿下欲娛意文事,則兩漢詔令亦可觀,非獨文辭高古,其間亦可裨益治道。如詩,無益之辭,不足為也。」太子視朝之暇,專意文事,因覽真德秀《文章正宗》,羨其學識純正。楊士奇曰:「德秀所著《大學衍義》一書,尤有益學者,為君為臣,皆不可不知。」太子即召翰林典籍取閱,大喜曰:「此為治之鑒戒,不可無。」遂命重刻,以賜諸皇孫及廷臣。”
  7.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八年冬十月,上還南京。”
  8.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十一年,上幸北京,皇太孫從。命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及洗馬楊溥等輔導太子監國。十二年三月,帝發北京,親征瓦刺。六月,班師,駐蹕沙河,太子遣兵部尚書金忠等齎表往迎。八月,帝至北京,以太子所遣使迎車駕緩,且書奏失辭,怒曰:「此輔導者之咎也。」漢王高煦復譛之,遂遣使逮尚書蹇義,學士黃淮,諭德楊士奇,洗馬楊溥、芮善及司經局正字金問等至。中途有旨宥蹇義回南京,黃淮先至北京下獄。次日,士奇及金問繼至,上曰:「楊士奇姑宥之。朕未嘗識金問,何以得侍東宮?」命法司鞫之。尋召士奇至,問東宮事。士奇叩頭稱太子孝敬誠至,凡所稽違,皆臣等之罪。乃下士奇錦衣衛獄。未幾,特宥復職。時金問詞連溥等,遂相繼下獄。有白事者曰:「殿下知讒人乎?」太子曰:「吾不知,知為子耳。」”
  9.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十三年秋九月,直隸鹽城縣颶風,海水泛溢,傷民田二百一十五頃有奇。太子令蠲田租一千一百七十餘石。帝至京師。十二月,《歷代名臣奏議》書成。先是,上以璽書諭太子,命翰林院儒臣黃淮、楊士奇等,采古名臣直言匯錄,以便觀覽。至是書進,上覽而嘉之,命刊印以賜皇太子、皇太孫及諸大臣。”
  10.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十五年春三月,上巡北京,命吏部尚書兼詹事蹇義、翰林學士兼諭德楊士奇、侍讀兼贊善梁潛輔太子監國。七月,賜皇太子《務本之訓》。十六年春三月,太子手書賜贊善徐善述言:「覽卿為予改詩甚善。但今卿年邁,恐輔餘為勞。似卿樸直苦口者,百無一二,面諛順顏者,比比有之。卿無憚勞,弼 成餘業,惟望藥石之言日甚一日,毋生犯鱗觸諱之慮。餘今欲學作表,卿可一如詩題立例,具詩題與表題間日封進,以廣琢磨。春暖順時將息,以慰餘懷。」書函曰:「皇太子齎書贊善好古先生。」好古者,善述字也。太子視朝之暇,手不釋卷,被服寬博,大類儒者云。”
  11.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夏五月,上殺贊善梁潛、司諫周冕。時太子監國,上不時有疾。兩京距隔數千里,小人陰附漢府者,讒構百端。侍從監國之臣,朝夕惴惴,人不自保。會有陳千戶者,擅取民財,事覺,太子令謫交趾立功。數日,復念其軍功,宥之。有譛於上曰:「上所謫罪人,太子曲宥之矣。」遂逮陳千戶殺之。以潛、冕不諫止,並逮下獄,皆死。”
  12.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六月,上遣禮部左侍郎胡濙巡江、浙諸郡,陛辭,上諭曰:「人言東宮多失,當至京師,可多留數日,試觀何如,密奏來。奏字須大,晚至即欲觀也。」濙至京師,日隨朝,凡見東宮所行之善,退即記之。勳臣某者語不謹,侍衛搥之,仍當陛口奏,有旨不問。既退,亟宣侍衛者賞鈔若干錠。於是群臣皆言不顯責大臣,而旌禁衛,所以寬其罪而愧其心,見殿下之仁明也。居稍久,楊士奇曰:「公命使也,宜亟行。」濙權辭謝曰:「方治冬衣未完爾。」至安慶始書奏,以所見皆誠敬孝謹七事,密疏以聞。上覽之大悅,自是不復疑皇太子。”
  13.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十八年秋九月己巳,北京宮殿垂成,欽天監言:「明年正月朔吉,宜御新殿。」命戶部尚書夏原吉召太子、太孫於京師,期十二月終至北京。太子赴北京,過滁州,登瑯琊山,指示楊士奇曰:「此醉翁亭故址也。」因歎歐陽修立朝正言不易得,今人知其文,鮮知其忠。蓋太子為文章尤善修,每曰:「三代以下,文人獨修有雍容和平氣象。」尤愛其奏議切直,嘗命刊修文以賜群臣,且諭之曰:「修之賢,非止於文,卿等當考其所以事君者而勉之。」十一月,太子過鳳陽,謁祭皇陵畢,周步陵傍,顧張本、楊士奇曰:「國家帝業所自也。」徘徊久之。耆老進謁,有知太祖時事者,從容與語,賜勞優厚。先是原吉自南京先馳奏,上復命迎之,且曰:「東宮緩行。」至是,原吉迎見太子於鳳陽,道上旨。太子以不敢緩諭之,且手書付原吉與士奇,詢訪沿途軍民利病,政事得失,備顧問。太子過鄒縣,見男女持筐,路拾草實者,駐馬問所用,民跪對曰:「歲荒以為食。」太子惻然。稍前,下馬入民舍,視民皆衣百結,灶釜傾仆,歎曰:「民隱不上聞至此乎?」顧中官賜之鈔,而召鄉老問其疾苦,輟所食賜之。時山東布政石執中來迎,責之曰:「為民牧而民窮如此,亦動念乎!」執中言:「凡被災之處,皆已奏乞停止今年秋稅。」皇太子曰:「民餓且死,尚及徵稅耶?汝宜速發官粟賑之,事不可緩!」執中請人給三斗。曰:「且與六斗,汝毋懼擅發倉廩,吾見上當自奏也。」十二月,太子及太孫將至北京,原吉先入奏。上問原吉東宮來何速,對曰:「陛下慈注之深,東宮孝思之切。」上喜,賜鈔二百錠。命諸臣先期分官出候於良鄉。太子至北京,奏前過山東境內遇民饑,即令布政司發粟賑之。上曰:「昔范仲淹子猶舉麥舟濟父之故舊,況百姓吾之赤子乎!」十九年 ,禮部尚書呂震語太子曰:「殿下前在南京,數遣中使進案牘,每有事以殿下過失聞,上指其妄言。今宜疏此人。」太子曰:「過失,吾豈能無。今至尊既不信之,我又與人較耶?」”
  14.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二十年春三月,上北征,秋九月,還京師。二十一年夏五月,常山中護衛總旗王瑜上變,言:「常山中護衛指揮孟賢糾合羽林衛指揮彭旭等,舉兵將推趙王高燧為主,而謀不利於上及皇太子。」上命急捕。賊既悉得,遂召太子、趙王及文武大臣皆至。上御右順門之。先是,上以疾多不視朝,中外事悉啟太子處分。太子往往裁抑宦侍,宦官黃儼、江保尤見疏斥。儼等日讒之於上,且素厚高燧,常陰為之地。因偽造毀譽之言,傳播於外,謂上注意高燧,以紿外廷,由是賢等遂起邪心。欽天監官王射成與賢密,言於賢曰:「觀天象,當有易主之變。」賢等邪謀益急,與其弟孟三,常山左護衛老軍馬恕、田子和,興州後屯衛老軍高正,通州右衛鎮撫陳凱等,日夜潛謀,連結貴近,圖就宮中進毒藥於上。候上晏駕,即以兵劫內庫兵仗符寶,分兵執府部大臣。豫令高正偽撰遺詔,付中官楊慶養子。至期從禁中議以御寶領出,廢皇太子,而立趙王高燧為帝。佈置已定,正密告其甥瑜,瑜曰:「此舅氏滅族之計。」力止不從,瑜遂入告。上覽偽譔遺詔,震怒,立捕楊慶養子誅之,顧高燧曰:「爾為之耶?」高燧惴栗不能言,太子為之營解,曰:「高燧必不與謀,此下人所為耳。」上命文武大臣及三法司鞫治,群臣奏賢等所犯大逆,且有顯實,當並寘極典。上曰:「且先籍其家。王射成以天象誘人,速誅之。賢等更加窮鞫,毋令遽死。」遂下錦衣衛嚴治,尋逮其黨悉誅之。”
  15.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八月,帝發京師北征,十一月,還京。”
  16.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二十二年春三月,上議北征。夏四月,詔太子監國,駕發京師。秋七月,庚寅,上崩於榆木川。大學士楊榮、少監海壽奉遺命馳訃太子。太子慟絕,強拜受,即遣太孫出居庸,赴開平迎梓宮。瀕行,太孫啟曰:「出外有封章白事,非印識無以防偽。」太子曰:「言良是,但行急,新制不及。」士奇曰:「殿下未踐阼,有事自應行常用之寶。其東宮小圖書,可假之行。此出一時之權,歸即納上。」太子即取付太孫曰:「有啟事以此封識,不久當歸汝,汝可留之。」既行,太子顧士奇曰:「昔大行臨御,儲位久未定,浮議喧騰。今即以付之,浮議何從興!」”
  17.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26):“壬子,太孫奉大行柩至郊,太子及親王以下文武群臣皆衰服哭迎。至大內,奉安於仁智殿,加斂奉納梓宮。八月十五日丁巳,皇太子即位,赦天下,以明年為洪熙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