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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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中国公民,泛指所有具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中國法律規定的權利,也需要盡法律義務[1]

概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允許雙重國籍,當取得外國國籍的同時,即喪失中國國籍。

基本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人身自由、言論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宗教信仰自由,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處,禁止非法拘禁與騷擾、迫害公民。擁有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批評政府與政府官員等政治上的自由,也能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等基本民主權利。

基本義務

支持國家統一,反對分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反分裂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支持一個中國中國統一,反對分離主義,反對台獨藏獨新疆獨立等。

從事國家情報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中國公民有義務保守國家機密,並且支持、配合與協助國家情報工作[2]。中國國家情報機構也有權要求中國公民提供協助,參與國家情報工作[3]

註釋

  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3條:「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第7條:「任何组织和公民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情报工作秘密。」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第14條:「国家情报工作机构依法开展情报工作,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和配合。」