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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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復之(1917年3月31日—2013年8月25日),男,廣東梅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部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部長、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生平

劉復之出生於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1937年11月至1938年9月在延安陕北公学、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8年10月至1941年1月任八路军朱德总司令秘书,八路军第一二九师刘伯承邓小平同志秘书。1941年1月至1945年12月任一二九师政治部锄奸部一科副科长、科长,八路军野战政治部锄奸部(保卫部)部员。1946年1月至1949年6月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社会部科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办公室主任兼一处处长。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曾任公安部副部長,文化部副部长,公安部部长(任内展开“严打”行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司法部部长,1983年至1984年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1988年到1993年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刘复之是中共第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五次、十六次、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特邀代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85年9月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88年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3年8月25日中午12时08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

1973年至1974年曾因公安部部长李震自杀案被捕。

评价

新華社于2013年8月25日下午7時許發表的訃告稱刘复之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1]

参考文献

  1. ^ 刘复之同志逝世. 新华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职务
前任:
楊易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8年-1993年
繼任:
張思卿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趙蒼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
1983年-1985年
繼任:
阮崇武
前任:
魏文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
1982年-1983年
繼任:
鄒瑜
教育職務
前任:
曹海波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1983年-1984年
繼任:
邹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